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及其製備方法
2023-10-19 07:41:17
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及其製備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屬於能源製造領域,公開了一種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及其製備方法。該型煤由體積百分比為60-80%的木質活性炭粉末和體積百分比為40-20%的生石灰粉末組成。該型煤的製備步驟為:按照體積百分比,將40-20%生石灰粉末與一定量水混合均勻,冷卻4-10小時後,加入60-80%的木質活性炭粉末混合均勻,壓製成塊,曬乾後即得到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本型煤經試驗,其平均熱質為4216大卡。比傳統的型煤高約30-40%。另外,本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不怕風化,燃燒時無煙。更重要的是,它解決了木質活性炭粉末對環境造成的汙染問題。
【專利說明】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及其製備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於能源製造領域,公開了一種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及其製備方法。
【背景技術】:
[0002]在生產木質活性炭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粉末對環境造成汙染,在汙染保護的要求下,活性炭廠多採用除塵過濾裝置將粉末過濾下來,但過濾下來的粉末無法有效利用,只能集中填埋,同樣會對環境造成汙染。另外,在生產和使用生石灰時,也會產生大量的碎生石灰末。這類生石灰末也無法合理的利用。如果扔掉,也會對環境造成汙染,同時造成資源的浪費。
【發明內容】
:
[0003]本發明的首要目的是公開一種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的製備方法,該製備方法是利用廢棄的木質活性炭粉末和生石灰粉末生產型煤。
[0004]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公開一種利用上述製備方法製備得到的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 [0005]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0006]一種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該型煤由體積百分比為60-80%的木質活性炭粉末和體積百分比為40-20%的生石灰粉末組成。
[0007]所述的木質活性炭為竹活性炭、椰殼活性炭和果殼活性炭中的一種以上。
[0008]一種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的製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按照體積百分比,將40-20%生石灰粉末與一定量水混合均勻,冷卻4-10小時後,加入60-80%的木質活性炭粉末混合均勻,壓製成塊,曬乾後即得到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
[0009]所述的40-20%是指生石灰粉末佔生石灰粉末和木質活性炭粉末總體積的百分比;所述的60-80%是指木質活性炭粉末佔生石灰粉末和木質活性炭粉末總體積的百分比;所述的一定量的水是指木質活性炭粉末和生石灰粉末總體積的20-30%的水。
[0010]本型煤經煤炭熱量檢測儀試驗,其平均熱質為4216大卡。比傳統的型煤高約30-40%,在同等體積下,其燃燒時候是傳統型煤的兩倍。另外,本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不怕風化,耐儲存,燃燒時無煙,並且燃燒充分,含硫量低。更重要的是,它解決了木質活性炭粉末對環境造成的汙染問題。
[0011]具體實施方法:
[0012]以下對本發明的原理和特徵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於解釋本發明,並非用於限定本發明的範圍。
[0013]實施例1:
[0014]取生石灰粉末30立方米,加入20立方米的水,攪拌均勻,放置4-10小時,加入70立方米竹活性炭粉末,攪拌均勻後壓製成塊,曬乾後即可使用。
[0015]實施例2:[0016]取生石灰粉末40立方米,加入25立方米的水,攪拌均勻,放置4-10小時,加入60立方米椰殼活性炭粉末,攪拌均勻後壓製成塊,曬乾後即可使用。
[0017]實施例3:
[0018]取生石灰粉末50立方米,加入30立方米的水,攪拌均勻,放置4-10小時,加入50立方米果殼活性炭粉末,攪拌均勻後壓製成塊,曬乾後即可使用。
[0019]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並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其特徵在於:該型煤由體積百分比為60-80%的木質活性炭粉末和體積百分比為40-20%的生石灰粉末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木質活性炭為竹活性炭、椰殼活性炭和果殼活性炭中的一種以上。
3.一種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的製備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以下步驟:按照體積百分比,將40-20%生石灰粉末與一定量水混合均勻,冷卻4-10小時後,加入60-80%的木質活性炭粉末混合均勻,壓製成塊,曬乾後即得到木質活性炭粉末型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製備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40-20%是指生石灰粉末佔生石灰粉末和木質活性炭粉末總體積的百分比;所述的60-80%是指木質活性炭粉末佔生石灰粉末和木質活性炭粉末總體積的百分比;所述的一定量的水是指木質活性炭粉末和生石灰粉末總體積的20-30%的水。
【文檔編號】C10L5/44GK103881783SQ201410110700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24日 優先權日:2014年3月24日
【發明者】姚雯楸 申請人:姚雯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