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製造方法
2023-12-04 14:18:56 2
一種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包括相互獨立設置的滑道裝置以及制動裝置;滑道裝置包括平行設置的四條滑道,前兩條滑道均與外界電源連接;第三滑道與第四滑道分別包括串聯的段數至少為2的第一滑道段與第二滑道段,第N段第一滑道段的末端與第N+1段第二滑道段的前端連接,N大於等於1;制動裝置包括第一碳刷、第二碳刷、第三碳刷以及第四碳刷,第二碳刷與第四碳刷相連接,第一碳刷與第三碳刷之間設有接觸器,接觸器與卡丁車的電機控制器連接。本實用新型採用滑道的分段設計,接觸器通電吸合發送控制信號給電機控制器,有效阻止相鄰兩臺卡丁車相撞,即使是彎道多、大樹或建築物多等惡劣環境也具有很好的防撞效果,適用性廣。
【專利說明】一種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遊樂場設備,特別地,涉及一種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的防撞控制應用較多,大多採用傳感器或無線信號傳輸作為防撞信號的檢測途徑,如採用紅外線、雷達、超聲波等等。但在較為惡劣的現場環境下,如軌道彎道多或者大樹或建築物較多或者撞擊大且頻繁的情形,傳感器或無線設備的使用並不可靠,遙控效果不好,撞擊事件常有發生。
[0003]現有的卡丁車所用到的防撞裝置比較穩定,但是,防撞裝置中配有電機控制器,卡丁車在高速行駛下電機控制器需要在短距離內將卡丁車停止,如果電機控制器頻繁對卡丁車進行緊急剎車,電機控制器的磨損非常大,大大縮短其使用壽命,從而導致娛樂場的設備成本增加。
[0004]因此,發明一種穩定性好、防撞效果好的防撞裝置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穩定性好、防撞效果好的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為了達到上述效果,採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6]一種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包括相互獨立設置的滑道裝置以及制動裝置;
[0007]所述滑道裝置包括依次平行設置的第一滑道、第二滑道、第三滑道以及第四滑道,所述第一滑道與第二滑道分別與外界電源連接;
[0008]所述第三滑道包括依次串聯的段數至少為2的第一滑道段,所述第四滑道包括依次串聯的段數至少為2的第二滑道段,所述第一滑道段和所述第二滑道段的段數相同;
[0009]第N段所述第一滑道段的長度與第N段所述第二滑道段的長度相同,第N段所述第一滑道段的末端與第N+1段所述第二滑道段的前端通過導線連接,N是大於等於I的整數;
[0010]所述制動裝置包括分別與所述第一滑道、第二滑道、第三滑道以及第四滑道相適配的第一碳刷、第二碳刷、第三碳刷以及第四碳刷,所述第二碳刷與所述第四碳刷相連接,所述第一碳刷與所述第三碳刷之間設有接觸器,所述接觸器與所述遊樂場用卡丁車的電機控制器連接。
[0011]上述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第一滑道段和所述第二滑道段的長度均至少與遊樂場卡丁車的制動距離相同。
[0012]上述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第一滑道段和所述第二滑道段的長度均為12米。
[0013]上述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第一滑道、第二滑道、第三滑道以及第四滑道的寬度均處於10-45毫米的範圍內。
[0014]上述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第一滑道、第二滑道、第三滑道以及第四滑道的寬度均為13毫米。[0015]上述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導線為電纜線。
[0016]上述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接觸器為直流接觸器或交流接觸器。
[0017]應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8](I)穩定性好,適用性廣:本實用新型採用第三滑道以及第四滑道的分段設計,直接進行區域劃分,當兩臺卡丁車處於同一區域內時,與電機控制器連接的接觸器通電吸合,直接發指令給電機控制器快速將卡丁車停止,只要對滑道裝置以及制動裝置進行相應的設計,即使是彎道多、大樹或建築物多等惡劣環境也具有很好的防撞效果,適用性廣泛;即使撞擊頻繁發生,因滑道裝置有一定的長度,電機控制器也有足夠的時間控制卡丁車停止,不會對電機控制器造成很大的磨損,延長其使用壽命。
[0019](2)實用性強:第一滑道段和第二滑道段的長度均為12米,第一滑道、第二滑道、第三滑道以及第四滑道的寬度均為13毫米,整體結構穩固,規格等均能滿足遊樂場的常規需求;採用電纜線作為導線,質量好,延長其使用壽命;接觸器採用直流接觸器或交流接觸器,當滑道裝置與外界交流電源連接時,選用交流接觸器,當滑道裝置與外界直流電源連接時,選用直流接觸器,可以使用多種情況,實用性廣
[0020]除了上面所描述的目的、特徵和優點之外,本實用新型還有其它的目的、特徵和優點。下面將參照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1]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22]圖1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1的滑道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2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1在使用過程中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24]1-滑道裝置,11-第一滑道,12-第二滑道,13-第三滑道,131-第一滑道段,14-第四滑道,141-第二滑道段,2-制動裝置,21-第一碳刷,22-第二碳刷,23-第三碳刷,24-第四碳刷,3-導線,4-接觸器。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根據權利要求限定和覆蓋的多種不同方式實施。
[0026]實施例1:
[0027]—種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包括相互獨立設置的滑道裝置I以及制動裝置2,所述滑道裝置I包括依次平行設置的第一滑道11、第二滑道12、第三滑道13以及第四滑道14,所述第一滑道11與第二滑道12分別與外界電源連接;所述第三滑道13包括依次串聯的段數至少為2的第一滑道段131,所述第四滑道14包括依次串聯的段數至少為2的第二滑道段141。
[0028]所述第一滑道段131和所述第二滑道段141的段數相同,第N段所述第一滑道段131的長度與第N段所述第二滑道段141的長度相同,第N段所述第一滑道段131的末端與第N+1段所述第二滑道段141的前端通過導線3連接,N是大於等於I的整數,使得整個滑道裝置I形成多個區域,詳見圖1。
[0029]所述制動裝置2包括分別與所述第一滑道11、第二滑道12、第三滑道13以及第四滑道14相適配的第一碳刷21、第二碳刷22、第三碳刷23以及第四碳刷24,所述第二碳刷22與所述第四碳刷24相連接,所述第一碳刷21與所述第三碳刷23之間設有接觸器4,所述接觸器4與所述遊樂場用卡丁車的電機控制器連接,詳見圖2。
[0030]當兩臺卡丁車行駛到同一區域內時,接觸器4通電吸合,使得電機控制器控制相應的卡丁車停止,有效地阻止了兩臺卡丁車碰撞。
[0031]所述第一滑道段131和所述第二滑道段141的長度均至少與遊樂場卡丁車的制動距離相同,優選12米;所述第一滑道11、第二滑道12、第三滑道13以及第四滑道14的寬度均處於10-45毫米的範圍內,優選13毫米;所述第一滑道段131與所述第二滑道段141的段數決定於滑道裝置I的整體長度以及所用卡丁車的制動距離,採用滑道裝置的獨特設計,結構穩固,適合彎道多、大樹或建築物多等惡劣環境。
[0032]所述導線3為電纜線,質量好,延長其使用壽命。
[0033]所述接觸器4採用直流接觸器或交流接觸器,當滑道裝置與外界交流電源連接時,選用交流接觸器,當滑道裝置與外界直流電源連接時,選用直流接觸器,可以使用多種情況,頭用性廣。
[0034]本實用新型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的具體原理如下:當第一臺卡丁車處於001位置,第二臺卡丁車處於003位置時:第一臺卡丁車的第一碳刷21、第二碳刷22以及第四碳刷24通電,第三碳刷23不通電,接觸器4不通電,第一臺卡丁車可以繼續前行;當第一臺卡丁車處於002位置,第二臺卡丁車處於003位置時:兩臺卡丁車處於同一區域,第四滑道14通電給第三滑道13,第一臺卡丁車的第一碳刷21、第二碳刷22、第三碳刷23以及第四碳刷24均通電,第一臺卡丁車的接觸器4通電吸合,與接觸器4連接的電機控制器控制第一臺卡丁車快速停止,成功阻止第一臺卡丁車與第二臺卡丁車相撞,待第二臺卡丁車離開此區域時,第一臺卡丁車的接觸器4斷電,電機控制器控制第一臺卡丁車繼續前行。
[0035]本實用新型採用對滑道裝置以及制動裝置進行相應的設計,即使是彎道多、大樹或建築物多等惡劣環境也具有很好的防撞效果,適用性廣泛;即使撞擊頻繁發生,因滑道裝置有一定的長度,電機控制器也有足夠的時間控制卡丁車停止,不會對電機控制器造成很大的磨損,延長其使用壽命。
[0036]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相互獨立設置的滑道裝置(I)以及制動裝置(2); 所述滑道裝置(I)包括依次平行設置的第一滑道(11)、第二滑道(12)、第三滑道(13)以及第四滑道(14),所述第一滑道(11)與第二滑道(12)分別與外界電源連接; 所述第三滑道(13)包括依次串聯的段數至少為2的第一滑道段(131),所述第四滑道(14)包括依次串聯的段數至少為2的第二滑道段(141),所述第一滑道段(131)和所述第二滑道段(141)的段數相同; 第N段所述第一滑道段(131)的長度與第N段所述第二滑道段(141)的長度相同,第N段所述第一滑道段(131)的末端與第N+1段所述第二滑道段(141)的前端通過導線(3)連接,N是大於等於I的整數; 所述制動裝置(2)包括分別與所述第一滑道(11)、第二滑道(12)、第三滑道(13)以及第四滑道(14)相適配的第一碳刷(21)、第二碳刷(22)、第三碳刷(23)以及第四碳刷(24),所述第二碳刷(22 )與所述第四碳刷(24 )相連接,所述第一碳刷(21)與所述第三碳刷(23 )之間設有接觸器(4),所述接觸器(4)與所述遊樂場用卡丁車的電機控制器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滑道段(131)和所述第二滑道段(141)的長度均至少與遊樂場卡丁車的制動距離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滑道段(131)和所述第二滑道段(141)的長度均為12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滑道(11)、第二滑道(12)、第三滑道(13)以及第四滑道(14)的寬度均處於10-45毫米的範圍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滑道(11)、第二滑道(12)、第三滑道(13)以及第四滑道(14)的寬度均為13毫米。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導線(3)為電纜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遊樂場用卡丁車防撞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接觸器(4)為直流接觸器或交流接觸器。
【文檔編號】B60M1/00GK203438880SQ201320563125
【公開日】2014年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1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11日
【發明者】潘華, 高翔 申請人:株洲南車特種裝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