集換式對戰中華五行卡牌的製作方法
2023-05-31 05:39:51 1
專利名稱:集換式對戰中華五行卡牌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卡牌,特別是涉及集換式對戰中華五行卡牌。
背景技術:
當今國際上流行一種集換式對戰卡牌遊戲,主要代表是美國的「萬智牌」、日本的「遊戲王」。於1998年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的美國萬智牌,其市場每況愈下,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其牌面設計不符合我國人文背景;直觀形式上卡牌正面布局不利於突出主題,而且西方模式嚴重萬智牌正面布局過於鬆散,無法集中突出其主題而一些與卡牌主要內容關係不密切的部分(如版本符號)過於接近核心部分,與卡牌主要內容關係密切的部分(如表現生物攻擊力和生命的數字、符號以及與表現主題圖畫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作者資料部分)處於卡牌邊緣部分。
另外,萬智牌紙牌形狀比東方人習慣的卡牌略方,整體布局過於西方理念化,結構上先列出名稱,然後再依次列圖畫、規則與背景說明,而與主題圖畫相關的作者部分置於卡牌底端,使整個卡牌類似於字典插圖,不符合遊戲卡牌的獨特個性化表現的特點。
還有,以前的集換式對戰卡牌作品各系別關係相對獨立,缺乏天然聯繫集換式對戰卡牌作品各個系別關係相對獨立,就各系別關係相對有聯繫的萬智牌來說,它是將五個系別分為白、藍、黑、紅、綠五色,根據遊戲規則中性能的相近和相對,人為地造成「鄰色」和「對色」的聯繫,缺乏天然聯繫或者制約。其最大缺點是因缺乏天然聯繫制約而產生各系別實力不平衡的局面,影響著遊戲的綜合質量。如萬智牌大部分版本經常只要以某個系別為主進行套牌組合就可以取得有利局勢,使遊戲者的主觀思維不得不順從設計者的思維,這與對戰卡牌遊戲培養相對自由性和主觀布局思維的初衷是互相矛盾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提供集換式對戰中華五行卡牌,其設計既符合中國人文中金、木、水、火、土五行背景與人類的霸、道、智、勇、仁倫理,又融合了我國各民族文化乃至國外東、西方文化,其牌面布局主題突出,各系別關係天然融合為一體。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的特徵在於其卡牌正、反面布局均基於中國人文背景中的金、木、水、火、土和人類的霸、道、智、勇、仁倫理,其卡牌正面採用東、西方風格相融合方式布局卡牌名稱區、卡牌主題圖畫區、主題圖畫作者名稱區三部分呈八邊菱形置於卡牌中央部分,並以背景色與卡牌底色相區別或相融合,不以條框區分;卡牌名稱區,其區名稱也是主題圖畫名稱,和主題圖畫作者名稱區與主題圖畫區合為一體;卡牌名稱區置於主題圖畫區頂端;主題圖畫作者名稱區置於主題圖畫區底端;主題圖畫不單純地強行鑲入圖畫部位,而是將圖畫背景色擴大,擴展圖畫區域,使圖畫的完整性不被破壞,並融入到整體布局之中;卡牌將主題背景敘述區置於卡牌頂端,使卡牌的文化性重視程度得以加強;卡牌類別區置於卡牌底部中央;卡牌規則敘述區置於卡牌類別區與卡牌元素費用區、卡牌戰鬥區之間;卡牌元素費用區、卡牌戰鬥力區置於主題圖畫區底端,即卡牌中部下方左右部位;版本符號區和收集編號區分別置於卡牌左上角和左下角,以方便牌手查閱;卡牌背面圖案為五行符號、牌名和天圓地方圖形,表徵著中華民族性的特點與起源永存。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能使遊戲者在其五行牌遊戲中了解人類文明在漫長歲月發展中的興衰、不同民族各具特色的文化瑰寶、古今中外格言諺語的深刻內涵、各處高手的畫作,藉以提高自身素質、培養高尚情操;而且遊戲者還可以在遊戲具體操作中培養自己的競爭意識、宏觀布局思路、心態調整能力和微觀隨機應變能力等當代社會所需要的綜合素質;隨著時代人文的進步,該卡牌可持續推出多種版本。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卡牌正面布局結構圖與摘要附圖;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卡牌反面布局結構圖;圖3為圖1中卡牌元素費用區6中表現勢力值所需旗幟圖形圖;圖4為圖1中卡牌戰鬥力區7中戰力符號圖形圖;圖5為圖1中卡牌戰鬥力區7中生命符號圖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圖1與圖2可知本發明實施例卡牌正、反面布局結構,其特徵在於其布局包括分布於一張寬4cm~7cm、長6cm~10cm、厚0.2mm~1mm的紙質卡牌左上角部位1的版本符號區、左下角部位9的收集編號區、其卡牌頂端部位2的卡牌主題背景敘述區、其卡牌框圖3中的卡牌名稱區、框圖5中的主題圖畫作者名稱區、其兩者間區部位4的卡牌主題圖畫區、其卡牌中部下方部位框圖6中的卡牌元素費用區、其卡牌中部下方部位框圖7中的卡牌戰鬥力區、其卡牌底部中央框圖10中的卡牌類別區、虛線框圖8中的卡牌規則敘述區;卡牌上虛線部分表示無明確框架,可以用不同層次的顏色區分或直接輸入符號、數字內容(圖1);其卡牌反面上有五行圖文 (圖2)。
卡牌主題背景敘述區2是以文字形式表述與該卡牌主題內容有關的背景介紹,或者是相關格言諺語。
卡牌名稱區3是以文字形式表述該張卡牌所代表對象的名稱及稱號,比如「共和先驅 孫中山」或者代表法術的「隱身術」等,同時由於圖畫是為該卡牌所作,因此卡牌名稱也是主題圖畫名稱。
卡牌主題圖畫部分區4是視每張卡牌內容而徵集的能夠表現該牌主題的精美圖畫,比如這張牌代表孫中山先生,那麼卡牌主題圖畫是徵集到的孫中山先生的畫像,該區屬於變動性較大的部分,故沒有明確的框架,而以背景色與相鄰部分相區分,或與卡牌底色相同或相近融為一體。
卡牌規則敘述區8是以文字直述該卡牌在遊戲中的使用規則,這些規則千變萬化,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影響遊戲過程中的具體細節。
卡牌類別區10用漢字表示該牌的種類,最基本的有七個內容來源、戰士、戰士英雄(英雄字樣比戰士字樣略小)、裝備、陣地、奇術、寶物。
版本符號區1是表現該卡牌屬於哪個版本。這個部分將根據版本的不同,推出不同的符號來表現。
收集編號區9可以表現出該卡牌在本版本設計中的排序,以便於遊戲者進行收集。該部分用阿拉伯數字來表示,如果該數字是該版本最後一個數字,比如該版本共有250種卡牌,而第250種卡牌的這部分數字將是「250·」,表示此數字為這個版本的最後一個收集編號數字。
卡牌元素費用區6也是卡牌系別的標誌,該區大致有以下符號、數字、字母表述一個五行符號跟一個數字;幾個五行符號並列,每個五行符號後面都跟隨一個數字;一個數字;省略號「……」,表示這部分省略;在某些情況下,每個五行符號前有一個旗幟 (圖3),代表該牌需要的是一種被稱為勢力值的費用,它的產生方式與普通費用的產生方式是不同的;在表現數字的部分有時有一個代表不確定數字的字母X,表示數字將根據規則敘述確定。
卡牌戰鬥力區7中有一個戰力符號 (圖4)、一個數字或X字母、一個生命符號 (圖5),一個數字或X字母,按照順序排列,或者這個區域用省略號「……」表示其省略。需說明的是當這個區域的數字部分用字母X表示時,X所代表的數字將根據規則敘述確定。
權利要求
1.集換式對戰中華五行卡牌,其特徵在於其卡牌正、反面布局均基於中國人文背景中的金、木、水、火、土和人類的霸、道、智、勇、仁倫理,其卡牌正面採用東、西方風格相融合方式布局卡牌名稱區、卡牌主題圖畫區、主題圖畫作者名稱區三部分呈八邊菱形置於卡牌中央部分,並以背景色與卡牌底色相區別或相融合,不以條框區分;卡牌名稱區,其區名稱也是主題圖畫名稱,和主題圖畫作者名稱區與主題圖畫區合為一體;卡牌名稱區置於主題圖畫區頂端;主題圖畫作者名稱區置於主題圖畫區底端;主題圖畫不單純地強行鑲入圖畫部位,而是將圖畫背景色擴大,擴展圖畫區域,使圖畫的完整性不被破壞,並融入到整體布局之中;卡牌將主題背景敘述區置於卡牌頂端,使卡牌的文化性重視程度得以加強;卡牌類別區置於卡牌底部中央;卡牌規則敘述區置於卡牌類別區與卡牌元素費用區、卡牌戰鬥區之間;卡牌元素費用區、卡牌戰鬥力區置於主題圖畫區底端,即卡牌中部下方左右部位;版本符號區和收集編號區分別置於卡牌左上角和左下角,以方便牌手查閱;卡牌背面圖案為五行符號、牌名和天圓地方圖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換式對戰中華五行卡牌,其特徵在於其布局包括分布於一張寬4cm~7cm、長6cm~10cm、厚0.2mm~1mm的紙質卡牌左上角部位1的版本符號區、左下角部位9的收集編號區、其卡牌頂端部位2的卡牌主題背景敘述區、其卡牌框圖3中的卡牌名稱區、框圖5中的主題圖畫作者名稱區、其兩者間區部位4的卡牌主題圖畫區、其卡牌中部下方部位框圖6中的卡牌元素費用區、其卡牌中部下方部位框圖7中的卡牌戰鬥力區、其卡牌底部中央框圖10中的卡牌類別區、虛線框圖8中的卡牌規則敘述區;卡牌上虛線部分表示無明確框架;其卡牌反面上有五行圖文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換式對戰中華五行卡牌,其特徵在於卡牌名稱區3名稱與卡牌主題圖畫名稱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換式對戰中華五行卡牌,其特徵在於卡牌元素費用區6有以下圖文之一的表述幾個五行符號並列,每個五行符號後面都跟隨一個數字;一個數字;省略號「……」;在某些情況下,每個五行符號前有一個旗幟 在表現數字的部分有時有一個代表不確定數字的字母X。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換式對戰中華五行卡牌,其特徵在於卡牌戰力區1中有一個戰力符號 一個數字或X字母、一個生命符號 一個數字或X字母,或有省略號「……」。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卡牌,特別是涉及集換式對戰中華五行卡牌。其特徵在於其實施例布局主要包括分布於一張卡牌左上角部位1的版本符號區、左下角部位9的收集編號區、其卡牌頂端部位2的卡牌主題背景敘述區、其卡牌框圖3中的卡牌名稱區、框圖5中的主題圖畫作者名稱區、其兩者間區部位4的卡牌主題圖畫區、其卡牌中部下方部位框圖6中的卡牌元素費用區、其卡牌中部下方部位框圖7中的卡牌戰鬥力區、其卡牌底部中央框圖10中的卡牌類別區、虛線框圖8中的卡牌規則敘述區;卡牌上虛線部分表示無明確框架(圖1);其卡牌反面上有五行圖文(圖2)。該設計解決了現有國際流行的集換式對戰卡牌在卡牌布局不合我國人文背景方面導致市場萎縮的問題,適用於集換式對戰卡牌遊戲場所。
文檔編號A63F1/00GK1548202SQ03129769
公開日2004年11月24日 申請日期2003年5月19日 優先權日2003年5月19日
發明者牟超, 牟 超 申請人:牟超, 牟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