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V小車剪刀叉式減震單元旋轉限位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05-14 23:57:52 1
本實用新型屬於AGV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AGV小車剪刀叉式減震單元旋轉限位機構。
背景技術:
AGV是(Automated Guided Vehicle)的縮寫,意即「自動導引運輸車」,是指裝備有電磁或光學等自動導引裝置,它能夠沿規定的導引路逕行駛,具有安全保護以及各種移載功能的運輸車,AGV屬於輪式移動機器人的範疇。
現有的前後進AGV驅動單元包括驅動架、安裝在驅動架上的驅動輪、用於驅動驅動輪轉動的動力機構、連接在驅動架上的上蓋板。但由於驅動架與上蓋板採用剛性聯接,在移動過程中,當遇到不平的路面或工作面時,上蓋板及放置在其上的機構或物體,如貨架等容易產生劇烈震動。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減少AGV小車晃動、減震效果好,確保AGV小車拖掛的貨架運輸平穩、貨物不掉落的AGV小車剪刀叉式減震單元旋轉限位機構。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取了以下技術方案:
AGV小車剪刀叉式減震單元旋轉限位機構,包括驅動輪,兩驅動輪之間有驅動箱體,驅動箱體內設有驅動單元,驅動箱體上方安裝有剪刀叉式減震單元,驅動箱體與剪刀叉式減震單元之間通過旋轉軸連接;所述剪刀叉式減震單元包括上、下固定件及上、下固定件之間的剪刀臂,剪刀臂包括第一剪刀臂和第二剪刀臂,剪刀叉式減震單元的上、下固定件兩端分別設有限位孔和鉸接孔,剪刀臂一端與上、下固定件鉸接,另一端與上、下固定件上滑動連接,上下固定件之間還設有減震彈簧,剪刀叉式減震單元上設有旋轉限位機構,所述旋轉限位機構包括設置在下固定件上向驅動箱體延伸的限位銷和設置在驅動箱體上表面的限位塊。
所述驅動單元包括驅動電機,設置在驅動輪中的驅動輪軸承,每個驅動輪外側設有驅動輪擋片,每個驅動輪內側設置驅動輪鏈輪及與驅動輪鏈輪連接的鏈條,兩個驅動輪之間設有驅動單元主軸,驅動單元主軸中間設置旋轉軸,旋轉軸外側設置深溝球軸承及軸承套。
減震彈簧位於上、下固定件之間的四個角。
剪刀叉式減震單元包括剪刀臂,兩個剪刀臂分置於上和/或下固定件的左右兩側。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剪刀叉式減震單元與驅動箱體平行時,限位銷在限位塊的內側;旋轉限位機構的限位銷連接在下固定件上,因小車顛簸導致剪刀叉式減震單元在旋轉軸的旋轉帶動下旋轉,旋轉角度過大時,限位塊限制限位銷繼續移動,限位銷與限位塊配合限制剪刀叉式減震單元旋轉角度過大,從而確保AGV小車運行更平穩,拖掛貨架貨物不會產生晃動,保證了AGV小車載物平穩、載物安全、載物效率高的效果,延長了AGV小車的使用壽命,使用更加簡單、更加方便。通過採用剪刀臂和減震彈簧結合設計,可使AGV小車上蓋板與貨架之間的相對運動更為平穩 。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剖視圖。
圖3實用新型驅動單元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確,以下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2所示,AGV小車剪刀叉式減震單元旋轉限位機構,包括驅動輪1,兩驅動輪1之間有驅動箱體2,驅動箱體2內設有驅動單元,驅動箱體上方安裝有剪刀叉式減震單元,驅動箱體與剪刀叉式減震單元之間通過旋轉軸3連接;所述剪刀叉式減震單元包括上固定件4、下固定件5及上、下固定件之間的剪刀臂6,剪刀叉式減震單元的上、下固定件兩端分別設有限位孔9和鉸接孔10,剪刀臂一端與上、下固定件鉸接,另一端與上、下固定件滑動連接,上下固定件之間還設有減震彈簧11,剪刀叉式減震單元上設有旋轉限位機構,所述旋轉限位機構包括固定在下固定件5上向驅動箱體延伸的限位銷12和設置在驅動箱體上表面的限位塊13,限位銷12與下固定件5螺紋連接,也可以是其他連接方式。剪刀叉式減震單元與驅動箱體2平行時,限位銷12在限位塊13的內側;旋轉限位機構的限位銷連接在下固定件上,因小車顛簸導致剪刀叉式減震單元在旋轉軸的旋轉帶動下旋轉,旋轉角度過大時,限位塊限制限位銷繼續移動,限位銷與限位塊配合限制剪刀叉式減震單元旋轉角度過大,從而確保AGV小車運行更平穩,拖掛貨架貨物不會產生晃動。
如圖3所示,所述驅動單元包括驅動電機7,設置在驅動輪中的驅動輪軸承,每個驅動輪外側設有驅動輪擋片,每個驅動輪內側設置驅動輪鏈輪及與驅動輪鏈輪連接的鏈條,兩個驅動輪之間設有驅動單元主軸8,驅動單元主軸中間設置旋轉軸3,旋轉軸外側設置深溝球軸承及軸承套。
減震彈簧11位於上、下固定件之間的四個角,減震彈簧設置在上、下固定件之間的四個角上,分布均勻,減震效果明顯優於設置一個或兩個減震彈簧;剪刀叉式減震單元包括剪刀臂,兩個剪刀臂分置於上和/或下固定件的左右兩側,剪刀臂對稱設置,保證了AGV小車驅動機構運行的平衡問題。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整體構思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變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