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保護方法及裝置、終端與流程
2023-12-03 11:37:16

本發明涉及電池保護技術,尤其涉及一種電池保護方法及裝置、終端。
背景技術:
目前終端中對電池的保護方法,除了在電池上設置保護板進行過流保護外,並無其他保護措施,這將會導致電池失效,甚至電池破裂,漏液等,給電子設備安全造成很大的隱患。目前的電池保護措施,並不能有效保證電池的安全。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池保護方法及裝置、終端。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電池保護方法包括:
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安全存儲閾值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時,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一設定條件,滿足第一設定條件時,將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適配器供電轉換為由電池供電,對電池進行放電。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判斷放電狀態的所述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二設定條件,滿足第二設定條件時,將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電池供電切換回由適配器供電。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電力參數為電壓;
所述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一設定條件,包括:
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壓是否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當前電壓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時,滿足第一設定條件;
所述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二設定條件,包括:
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壓是否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當前電壓 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時,滿足第二設定條件。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電力參數為電量;
所述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一設定條件,包括:
判斷電池的當前電量是否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當前電量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電量時,滿足第一設定條件;
所述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二設定條件,包括:
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量是否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當前電量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時,滿足第二設定條件。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等於關機門限溫度時,關閉當前的作業系統;
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等於停衝門限溫度時,停止對電池充電;其中,所述安全存儲閾值溫度大於等於停衝門限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電池保護裝置包括:
檢測單元,用於檢測電池溫度是否大於安全存儲閾值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
第一判斷單元,用於當所述電池溫度大於安全存儲閾值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時,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一設定條件;
控制單元,用於當滿足第一設定條件時,將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適配器供電轉換為由電池供電,對電池進行放電。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二判斷單元,用於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二設定條件;
所述控制單元,還用於當滿足第二設定條件時將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電池供電切換回由適配器供電。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電力參數為電壓;
所述第一判斷單元,還用於判斷放電狀態的所述電池的當前電壓是否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當前電壓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時,滿足第一設定條件;
所述第二判斷單元,還用於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壓是否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當前電壓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時,滿足第二設定條件。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電力參數為電量;
所述第一判斷單元,還用於判斷電池的當前電量是否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當前電量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電量時,滿足第一設定條件;
所述第二判斷單元,還用於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量是否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當前電量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時,滿足第二設定條件。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控制單元,還用於當所述檢測單元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等於關機門限溫度時,關閉當前的作業系統;當所述檢測單元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等於停衝門限溫度時,停止對電池充電;其中,所述安全存儲閾值溫度大於等於停衝門限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終端包括所述的電池保護裝置。
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中,當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安全存儲閾值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時,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一設定條件,滿足第一設定條件時,將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適配器供電轉換為由電池供電,對電池進行放電;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二設定條件,滿足第二設定條件時,將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電池供電切換回由適配器供電。當終端由適配器供電時,而電池超出設定溫度的時間過長時,將會對電池造成較大的損傷,因此,本發明實施例檢測到電池處於高溫環境下時,需對其電力參數進行檢測,根據電力參數的檢測結果確定是否切換供電方式或是否可對電池進行充電等。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有效規避了電池長時間高溫高壓存儲風險,使電池得到有效保護,明顯提升了電池的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一的電池保護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二的電池保護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三的電池保護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四的電池保護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池保護裝置的結構組成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能夠更加詳盡地了解本發明實施例的特點與技術內容,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的實現進行詳細闡述,所附附圖僅供參考說明之用,並非用來限定本發明實施例。
本發明實施例中,需要在電子終端中額外設置一套溫控方法來對電池保護,電子設備由電源適配器供電時,電池長時間會處於高溫高壓(滿電)環境而導致膨脹的風險;在高溫場景下,當電池溫度大於等於電池的停衝門限溫度時,系統會停止對電池充電;當溫度大於等於關機門限溫度時,使系統自動關機。
本發明實施例中,為對終端中電池進行保護,設置有高溫關機門限值t1,及高溫電池停衝門限t2,高溫安全存儲閾值t3的設定和判定控制,其中t1>t3≥t2。
檢測電池溫度,當電池溫度>高溫關機門限溫度t1時,終端中的作業系統關機;
檢測電池溫度,當電池溫度小於高溫停衝門限t2時,終端中的作業系統進入正常的充電流程,對電池進行充電;
當電池溫度大於等於高溫安全存儲閾值t3,而小於高溫關機門限t1時,電池停止充電,並判斷電池電壓,當電池電壓大於所設定高溫安全電壓門限時(該安全電壓可設定位為電池電量80%以下某電量的電池電壓),將適配器供電切換至電池供電,對電池進行放電,當電池放電至安全電壓後,再切換回適配器供電。
本發明實施例中,以t2為45℃,t1為60℃為例進行說明。例如根據t2、t1,把高溫安全存儲閾值設為48℃,高溫安全電壓設為3.9v,一旦電池溫度高 於48℃,切換供電,斷開適配器供電,使用電池支路供電,對電池放電,當電池電壓放電至安全電壓3.9v以下後,恢復適配器供電,通過此方法可效規避電池長時間高溫高壓存儲風險。
以下通過具體示例,進一步闡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的實質。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一的電池保護方法的流程示意圖,如圖1所示,本示例的電池保護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01,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安全存儲閾值溫度t3,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t1時,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一設定條件,滿足第一設定條件時,執行步驟102。
本發明實施例中,在適配器供電的情形下,對電池的溫度進行檢測。如果由電池對終端進行供電,則電池處於放電狀態,不會導致電池過充及高溫的情形。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電力參數為電壓;對應地,所述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一設定條件,包括:
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壓是否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當前電壓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時,滿足第一設定條件。
所述電力參數也可以為電量;對應地,所述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一設定條件,包括:
判斷電池的當前電量是否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當前電量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電量時,滿足第一設定條件。
本發明實施例中,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等於關機門限溫度時,關閉當前的作業系統;
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等於停衝門限溫度時,判斷當前是否對電池進行充電,進行充電時,停止對電池充電。
檢測到電池溫度小於停衝門限溫度時,判斷當前是否對電池進行充電,未進行充電時,對電池進行充電。
步驟102,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適配器供電轉換為由電池供電,對電池進行 放電。
本發明實施例中,設定安全存儲閾值溫度及關機門限溫度,該安全存儲閾值溫度大於停衝門限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也就是說,儘量避免電池處於大於安全存儲閾值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的狀態,避免電池長時間處於不利環境而出現漏液等現象。
步驟103,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二設定條件,滿足第二設定條件時,執行步驟104。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電力參數為電壓;對應地,所述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二設定條件,包括:
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壓是否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當前電壓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時,滿足第二設定條件。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電力參數為電量;對應地,所述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二設定條件,包括:
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量是否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當前電量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時,滿足第二設定條件。
步驟104,將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電池供電切換回由適配器供電。
終端在電池的電量或電壓分別低於安全電壓門限或安全電量門限時,將控制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電池供電切換回由適配器供電。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二的電池保護方法的流程示意圖,如圖2所示,本示例的電池保護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201:對終端以適配器進行供電下。
步驟s202:用戶進行開機操作,終端啟動開機流程。
步驟s203:終端獲取電池溫度值t。
步驟s204:終端判斷電池溫度t,當t>高溫關機門限溫度值t1時,設備進入關機流程,設備關機,等待用戶開機;否則執行步驟s205。
步驟s205:終端判讀電池溫度t,當t≥高溫停衝門限t2時,執行步驟s206,否則進入正常的電池充電流程,充電結束後執行步驟s203。
步驟s206:終端控制當前供電模式,停止對電池進行充電操作。
步驟s207:終端判讀電池溫度t,當t≥高溫安全存儲閾值t3時,執行步驟s208,否則返回至步驟s203。
步驟s208:終端採樣電池電壓值v。
步驟s209:終端判讀電池電壓v,當v≥高溫安全存儲電壓閾值v1時,執行步驟s210,否則執行步驟s211。
步驟s210:終端控制當前供電模式由適配器供電切換至電池供電,對電池放電,並繼續跳轉至步驟s208,檢測電池電壓,直到電池放電至高溫安全存儲電壓閾值以下。
步驟s211:終端通過控制信號控制當前供電模式切換至適配器供電,斷開電池供電,返回步驟s203。
上述實施例中,當電池高溫停衝門限和高溫安全存儲閾值設置為同一溫度值時,如圖3所示,實現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301:終端在適配器供電場景下。
步驟s302:用戶進行開機操作,終端啟動開機流程。
步驟s303:終端獲取電池溫度值t。
步驟s304:終端判斷電池溫度t,當t>高溫關機門限溫度值t1時,設備進入關機流程,設備關機,等待用戶開機;否則執行步驟s305。
步驟s305:終端判讀電池溫度t,當t≥電池高溫停衝門限t2(即高溫安全存儲閾值)時,執行步驟s306,否則進入正常的電池充電流程,充電結束後執行步驟s303。
步驟s306:終端控制當前供電模式,停止對電池進行充電操作。
步驟s307:終端採樣電池電壓值v。
步驟s308:終端判讀電池電壓v,當v≥高溫安全存儲電壓閾值v1時,執行步驟s309,否則執行步驟s310。
步驟s309:終端控制當前供電模式由適配器供電切換至電池供電,對電池放電,並繼續跳轉至步驟s308,檢測電池電壓,直到電池放電至高溫安全電壓 存儲閾值以下。
步驟s310:終端通過控制信號控制當前供電模式切換至適配器供電,斷開電池供電,返回步驟s303。
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高溫安全存儲閾值t3的設定,要求大於等於電池高溫停衝門限值,以確保保護電池高溫充電的同時規避電池高溫高壓存儲的風險,另根據大多數電池溫度膨脹係數曲線,電池在45℃以上,膨脹率開時增大,在50℃以上時,膨脹率急劇增大,故高溫安全存儲閾值設置為45℃~50℃區間內是一個比較合理的閾值範圍。
根據電池放電曲線,任何電池的電量和電池電壓有著一定對應關係,因此上述實施例中,對於安全存儲電壓閾值的判斷和設定可以用電池電量來替換,這裡稱為高溫存儲安全電量閾值,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四的電池保護方法的流程示意圖,如圖4所示,本示例的電池保護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401:終端在適配器供電場景下。
步驟s402:用戶進行開機操作,終端啟動開機流程。
步驟s403:終端獲取電池溫度值t。
步驟s404:終端判斷電池溫度t,當t>高溫關機門限溫度值t1時,設備進入關機流程,設備關機,等待用戶開機;否則執行s405步驟。
步驟s405:終端判讀電池溫度t,當t≥高溫停衝門限t2時,執行步驟s406,否則進入正常的電池充電流程,充電結束後執行步驟s403。
步驟s406:終端控制當前供電模式,對電池進行充電操作。
步驟s407:終端判讀電池溫度t,當t≥高溫安全存儲閾值t3時,執行步驟s408,否則返回至步驟s403。
步驟s408:終端採樣電池電量值q。
步驟s409:終端判讀電池電量q,當q≥高溫安全存儲電量閾值q1時,執行步驟s410,否則執行步驟s411。
步驟s410:終端控制當前供電適配器供電,切換至電池供電,對電池放電,並繼續跳轉至步驟s208,檢測電池電壓,直到電池放電至高溫安全存儲電壓閾 值以下。
步驟s411:終端控制當前供電模式切換至適配器供電,斷開電池供電,返回步驟s403。
採用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池保護方法,有效避免了終端產品電池在長期高溫高壓環境下工作膨脹鼓包風險,有效增加了電池使用壽命,降低了終端電池安全隱患。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池保護裝置的結構組成示意圖,如圖5所示,本發明實施例的電池保護裝置包括:
檢測單元50,用於檢測電池溫度是否大於安全存儲閾值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
第一判斷單元51,用於當所述電池溫度大於安全存儲閾值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時,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一設定條件;
控制單元52,用於當滿足第一設定條件時,將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適配器供電轉換為由電池供電,對電池進行放電;
第二判斷單元53,用於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力參數是否滿足第二設定條件;
所述控制單元52,還用於當滿足第二設定條件時將當前的供電模式由電池供電切換回由適配器供電。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電力參數為電壓;
所述第一判斷單元51,還用於判斷電池的當前電壓是否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當前電壓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時,滿足第一設定條件;
所述第二判斷單元53,還用於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壓是否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當前電壓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壓門限時,滿足第二設定條件。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電力參數還可以為電量;
所述第一判斷單元51,還用於判斷電池的當前電量是否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當前電量大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電量時,滿足第一設定條件;
所述第二判斷單元53,還用於判斷放電電池的當前電量是否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當前電量小於等於所設定的安全電量門限時,滿足第二設定條件。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控制單元52,還用於當所述檢測單元50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等於關機門限溫度時,關閉當前的作業系統;當所述檢測單元50檢測到電池溫度大於等於停衝門限溫度時,判斷當前是否對電池進行充電,進行充電時,停止對電池充電。
所述控制單元52,還用於當所述檢測單元檢測到電池溫度小於停衝門限溫度時,判斷當前是否對電池進行充電,未進行充電時,對電池進行充電。
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安全存儲閾值溫度大於等於停衝門限溫度,且小於關機門限溫度。
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圖5所示的電池保護裝置中的各單元的實現功能可參照前述電池保護方法的相關描述而理解。圖5所示的電池保護裝置中的各單元的功能可通過運行於處理器上的程序而實現,也可通過具體的邏輯電路而實現。
在本申請所提供的幾個實施例中,應該理解到,所揭露的設備和方法,可以通過其它的方式實現。以上所描述的設備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單元的劃分,僅僅為一種邏輯功能劃分,實際實現時可以有另外的劃分方式,如:多個單元或組件可以結合,或可以集成到另一個系統,或一些特徵可以忽略,或不執行。另外,所顯示或討論的各組成部分相互之間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通過一些接口,設備或單元的間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電性的、機械的或其它形式的。
上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的單元可以是、或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單元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也可以不是物理單元,即可以位於一個地方,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絡單元上;可以根據實際的需要選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單元來實現本實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發明各實施例中的各功能單元可以全部集成在一個處理單元中, 也可以是各單元分別單獨作為一個單元,也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集成在一個單元中;上述集成的單元既可以採用硬體的形式實現,也可以採用硬體加軟體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
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現上述方法實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驟可以通過程序指令相關的硬體來完成,前述的程序可以存儲於一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該程序在執行時,執行包括上述方法實施例的步驟;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移動存儲設備、只讀存儲器(rom,readonlymemory)、磁碟或者光碟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或者,本發明上述集成的單元如果以軟體功能模塊的形式實現並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也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基於這樣的理解,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可以以軟體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體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伺服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移動存儲設備、只讀存儲器(rom,readonlymemory)、磁碟或者光碟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範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範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