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單元的鎖緊裝置及連帶的開關的製作方法
2023-04-27 11:50:46 1
專利名稱:設備單元的鎖緊裝置及連帶的開關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設備單元,更確切地說,涉及與該設備單元相關聯的開關裝置。
目前已經實現的是,提供一種與設備單元(例如插座、電路組件以及諸如此類)相關聯的開關裝置,以便在設備構架中將設備單元由其接插件上撤換時觸發某種動作。這種已知的現有開關裝置,採用的是機械式開關,不是安裝在可被拆除的設備單元本身上面,就是安裝在該設備單元插入的設備構架上面或其附近。這樣的開關通常都是尺寸大而笨重,且易於出機械故障。在任何情況下,此設備單元一般均要求在引發動作之前能由設備構架中其接插件上全部拆除。在許多應用中,處在工作或實際使用階段時對設備單元的任何移動,都是不希望有的。這在採用了較高比特率的數字通訊系統中是尤其現實的,因為在實際使用的設備單元中的任何的這種移動,均將勢必引起傳輸差錯。
現有的已知設備單元的開關裝置具有的這些以及其它一些難題和局限性,根據本發明通過採用獨特的鎖緊裝置及連帶的開關裝置,就能夠克服。
此鎖緊裝置及開關被安置成當開始拆除設備單元時,但在其於設備構架中尚未開始移動之前,於鎖緊裝置開始移位時得到一個動作引發信號。這要靠實際上安置該鎖緊裝置來實現,使其有足夠的位移,以便在該設備單元於設備構架中出現任何移動之前讓開關動作。
在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中,開關裝置是按照與鎖緊裝置某一部分規定的空間關係裝在該設備單元上的,以便能在鎖緊裝置開始移動但設備單元於設備構架中出現任何移動之前,產生出拆除觸發信號。
在本發明的特定實施例中,該轉換裝置包括按預定的空間關係相對此鎖緊裝置安裝的光傳感器設備,以便在設備單元完全插在設備構架中時,常能阻止拆除觸發信號的產生,而當開始拆除設備單元於鎖緊裝置開始移動時,但在該設備單元於設備構架中尚未移位之前,能夠產生拆除觸發信號。
更具體地說,本實施例的光傳感器設備,包括有紅外發射器和相關的探測器,而且其中的鎖緊裝置實際上安置來在其處在閉合(即插入)位置時,能夠阻斷由紅外發射器提供給探測器的光。
在附圖中,
圖1為包括在本發明中的插在設備構架中其接插件上的設備單元的橫截面圖;
圖2為圖1中設備單元的前視圖;
圖3為完全插在設備構架中的設備單元的局部剖面圖;
圖4為正準備從設備構架中拆除的設備單元的另一部分剖面圖;
圖5為正由設備構架中拆除或插入的設備單元的另一剖面圖,以及圖6簡略表示鎖緊裝置局部細節及相關的開關裝置電路圖。
圖1表示完全插在設備構架中的設備單元100的橫截面圖。在該實例中,設備單元100包括電路板101、面板102、鎖緊裝置103、鎖緊夾104以及調整塊105。此外,電路板101在其一端包括多個接頭106,適於插在設備構架中的接插件110上。鎖緊裝置103,例如可經由過肩鉚釘107為支點以樞轉方式安裝在電路板101上。隨後要描述的與鎖緊裝置103相關聯的開關裝置,按照本發明,由面板102的方向觀察是隱在背後的。在此實例中,設備構架是由上擱板111、下擱板112和靠板114構成的,並被安排來支承一或多個設備單元100。如圖所示,對應的一或多個接插件110,是固定在靠板114和下擱板112上的。上擱板111及下擱板112上面,分別包括有電路板導軌115及116,被安排來接納電路板101並將其連同接頭106導入其相應的接插件110。上擱板111還包括U形凹槽117,如以下要詳細描述的那樣,相對於鎖緊裝置103的一部分,被安置處在關鍵地方。
鎖緊裝置103包括第一操縱杆108,被用來施加通常是由人手或手指施加的旋轉力。第二個操縱杆109被表示為鉤形物,並且包括所謂的「靠模鎖入表面」121和「靠模脫出表面」122。當設備單元100被插入設備構架內時,靠模鎖入表面121同U形凹槽117的後表面嚙合;當設備單元100從設備構架中抽出時,靠模脫出表面122則同U形凹槽117的前表面嚙合。圖1表示當設備單元100完全插在設備構架中時靠模鎖入表面121和靠模脫出表面122的相對位置。此外,如下面按照本發明將詳細描述的那樣,U形凹槽117在上擱板111中的空間位置以及表面121與122之間的間隙大小,對於鎖緊裝置103與連帶的轉換裝置的運轉是至關重要的。
鎖緊夾104固定在調整塊105上,而調整塊105隨之被安裝在電路板101上。當設備單元100完全插入設備構架中時,鎖緊夾104和調整塊105被安排來將諸如鎖緊裝置103固定在關閉位置就位。這對於防止本發明在產生動作引發信號中的無意操作是至關緊要的。而本發明的這種無意性操作,可能會由振動及諸如此類情況引起。
圖2表示插入設備構架中的設備單元100的正視圖。與圖1中表示的那些相同的元件,採用相同的編號,將不再描述。
圖3表示完全插在設備構架中的設備單元100的局部剖面圖。與上述涉及圖1描述的那些相同元件,已採用相同編號,並且不再詳述。在該實例中表示的開關裝置,包括有光發射器301和光探測器302。在該實施例中,優先採用的是紅外發射器和探測器方案。重要的還在於,探測器302必須裝在一定位置,以使雜散光或其它並非來自發射器301的光不能被探測到。對於這種雜散光的探測,可能引起偶然性錯誤的動作開始信號產生,而且是非常不希望有的。鎖緊裝置103還包括所謂的鎖緊肋條303,在該實例中,其實際規格和構造,是在當設備單元100完全插入設備構架且鎖緊裝置103處在鎖緊位置時,使發射器301發出的光被遮斷(即阻止)而不為探測器302探測。此外,U形凹槽117、操縱杆109、靠模鎖入表面121、靠模脫出表面122以及鎖緊裝置的肋條303,其尺寸規格適使當設備單元100完全插入設備構架時,能阻止產生動作引發信號。需要指出的是,靠模脫出表面122的內表面和U形凹槽117的前表面之間的間隔,按照本發明,應通過操縱杆108從而讓鎖緊裝置的肋條303作適當地運動,以使處在設備構架中的設備單元100出現任何移動之前,由發射器301發出的光能被探測器302探測到。
圖4表示正準備從設備構架中拆除的設備單元100一部分的剖面圖。此外,與上述相對圖1及3描述的那些相同元件,採用了相同編號,不再作仔細描述。圖4清楚地表明,U形凹槽117在設備構架上擱板111中的尺寸和位置,以及包括靠模鎖入表面121和靠模脫出表面122在內的操縱杆109的尺寸規格,是允許操縱杆108因而還有鎖緊裝置的肋條303能有充分的位移,以便根據本發明能在設備單元100於設備構架中出現移位之前產生出動作引發信號。在該實例中的動作引發信號,是靠探測器302探測到由發射器301發出的光401來產生的。再一次參見圖3,靠模脫出表面122的內表面和U形凹槽117的相鄰前表面之間的距離,是允許鎖緊裝置的操縱杆108因而還有鎖緊裝置的肋條303能有適當的移位,以使動作引發信號能在設備單元100於設備構架中出現任何移位之前產生。
圖5表示處在設備構架中的設備單元100的另一部分剖面圖。而且,圖5中表示的與上述針對圖1、3及4描述相同的單個的元件,已採用相同的編號,且不再進行描述。圖5所包括的是為了表示鎖緊裝置103上的元件相對設備構架中的U形凹槽117的位置,恰好處在從總體上拆除設備單元100之前,或者換句話說,恰好在完全插入設備構架中之前。
圖6以簡略的形式表示本實例中採用的鎖緊裝置操縱杆一部分以及與開關裝置相關的電路圖,根據本發明產生出動作引發信號的細節。具體表示的是,包括鎖緊裝置肋條303在內的鎖緊裝置操縱杆108的一部分、光發射器301和光探測器302。當設備單元100完全插在設備構架中及其接插件上時,本實例中的光發射器301,是按一定方式接在電源上的,以按公知的方式連續發光(紅外光)。探測器302還經由電阻601接電壓源及接參考電位上(例如地電位)。因此,探測器302的構置成當它探測到來自發射器301的光時,一個電位躍遷階躍(即動作引發信號)將經緩衝放大器602加到輸出上。在緩衝放大器602的傳輸中利用了滯後功能,是為了在當鎖緊裝置的肋條303移動穿過探測器302的交叉點時,避免所謂的判定幹擾。例如將動作引發信號提供給控制器之類以影響所需要的動作。如前面指出過的那樣,根據本發明,當鎖緊裝置的操縱杆108因而連同其肋條303開始移動到足夠的距離,以使來自發射器301的光通到探測器302上時,動作引發信號才產生。
當然,上述的電路結構只是為了說明本發明原理的應用。本領域的技術熟練人員也可得出其它一些結構而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疇。具體講,明顯地是,還可採用對光傳感器裝置的其它安裝位置。例如可以採用整體的光發射器-探測器結構,其中由發射器發出的光,要麼由鎖緊裝置要麼由電路板上的某一表面正常地反射掉並提供給探測器。於是動作引發信號的產生,將通過鎖緊裝置的移位而使來自發射器的光不能提供給探測器來完成。此外,在其它一些應用中,通過鎖緊裝置的移動,同樣能使機械開關、磁性開關、霍爾效應等的開關得以啟動和關斷。另外,非常明顯,此開關裝置還可以裝在電路或設備構架上的其它位置,以使產生所需要的動作引發信號得以實現。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在任何這些附加的實例中,根據本發明,動作引發信號的產生,均必須發生在鎖緊裝置移動後達到適當距離,但在設備單元於設備構架中產生任何移位之前。
權利要求
1.一種適於插在設備構架中的接插件上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包括帶有意於插在設備構架中的接插件上的接觸部分的電路板;以樞轉的形式安裝在電路板上的鎖緊裝置,以及以前述的空間關係與上述鎖緊裝置相配的裝置,該裝置在當上述鎖緊裝置按引發上述設備單元從該設備構架中拆除的方式移動時,適於產生一個動作引發信號,上述鎖緊裝置及上述產生動作引發信號的裝置被安置為使所述的動作引發信號的產生,是在上述鎖緊裝置產生上述移動之後,但在電路板的接觸部分於接插件中發生任何移位之前。
2.如權利要求1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鎖緊裝置被構置成,當該設備單元完全插在設備構架中而且上述鎖緊裝置處在關閉位置時,能夠阻止所述的產生動作引發信號裝置產生出上述動作引發信號。
3.如權利要求2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產生動作引發信號的裝置,包括開關裝置。
4.如權利要求3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開關裝置,包括光響應開關裝置。
5.如權利要求4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光響應開關裝置,包括光發射器和光探測器。
6.如權利要求5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用於產生動作引發信號的裝置,進一步包括與上述光探測器同處在電路中的放大器裝置,用來提供上述動作引發信號作為輸出,而且所述的放大器裝置具有利用了滯後的傳輸功能。
7.如權利要求5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光發射器包括紅外光發射器,而且所述的光探測器包括紅外光探測器。
8.如權利要求1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鎖緊裝置是樞轉地安裝並被安置成,當此設備單元完全插在設備構架中而且上述鎖緊裝置處在關閉位置時,能夠阻止所述的動作引發信號產生裝置產生出上述動作引發信號。
9.如權利要求8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鎖緊裝置包括第一操縱杆,用來施加一個外力以使上述鎖緊裝置圍繞上述樞轉支點作轉動;而且包括第二操縱杆,杆上帶有表面,當施加在上述第一操縱杆上的力是為了讓設備單元從設備構架上拆除時,此表面適於同該設備構架的預定部分嚙合;被安置來同該設備構架預定部分嚙合的上述表面,當設備單元完全插入設備構架時,實際上適於相對該設備構架的上述預定部位定位,從而允許上述鎖緊裝置能有足夠的位移,以使上述動作引發信號的產生,在鎖緊裝置朝向從設備構架中拆除該設備單元移動時,發生在上述表面同該設備構架的預定部分嚙合之前,但要在電路板接觸部分於設備構架上的接插件中出現任何移動之前。
10.如權利要求9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第一操縱杆,當上述鎖緊裝置處在關閉位置時,被安排來阻止上述動作引發信號的產生。
11.如權利要求10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用於產生動作引發信號的裝置,包括開關裝置。
12.如權利要求11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開關裝置,包括光響應開關裝置。
13.如權利要求12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光響應開關裝置,包括光發射器和光探測器。
14.如權利要求13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用於產生動作引發信號的裝置,還包括與上述光探測器同處在電路中的放大器裝置,用來提供上述動作引發信號作為輸出,而且所述的放大器裝置具有滯後的傳輸功能。
15.如權利要求13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光發射器,包括紅外光發射器而所述的光探測器,包括紅外光探測器。
16.如權利要求13中限定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光發射器和光探測器,按照彼此間預定的空間關係相對所述鎖緊裝置的上述第一操縱杆,安裝在電路板上;其中所述鎖緊裝置的上述第一操縱杆上包括一個元件,當設備單元完全插入設備構架內且鎖緊裝置處在關閉位置時,被安排來阻止該光發射器發出的光到達上述光探測器;並在觸發該設備單元從設備構架中拆除但在其於該設備構架中出現任何移動之前,在所述鎖緊裝置的第一操縱杆移動一預定距離時,使上述光探測器能夠探測到來自上述發射器的光。
17.如權利要求16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操縱杆上的上述元件,包括一個具有預定尺寸的外伸的元件,而且實際上被安排為,當設備單元完全插入設備構架且鎖緊裝置處在關閉位置時,實際上用來阻止該發射器發出的光到達上述光探測器,並在觸發該設備單元從設備構架中拆除但在其於該設備構架中出現任何移動之前,在所述鎖緊裝置的第一操縱杆上的外伸的元件移動一預定距離時,使上述光探測器能夠探測到來自上述光發射器的光。
18.一種適於插在設備構架中的接插件上的設備單元,其特徵在於包括帶有意於插在設備構架中的接插件上的接觸部分的電路板;以樞轉的形式安裝在電路板上樞轉支點處的鎖緊裝置;用來沿著預定的途徑產生出光的裝置,以及按照一定的方式同上述途徑對準以接收上述光的裝置;上述鎖緊裝置之上包括有按一定方式安置的分斷裝置,當上述設備單元插入上述設備構架中時,上述出光途徑能被阻斷;並且當上述鎖緊裝置移動而觸發該設備單元從設備構架中拆除時,但在電路板的接觸部分於接插件中出現任何移動之前,使上述出光途徑不被阻斷。
全文摘要
一種設備單元的鎖緊裝置和連帶的開關裝置,在鎖緊裝置為從設備構架中拆除設備單元而移動時,但在該設備單元在所插入的設備構架中出現任何移動之前,能夠有效地用來產生動作引發信號。鎖緊裝置的實際形狀和尺寸規格以及相關聯的開關裝置與該鎖緊裝置的空間關係是這樣的,以使鎖緊裝置在設備單元從設備構架中拆除時要移動足夠的距離,以便在該設備單元於其設備構架中出現任何移位之前,啟動開關以產生出動作引發信號。
文檔編號H05K7/14GK1071283SQ9211062
公開日1993年4月21日 申請日期1992年9月21日 優先權日1991年9月27日
發明者R·C·布羅克韋, P·S·迪茨, L·C·阮 申請人:美國電話電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