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防滑耐磨勞保鞋的製作方法
2023-10-19 08:13:47 1

本發明涉及鞋製品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防滑耐磨勞保鞋。
背景技術:
勞保鞋是人們在從事一些環境比較惡劣、危險性較大的工作時所使用的勞保用品,相比於普通的鞋子來說,他能夠保護人們的雙腳不受外界的傷害。
但是現有技術中的勞保鞋只是結實耐磨,功能單一。對於工廠等地面比較滑的環境來說,一般的勞保鞋不能滿足其需要,因此在這種環境下,勞保鞋的防滑耐磨性能顯得尤為重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此,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結構簡單,透氣性好,防滑性能好,在環境比較惡劣、危險性較大的環境中能夠保護人們的雙腳的防滑耐磨勞保鞋。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一種防滑耐磨勞保鞋,包括一鞋底,所述鞋底上設有鞋幫,所述鞋底的上部和下部均設有一環形槽,所述環形槽內設有楔形塊,所述環形槽與一弧形槽相連通,所述弧形槽向環形槽的方向彎曲,所述弧形槽上設有呈輻射狀的引流槽,所述引流槽的端部引至鞋底的邊緣,所述鞋底的邊緣設有防滑槽,所述防滑槽內設有防滑塊,所述防滑塊的外表面設有防滑絲,所述防滑槽之間設有防滑凸起。
進一步地,所述鞋幫的鞋頭上設有防護塊,所述防護塊由防護網和橡膠層組成。
進一步地,所述環形槽為橢圓形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楔形塊依次由上到下排列設於環形槽內。
進一步地,所述楔形塊由水平面、垂直面、斜面和兩個端面組成,所述水平面與斜面之間的角度為20-60°。
進一步地,所述防滑槽的橫截面為正方形、長方形或梯形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防滑塊為圓柱形結構,所述防滑塊與防滑槽的表面相平或略高於防滑槽的表面。
進一步地,所述鞋底的厚度為15-30mm。
進一步地,所述鞋底為牛筋材質。
進一步地,所述鞋幫採用透氣面料。
相對於現有技術,本發明具有以下優勢:
本發明防滑耐磨勞保鞋,結構簡單,透氣性好,防滑性能好,在環境比較惡劣、危險性較大的環境中能夠保護人們的雙腳。
附圖說明
構成本發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的 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於解釋本發明,並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鞋底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楔形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的防滑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的防護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鞋底;2、鞋幫;3、環形槽;4、楔形塊;41、水平面;42、垂直面;43、斜面;44、兩個端面;5、弧形槽;6、引流槽;7、防滑槽;8、防滑塊;81、防滑絲;9、防滑凸起;10、防護塊;101、防護網;102、橡膠層。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衝突的情況下,本發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徵可以相互組合。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後」、「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為基於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僅是為了便於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於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徵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徵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徵。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將參考附圖並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
如圖1-5所示,一種防滑耐磨勞保鞋,包括一鞋底1,鞋底1為牛筋材質,鞋底1的厚度為25mm,鞋底1上設有鞋幫2,鞋幫1採用透氣面料,鞋幫2的鞋頭上設有防護塊10,防護塊10由防護網101和橡膠層102組成,鞋底1的上部和下部均設有一環形槽3,環形槽3為橢圓形結構,環形槽3內設有楔形塊4,楔形塊4依次由上到下排列設於環形槽3內,楔形塊4由水平面41、垂直面42、斜面43和兩個端面44組成,水平面41與斜面43 之間的角度為30°,環形槽3與一弧形槽5相連通,弧形槽5向環形槽3的方向彎曲,弧形槽5上設有呈輻射狀的引流槽6,引流槽6的端部引至鞋底1的邊緣,鞋底1的邊緣設有防滑槽7,防滑槽7的橫截面為梯形結構,防滑槽7內設有防滑塊8,防滑塊8為圓柱形結構,防滑塊8略高於防滑槽7的表面,防滑塊8的外表面設有防滑絲81,防滑槽7之間設有防滑凸起9。
本發明防滑耐磨勞保鞋,結構簡單,透氣性好,防滑性能好,在環境比較惡劣、危險性較大的環境中能夠保護人們的雙腳。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