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燃氣灶燃燒器的製作方法
2023-11-12 02:07:07
本發明涉及一種燃氣灶,具體涉及一種燃氣灶燃燒器。
背景技術:
燃氣灶是人們常用的廚房用具,現有的燃氣灶由於一次空氣引射和混合不充分,導致煙氣難以下來,功率難以做大,效率難以提升。另外,目前傳統大氣式燃氣灶具補充二次空氣的通道截面積不大,通道不暢,導致二次空氣的補充不足,影響燃燒效率。現有技術中也有通過增大分火器與爐頭之間的空間來增加二次空氣的進氣量,如授權公告號為cn104515131a的中國發明專利,公開了一種燃氣灶燃燒器,空氣不僅可從分火器的上部、周向側部進行補充,而且可從底部進入,使得火蓋上的每環火互不幹擾,提高了燃燒效率,但這種結構複雜,零部件多,成本高,而且混合氣體需經過連通管向上縱向流動至定位座內,再經過定位座水平流動至第一導氣通道或第二導氣通道內,導致混合氣體的流動阻力大,不利於進一步提高燃燒功率和燃燒效率。因此,為了避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有必要對現有技術做出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克服現有技術中的缺點與不足,提供一種能提高燃燒效率的燃氣灶燃燒器。
本發明是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燃氣灶燃燒器,包括爐頭和設於爐頭上的分火器,所述爐頭包括支架及設於所述支架上的混氣管,所述混氣管上開設有若干第一導氣口,所述若干第一導氣口向上延伸構成第一導氣管,所述分火器包括底座及蓋設於所述底座上的火蓋,所述底座由內至外分別設有中空腔體、第一導氣槽、環形腔體和第二導氣槽,所述火蓋包括第一火蓋和第二火蓋,所述第一火蓋蓋設於所述第一導氣槽並與所述第一導氣槽構成第一導氣通道,所述第二火蓋蓋設於所述第二導氣槽並與所述第二導氣槽構成第二導氣通道,所述第二導氣槽的底端開設有若干第二導氣口,所述若干第二導氣口向下延伸構成第二導氣管,所述第二導氣管的延伸末端蓋設於所述第一導氣管的延伸末端,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導氣口向內側延伸構成第三導氣管,所述第三導氣管分別穿過所述第二導氣槽及環形腔體並與所述第一導氣槽連通。
進一步,所述混氣管包括第一混氣管和第二混氣管,所述第一混氣管包括第一直通氣道及與所述第一直通氣道出氣末端連通的第一弧形氣道,所述第二混氣管包括第二直通氣道及從第二直通氣道的出氣末端向外側繞向第二直通氣道進氣始端方向的第二弧形氣道,所述第一混氣管與所述第一導氣通道連通,所述第二混氣管與所述第二導氣通道連通。
進一步,所述第一弧形氣道的出氣末端開設有一個第一導氣口,所述第二弧形氣道的進氣始端和第二弧形氣道的出氣末端分別開設有第一導氣口。
進一步,所述第一直通氣道和第二直通氣道的孔徑由始端至末端逐漸增大。
進一步,所述第一導氣管周向布設於所述支架上,所述第二導氣管周向布設於所述第二導氣槽的底端,所述第二導氣管的設置位置與所述第一導氣管的設置位置相適配。
進一步,所述第一混氣管和第二混氣管的進氣始端分別設有噴嘴及限制進風量的調風機構,所述噴嘴穿過所述調風機構分別與所述第一混氣管和第二混氣管連通。
進一步,所述調風機構包括調風支架、依次安裝於所述調風支架上的固定板及調風板,所述調風支架、固定板及調風板的板面上分別開設有進風口。
進一步,所述調風板的板面側部具有向外延伸的長條形板塊。
進一步,所述第一火蓋的內側壁及外側壁分別設有有火孔,所述第二火蓋的外側壁開設有火孔。
進一步,所述支架的外周壁還均布有支撐腳。
相對於現有技術,本發明通過第二導氣管的延伸末端蓋設於第一導氣管的延伸末端,使混合燃氣直接經過混氣管後直接通過第一導氣管和第二導氣管向上流動至第一導氣通道或第二導氣通道,氣流阻力小,氣流量大,提高了燃燒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燃氣灶燃燒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a-a向剖視圖;
圖3為本發明燃氣灶燃燒器的結構分解圖。
圖中:1-爐頭;2-支架;3-第一直通氣道;4-第二直通氣道;5-第二弧形氣道;6-第一導氣口;7-第二導氣口;8-第一導氣管;9-第二導氣管;10-第三導氣管;11-分火器;12-底座;13-中空腔體;14-第一導氣槽;15-環形腔體;16-第二導氣槽;17-第一火蓋;18-第二火蓋;19-噴嘴;20-調風支架;21-固定板;22-調風板;23-長條形板塊;24-進風口;25-支撐腳;26-第一弧形氣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如圖1至圖3所示本發明的一種燃氣灶燃燒器,包括爐頭1和設於爐頭1上的分火器11,爐頭1包括支架2及設於支架2上的混氣管,混氣管上開設有若干第一導氣口6,若干第一導氣口6向上延伸構成第一導氣管8,分火器11包括底座12及蓋設於底座12上的火蓋,底座12由內至外分別設有中空腔體13、第一導氣槽14、環形腔體15和第二導氣槽16,火蓋包括第一火蓋17和第二火蓋18,第一火蓋17蓋設於第一導氣槽14並與第一導氣槽構成第一導氣通道,第二火蓋18蓋設於第二導氣槽16並與第二導氣槽16構成第二導氣通道,第二導氣槽16的底端開設有若干第二導氣口7,若干第二導氣口7向下延伸構成第二導氣管9,第二導氣管9的延伸末端蓋設於第一導氣管8的延伸末端,至少一個第二導氣口7向內側延伸構成第三導氣管10,第三導氣管10分別穿過第二導氣槽16及環形腔體15並與第一導氣槽14連通。作為一種具體實施方式,本發明只設一個第二導氣口7,該第二導氣口7向內側延伸構成一個第三導氣管10。第一導氣管8和第二導氣管9上下蓋設實現混合燃氣從混氣管直接縱向流動至第一導氣通道或第二導氣通道,減少氣流阻力,提高燃燒效率。另外,燃燒器與廚柜上端面的安裝孔之間可留有空隙,使空氣可以從空隙進入,有利於空氣從分火器11周向側部及底部補充二次空氣。
混氣管包括第一混氣管和第二混氣管,第一混氣管包括第一直通氣道3及與第一直通氣道3出氣末端連通的第一弧形氣道26,第二混氣管包括第二直通氣道4及從第二直通氣道4的出氣末端向外側繞向第二直通氣道4進氣始端方向的第二弧形氣道5,第一混氣管與第一導氣通道連通,第二混氣管與第二導氣通道連通。當然,第一混氣管和第二混氣管的長度和形狀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調整。
第一弧形氣道26的出氣末端開設有一個第一導氣口6,第二弧形氣道5的進氣始端和第二弧形氣道5的出氣末端分別開設有第一導氣口6。第一弧形氣道26分別通過第一導氣管8和第二導氣管9與第一導氣通道連通,第二弧形氣道5分別通過第一導氣管8和第二導氣管9與第二導氣通道連通。當然,第一導氣口6的開設數量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第一導氣口6的大小和形狀也可以根據需要調整。為了增大燃氣混合效率,第一直通氣道3和第二直通氣道4的孔徑由始端至末端逐漸增大。
第一混氣管和第二混氣管的進氣始端分別設有噴嘴19及限制進風量的調風機構,噴嘴19穿過調風機構分別與第一混氣管和第二混氣管連通。調風機構包括調風支架20、依次安裝於調風支架20上的固定板21及調風板22,調風支架20、固定板21及調風板22的板面上分別開設有進風口24。調風板22的板面側部具有向外延伸的長條形板塊23。掰動長條形板塊23使調風板22相對固定板21轉動,實現進風口24大小的調整。
第一導氣管8周向布設於支架2上,第二導氣管9周向布設於第二導氣槽16的底端,第二導氣管9的設置位置與第一導氣管8的設置位置相適配。作為一種具體實施方式,本發明設有三個第一導氣管8和三個第二導氣管9,三個第一導氣管8和三個第二導氣管9可周向均布設置。當然,第一導氣管8和第二導氣管9的數量和布設位置可以根據需要調整,而第一導氣管8和第二導氣管9也可對稱設置。第一火蓋17的內側壁及外側壁分別設有有火孔,第二火蓋18的外側壁開設有火孔。支架2的外周壁還均布有支撐腳25。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