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保護膜自動開孔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1-11 08:08:07
本實用新型涉及保護膜開孔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保護膜自動開孔裝置。
背景技術:
保護膜按照用途可以分為數碼產品保護膜,汽車保護膜,家用保護膜,食品保鮮保護膜等,隨著手機等數碼產品在中國的普及,保護膜已經慢慢的成為屏幕保護膜的一種統稱,而其在屏幕保護膜領域的功能也是五花八門,最早高清防刮,到現今香港GLAUKE,180度和OK8功能型保護膜的受寵,材料從最早的PP材料到現今流行的AR材質,中間經歷了5年多的發展,慢慢的被廣大手機群體所接受,但是在特定的需求上,保護膜需要進行開孔,便於更好的安裝,但是現有的開孔設備都不適合保護膜的開孔操作,無法保證開孔的孔徑大小,和開孔的質量,為後續的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耽誤工作進度。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保護膜自動開孔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保護膜自動開孔裝置,包括保護膜卷輪、操作平臺、開孔衝壓泵和旋轉電機,所述操作平臺的底部安裝有減震支架,減震支架的外側焊接有電機支架,電機支架上安裝有旋轉電機的輸出軸通過齒輪減速器與旋轉軸進行嚙合連接,旋轉軸與保護膜卷輪進行嚙合連接,保護膜卷輪上的保護膜通過保護膜拉伸卷輪與操作平臺右側的保護膜卷輪進行連接,操作平臺的頂部焊接有機架,機架上固定有開孔衝壓泵,開孔衝壓泵的衝壓杆通過衝壓軸套與開孔軸進行連接,開孔軸底部焊接有開孔刀架,開孔刀架上齒輪連接有開孔刀。
優選的,所述減震支架的內部安裝有減震彈簧,減震支架的底部安裝有萬向輪,萬向輪上鉸鏈安裝有剎車片。
優選的,所述操作平臺的兩端通過卷輪支架焊接有保護膜拉伸卷輪。
優選的,所述操作平臺上設有保護膜安放槽,保護膜安放槽中間位置設有緩衝孔。
優選的,所述開孔刀與緩衝孔處於豎直同一直線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底部的萬向輪能夠根據工作環境的需要,設備能夠快速的進行移動和工作,同時兩端的旋轉電機能夠保證保護膜平穩的進行移動,在開孔衝擊時保證很好的開孔質量的同時提高工作效率,底部減震支架內部安裝的減震彈簧能夠保證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的設備穩定,保證開孔質量。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開孔衝壓泵傳動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旋轉電機傳動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緩衝孔位置示意圖。
圖中:1-萬向輪;2-減震支架;3-電機支架;4-保護膜卷輪;5-保護膜拉伸卷輪;6-操作平臺;7-機架;8-開孔衝壓泵;9-卷輪支架;10-旋轉電機;11-減震彈簧;12-剎車片;13-衝壓杆;14-衝壓軸套;15-開孔軸;16-開孔刀架;17-開孔刀;18-齒輪減速器;19-旋轉軸;20-保護膜安放槽;21-緩衝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4,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保護膜自動開孔裝置,包括保護膜卷輪4、操作平臺6、開孔衝壓泵8和旋轉電機10,操作平臺6的底部安裝有減震支架2,減震支架2的外側焊接有電機支架3,電機支架3上安裝有旋轉電機10的輸出軸通過齒輪減速器18與旋轉軸19進行嚙合連接,旋轉軸19與保護膜卷輪4進行嚙合連接,保護膜卷輪4上的保護膜通過保護膜拉伸卷輪5與操作平臺6右側的保護膜卷輪4進行連接,操作平臺6的頂部焊接有機架7,機架7上固定有開孔衝壓泵8,開孔衝壓泵8的衝壓杆13通過衝壓軸套14與開孔軸15進行連接,開孔軸15底部焊接有開孔刀架16,開孔刀架16上齒輪連接有開孔刀17。
減震支架2的內部安裝有減震彈簧11,減震支架2的底部安裝有萬向輪1,萬向輪1上鉸鏈安裝有剎車片12,操作平臺6的兩端通過卷輪支架9焊接有保護膜拉伸卷輪5,操作平臺6上設有保護膜安放槽20,保護膜安放槽20中間位置設有緩衝孔21,開孔刀17與緩衝孔21處於豎直同一直線上。
具體使用方式:本實用新型,操作平臺6兩側的旋轉電機10進行工作,通過齒輪減速器18和旋轉軸19帶動保護膜卷輪4進行平穩的旋轉,其上的保護膜在保護膜拉伸卷輪5和保護膜安放槽20上進行平穩的移動,同時機架7頂部的開孔衝壓泵8進行工作,通過衝壓杆13和衝壓軸套14進行動力傳遞,開孔刀17對保護膜進行開孔工作。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