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的製作方法
2023-11-02 19:07:52 1
本發明涉及植物油領域,具體涉及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
背景技術:
:食用油富含多種人體需要的脂肪酸,是維持人體健康的必需品。可是,食用油中尚缺乏鈣等礦物質。眾所周知,鈣是人體骨骼的重要成分,也是人生長發育和維持生命現象的必備營養物質。據有關資料表明,成人每日鈣攝入量應達到800mg,不得低於200mg/日。目前我國城鄉人均鈣攝入量僅為400~500mg,屬於較低水平,急需補充提高。現有食品中,豆製品、甘藍、乳品和魚類鈣含量較高,但由於食品的種類很多,人們難以堅持食用這些補鈣食品,很難保證鈣的持續供給。為此,人們試圖將鈣等礦物質添加到食用油內。但是,大量實驗證明,實現這一目標難度很大。因為,所添加的礦物質既要有很高的活性,又要有良好的螯合性,否則添加物就難以和油脂完全融合,常會析出絮狀物,出現懸浮或沉澱,不僅會影響觀感,而且會縮短保質期,提前變味或變質。並且,番茄紅素是一種功能性天然色素,具有預防多種癌症、保護心腦血管、保護皮膚、提高免疫力等生理功能番茄紅素不溶於水,但是溶於油,而且能緊密地結合在植物纖維裡,所以烹煮、打碎蕃茄和加入油脂,可以大大提高消化系統吸收番茄紅素的能力。因此,食用油是多種菜餚的必需品,人們經常食用,如果能在食用油中加入人體必需的元素,以及對身體具有保健功能的元素,對於人體較好的保健食用植物油是迫切需要的。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的具有保健功能的食用植物油的保存時間短、易變質,並且其保健成分的含量較少,目的在於提供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解決現有的保健食用植物油的保健成分較少並且存儲時間短,易變質的問題。本發明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所述食用植物油由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組成:木鱉果渣2~3份、鈣果仁油0.8~1份、植物油12~18份、何首烏0.2~0.5份、枸杞子1~1.5份、白豆寇0.5~1.2份、白朮0.3~0.8份。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所述食用植物油由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組成:木鱉果渣2.8份、鈣果仁油0.9份、植物油16份、何首烏0.4份、枸杞子1.3份、白豆寇0.8份、白朮0.7份。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所述植物油為菜子油、葵花籽油、芝麻油、小麥胚芽油、山茶油、玉米油、大米油、紅花油、米糠油、棉籽油、橄欖油、棕櫚油中的一種或多種。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所述鈣果仁油由鈣果仁的榨油殘渣、鈣果果實、鈣果莖葉中的一種或多種提取而得。其中,木鱉果渣中富含較多的蛋白質、膳食纖維、脂肪酸和礦物質。木鱉果中的胺基酸主要有穀氨酸、天冬氨酸、亮氨酸、精氨酸,限制胺基酸是蛋氨陵和組氨酸。木鱉果中的主要元素是鉀、鈣、鎂、鈉,其次是錳、鐵、鋁、鋅。木鱉果主要含有棕櫚酸、硬脂酸、油酸、亞油酸和亞麻酸五種脂肪酸。其中亞油酸含量最高,其次是油酸,而且佔脂肪酸的大部分(70%以上)。木鱉果中含有豐富的膳食纖維和類胡蘿蔔素。類胡蘿蔔素主要是番茄紅素和少量的其它類胡蘿蔔素。番茄紅素晶體為紅色長針狀,是一種脂溶性色素,不溶於水。天然番茄紅素對光敏感,對酸、鹼和高價離子均不穩定,對熱較穩定。番茄紅素最重要的特性之一就是抗氧化性,其抗氧化性是類胡蘿蔔素中最強的,其清除單線態氧的能力是ve的100倍,β-胡蘿蔔素的2倍多。番茄紅素的抗氧化性、抗癌性、降血脂等方面的保健功能受到人們普遍關注。將鈣果仁的榨油殘渣或鈣果果實或鈣果莖葉提取的鈣直接添加到所榨的油品當中,加熱並保溫反應後,不僅符合現有植物食用油的標準,並且常溫存儲數月未出現渾濁、變色和絮狀分離,口味良好。另據動物實驗,食用本油品與食用普通油品一個月後,血鈣量呈增加趨勢,統計意義顯著,且未發現不適反應和毒副作用。更進一步的,何首烏具有補肝腎、益精血、烏須黑髮、潤腸通便的功能,它內含卵磷脂,能減少腸道膽固醇地形成,緩解動脈粥樣硬化形成,並有強心的作用。枸杞子具有補腎益精、養肝明目的功能,它內含胡蘿蔔素,維生素b1、b2、c、煙酸、鈣、磷、鐵,具有降低血糖作用,能抑制脂肪在肝細胞內生成,並促進肝細胞新生,是良好的食療珍品。白豆寇具有溫中和胃,化溼行氣的作用,它內含揮髮油,能促進胃液分泌增加腸管蠕動,制止腸內異常發酵,驅除腸內和氣,有良好健胃作用。白朮為草本植物科,可以補脾利溼,健胃,強筋壯骨,化痰,抗疲勞,性味甘平。所用紅棗為植物果實,性味甘平,甜味,具有健胃補脾,補氣生血,化食和中,寧心安神等作用。本發明包括以下製備步驟:(1)將鈣果進行粉碎,得到鈣果提取物,將鈣果提取物與植物油按比例混合,得到溶液a;(2)將木鱉果用粉碎機粉碎過篩,得到木鱉果渣粉,使木鱉果渣粉與溶液a按比例均勻混合,得到溶液b;(3)將何首烏、枸杞子、白豆寇、白朮按比例放置在80~100℃的溫度下烘烤,並研磨為粉狀;(4)將溶液b加熱到70~85攝氏度後,加入步驟(3)中的粉狀物質,均勻混合後,在避光下以及35℃~55℃下進行浸提,得到保健食用植物油。所述步驟(1)中鈣果在含有1.3~1.5%碳酸氫鈉溶液的超聲波清洗機中在200w、30khz下清洗5~10min,瀝乾後在-20~-25℃下冷凍0.5~1h後立即進行粉碎。所述步驟(1)中將鈣果進行粉碎後,在功率200-300w、頻率2000hz條件下進行微波間隔提取,其中,輻照10s,間隔10s,控制溫度在15~25℃,如此輻照10次,最後自然降溫至室溫,於電場強度15-25kv/cm,脈衝時間300-500μs,脈衝頻率200-300hz條件下進行高壓脈衝電場提取10-13min;將混合液超濾濃縮、冷凍乾燥、在30℃下粉碎,即得鈣果提取物。所述鈣果提取物粉碎後的粒徑為0.08-0.15mm。所述步驟(4)中浸提的提取時間為10~12h。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的優點和有益效果:1、本發明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本發明中的組分配方中木鱉果渣、鈣果仁油、植物油、何首烏、枸杞子、白豆寇、白朮相輔相成,所得到的食用油不僅富含較多的鈣元素、蛋白質、膳食纖維、脂肪酸和礦物質等人體必需的物質,還具有較好的抗氧化性、抗癌性、降血脂、補脾利溼、健胃、降低血糖、強心等保健效果,更有利於人體的健康成長;2、本發明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本發明所製備的食用植物油的鈣元素以及番茄紅素的含量大於現有的保健食用植物油,因此本發明所製備的食用植物油的保健效果更佳;3、本發明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本發明所製備的食用植物油保存時間長,易於保存,不容易變質,更加便於日常的食用。具體實施方式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方式及其說明僅用於解釋本發明,並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實施例1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所述食用植物油由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組成:本發明所製備的食用植物油,符合現有植物食用油的標準,常溫存儲12個月後未出現渾濁、變色和絮狀分離,口味良好;常溫存儲20個月後未出現渾濁、變色和絮狀分離,口味良好。據動物實驗,食用本油品與食用普通油品一個月後,食用本油品的動物的血鈣量呈增加趨勢,統計意義顯著,且未發現不適反應和毒副作用;並且食用本油品的動物的免疫機制優於食用普通油品的動物。並且,食用本油品的動物的血鈣量高於食用現有的油品的動物的血鈣量。實施例2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所述食用植物油由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組成:組分重量份數(份)木鱉果渣1.5鈣果仁油0.5植物油8何首烏0.05枸杞子0.5白豆寇0.1白朮0.1本實施例所製備的食用植物油的組分在本發明的組分的範圍外,符合現有植物食用油的標準,常溫存儲10個月後出現輕微渾濁、變色和絮狀分離,口味良好;常溫存儲20個月後出現渾濁、變色和絮狀分離,口味變差。據動物實驗,食用本油品與食用普通油品一個月後,食用本油品的動物的血鈣量呈增加趨勢,統計意義顯著,且未發現不適反應和毒副作用。但是與實施例1相比,食用實施例2所製備的食用油的動物的血鈣含量低於實施例1,免疫機制也差於實施例1。實施例3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所述食用植物油由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組成:本實施例所製備的食用植物油的組分在本發明的組分的範圍外,符合現有植物食用油的標準,常溫存儲11個月後出現輕微渾濁、變色和絮狀分離,口味良好;常溫存儲20個月後出現渾濁、變色和絮狀分離,口味變差。據動物實驗,食用本油品與食用普通油品一個月後,食用本油品的動物的血鈣量呈增加趨勢,統計意義顯著,且未發現不適反應和毒副作用。但是與實施例1和實施例2相比,食用實施例3所製備的食用油的動物的血鈣含量低於實施例1高於實施例2,免疫機制與實施例1中的差不多,但其保存時間降低。實施例4具有保健功效的食用植物油,所述食用植物油由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組成:組分重量份數(份)木鱉果渣2.8鈣果仁油0植物油16何首烏0.4枸杞子0白豆寇0.8白朮0.7本實施例所製備的食用植物油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減少了兩個組分,雖然符合現有植物食用油的標準,常溫存儲9個月後出現渾濁、變色和絮狀分離,口味良好。據動物實驗,食用本油品與食用普通油品一個月後,食用本油品的動物的血鈣量與食用普通油品的動物差不多,未發現不適反應和毒副作用;並且食用本油品的動物的免疫機制優於食用普通油品的動物,但與實施例1相比較差。綜上所述,本發明的組分相輔相成,並且在本發明的組分範圍內所製備的食用植物油富含較多的鈣元素、蛋白質、膳食纖維、脂肪酸和礦物質等人體必需的物質,還具有較好的抗氧化性、抗癌性、降血脂、補脾利溼、健胃、降低血糖、強心等保健效果,更有利於人體的健康成長;並且本發明中的鈣元素以及番茄紅素的含量大於現有的保健食用植物油,因此本發明所製備的食用植物油的保健效果更佳;同時本發明所製備的食用植物油保存時間長,易於保存,不容易變質,更加便於日常的食用。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當前第1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