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交通信息處理方法及智能終端與流程
2023-05-04 21:48:41 2

本發明涉及通信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交通信息處理方法及智能終端。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發展,汽車保有量持續增長,交通事故問題也已經成為全球公共的交通安全問題,而引起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駕駛員對駕駛技能的掌握、反應能力、路況以及天氣等等。目前,汽車主要靠駕駛員的觀察和判斷作出相應的預防或應變措施,例如: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前方路口有橫向車輛駛入或有行人穿越馬路、側方有車變道或前方路口出現擁堵等情況,將採取減速、變向或緊急制動的措施來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然而在實際情況中,由於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視線被遮擋、反應速度不夠及時或受限等因素,可能會造成因駕駛員沒有及時發現危險情況或沒能及時採取措施而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
可見,現有汽車對於交通事故的預防措施主要依賴於駕駛員的判斷和操作,因而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較大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交通信息處理方法和智能終端,以解決現有汽車對於交通事故的預防措施主要依賴於駕駛員的判斷和操作,因而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較大的問題。
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交通信息處理方法,應用於第一終端,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
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其中,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
根據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計算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
若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則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一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對象執行預警操作。
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智能終端,包括:
獲取模塊,用於獲取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
第一接收模塊,用於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其中,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
計算模塊,用於根據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計算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第一判斷模塊,用於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
第一執行模塊,用於若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則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一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對象執行預警操作。
第三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智能終端,包括: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存儲器上並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電腦程式,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電腦程式時實現本發明實施例中的交通信息處理方法中的步驟。
本發明實施例中,第一終端可以接收預設距離範圍內的第二對象的運動數據,並結合所述第一對象的運動數據,計算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和安全距離,接著通過比較所述有效距離和所述安全距離的大小,以判斷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是否存在相撞的風險,並在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的情況下,輸出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目標指令,以使用戶提前意識到危險情況和/或指示所述第一對象提前執行相應的預警操作,從而可以達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的目的。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交通信息處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交通信息處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第一車輛和第二車輛的行駛位置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第一車輛和第二車輛的行駛位置示意圖;
圖5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智能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智能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智能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圖8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智能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圖9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智能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圖10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智能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圖1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智能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交通信息處理方法的流程圖,應用於第一終端,如圖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01、獲取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
上述第一對象可以是參與到道路交通中的對象,例如:車輛或行人等,上述第一運動數據可以是所述第一對象在道路交通中的運動數據,例如:車輛的行駛數據信息或行人的位置信息等。
本實施例中,當所述第一對象為車輛時,所述第一終端可以是車輛內置的中央控制終端,也可以是支持車聯網功能的手持終端或可穿戴設備,當所述第一對象為行人時,所述第一終端可以是支持車聯網功能的手持終端或可穿戴設備。
當所述第一對象為車輛,所述第一終端為中央控制終端時,上述獲取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可以是獲取所述車輛通過傳感器採集到的所述車輛的行駛數據信息,例如:所述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等行車信息中的一種或多種;當所述第一對象為車輛,所述第一終端為支持車聯網功能的手持終端或可穿戴設備時,上述獲取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可以是接收所述車輛發送的所述車輛的行駛數據信息,或者實時採集所述車輛的行駛數據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車輛通過車聯網建立通信連接;當所述第一對象為行人,所述第一終端為支持車聯網功能的手持終端或可穿戴設備時,上述獲取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可以是實時獲取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
該步驟中,通過獲取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可以實時地掌握所述第一對象的行駛狀態或所處的位置,以便可以結合其他道路交通對象的運動數據,來判斷是否存在危險情況。
步驟102、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其中,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
上述第二對象可以理解為參與到道路交通中的其他對象,例如:除所述第一對象外的其他車輛或行人,且所述第二對象與所述第一對象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其中,所述預設距離範圍可以是系統預先設置的。上述第二運動數據可以是所述第二對象在道路交通中的運動數據,例如:其他車輛的行駛數據信息或其他行人的位置信息等。
本實施例中,當所述第二對象為車輛時,所述第二終端可以是車輛內置的中央控制終端,也可以是支持車聯網功能的手持終端或可穿戴設備,當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所述第二終端可以是支持車聯網功能的手持終端或可穿戴設備。
例如:所述預設距離範圍為0~300m,當所述第二對象距所述第一對象的距離為300m時,所述第二終端便會將所述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終端,所述第一終端便可接收到所述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當所述第二對象距所述第一對象的距離為300m以內時,所述第一終端仍可以繼續接收到所述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
上述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可以是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通過車聯網建立了通信連接,並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具體地,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可以是通過5g車聯網建立通信連接,這樣,所述第一終端可以通過所述5g車聯網來接收所述第二終端廣播的所述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第一終端也可以向與所述第一對象的距離在所述預設距離範圍內的其他對象的終端通過所述5g車聯網廣播所述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以使其他對象的終端可以根據所述第一對象的運動數據來判斷是否存在危險情況。
該步驟中,通過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與所述第一對象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的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可以獲得與所第一對象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的其他對象的運動數據,以便可以結合所述第一對象的運動數據和其他對象的運動數據,來判斷所述第一對象與其他對象是否存在相撞的危險。
步驟103、根據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計算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本實施例中,在獲取到所述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後,便可以結合二者的運動數據,來計算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其中,若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均為車輛,所述有效距離可以理解為所述第一對象從自身位置行駛到所述第二對象所在的位置需要經過的車道距離,若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中有一個是車輛,一個是行人,所述有效距離可以理解為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距離;所述安全距離可以是為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之間需要保持的最短距離。
計算所述有效距離可以是根據所述第一對象當前所處的位置和所述第二對象當前所處的位置,計算所述第一對象行駛到所述第二對象所在的位置需要經過的距離;計算所述安全距離可以是根據所述第一對象當前的運動數據(如所述第一對象的速度)及所述第二對象當前的運動數據(如所述第二對象的速度),來計算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之間應該保持的安全距離,其中,所述第一對象的速度或所述第二對象的速度越大,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之間應該保持的安全距離也應越大。
這樣,該步驟中,結合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可以計算出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從而可以根據這兩個距離來判斷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是否保持有相對安全的距離。
步驟104、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
本實施例中,在計算出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後,可以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以根據判斷的結果來確定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是否存在相撞的風險。
例如:若判斷出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即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之間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此時所述第一終端可以提前預知到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存在發生相撞的風險;若判斷出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此時所述第一終端可以確定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暫時不存在發生相撞的風險。
這樣,該步驟中,通過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可以確定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是否存在相撞的風險,以便在預知到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存在相撞的風險的情況下,作出相應的預警提醒或預警操作。
步驟105、若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則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一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對象執行預警操作。
上述若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則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可以是在判斷出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時,即確定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存在相撞的風險時,立即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並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也可以是只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可以包括圖像提醒信號、語音提醒信號和振動提醒信號中一種或任意結合,所述第一目標指令可以包括減速指令、緊急制動指令、變道指令、轉彎指令和掉頭指令中的至少一種,用於指示所述第一對象執行預警操作,所述預警操作可以理解為所述第一對象為預防與所述第二對象相撞而執行的與所述第一目標指令對應的防範操作。
例如:當所述第一對象為車輛時,在判斷出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的情況下,顯示所述第二對象的行駛畫面或行走畫面,並輸出語音提醒以提示駕駛員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同時可以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減速指令或緊急制動指令;當所述第一對象為行人時,在判斷出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的情況下,可以輸出語音提醒和振動提醒以提示行人注意來車。
該步驟中,在判斷出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時,通過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來提醒駕駛員或行人注意可能存在的危險情況和/或使所述第一對象根據相應的指令執行相應的預警操作,這樣,駕駛員或行人可以提前預知到交通事故風險,從而可以提前採取避險措施,進而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
本發明實施例中,第一終端可以接收預設距離範圍內的第二對象的運動數據,並結合所述第一對象的運動數據,計算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和安全距離,接著通過比較所述有效距離和所述安全距離的大小,以判斷所述第一對象和所述第二對象是否存在相撞的風險,並在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的情況下,輸出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目標指令,以使用戶提前意識到危險情況和/或指示所述第一對象提前執行相應的預警操作,從而可以達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的目的。
請參閱圖2,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交通信息處理方法的流程圖,應用於第一終端。該實施例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的基礎上,對第一對象和第二對象,以及第一運動數據和第二運動數據進行了限定。如圖2所示,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201、當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時,獲取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其中,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對象可以為第一車輛(如汽車或自行車),所述第一對象的運動數據信息為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所述第一終端可以是所述第一車輛內置的第一中央控制終端,也可以是支持車聯網功能的第一手持終端或第一可穿戴設備,其中,所述第一手持終端或第一可穿戴設備與所述第一車輛通過車聯網建立通信連接。
上述獲取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可以是獲取所述第一車輛通過傳感器採集到的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也可以是接收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的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或者實時採集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
上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可以是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等行車信息中的至少一種,其中,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一車輛當前所處的實時位置,例如:可以通過gps(全球定位系統,globalpositioningsystem)定位所述第一車輛所處的位置,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一車輛當前正在行駛的車道,例如:可以通過所述第一車輛的攝像頭獲取所述第一車輛行駛的車道,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方向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一車輛當前行駛的方向,如朝北行駛或朝南行駛等,所述第一車輛的速度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一車輛當前行駛的速度,例如:可以通過所述第一車輛的速度傳感器檢測所述第一車輛行駛的速度,所述第一車輛的加速度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一車輛當前行駛的加速度,例如:可以通過所述第一車輛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所述第一車輛行駛的加速度。
這樣,該步驟中,通過獲取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可以實時地掌握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狀態,以便可以結合其他車輛的行駛數據信息或行人的位置信息,來判斷是否存在危險情況。
步驟202、當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其中,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
其中,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對象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對象可以為第二車輛(如汽車或自行車),且所述第二車輛與所述第一車輛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所述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為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所述第二終端可以是所述第二車輛內置的第二中央控制終端,也可以是支持車聯網功能的第二手持終端或第二可穿戴設備,其中,所述第二手持終端或第二可穿戴設備與所述第二車輛通過車聯網建立通信連接。
所述預設距離範圍可以是系統預先設置的。例如:所述預設距離範圍為0~300m,當所述第二車輛距所述第一車輛的距離在300m以內時,所述第二終端便會將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終端,所述第一終端便可接收到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
上述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通過車聯網建立了通信連接,並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具體地,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可以是通過5g車聯網建立通信連接,這樣,所述第一終端可以通過所述5g車聯網來接收所述第二終端廣播的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第一終端也可以向與所述第一車輛的距離在所述預設距離範圍內的其他車輛通過所述5g車聯網廣播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以使其他車輛的終端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數據信息來判斷是否存在危險情況。
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可以是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等行車信息中的至少一種,其中,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二車輛當前所處的實時位置,例如:可以通過gps定位所述第二車輛所處的位置,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二車輛當前正在行駛的車道,例如:可以通過所述第二車輛的攝像頭獲取所述第二車輛行駛的車道,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方向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二車輛當前行駛的方向,如朝北行駛或朝南行駛等,所述第二車輛的速度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二車輛當前行駛的速度,例如:可以通過所述第二車輛的速度傳感器檢測所述第二車輛行駛的速度,所述第二車輛的加速度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二車輛當前行駛的加速度,例如:可以通過所述第二車輛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所述第二車輛行駛的加速度。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對象也可以為行人,且所述行人與所述第一車輛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所述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為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所述第二終端可以是支持車聯網功能的第二手持終端或第二可穿戴設備,其中,所述第二手持終端或第二可穿戴設備可以實時採集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
所述預設距離範圍可以是系統預先設置的。例如:所述預設距離範圍為0~300m,當所行人距所述第一車輛的距離在300m以內時,所述第二終端便會將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終端,所述第一終端便可接收到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
上述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可以是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通過車聯網建立了通信連接,並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具體地,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可以是通過5g車聯網建立通信連接,這樣,所述第一終端可以通過所述5g車聯網來接收所述第二終端廣播的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第一終端也可以向與所述行人的距離在所述預設距離範圍內的其他行人的終端通過所述5g車聯網廣播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以使其他行人終端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來判斷是否存在危險情況。
該步驟中,通過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與所述第一車輛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的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或者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與所述第一車輛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的行人的位置信息,可以獲得與所第一車輛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的其他車輛的行駛數據信息或行人的位置信息,以便可以結合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和其他車輛的行駛數據信息或行人的位置信息,來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其他車輛或行人是否存在相撞的危險。
步驟203、根據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計算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該步驟中,當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和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來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其中,所述有效行駛距離可以理解為所述第一車輛從自身位置行駛到所述第二車輛所在的位置需要經過的車道距離,所述安全距離可以是為避免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發生碰撞,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應保持的最短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和第二行駛數據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可以是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和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根據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和第二行駛數據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可以是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速度信息和行駛方向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速度信息和行駛方向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當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和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來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其中,所述有效行駛距離可以理解為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所述安全距離可以是為避免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發生碰撞,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應保持的最短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和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可以是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和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根據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和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可以是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速度信息和行駛方向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這樣,該步驟中,結合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可以計算出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從而可以根據這兩個距離來判斷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是否保持有相對安全的距離。
可選的,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
所述根據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計算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的步驟,包括: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是否位於同一行駛車道;
若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位於同一行駛車道,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該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可以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等行車信息,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可以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等行車信息。這樣,當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可以根據這些信息更加準確地計算出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從而可以更準確地預知到可能存在的危險情況。
當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可以先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是否位於同一行駛車道信息,以初步分析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是否存在比較直接或較大可能的碰撞風險。
若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位於同一行駛車道,則可以認為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發生碰撞的風險較大,此時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例如:請參閱圖3,如圖3所示,第一車輛a與第二車輛b位於同一行駛車道r1,根據圖中所示的第一車輛a的位置和第二車輛b的位置,可以計算出第一車輛a與第二車輛b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為s1。
同時,還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例如:請參閱圖3,如圖3所示,根據圖中所示的第一車輛a的位置和第二車輛b的位置,可知第一車輛a與第二車輛b位於同一行駛車道r1,根據圖中所示的第一車輛a的行駛方向和第二車輛b的行駛方向,可知第一車輛a與第二車輛b為同向行駛。根據圖中所示的第一車輛a的速度va和加速度αa,以及第二車輛b的速度vb和加速度αb,可以先判斷第一車輛a的速度va是否大於第二車輛b的速度vb,若va>vb,則可以通過公式s2=(va-vb)2/2α+s計算第一車輛a與第二車輛b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s2,其中,α可以為預設的參考制動減速度,也可以是從第一車輛a的行車記錄數據中獲取的第一車輛a的制動減速度,s為預設距離,可以理解為為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預留的距離;若vb>va,且αa>αb,則可以通過公式va+αat=vb+αbt計算兩車速度達到相等時所需的時間t,並通過公式s2=vat+αat2/2-vbt-αbt2/2+s計算第一車輛a與第二車輛b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s2;若vb>va,且αb>αa,則可知目前第一車輛a與第二車輛b之間不存在相撞的風險,此時可以計算第一車輛a與第二車輛b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為0,也可以不作計算,直接判斷出目前第一車輛a與第二車輛b之間不存在相撞的風險,且無需輸出危險提醒信號或向第一車輛a發送第一目標指令。
當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直接計算出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並可根據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初步分析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是否相距較近。
同時,還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例如: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相距150m,且所述第一車輛正對所述行人所在的位置行駛,所述第一車輛目前的速度為30m/s,加速度為2m/s2,假設駕駛員的反應時間為0.3s,所述第一車輛的剎車制動生效時間為1.2s,第一車輛的制動減速度為6m/s2,預設距離s為20m,那麼1.5s後,所述第一車輛的速度為30m/s+2m/s2×1.5s=33m/s,所述第一車輛已行駛的距離為30m/s×1.5s+0.5×2m/s2×1.5×1.5s=47.25m,所述第一車輛在1.5s後制動開始生效,所述第一車輛從制動到停止需要的時間為33m/s÷6m/s2=5.5s,所述第一車輛在這5.5s內行駛的距離為33m/s×5.5s-0.5×6m/s2×5.5s×5.5s=110.75m,因此,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應保持的安全車距為110.75m+47.25m+20m=158m,而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相距150m,因此,此時可以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該實施方式中,通過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可以計算出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或者通過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可以計算出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從而可以根據這兩個距離來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或所述行人之間是否保持有相對安全的距離。
需要說明的是,該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還可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制動系統狀態和與地面的摩擦係數,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還可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制動系統狀態和與地面的摩擦係數,這樣,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還可結合這兩個數據信息來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的安全距離。例如:若所述第一車輛處於制動狀態或所述第二車輛處於制動狀態較差,此時還可以結合所述第一車輛的制動減速度或所述第二車輛的制動減速度來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的安全距離,從而可以更好地基於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和安全距離,準確地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是否存在相撞的風險。同樣地,所述第一車輛也可結合這兩個數據信息來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的安全距離,從而準確地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是否存在相撞的風險。
可選的,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還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轉向信息,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還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轉向信息;
所述當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是否位於同一行駛車道的步驟之後,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位於不同行駛車道,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和轉向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和轉向信息,預估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在預設時長內的行駛軌跡是否存在交點;
若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在預設時長內的行駛軌跡存在交點,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該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還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轉向信息,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還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轉向信息,其中,所述轉向信息可以理解為車輛在當前行駛過程中開啟的轉向燈信息,這樣,在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位於不同行駛車道的情況下,還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和轉向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和轉向信息,預估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軌跡和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軌跡,並確定預估的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軌跡和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軌跡在預設時長內是否存在交點,以進一步分析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可能存在的碰撞風險。例如:請參閱圖4,第一車輛a位於行駛車道r2,第二車輛b位於行駛車道r1,第一車輛a的行駛方向為圖中箭頭e所指的方向,第二車輛b的行駛方向為圖中箭頭f所指的方向,第二車輛b為直行,第一車輛a開啟向右轉向燈,由此可知,所述第一車輛a預右轉行駛到所述第二車輛b所在的行駛車道r1,這樣,可以預估到第一車輛a的行駛軌跡和所述第二車輛b的行駛軌跡在預設時長內將存在交點。
若預估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在預設時長內的行駛軌跡存在交點,則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如圖4中粗線所示的從第一車輛a所在的位置行駛到第二車輛b所在的位置需要經過的車道距離l,即為第一車輛a與第二車輛b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同時,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其計算方式可以參見前述可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相關實施方式。
該實施方式中,通過對位於不同車道的第一車輛的行駛軌跡和第二車輛的行駛軌跡進行預估,可以得知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可能存在的碰撞風險,並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從而可以根據這兩個距離來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或所述行人之間是否保持有相對安全的距離。
步驟204、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
該步驟的具體實施方式可以參見圖1所示的方法實施例中步驟104的實施方式,為避免重複,這裡不再贅述。
步驟205、若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則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一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對象執行預警操作。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對象可以為第一車輛,所述第二對象可以是第二車輛或行人,上述若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則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可以是在判斷出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時,即確定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或所述行人存在相撞的風險時,立即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並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第一目標指令,也可以是只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或直接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可以包括圖像提醒信號、語音提醒信號和振動提醒信號中一種或任意結合,所述第一目標指令可以包括減速指令、緊急制動指令、變道指令、轉彎指令和掉頭指令中的至少一種,用於指示所述第一對象執行預警操作,所述預警操作可以理解為所述第一對象為預防與所述第二對象相撞而執行的與所述第一目標指令對應的防範操作。
例如:在判斷出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的情況下,所述第一終端可以顯示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畫面或顯示所述行人所處的位置的畫面,並輸出語音提醒以提示駕駛員注意所述第二車輛或所述行人,同時可以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減速指令或緊急制動指令。
該步驟中,在判斷出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時,通過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第一目標指令,來提醒駕駛員注意可能存在的危險情況和/或使所述第一車輛根據相應的指令執行相應的預警操作,這樣,駕駛員可以提前預知到交通事故風險,且所述第一車輛可以自動執行預警操作,從而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
該步驟的具體實施方式可以參見圖1所示的方法實施例中步驟105的實施方式,為避免重複,這裡不再贅述。
可選的,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
所述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的步驟之後,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則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對象所在的位置的第一路況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路況信息、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判斷所述第一車輛是否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
若所述第一車輛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則輸出第二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第二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二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車輛執行減速操作、緊急制動操作、變道操作、轉彎操作和掉頭操作中的至少一種。
該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且在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之後,若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則可以判定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對象目前不存在相撞的風險,但所述第一終端還可以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對象所在的位置的第一路況信息,其中,所述第一路況信息可以包括如暢通、擁堵、道路施工、交通事故或側方來車等實時路況信息。這樣,所述第一車輛還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路況信息,來判斷所述第一車輛是否存在發生交通事故風險,例如:若所述第一路況信息為擁堵,且所述第二對象位於所述第一車輛的前方,此時,可以判斷出若所述第一車輛繼續以當前速度繼續行駛,則將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第一終端還可以接收與所述第一車輛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的其他車輛的終端發送的實時路況信息,或者還可以接收交通設施廣播的實時路況信息,如臨時管制、道路封閉、臨時檢查或交通事故等路況信息。
若判斷所述第一車輛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則可以輸出第二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第二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二危險提醒信號可以包括圖像提醒信號、語音提醒信號和振動提醒信號中一種或任意結合,所述第二目標指令可以包括減速指令、緊急制動指令、變道指令、轉彎指令和掉頭指令中的至少一種,用於指示所述第一車輛相應地執行減速操作、緊急制動操作、變道操作、轉彎操作或掉頭操作。
例如:若根據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擁堵路況信息,判斷出所述第一車輛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時,所述第一終端可以顯示所述第二車輛所在的位置的路況畫面,並輸出語音提醒以提示駕駛員注意前方擁堵路況,同時可以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減速指令或掉頭指令,其中,所述路況畫面可以是所述第二車輛通過前後攝像頭實時抓取的所述第一車輛附近的路況畫面。
需要說明的是,若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是通過5g車聯網建立通信連接,則所述第一路況信息可以基於5g車聯網協議,以簡單標識符的形式從所述第二終端傳輸到所述第一終端,其中,每種路況信息均以一個標識符來表示,這樣,所述第一終端可以根據接收到的標識符來識別所述第一路況信息的內容,並根據所述第一路況信息的內容輸出相應的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相應的目標指令。
這樣,該實施方式中,在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時,通過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對象所在的位置的第一路況信息,可以根據所述第一路況信息、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來判斷所述第一車輛是否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並在所述第一車輛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的情況下,輸出第二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第二目標指令,來提醒駕駛員或行人注意可能存在的危險情況和/或使所述第一車輛根據相應的指令執行相應的預警操作,這樣,駕駛員可以提前預知到交通事故風險,從而可以提前採取避險措施,進而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
需要說明的是,該實施方式也可以結合圖1所示的實施例實施,且能達到相同的有益效果。
可選的,所述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的步驟之後,所述根據所述第一路況信息、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判斷所述第一車輛是否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的步驟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則採集所述第一車輛所在的位置的第二路況信息;
廣播所述第二路況信息。
該實施方式中,在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之後,若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則可以判定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對象目前不存在相撞的風險,但所述第一終端還可以採集所述第一車輛所在的位置的第二路況信息,其中,所述第二路況信息可以包括如暢通、擁堵、道路施工、交通事故或側方來車等實時路況信息。
這樣,所述第一終端可以向與所述第一車輛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的車輛的終端或行人終端廣播所述第二路況信息,以使其他車輛的終端或行人終端根據所述第二路況信息來判斷是否存在交通事故風險,從而使其他車輛的駕駛員可以提前預知到交通事故風險,並可以提前採取避險措施,進而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
本實施例中,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的基礎上,對第一對象和第二對象,以及第一運動數據和第二運動數據進行了限定。另外,本實施例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的基礎上還增加了多種可選的實施方式,這些可選的實施方式可以相互結合實現,也可以單獨實現,且都能達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的技術效果。
請參閱圖5,圖5是本發明實施提供的一種智能終端的結構圖,所述智能終端為第一終端,如圖5所示,智能終端500包括:
獲取模塊501,用於獲取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
第一接收模塊502,用於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其中,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
計算模塊503,用於根據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計算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第一判斷模塊504,用於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
第一執行模塊505,用於若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則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一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對象執行預警操作。
可選的,如圖6所示,所述獲取模塊501用於當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時,獲取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其中,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第一接收模塊502包括:
第一接收單元5021,用於當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其中,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第二接收單元5022,用於當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
可選的,如圖7所示,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
所述計算模塊503包括:
判斷單元5031,用於當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是否位於同一行駛車道;
第一計算單元5032,用於若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位於同一行駛車道,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
第二計算單元5033,用於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第三計算單元5034,用於當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
第四計算單元5035,用於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可選的,如圖8所示,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還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轉向信息,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還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轉向信息;
所述計算模塊503還包括:
預估單元5036,用於若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位於不同行駛車道,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和轉向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和轉向信息,預估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在預設時長內的行駛軌跡是否存在交點;
第五計算單元5037,用於若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在預設時長內的行駛軌跡存在交點,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
第六計算單元5038,用於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可選的,如圖9所示,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
所述智能終端500還包括:
第二接收模塊506,用於若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則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對象所在的位置的第一路況信息;
第二判斷模塊507,用於根據所述第一路況信息、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判斷所述第一車輛是否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
第二執行模塊508,用於若所述第一車輛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則輸出第二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第二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二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車輛執行減速操作、緊急制動操作、變道操作、轉彎操作和掉頭操作中的至少一種。
可選的,如圖10所示,所述智能終端500還包括:
採集模塊509,用於若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則採集所述第一車輛所在的位置的第二路況信息;
廣播模塊510,用於廣播所述第二路況信息。
智能終端500能夠實現前述實施例中第一終端實現的各個過程,為避免重複,這裡不再贅述。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智能終端500可以在判斷出有危險的情況下,輸出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目標指令,以使用戶提前意識到危險情況和/或指示所述第一對象提前執行相應的預警操作,從而可以達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的目的。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智能終端,包括處理器,存儲器,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上並可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電腦程式,所述電腦程式被所述處理器執行時實現上述交通信息處理方法實施例的各個過程,且能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為避免重複,這裡不再贅述。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電腦程式,所述電腦程式被處理器執行時,包括以下步驟:
獲取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
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其中,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
根據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計算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
若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則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一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對象執行預警操作。
可選的,所述電腦程式被處理器執行時還可實現如下步驟:
當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時,獲取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其中,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其中,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
可選的,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
所述電腦程式被處理器執行時還可實現如下步驟: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車道信息,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是否位於同一行駛車道;
若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位於同一行駛車道,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可選的,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還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轉向信息,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還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轉向信息;
所述電腦程式被處理器執行時還可實現如下步驟:
若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位於不同行駛車道,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和轉向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和轉向信息,預估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在預設時長內的行駛軌跡是否存在交點;
若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在預設時長內的行駛軌跡存在交點,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可選的,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
所述電腦程式被處理器執行時還可實現如下步驟:
若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則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對象所在的位置的第一路況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路況信息、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判斷所述第一車輛是否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
若所述第一車輛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則輸出第二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第二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二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車輛執行減速操作、緊急制動操作、變道操作、轉彎操作和掉頭操作中的至少一種。
可選的,所述電腦程式被處理器執行時還可實現如下步驟:
若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則採集所述第一車輛所在的位置的第二路況信息;
廣播所述第二路況信息。
所述的存儲介質,包括:只讀存儲器(read-onlymemory,簡稱rom)、隨機存取存儲器(randomaccessmemory,簡稱ram)、磁碟或者光碟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請參閱圖11,圖11是本發明實施提供的另一種智能終端的結構圖,所述智能終端為第一終端,所述智能終端能實現圖1至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的交通信息處理方法的細節,並達到相同的效果。如圖11所示,智能終端1100包括:至少一個處理器1101、存儲器1102、至少一個網絡接口1104和其他用戶接口1103。智能終端1100中的各個組件通過總線系統1105耦合在一起。可理解,總線系統1105用於實現這些組件之間的連接通信。總線系統1105除包括數據總線之外,還包括電源總線、控制總線和狀態信號總線。但是為了清楚說明起見,在圖11中將各種總線都標為總線系統1105。
其中,用戶接口1103可以包括顯示器、鍵盤或者點擊設備(例如,滑鼠,軌跡球(trackball)、觸感板或者觸控螢幕等)。
可以理解,本發明實施例中的存儲器1102可以是易失性存儲器或非易失性存儲器,或可包括易失性和非易失性存儲器兩者。其中,非易失性存儲器可以是只讀存儲器(read-onlymemory,rom)、可編程只讀存儲器(programmablerom,prom)、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rasableprom,eprom)、電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lectricallyeprom,eeprom)或快閃記憶體。易失性存儲器可以是隨機存取存儲器(randomaccessmemory,ram),其用作外部高速緩存。通過示例性但不是限制性說明,許多形式的ram可用,例如靜態隨機存取存儲器(staticram,sram)、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dynamicram,dram)、同步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synchronousdram,sdram)、雙倍數據速率同步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doubledataratesdram,ddrsdram)、增強型同步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enhancedsdram,esdram)、同步連接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synchlinkdram,sldram)和直接內存總線隨機存取存儲器(directrambusdram,drdram)。本文描述的系統和方法的存儲器1102旨在包括但不限於這些和任意其它適合類型的存儲器。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存儲器1102存儲了如下的元素,可執行模塊或者數據結構,或者他們的子集,或者他們的擴展集:作業系統11021和應用程式11022。
其中,作業系統11021,包含各種系統程序,例如框架層、核心庫層、驅動層等,用於實現各種基礎業務以及處理基於硬體的任務。應用程式11022,包含各種應用程式,例如媒體播放器(mediaplayer)、瀏覽器(browser)等,用於實現各種應用業務。實現本發明實施例方法的程序可以包含在應用程式11022中。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智能終端1100還包括:存儲在存儲器1102上並可在處理器1101上運行的電腦程式,具體的,可以是應用程式11022中的電腦程式,電腦程式被處理器1101執行時實現如下步驟:
獲取第一對象的第一運動數據;
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第二對象的第二運動數據,其中,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的距離在預設距離範圍內;
根據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計算所述第一對象與所述第二對象之間的有效距離,以及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判斷所述有效距離是否小於所述安全距離;
若所述有效距離小於所述安全距離,則輸出第一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第一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一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對象執行預警操作。
上述本發明實施例揭示的方法可以應用於處理器1101中,或者由處理器1101實現。處理器1101可能是一種集成電路晶片,具有信號的處理能力。在實現過程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驟可以通過處理器1101中的硬體的集成邏輯電路或者軟體形式的指令完成。上述的處理器1101可以是通用處理器、數位訊號處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專用集成電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現成可編程門陣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編程邏輯器件、分立門或者電晶體邏輯器件、分立硬體組件。可以實現或者執行本發明實施例中的公開的各方法、步驟及邏輯框圖。通用處理器可以是微處理器或者該處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規的處理器等。結合本發明實施例所公開的方法的步驟可以直接體現為硬體解碼處理器執行完成,或者用解碼處理器中的硬體及軟體模塊組合執行完成。軟體模塊可以位於隨機存儲器,快閃記憶體、只讀存儲器,可編程只讀存儲器或者電可擦寫可編程存儲器、寄存器等本領域成熟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該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位於存儲器1102,處理器1101讀取存儲器1102中的信息,結合其硬體完成上述方法的步驟。具體地,該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電腦程式,處理器1101執行該電腦程式時實現如上述交通信息處理方法實施例中的步驟。
可以理解的是,本文描述的這些實施例可以用硬體、軟體、固件、中間件、微碼或其組合來實現。對於硬體實現,處理單元可以實現在一個或多個專用集成電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s,asic)、數位訊號處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ing,dsp)、數位訊號處理設備(dspdevice,dspd)、可編程邏輯設備(programmablelogicdevice,pld)、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通用處理器、控制器、微控制器、微處理器、用於執行本申請所述功能的其它電子單元或其組合中。
對於軟體實現,可通過執行本文所述功能的模塊(例如過程、函數等)來實現本文所述的技術。軟體代碼可存儲在存儲器中並通過處理器執行。存儲器可以在處理器中或在處理器外部實現。
可選的,電腦程式被處理器1101執行時還可實現如下步驟:
當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時,獲取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其中,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其中,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中的至少一種;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
可選的,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
電腦程式被處理器1101執行時還可實現如下步驟: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第二車輛時,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車道及所述第二車輛的行駛車道,判斷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是否位於同一行駛車道;
若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位於同一行駛車道,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當所述第二對象為行人時,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的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行人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行人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可選的,所述第一行駛數據信息還包括所述第一車輛的轉向信息,所述第二行駛數據信息還包括所述第二車輛的轉向信息;
電腦程式被處理器1101執行時還可實現如下步驟:
若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位於不同行駛車道,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和轉向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車道信息、行駛方向信息和轉向信息,預估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在預設時長內的行駛軌跡是否存在交點;
若所述第一車輛和所述第二車輛在預設時長內的行駛軌跡存在交點,則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的有效行駛距離;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及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信息、行駛方向信息、速度信息和加速度信息,計算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第二車輛之間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
可選的,所述第一對象為第一車輛;
電腦程式被處理器1101執行時還可實現如下步驟:
若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則接收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的所述第二對象所在的位置的第一路況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路況信息、所述第一運動數據和所述第二運動數據,判斷所述第一車輛是否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
若所述第一車輛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則輸出第二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車輛發送第二目標指令,其中,所述第二目標指令用於指示所述第一車輛執行減速操作、緊急制動操作、變道操作、轉彎操作和掉頭操作中的至少一種。
可選的,電腦程式被處理器1101執行時還可實現如下步驟:
若所述有效距離大於或等於所述安全距離,則採集所述第一車輛所在的位置的第二路況信息;
廣播所述第二路況信息。
智能終端1100能夠實現前述實施例中第一終端實現的各個過程,為避免重複,這裡不再贅述。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智能終端1100可以在判斷出有危險的情況下,輸出危險提醒信號和/或向所述第一對象發送目標指令,以使用戶提前意識到危險情況和/或指示所述第一對象提前執行相應的預警操作,從而可以達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的目的。
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結合本文中所公開的實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單元及算法步驟,能夠以電子硬體、或者計算機軟體和電子硬體的結合來實現。這些功能究竟以硬體還是軟體方式來執行,取決於技術方案的特定應用和設計約束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對每個特定的應用來使用不同方法來實現所描述的功能,但是這種實現不應認為超出本發明的範圍。
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為描述的方便和簡潔,上述描述的系統、裝置和單元的具體工作過程,可以參考前述方法實施例中的對應過程,在此不再贅述。
在本申請所提供的實施例中,應該理解到,所揭露的裝置和方法,可以通過其它的方式實現。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裝置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單元的劃分,僅僅為一種邏輯功能劃分,實際實現時可以有另外的劃分方式,例如多個單元或組件可以結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個系統,或一些特徵可以忽略,或不執行。另一點,所顯示或討論的相互之間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通過一些接口,裝置或單元的間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電性,機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的單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單元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單元,即可以位於一個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絡單元上。可以根據實際的需要選擇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單元來實現本實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發明各個實施例中的各功能單元可以集成在一個處理單元中,也可以是各個單元單獨物理存在,也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集成在一個單元中。
所述功能如果以軟體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並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基於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軟體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體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伺服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
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u盤、移動硬碟、rom、ram、磁碟或者光碟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範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範圍應以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