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學生用化學加熱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0-11 10:20:24
本實用新型涉及教學器材,尤其涉及一種學生用化學加熱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化學是以實驗為基礎的學科,化學的形成和發展都離不開實驗。經過初中的學習,學生對化學這一學科有了基礎的了解。但針對高中的化學學習,部分學生還茫然無措。學生在學習時,不僅需要掌握課本上的內容,還需要利用化學實驗形成化學概念,理解和鞏固化學知識。為了避免學生在化學實驗時受到危害,需要在封閉的環境中對化學藥劑進行處理,這樣不僅可以減少外部環境因素對化學實驗的影響,還可以保護學生的安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提供一種適用於學生用化學加熱裝置。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學生用化學加熱裝置,包括蓋子、儲液瓶、支架、實驗桌、旋鈕、點火器、點火引線、燃氣管道、桌腿、燃燒臺、排風扇、擋板、電源、加熱槽、液體、液體管道、開關、控制器、交換器、抽水機、冷凝器、溫度感應器,所述實驗桌左側設置支架,所述支架上設置儲液瓶,所述儲液瓶上設置蓋子,所述儲液瓶連接液體管道,所述液體管道連接加熱槽,所述加熱槽內裝有液體,所述液體管道中間設置交換器,所述交換器內設置抽水機、冷凝器,所述交換器上設置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上設置開關,所述實驗桌左下角設置點火器,所述點火器左側連接旋鈕,所述點火器右端連接點火引線,所述點火引線右側連接燃燒臺,所述點火器下端設置燃氣管道,所述燃氣管道右側連接燃燒臺底部,所述實驗桌右下設置排風扇,所述排風扇外側設置擋板,所述實驗桌右側壁設置電源,所述實驗桌下設置桌腿,所述實驗桌桌面右側設置溫度感應器,所述溫度感應器連接加熱槽。
作為優選,所述液體為可快速導熱的液體。
作為優選,所述點火器應具有開關燃氣通道和點火的功能。
作為優選,所述交換器和排風扇應通過導線連接電源。
作為優選,所述擋板可以套上連接到室外的管道。
作為優選,所述電源為可拆卸設置。
與現有的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操作簡單,使用方便,冷凝器可快速將液體降溫,適用於不同的情況,受熱均勻,整個過程無明火,使用起來更安全,適宜學生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交換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蓋子;2、儲液瓶;3、支架;4、實驗桌;5、旋鈕;6、點火器;6.1、點火引線;7、燃氣管道;8、桌腿;9、燃燒臺;10、排風扇;11、擋板;12、電源;13、加熱槽;14、液體;15、液體管道;16、開關;17、控制器;18、交換器;18.1、抽水機;18.2、冷凝器;19、溫度感應器。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學生用化學加熱裝置,包括蓋子1、儲液瓶2、支架3、實驗桌4、旋鈕5、點火器6、點火引線6.1、燃氣管道7、桌腿8、燃燒臺9、排風扇10、擋板11、電源12、加熱槽13、液體14、液體管道15、開關16、控制器17、交換器18、抽水機18.1、冷凝器18.2、溫度感應器19,所述實驗桌4左側設置支架3,所述支架3上設置儲液瓶2,所述儲液瓶2上設置蓋子1,所述儲液瓶2連接液體管道15,所述液體管道15連接加熱槽13,所述加熱槽13內裝有液體14,所述液體管道15中間設置交換器18,所述交換器18內設置抽水機18.1、冷凝器18.2,所述交換器18上設置控制器17,所述控制器17上設置開關16,所述實驗桌4左下角設置點火器6,所述點火器6左側連接旋鈕5,所述點火器6右端連接點火引線6.1,所述點火引線6.1右側連接燃燒臺9,所述點火器6下端設置燃氣管道7,所述燃氣管道7右側連接燃燒臺9底部,所述實驗桌4右下設置排風扇10,所述排風扇10外側設置擋板11,所述實驗桌4右側壁設置電源12,所述實驗桌4下設置桌腿8,所述實驗桌4桌面右側設置溫度感應器19,所述溫度感應器19連接加熱槽13,所述液體14為可快速導熱的液體,所述點火器6應具有開關燃氣通道和點火的功能,所述交換器18和排風扇10應通過導線連接電源12,所述擋板11可以套上連接到室外的管道,所述電源12為可拆卸設置。
工作原理:本實用新型在使用前應打開蓋子往儲液瓶內加入適量的可快速導熱的液體,點擊開關然後控制器控制交換器工作,將液體導入加熱槽,然後通過旋鈕打開點火器,點火器開放燃氣並通過點火引線在加熱槽內點火,溫度感應器感應加熱槽內溫度並顯示,學生可以根據溫度顯示在適宜的溫度將需要加熱的物體放入加熱槽,再次摁下開關,控制器控制交換器工作,控制器內的冷凝器會將熱的液體降溫,可適應不同的情況,排風扇可將試驗臺的氣體排到室外,當適宜完畢後,通過旋鈕關閉燃氣。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