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雷射物證勘查儀的製作方法
2023-05-08 17:28:16 1
一種雷射物證勘查儀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雷射物證勘查儀,包括殼體、設置在殼體內的雷射生成組件、雷射輸出組件,由雷射生成組件生成的雷射經雷射輸出組件輸出,雷射輸出組件包括集束部件、凹透鏡、第一凸透鏡,凹透鏡能夠對由集束部件輸出的雷射進行分散,由凹透鏡分散的雷射再通過第一凸透鏡輸出殼體外,雷射輸出組件還包括傳遞器件,傳遞器件能夠將由第一凸透鏡輸出的雷射集束和聚集然後輸出。本實用新型的雷射物證勘查儀由雷射生成組件產生的雷射經凹透鏡分散後再經第一凸透鏡輸出,由第一凸透鏡輸出的雷射大大降低對人體的傷害,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專利說明】一種雷射物證勘查儀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雷射物證勘查儀,主要用於刑事偵查中,用於對犯罪現場各類物證的勘查。
【背景技術】
[0002]早在上世紀70年代,科學家就發現雷射是勘驗微量刑事物證的最佳光源。大量實踐證明,雷射可以容易地發現各種犯罪痕跡,尤其是發現含有人體生理物質的各種痕跡。雷射以純正的光譜特性和絕對的超高亮度,可以容易的發現各種生理物質痕跡,如汗液痕跡、指紋痕跡、尿液痕跡、血液痕跡、精液痕跡等,在雷射照射下,各種生物痕跡清晰可見。也正是因為雷射是通過超高強度的光照,觀察到一些不易覺察的痕跡,因而當強烈雷射照射到人體時,也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特別是雷射對眼睛的傷害。過分強烈的雷射能燒傷生物組織,尤其對視網膜的灼傷最多見。雷射對皮膚的傷害主要表現在損傷色素細胞,引起毛細栓塞,甚至導致血管破潰和溢血。所以在刑事案件現場偵查中,要求雷射物證勘查儀既能勘查到刑事物證痕跡,同時保證操作人員不受雷射的傷害,就顯得尤為重要。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在保證刑事現場勘查效果的同時,降低雷射對人體傷害、輕便攜帶、方便移動的雷射物證勘查儀。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雷射物證勘查儀,包括殼體、設置在所述殼體內的雷射生成組件、雷射輸出組件,由所述雷射生成組件生成的雷射經所述雷射輸出組件輸出,所述雷射輸出組件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內且能夠將雷射集束和聚集的集束部件,所述雷射輸出組件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上且位於所述集束部件的光線出口前方的凹透鏡、設置在所述殼體上且位於所述凹透鏡前方的第一凸透鏡,所述凹透鏡的中心、所述第一凸透鏡的中心在同一水平線上,從所述集束部件的光線出口發射出的雷射依次經過所述凹透鏡、所述第一凸透鏡形成擴束平行雷射,所述雷射輸出組件還包括用於將所述擴束平行雷射集束和聚集然後輸出的傳遞器件。
[0006]優選地,在所述殼體對應所述集束部件光線出口的位置設置有接口,所述凹透鏡、所述第一凸透鏡均設置在所述接口內,所述傳遞器件與所述接口能夠相分離地插接。
[0007]具體地,所述傳遞器件包括波導通道、設置在所述波導通道光線入口端的第二凸透鏡、設置在所述波導通道光線出口端的擴束鏡,當所述傳遞器件插接於所述接口,所述第二凸透鏡將由所述擴束平行雷射集束和聚集,然後通過所述波導通道輸出,由所述波導通道輸出的雷射再經所述擴束鏡輸出。
[0008]進一步具體地,所述傳遞器件還包括外殼,所述第二凸透鏡、所述波導通道、所述擴束鏡均設置在所述外殼內。
[0009]優選地,所述波導通道為液晶光纖,其長度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選擇。[0010]優選地,所述雷射生成組件的光線出口端與所述集束部件的光線入口端通過傳輸光纖相連接,由所述雷射生成組件產生的雷射在經過所述的集束部件後被集束和聚集。
[0011]具體地,所述傳輸光纖為石英光纖。
[0012]由於以上技術方案的實施,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
[0013]本實用新型雷射物證勘查儀由雷射生成組件產生的雷射經凹透鏡分散後再經第一凸透鏡輸出殼體外,由第一凸透鏡輸出的雷射為擴束整形後的平行雷射,其單位面積光能量指標已經減低到不危害人體生物組織的水平,從而保證雷射傳輸途徑全程安全。即使不當操作致使雷射洩露,也不會導致操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危險發生。
[0014]本實用新型雷射物證勘查儀在使用時,通過傳遞器件與接口相插接來傳輸內部雷射至外部輸出埠,可以不移動殼體,只移動傳遞器件對犯罪現場進行勘查,方便了操作人員操作,在不使用時,將傳遞器件拔離殼體,方便裝箱攜帶。
[0015]本實用新型雷射物證勘查儀雷射傳輸途徑安全、輕便攜帶、方便移動。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雷射物證勘查儀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2為圖1中A處的放大圖;
[0018]其中:1、殼體;2、雷射生成組件;3、集束部件;4、傳輸光纖;5、凹透鏡;6、第一凸透鏡、接口 ;8、波導通道;9、第二凸透鏡;10、擴束鏡。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以下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0020]如附圖f 2所示,一種雷射物證勘查儀包括殼體1、設置在殼體I內的雷射生成組件2、雷射輸出組件,由雷射生成組件2生成的雷射經雷射輸出組件輸出。
[0021]雷射輸出組件包括設置在殼體I內且能夠將雷射集束和聚集的集束部件3,雷射生成組件2的雷射輸出端與集束部件3的入口端通過傳輸光纖4相連接,由雷射生成組件2產生的雷射在經過集束部件3後被集束和聚集。本實施例中,傳輸光纖4為石英光纖。
[0022]本實施例中,雷射輸出組件還包括設置在殼體I上且位於集束部件3的光線出口前方的凹透鏡5、設置在殼體I上且位於凹透鏡5前方的第一凸透鏡6,凹透鏡5的中心、第一凸透鏡6的中心在同一水平線上,從集束部件3的光線出口發射出的雷射依次經過凹透鏡5、第一凸透鏡6形成擴束平行雷射,凹透鏡5對由集束部件3輸出的雷射進行分散,由凹透鏡5分散的雷射再通過第一凸透鏡6輸出殼體I外,由第一凸透鏡6輸出的雷射為擴束平行雷射。如附圖廣2所示,在殼體I對應集束部件3光線出口的位置設置有接口 7,凹透鏡5、第一凸透鏡6均設置在接口 7內。
[0023]本實施例中,雷射輸出組件還包括與接口 7可分離插接的傳遞器件,傳遞器件用於將擴束平行雷射集束和聚集然後輸出,傳遞器件包括傳遞器件包括波導通道8、設置在波導通道8光線入口端的第二凸透鏡9、設置在波導通道8光線出口端的擴束鏡10,當傳遞器件插接於接口 7,第二凸透鏡9將擴束平行雷射集束和聚集,然後通過波導通道8輸出,由波導通道8輸出的雷射再經擴束鏡10輸出。本實施例中,波導通道8為液晶光纖,其長度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選擇,本實施例中,其長度大致為2m,因此,整個傳遞器件的長度也大致為2m o
[0024]本實施例中,傳遞器件還包括外殼,第二凸透鏡9、波導通道8、擴束鏡10均設置在外殼內,而包裹第二凸透鏡9和擴束鏡10的外殼為金屬外殼,包裹波導通道8的外殼為塑料軟管。
[0025]以上對本實用新型做了詳盡的描述,其目的在於讓熟悉此領域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並加以實施,並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雷射物證勘查儀,包括殼體(I)、設置在所述殼體(I)內的雷射生成組件(2)、雷射輸出組件,由所述雷射生成組件(2)生成的雷射經所述雷射輸出組件輸出,所述雷射輸出組件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I)內且能夠將雷射集束和聚集的集束部件(3),其特徵在於:所述雷射輸出組件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I)上且位於所述集束部件(3)的光線出口前方的凹透鏡(5)、設置在所述殼體(I)上且位於所述凹透鏡(5)前方的第一凸透鏡(6),所述凹透鏡(5)的中心、所述第一凸透鏡(6)的中心在同一水平線上,從所述集束部件(3)的光線出口發射出的雷射依次經過所述凹透鏡(5)、所述第一凸透鏡(6)形成擴束平行雷射,所述雷射輸出組件還包括用於將所述擴束平行雷射集束和聚集然後輸出的傳遞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射物證勘查儀,其特徵在於:在所述殼體(I)對應所述集束部件(3)光線出口的位置設置有接口(7),所述凹透鏡(5)、所述第一凸透鏡(6)均設置在所述接口( 7 )內,所述傳遞器件與所述接口( 7 )能夠相分離地插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雷射物證勘查儀,其特徵在於:所述傳遞器件包括波導通道(8)、設置在所述波導通道(8)光線入口端的第二凸透鏡(9)、設置在所述波導通道(8)光線出口端的擴束鏡(10),當所述傳遞器件插接於所述接口(7),所述第二凸透鏡(9)將由所述擴束平行雷射集束和聚集,然後通過所述波導通道(8)輸出,由所述波導通道(8)輸出的雷射再經所述擴束鏡(10)輸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雷射物證勘查儀,其特徵在於:所述傳遞器件還包括外殼,所述第二凸透鏡(9)、所述波導通道(8)、所述擴束鏡(10)均設置在所述外殼內。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雷射物證勘查儀,其特徵在於:所述波導通道(8)為液晶光纖,其長度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選擇。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射物證勘查儀,其特徵在於:所述雷射生成組件(2)的光線出口端與所述集束部件(3)的光線入口端通過傳輸光纖(4)相連接,由所述雷射生成組件(2)產生的雷射在經過所述的集束部件(3)後被集束和聚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雷射物證勘查儀,其特徵在於:所述傳輸光纖(4)為石英光纖。
【文檔編號】G01N21/84GK203405403SQ201320442355
【公開日】2014年1月22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24日 優先權日:2013年7月24日
【發明者】胡曉松 申請人:蘇州曉松科技開發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