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系統及方法
2023-06-07 07:57:16 1
監控系統及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監控系統,包括一可攜式設備,可攜式設備包括顯示單元具有一透明顯示屏以使使用者通過透明顯示屏看到景象,透明顯示屏根據若干目標物數據將景象中的若干目標物的虛擬圖像的目標物信息進行顯示;若干照相機單元產生若干對應所述景象的景象影像;控制單元根據若干景象影像判斷若干目標物並將若干目標物的若干目標物數據傳輸給顯示單元,以提醒使用者出現的目標物,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本發明還提供一種監控方法。
【專利說明】監控系統及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監控系統及方法,特別涉及一種通過一可攜式設備的透明顯示屏將交通障礙信息進行顯示的監控系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0002]交通事故的發生經常是由於車輛駕駛員的不注意。尤其是緊急救護車輛,如消防車、急救車或者警車,當這些緊急救護車輛高速行駛趕往緊急救護地時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雖然警報器發出警報聲,但靠近這些緊急救護車輛的行人或者其他車輛駕駛員可能不能及時躲避。除此之外,夜間因為可視性差也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發明內容】
[0003]有鑑於此,有必要提供一種監控系統及方法,以減少車輛交通事故的發生。
[0004]一種監控系統,包括:
一可攜式設備,包括:
一顯示單元,包括一透明顯示屏以使使用者通過所述透明顯示屏看到景象;
若干照相機單元產生若干對應所述景象的景象影像;及
一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根據所述若干景象影像判斷若干目標物並將所述若干目標物的若干目標物數據傳輸給所述顯示單元,所述透明顯示屏根據若干目標物數據將景象中的若干目標物的虛擬圖像的目標物信息進行顯示。
[0005]一種監控方法包括:
產生若干對應所述景象的景象影像;
根據若干景象影像判斷若干目標物;
產生若干對應所述若干目標物的目標物數據;及
傳輸所述若干目標物數據給所述具有透明顯示屏的顯示單元的可攜式設備以使使用者通過所述透明顯示屏能夠看到景象,所述透明顯示屏根據所述若干目標物數據將若干目標物的虛擬圖像的目標物信息進行顯示。
[0006]所述監控系統能通過設置在所述可攜式設備上的透明顯示屏顯示目標物,如交通障礙的信息,以此自動通知使用者出現的目標物,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下面參照附圖結合較佳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圖1是本發明監控系統的較佳實施方式的方框圖。
[0008]圖2是圖1中目標物在透明顯示屏上影像的示意圖。
[0009]圖3是圖1中透明顯示屏顯示目標物信息的示意圖。
[0010]圖4是本發明監控系統的另一實施方式的方框圖。
[0011]圖5是圖1中監控系統進行監控時的監控方法的流程圖。
【權利要求】
1.一種監控系統,包括: 一可攜式設備包括: 一顯示單元,包括一透明顯示屏以使使用者通過所述透明顯示屏看到景象; 若干照相機單元,產生若干對應所述景象的景象影像 '及 一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根據所述若干景象影像判斷目標物並將所述目標物的若干目標物數據傳輸給所述顯示單元,所述透明顯示屏根據若干目標物數據將景象中的若干目標物的虛擬圖像的目標物信息進行顯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每一目標物是一交通障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可攜式設備包括一頭盔或者一眼鏡。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若干照相機單元設置在所述可攜式設備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監控系統還包括一運動識別單元,所述運動識別單元設置在所述可攜式設備上,用於判斷所述可攜式設備的運動,其中所述若干照相機單元設置在一車輛上,所述若干照相機單元根據所述可攜式設備的運動而移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運動識別單元包括一方向識別單元及一角度識別單元,所述方向識別單元判斷所述可攜式設備的方向,所述角度識別單元判斷所述可攜式設備的角度,所述運動識別單元根據所述可攜式設備的方向及角度變化來判斷所述可攜式設備的運動。、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控制單元設置在所述車輛上,所述可攜式設備包括一無線通信單元,所述可攜式設備通過所述無線通信單元與所述車輛進行通信。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透明顯示屏包括至少一透明有源矩陣有機發光二極體顯示屏及一透明液晶顯示屏。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監控系統還包括一存儲單元,用於存儲若干樣本目標物數據,所述控制單元根據所述樣本目標物數據分析所述若干景象影像以判斷所述若干目標物。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若干樣本目標物數據包括若干目標物狀態,所述控制單元將從所述景象影像中識別的若干目標物的狀態與所述若干目標物狀態進行對比來分析所述若干景象影像。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若干照相機單元具有夜間可視功倉泛。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監控系統,其特徵在於:當所述若干目標物運動時,所述若干照相機單元跟蹤所述若干目標物,所述控制單元對應所述若干目標物的運動產生若干目標物數據。
13.一種監控方法包括: 產生若干對應所述景象的景象影像; 根據若干景象影像判斷若干目標物;產生若干對應所述若干目標物的目標物數據;及 傳輸所述若干目標物數據給具有透明顯示屏的顯示單元的可攜式設備以使使用者通過所述透明顯示屏能夠看到景象,所述透明顯示屏根據所述若干目標物數據將若干目標物的虛擬圖像的目標物信息進行顯示。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監控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監控方法還包括: 判斷所述可攜式設備的運動; 其中產生若干景象影像的步驟包括: 根據所述可攜式設備的運動產生若干對應所述景象的景象影像。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監控方法,其特徵在於:判斷所述可攜式設備的運動的步驟包括: 判斷所述可攜式設備的方向;及 判斷所述可攜式設備的角度; 產生若干景象影像的步驟包括: 根據所述可攜式設備的方向及角度變化來判斷所述可攜式設備的運動;及 根據所述可攜式設備的運動產生相應所述景象的若干景象影像。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監控方法,其特徵在於:判斷所述若干目標物的步驟包括根據樣本目標物數據分析所述若 幹景象影像以判斷若干目標物。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監控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樣本目標物數據包括若干目標物狀態,分析若干景象影像的步驟包括將所述景象影像中識別的目標物狀態與所述若干目標物狀態進行對比以判斷所述若干目標物。
18.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監控方法,其特徵在於:產生所述若干景象影像的步驟包括使用若干攝像頭以產生對應所述景象的若干景象影像;所述若干攝像頭中的一部分具有夜間可視功能。
19.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監控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監控方法還包括步驟:當所述若干目標物運動時,產生對應所述若干目標物運動的若干目標物數據。
【文檔編號】H04N7/18GK103581617SQ201310193671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23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7日
【發明者】蔡亦文, 王士承 申請人: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