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廢油回收利用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10-10 08:45:19 1
本實用新型涉及廢油回收設備領域,具體為一種廢油回收利用系統。
背景技術:
現有廢油回收裝置體積笨重高且是採用鐵直筒加吊錘一起工作,這樣吊錘鋼絲易變形,存在安全隱患。直筒在使用過程中易積油汙,不便清洗,油無法回收利用。而且油煙氣中存在很多雜質無法去除,這些雜質混在回收的油中會嚴重影響回收得到的油的質量,甚至導致回收的油無法利用,現需要一種能夠除去油中雜質,且回收率高的設備來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廢油回收利用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廢油回收利用系統,包括進煙管道、靜電發生器、過濾裝置、回收油盆,所述進煙管道中部與安裝座可拆卸連接,所述安裝座上部設置有接線座,所述安裝座下部設置有一組靜電發生器和一組過濾裝置,所述接線座與所述靜電發生器電連接,所述靜電發生器與一組靜電濾針電連接,所述過濾裝置通過回收油管與所述回收油盆連接,所述進煙管道末端與風機連接,所述風機另一端與出煙管道連接。
優選的,所述進煙管道一端設置有連接法蘭,所述進煙管道通過所述連接法蘭與油煙產生設備連接。
優選的,所述安裝座兩側均設置有連接耳,所述連接耳上穿裝有連接螺栓,所述安裝座通過所述連接螺栓與所述進煙管道連接,所述接線座與電源接通。
優選的,所述過濾裝置為不鏽鋼濾筒,所述不鏽鋼濾筒內開設有油槽,所述油槽與設置在所述不鏽鋼濾筒底部的回收油嘴連接,所述回收油嘴伸出所述進煙管道外並與所述回收油管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廢油回收利用系統使用時,油煙從進煙管道設置有連接法蘭的一端進入油煙管道,安裝座通過接線座與電源接通,通過電源給靜電發生器通電,靜電發生器工作後使得靜電濾針帶有靜電,油煙在經過靜電濾針時,油煙中的灰塵顆粒等雜質就會被靜電吸引從而被吸附在靜電濾針上,去除了雜質後的油煙經過過濾裝置進行過濾,油煙中的油被不鏽鋼濾筒製成的過濾裝置回收,濾出的油經過不鏽鋼濾筒中的油槽流到回收油嘴處,並通過回收油管流到回收油盆中再利用,經過回收和除雜後的煙氣則在風機產生的負壓作用下從出煙管道排出;本裝置結構簡單,安裝方便,設置有成組的除雜和回收裝置,在風機的作用下,油煙經過進煙管道時,利用不鏽鋼製的靜電濾針除去油煙中的雜質,並通過不易變形的不鏽鋼濾筒回收油煙中的油,可安全持久的進行廢油回收,使用壽命長久。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進煙管道,2、安裝座,3、接線座,4、靜電發生器,5、過濾裝置,6、靜電濾針,7、回收油管,8、回收油盆,9、風機,10、出煙管道,11、連接法蘭,12、連接耳,13、連接螺栓,14、回收油嘴。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廢油回收利用系統,包括進煙管道1、靜電發生器4、過濾裝置5、回收油盆8,所述進煙管道1中部與安裝座2可拆卸連接,所述安裝座2上部設置有接線座3,所述安裝座2下部設置有一組靜電發生器4和一組過濾裝置5,所述接線座3與所述靜電發生器4電連接,所述靜電發生器4與一組靜電濾針6電連接,所述過濾裝置5通過回收油管7與所述回收油盆8連接,所述進煙管道1末端與風機9連接,所述風機9另一端與出煙管道10連接,所述進煙管道1一端設置有連接法蘭11,所述進煙管道1通過所述連接法蘭11與油煙產生設備連接,所述安裝座2兩側均設置有連接耳12,所述連接耳12上穿裝有連接螺栓13,所述安裝座2通過所述連接螺栓13與所述進煙管道1連接,所述接線座3與電源接通,所述過濾裝置5為不鏽鋼濾筒,所述不鏽鋼濾筒內開設有油槽,所述油槽與設置在所述不鏽鋼濾筒底部的回收油嘴14連接,所述回收油嘴14伸出所述進煙管道1外並與所述回收油管7連接。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廢油回收利用裝置時,油煙從進煙管道1設置有連接法蘭11的一端進入油煙管道1,安裝座2通過接線座3與電源接通,通過電源給靜電發生器4通電,靜電發生器4工作後使得靜電濾針6帶有靜電,油煙在經過靜電濾針6時,油煙中的灰塵顆粒等雜質就會被靜電吸引從而被吸附在靜電濾針6上,去除了雜質後的油煙經過過濾裝置5進行過濾,油煙中的油被不鏽鋼濾筒製成的過濾裝置5回收,濾出的油經過不鏽鋼濾筒中的油槽流到回收油嘴14處,並通過回收油管7流到回收油盆8中再利用,經過回收和除雜後的煙氣則在風機9產生的負壓作用下從出煙管道10排出。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