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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上行功率的分配方法和用戶設備與流程

2023-06-22 05:00:31 1


本申請涉及移動通信
技術領域:
,具體而言,本申請涉及一種上行功率的分配方法及相應的用戶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用戶對高寬帶無線業務需求的爆發與頻譜資源稀缺的矛盾日益尖銳,移動運營商開始考慮將免許可頻段(也可稱為非授權頻段)作為許可頻段的補充。因此,在非授權頻段上部署LTE的研究提上日程。3GPP已開始研究,通過非授權頻段與授權頻段的有效載波聚合,如何在保證不對非授權頻段其它技術不造成明顯影響的前提下,有效提高全網頻譜利用率。圖1為授權頻段與非授權頻段聯合布網場景示意圖。非授權頻段一般已經分配用於某種其他用途,例如,雷達或者802.11系列的無線保真(WiFi,WirelessFidelity)。這樣,在非授權頻段上,其幹擾水平具有不確定性,這導致LTE傳輸的業務質量(QoS)一般比較難於保證,但是還是可以把非授權頻段用於QoS要求不高的數據傳輸。這裡,將在非授權頻段上部署的LTE系統稱為LTE-U系統。在非授權頻段上,如何避免LTE-U系統和雷達或者WiFi等其他無線系統的相互幹擾,是一個關鍵的問題。載波監聽(CCA)是在非授權頻段上普遍採用的一種避免衝突機制。一個移動臺(STA)在發送信號之前必須要檢測無線信道,只有在檢測到該無線信道空閒時才可以佔用該無線信道發送信號。LTE-U也需要遵循類似的機制,以保證對其他信號的幹擾較小。較為簡單的方法是,LTE-U設備(基站或終端)根據CCA結果動態開關,即監測到信道空閒即發送,若信道忙碌則不發送。LTE-U系統中,UE的上行發送依然由基站調度。但由於基站和UE處於不同的地理位置,受到的幹擾不同,因此基站調度UE時並無法預計UE是否可以在被調度的子幀中發送。並且,UE在接收到調度信息的子幀也無法預測在被調度子幀中是否信道空閒,從而發送上行。當UE工作在載波聚合模式下,上行最大發送功率與同時發送的上行載波數有關。由於非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發送可能無法在被調度子幀之前確定,更極端的情況,可能僅在被調度子幀開始的邊緣確定,因此,UE可能只能在被調度子幀開始的邊緣才能夠確定相 應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也就是說,UE無法提前確定最大上行發送功率,並判斷基站控制的上行發送功率是否超過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從而進行相應的功率分配,例如對優先級低的上行信道/信號進行降低功率的處理。並且,當非授權頻段的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不完全對齊時,例如,多個載波分別屬於不同TAG時,UE在為上行子幀起點更早的載波分配功率時,無法確定更晚的非授權載波是否可以發送,從而也無法確定是否需給這些更晚的載波預留功率。這與現有LTE系統中的功率調整是完全不同的。現有LTE系統中,UE在接收到上行調度信息時,即可確定上行總功率以及各個載波的上行發送功率。因此,UE有充足的時間進行功率分配以及發送準備,例如>2ms。由於LTE-U系統中非授權頻段載波上行發送的不確定性,導致基站可能無法高效的為UE配置上行功率,也使得UE可能無法及時的調整上行功率,從而導致現有的上行功率調整方案無法正常工作,且上行發送功率不能得到有效的充分利用,降低了上行發送效率。因此,當工作在載波聚合模式下的UE被配置了至少一個非授權頻段載波時,如何進行上行功率分配,是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技術實現要素:本申請提供一種功率控制方法和設備,能夠在載波聚合模式下,緩解由於信道忙碌而無法在相應載波上發送被調度的上行信號所導致的功率浪費,提高UE的上行調度效率,從而提高整體網絡效率。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申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功率控制方法,包括:用戶設備UE確定被調度在同一個上行子幀上發送的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級;根據所述優先級,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進行上行信號發送。較佳地,所述UE按照預先設定的一種優先級確定方式確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級;或者,根據基站下發的功率控制模式所指示的一種優先級確定方式確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級。較佳地,在確定所述實際發送功率前,該方法包括:所述UE確定所述上行子幀上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確定各個上行載波的上行信道/信號功率時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所述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包括:根據所述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進行發送功率調整,根據各個上行載波調整後 的上行發送功率和所述上行子幀實際發送時設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應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較佳地,所述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包括:根據所述優先級和所述上行子幀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上行載波進行功率調整,並根據調整後的功率,對應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較佳地,在確定所述實際發送功率前,該方法包括:所述UE確定所述上行子幀上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確定各個上行載波的上行信道/信號功率時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所述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包括:根據所述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進行發送功率調整,根據各個上行載波調整後的上行發送功率和所述上行子幀的實際最大發送功率,對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上行發送功率進行二次調整,按照二次調整後的結果發送上行信號。較佳地,在確定所述實際發送功率前,該方法包括:所述UE確定所述上行子幀上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確定各個上行載波的上行信道/信號功率時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所述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包括:根據所述優先級、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和所述上行子幀的實際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按照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信號。較佳地,所述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包括:所述UE根據所述優先級和實際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按照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信號。較佳地,優先級的確定方式為:根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上的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對於相同類型的上行發送載波,按照上行載波承載的UCI類型確定優先級,或者,按照上行載波所在的小區類型確定優先級;或者,根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上的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對於相同類型的上行發送載波,按照上行載波承載的UCI類型確定優先級;對於UCI類型相同或均不包含UCI的上行發送載波,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所述載波類型為授權頻段載波或非授權頻段載波;或者,根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所述載波類型為授權頻段載波或非授權頻段載波;對於授權頻段的上行發送載波,根據載波上的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對於非授權頻段的上行發送載波,根據載波上的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 級,或者,根據上行子幀確定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確定優先級;或者,根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上行發送時間的先後順序,確定優先級;或者,根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確定執行發送操作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優先級;或者,當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早於非授權頻段載波時,授權頻段載波的優先級高於非授權頻段載波的優先級,對於非授權頻段載波,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或者,根據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確定優先級;當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晚於或等於非授權頻段載波時,根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上的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較佳地,當根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確定執行發送操作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優先級時,認為授權頻段的所有載波確定執行發送操作的時間相同,對於授權頻段的所有載波,僅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較佳地,優先級的確定方式為:根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上行發送時間的先後順序,確定優先級;或者,根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確定執行發送操作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優先級。較佳地,所述UE按照預先設定的一種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方式確定所述上行子幀上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或者,根據基站下發的功率控制模式所指示的一種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方式確定所述上行子幀上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或者,根據現有方式確定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或者,UE向基站上報最大發送功率參考值,並接收所述基站根據所述最大發送功率參考值為所述UE配置的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較佳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方式包括:根據在所述下行子幀上被調度的所有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述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或者,根據在所述下行子幀上被調度的所有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述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或者,根據在所述下行子幀上被調度的所有授權上行載波和承載UCI的非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述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或者,根據基站配置的用於計算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的載波,確定所述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或者,根據在所述下行子幀上被調度的各個上行載波是否發送的不同假設,分別計算對應的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較佳地,所述基站配置的用於計算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的載波為:被調度的授權載波和被調度的索引號最小的非授權載波,或者,被調度的授權載波和被調度的N'個非授權載波,0≤N'≤所有被調度的非授權載波總數,或者,多組被調度的載波組合。較佳地,所述UE按照預先設定的一種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方式確定所述上行子幀上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或者,根據基站下發的功率控制模式所指示的一種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方式確定所述上行子幀上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或者,根據現有方式確定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或者,UE向基站上報最大發送功率參考值,並接收所述基站根據所述最大發送功率參考值為所述UE配置的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較佳地,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的確定方式為:根據最早通過CCA檢測的非授權頻段載波和授權頻段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或者,根據在最早上行發送的TAG的子幀開始前通過CCA檢測的非授權頻段載波和授權頻段載波,確定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較佳地,對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進行發送功率調整時,若基站為UE配置的各個被調度上行載波的上行發送功率之和未超過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保持基站為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配置的上行發送功率不變,否則,按照預先設定的一種功率調整方式或所述一種功率控制模式所包括的功率調整方式進行發送功率調整;所述功率調整方式包括:方式1:對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按照優先級進行排序,前N個上行發送載波調整後的功率與基站為相應載波配置的發送功率相同,對於第N+1個上行發送載波和與其相同優先級的上行發送載波,等比例降低基站為相應載波配置的發送功率作為相應載波調整後的功率,使其總功率與UE剩餘功率相等;對於其餘優先級的上行發送載波,調整後的功率值為0;其中,所述N為不超過當前UE最大發送功率的前提下,按照優先級排序以基站配置的上行發送功率進行功率分配的最大上行載波個數;或者,方式2:對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中的授權頻段載波和非授權頻段載波分別按照優先級進行排序,對於授權頻段載波,按照優先級排序的順序,確定調整後的各個授權頻段載波的發送功率,其中,調整後的各個授權頻段載波的發送功率之和不允許超過(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非授權載波預留的功率之和);對於非授權頻段載波,按照優先級排序的順序,確定調整後的各個非授權頻段載波的發送功率,其中,調整後的各個非授權頻段載波的發送功率之和不允許超過(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授權載波預留的功率之和);或者,方式3:對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按照優先級進行排序,分別按照被調度的各個 非授權頻段的載波是否發送,針對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確定多套調整後的發送功率。較佳地,當確定優先級的方式為授權頻段載波的優先級高於非授權頻段載波的優先級、且所述功率調整方式為所述方式1時,則在進行所述功率調整時,授權頻段載波的功率調整按照現有方式進行,並優先保證授權頻段載波的功率,且調整非授權頻段載波功率滿足授權頻段載波和非授權頻段載波功率之和小於等於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較佳地,所述為非授權載波預留功率為:為所有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總功率,或者,為每個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對應的功率,或者,為每個非授權頻段載波組預留對應的功率,或者,根據每個非授權頻段載波發送的信道類型預留相應的功率;所述為授權載波預留功率為:為所有授權頻段載波預留總功率,或者,為每個授權頻段載波預留對應的功率,或者,為每個授權頻段載波組預留對應的功率,或者,根據每個授權頻段載波發送的信道類型預留相應的功率。較佳地,當所述為授權頻段預留的功率之和/所述為非授權頻段預留的功率之和超過基站配置的授權頻段的功率之和/非授權頻段的功率功率之和時,將預留功率之和設置為該兩個值中的最小值。較佳地,所述對應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包括:當所述上行子幀實際發送時設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小於所述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時,對於調整後的上行發送功率不為0的授權頻段載波以及通過CCA檢測的各個非授權頻段載波,按照優先級由低到高的順序,放棄對應上行發送載波的上行信號發送,以保證所有發送的上行載波總功率不超過所述上行子幀實際發送時設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於調整後的上行發送功率為0的上行發送載波,放棄其上行信號的發送;或者,發送所有調度的、調整後的發送功率不為0且通過CCA檢測的上行發送載波上的信號,並計算發送後的剩餘功率,再發送基站為其配置的發送功率小於所述剩餘功率的、且調整後的發送功率為0的上行發送載波上的信號。較佳地,所述對應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包括:對於授權頻段載波,若調整後的功率不為0,則在相應載波上發送上行信號;對於非授權頻段載波,若已通過CCA檢測、且調整後的功率不為0,則在相應載波上發送上行信號;對於調整後的上行發送功率為0的上行發送載波,放棄其上行信號的發送,或者,當授權頻段、且調整後的功率不為0的載波和非授權頻段且通過CCA檢測的調整後功 率不為0的載波功率之和仍小於最大發送功率時,對於調整後的發送功率為0的上行載波按照優先級從高到低的順序發送。較佳地,所述對應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包括:當所述功率調整方式為分別按照被調度的各個非授權頻段的載波是否發送,確定多套調整後的發送功率時,所述UE根據所述上行子幀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在所述多套調整後的發送功率中選擇一套,並按照選擇結果進行信號發送。較佳地,所述對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包括:對於授權頻段的載波,根據優先級、所有授權頻段載波和在所述授權頻段載波上行發送之前已確定允許發送的非授權頻段載波,確定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並根據該所述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對所述授權頻段載波進行功率調整;對於非授權頻段的載波,根據優先級、所有授權頻段載波以及在所述非授權頻段載波上行發送之前已確定允許發送的非授權頻段載波,確定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並根據該所述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對所述授權頻段載波進行功率調整。較佳地,所述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為當時確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允許動態變化。較佳地,在所述UE確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級前,該方法包括:所述UE向基站上報調整功率的處理能力,並接收所述基站根據所述處理能力配置的功率控制模式;所述UE根據配置的所述功率控制模式確定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級;和/或,所述UE在確定所述實際發送功率時根據所述功率控制模式進行;其中,所述功率控制模式包括優先級確定方式、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的確定方式和/或功率分配方式。較佳地,在確定所述優先級前,該方法包括:UE接收基站配置的TAG和上行提前量TA;其中,所述TAG和TA保證為所述UE配置的所有非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不晚於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較佳地,在確定所述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前,該方法包括:UE接收基站配置的非授權頻段載波的CCA時間,保證所有非授權頻段載波的CCA結束時間均不晚於授權頻段載波。一種功率控制設備,包括:優先級確定單元、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單元、實際發送功率確定單元和發送單元;所述優先級確定單元,用於確定在同一子幀上發送的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 級;所述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單元,用於確定所述子幀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所述實際發送功率確定單元,用於根據所述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所述發送單元,用於按照所述實際發送功率進行上行信號發送。由上述技術方案可見,本申請中,UE確定被調度的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級和對應上行子幀上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按照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進行上行信號發送。通過上述方式,利用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能夠為多個不同上行發送載波有序地進行功率分配,緩解由於信道忙碌而無法在相應載波上發送被調度的上行信號所導致的功率浪費,提高UE的上行調度效率,從而提高整體網絡效率。附圖說明圖1為授權頻段與非授權頻段聯合布網場景示意圖;圖2為本申請實施例1中功率控制方法的流程圖;圖3為本申請實施例2中功率控制方法的流程圖;圖4為本一種功率調整方法的示意圖一;圖5為本一種功率調整方法的示意圖二;圖6為本一種功率調整方法的示意圖三;圖7為本一種功率調整方法的示意圖四;圖8為功率過渡階段(transitionperiod)的一種示例(來自於TS36.101);圖9為本申請中功率控制設備的基本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為使本申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參照附圖並舉實施例,對本申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本申請中的功率控制方法的基本流程包括:步驟1,UE確定在同一下行子幀上被調度的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級。步驟2,根據步驟1確定出的優先級,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進行上行信號發送。下面通過幾個實施例說明本申請中功率控制方法的具體實現。實施例1:在本實施例中,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進行上行信號發送的具體方式為:根據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進行發送功率調整,根據各個上行載波調整後的上行發送功率和上行子幀實際發送時設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應所述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本實施例中的功率控制方法的具體流程如圖2所示,該方法包括:步驟201:UE接收來自控制節點的功率控制指示信息,獲取功率控制模式和/或功率調整信息;步驟202:UE根據所述功率控制模式和/或功率調整信息對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為實現步驟202,可以按照如下步驟進行:步驟202-1:UE根據所述功率控制模式,確定優先級方式;步驟202-2:UE根據所述功率控制模式,確定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步驟202-3:UE根據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步驟202-1和202-2不存在必然的前後順序。步驟203:UE根據步驟202確定的上行發送功率,並根據上行發送子幀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所述控制節點可以是在通信過程中起控制作用的基站或者UE。本實施例以基站為控制節點為例進行描述。下面分兩種不同的情況對功率控制指示信息進行描述。第一種情況:本情況下,功率控制指示信息用於指示功率控制模式和功率調整信息。首先說明功率控制模式。本實施例中,預先定義多種功率控制模式,所述功率控制指示信息指示選擇出的一種功率控制模式指示。具體功率控制模式至少包含優先級確定方式和/或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方式和/或功率分配方式信息。即,對於不同的功率控制模式,其所包含的信息不完全相同。例如,功率控制模式可只包含優先級確定方式和功率分配方式。在下面的具體描述中,假定功率控制模式包括優先級確定方式、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方式和功率分配方式。下面針對圖2中的步驟202到203的具體實現給出詳細的描述。步驟202-1的具體實現:步驟202-1中UE根據所述功率控制模式確定出優先級確定方式,具體地,不同功率控制模式中可以包含相同或不同的優先級確定方式,具體所述優先級確定方式可以為,(1)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例如,PUCCH的優先級>包含UCI的PUSCH(PUSCHwithUCI)的優先級>不包含UCI的PUSCH(PUSCHwithoutUCI)的優先級。相同類型上行信道/信號的優先級可根據上行信道承載的UCI類型進一步細分,例如HARQ-ACK=SR>CSI,其中周期性CSI和非周期性CSI優先級相同或非周期性CSI優先級高於周期性CSI,又例如多個載波均發送相同類型PUCCH時,Pcell的優先級高於其他pScell,或者MeNB的載波優先級高於SeNB的載波,而對於同一個eNB的各個不含有UCI的PUSCH,則優先級相同。-優選的,以上優先級相同時,可以再進一步根據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確定優先級。即,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上行載波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靠前的上行載波優先級高。(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相同類型上行信道/信號的優先級可根據上行信道承載的UCI類型進一步細分。當UCI類型也相同時,或不包含UCI時,可以根據載波類型進一步細分,這裡的載波類型指授權頻段載波或非授權頻段載波,例如,授權頻段載波的優先級>非授權頻段載波的優先級。-優選的,以上優先級相同時,可以再進一步根據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確定優先級。即,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上行載波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靠前的上行載波優先級高。(3)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例如,授權頻段載波的優先級高於非授權頻段載波。而對於授權頻段的各個載波,則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對於非授權頻段的各個載波,可以根據以下方式中的一種確定優先級。-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優選的,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相同時,優先級相同。·優選的,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相同時,可以再進一步根據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確定優先級。即,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上行載波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靠前的上行載波優先級高-根據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確定優先級。即,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上行載波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靠前的上行載波優先級高。·優選的,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相同時,優先級相同。·優選的,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相同時,可以再進一步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4)根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優先級。例如,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上行信道/信號>上行子幀起點靠後的上行信道/信號。上行子幀起點相同時,可根據其它優先級準則進行排序,例如(1)~(3)中的一種。-當UE僅被配置了一個上行提前組(Timingadvancegroup,TAG)時,所有上行載波的發送時間一致,則根據其它優先級準則進行排序。-當UE被配置了多個TAG,且同一個子幀中被調度的多個上行載波屬於至少兩個TAG,則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TAG內的上行載波>上行子幀起點靠後的TAG內的上行載波。-(5)根據確定執行發送操作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優先級。例如,確定執行發送操作的時間靠前的上行信道/信號的優先級>確定執行發送操作的時間靠後的上行信道/信號的優先級。-同一個子幀內,授權頻段或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授權頻段的上行載波優先級最高。因為授權頻段的上行載波,可在UE接收到ULgrant時確定上行發送,而非授權頻段的上行載波,僅在UE接收到ULgrant後且CCA檢測後才可確定上行發送,即非授權頻段的上行載波可確定發送的時間靠後。·優選的,授權頻段載波確定可發送時間均認為早於非授權頻段載波。·優選的,若非授權頻段載波i在授權頻段載波j發送之前通過CCA檢測確定可發送,則可認為這兩個載波的確定可發送時間相同。·優選的,認為授權頻段的所有載波確定執行發送操作的時間相同,僅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例如,在TDD系統中,可能在同一個上行子幀發送的授權載波所對應的ULgrant在不同的下行子幀中發送的,但在本實施例中,如果上行信道/信號相同,則認為所述授權載波的優先級相同。·優選的,授權頻段的所有載波確定執行發送操作的時間,可以根據接收到ULgrant或接收到DLgrant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同一個子幀內,先通過CCA檢測的非授權頻段上行載波的優先級高於後通過CCA檢測的非授權頻段上行載波。例如,若上行採用LBE,或不同的上行載波的FBE的CCA檢測時間起點不同,則可能出現部分上行載波更早的通過CCA或更早的確定是否通過CCA檢測,從而可以更早的確定是否可以進行上行發送。這種方式,可能出現更早通過CCA檢測的載波所屬的TAG的上行子幀起點靠後,例如,即使非授權載波CC1所屬TAG為上行子幀起點靠後的TAG,而非授權載波CC2所屬TAG為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TAG,但若CC1更早的通過CCA檢測確定可進行上行發送, 則CC1優先級高於CC2。當確定發送的時間相同時,可根據其他優先級準則進行排序,例如(1)~(4)中的一種。(6)當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早於非授權頻段載波時,可以根據(3)的方法,即授權頻段優先級高於非授權頻段載波,授權頻段載波間的優先級可以根據現有技術確定,非授權頻段載波間的優先級可以根據以下方式中的一種確定優先級。-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優選的,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相同時,優先級相同。·優選的,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相同時,可以再進一步根據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確定優先級。即,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上行載波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靠前的上行載波優先級高-根據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確定優先級。即,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上行載波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靠前的上行載波優先級高。·優選的,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相同時,優先級相同。·優選的,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或確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相同時,可以再進一步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當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晚於或等於非授權頻段載波時,則根據(1)或者(2)來確定優先級。例如,授權頻段載波CC1發送PUSCHwithoutUCI,屬於TAG1,上行子幀起點靠前,非授權頻段載波CC2發送PUSCHwithUCI,屬於TAG2,上行子幀起點靠後。那麼,授權頻段載波CC1優先級高於非授權頻段載波CC2。又例如,授權頻段載波CC1發送PUSCHwithoutUCI,屬於TAG1,上行子幀起點靠後,非授權頻段載波CC2發送PUSCHwithUCI,屬於TAG2,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由於PUSCHwithUCI>PUSCHwithoutUCI,授權頻段載波CC1優先級低於非授權頻段載波CC2。所述功率控制指示信息可以通過下行RRC信令、下行MAC信令或者物理層信令進行指示。具體地,控制節點側的處理包括:步驟a:控制節點向UE下發功率控制指示信息。該功率控制指示信息中包括功率控制模式,用於指示優先級確定方式、和/或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方式和/或功率調整方式。功率控制指示信息可以通過下行RRC信令、下行MAC信令或物理層信令進行指示。步驟b:控制節點接收UE發送的上行信號。步驟202-2的具體實現:步驟202-2中UE根據所述功率控制模式確定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確定方式,具體地,不同功率控制模式中可以包含相同或不同的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確定方式。其中,所述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確定方式可以為:所述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為UE在確定各個上行載波的上行信道/信號功率時,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具體的方式可以為,(1)UE可根據被調度的所有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例如,UE在子幀m確定上行子幀n的最大發送功率,其中子幀m在子幀n之前,而此時UE已成功解碼調度授權頻段載波CC1上行子幀n的ULgrant,非授權頻段載波CC2上行子幀n以及非授權頻段載波CC3上行子幀n的ULgrant。那麼,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需考慮三個載波的調度情況。例如,若三個載波分別屬於不同的band,PCMAX_L=MIN{10log10∑MIN[pEMAX,c/(△tC,c),pPowerClass/(mprc·a-mprc·△tC,c·△tIB,c),pPowerClass/pmprc],PPowerClass}(1)其中,需要對三個載波的載波索引c求和。但值得注意的是,很可能在子幀n的起點時刻,載波CC2和/或CC3未能通過CCA檢測,因而未在相應載波上發送上行信號。因此,子幀n真正的PCMAX_L是不包含未發送信號的上行載波的影響的,也就是PCMAX_L比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更大。需要說明的是,上行最大發送功率PCMAX(UEtotalconfiguredmaximumoutputpower)可以在PCMAX_L和PCMAX_H範圍內,由用戶決定,即PCMAX_L≤PCMAX≤PCMAX_H。所以,發送的上行載波越多,PCMAX_L越低,但不代表用戶可支持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一定會降低,僅是下限降低。(2)UE可根據被調度的所有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例如,UE在子幀m確定上行子幀n的最大發送功率,其中子幀m在子幀n之前,而此時UE已成功解碼調度授權頻段載波CC1上行子幀n的ULgrant,非授權頻段載波CC2上行子幀n以及非授權頻段載波CC3上行子幀n的ULgrant。那麼,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僅考慮CC1的調度情況。(3)UE可根據被調度的所有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和承載UCI的非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例如,UE在子幀m確定上行子幀n的最大發送功率,其中子幀m在子幀n之前,而此時UE已成功解碼調度授權頻段載波CC1上行子幀n的ULgrant,非授權頻段載波CC2上行子幀n(其中CC2承載UCI)以及非授權頻段載波CC3上行子幀n(其中CC3不承載UCI)的ULgrant。那麼,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僅考慮CC1和CC2的調度情況。(4)UE可根據基站配置的用於計算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的載波,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例如,基站可以配置部分載波,用於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優選的,可配置被調度的授權載波和被調度的索引號最小的非授權載波,用於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優選的,可配置被調度的授權載波和被調度的N個非授權載波,用於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一種特殊的實現方式,配置被調度的授權載波和N=0個非授權載波用於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即UE僅根據授權載波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又一種特殊的實現方式,配置被調度的授權載波和N=M個非授權載波用於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其中M為所有被調度的非授權載波。-優選的,基站可配置多種用於計算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的載波的組合。UE根據配置的多種組合進行計算,確定多套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例如。基站可將UE的所有非授權載波分組,指示UE根據每個組載波的發送或不發送,計算上行最大發送功率。(5)UE可基於被調度的各個載波是否發送的假設,計算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的載波,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這種實現方式,可以基站並未給UE配置特定的確定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的方式,而由UE自行決定。例如,基站為UE調度了1個授權頻段載波,2個非授權頻段載波。UE可分別根據1>三個載波均發送,2>僅授權頻段載波發送,3>授權頻段載波+1個非授權頻段載波發送,分別確定三個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步驟202-3的具體實現:步驟202-3中UE根據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上行載波的發送功率進行調整,所述功率調整方式為:UE首先確定基站為UE配置的、各個被調度上行載波的上行發送功率;然後比較步驟202-2中確定的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以及各個被調度上行載波的所配置的上行發送功率,如果基站為UE所配置的各個被調度上行載波的上行發送功率之和沒有超過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則UE可以無需對所述上行載 波做功率調整,即UE可以按照基站配置的功率,準備各個被調度的上行載波的上行信道/信號發送。如果超過,則UE根據步驟202-1所確定的優先級進行功率調整和分配。具體地,不同功率控制模式中可以包含相同或不同的功率調整方式。其中,所述功率調整和分配方式可以為:(1)根據優先級分配功率。即,對所有被調度的上行載波按優先級排序,前N個信道/信號分配的功率和基站為各個載波配置的上行發送功率相等,其中N為不超過當前UE最大發送功率前提下,能夠以基站配置的上行發送功率進行功率分配的最大的高優先級上行載波個數。對於第N+1個信道/信號和與該信道/信號優先級相等的所有信道/信號,在基站為其分配的功率的基礎上,等比例降低上述所有信道/信號的功率,使其總功率和UE剩餘功率相等,需要注意的是,UE的剩餘功率可能為零,這時,所剩餘的優先級更低的信道/信號分配的功率為零。-若優先級準則為授權頻段載波高於非授權頻段載波時,授權頻段載波的功率調整按照現有標準定義的規則進行,且優先保證授權頻段載波所需功率,在此前提下,UE調整非授權頻段載波功率使得授權頻段載波和非授權頻段載波功率之和小於等於UE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於根據優先級準則,只能將功率將至0的上行載波,UE可以對這些載波不做調整,即保持基站調度的功率;或UE可以根據假設的總功率-授權頻段載波的總功率,確定每個上行載波的的功率。這樣的好處是,可能有的優先級高得非授權載波並不能發送,因此優先級低的已經沒有功率分配的非授權載波也是有可能可以發送的。為更好的說明步驟202-1~202-3如何進行,以下給出幾個例子。示例一:UE接收到的功率控制模式為,採用202-1中的(3)「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且採用202-2中的(3)「UE根據被調度的所有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和承載UCI的非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假定基站為UE配置了5個載波,其中2個授權載波,分別為CC1和CC2,3個非授權載波,分別為CC3、CC4和CC5,這5個載波為同一個TAG,即上行子幀起點相同。基站在子幀n向UE發送上行調度信息,調度授權頻段載波CC1發送PUCCH調度授權頻段載波CC2發送PUSCHwithoutUCI,調度非授權頻段載波CC3發送PUSCHwithoutUCI,以及調度非授權頻段載波CC5發送PUSCHwithUCI。那麼UE在子幀n+4,發送CC1/CC2的上行信號,且如果在子幀n+4之前CC3/CC5通過CCA檢測,UE在子幀n+4也發送CC3/CC5,否則不發送CC3/CC5。根據202-1中的(3)「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優先級為CC1>CC2>CC5>CC3。根據202-2中的(3)「UE根據被調度的所有授權上行載波的調 度情況和承載UCI的非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考慮CC1,CC2和CC5,即公式(1)中對c=1,2,5求和。假設基於公式(1)計算所得的最大發送功率下限PCMAX_L=24,用戶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為24,且基站為CC1分配的功率為10,CC2分配的功率為8,CC3分配的功率為3,CC5分配的功率為5。由CC1/CC2/CC3/CC5的總功率26超過了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24,則用戶無需調整CC1,CC2和CC5,但需對CC3調整功率至1,以使得4個載波的總功率不超過24。示例二:UE接收到的功率控制模式為,採用202-1中的(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類型相同時,進一步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那麼,優先級為CC1>CC5>CC2>CC3。以及採用202-2中的(1)「UE可根據被調度的所有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即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考慮CC1/CC2/CC3/CC5,即公式(1)中對c=1,2,3,5求和。假設基於公式(1)計算所得的最大發送功率下限PCMAX_L=20,用戶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為22,且基站為CC1分配的功率為10,CC2分配的功率為8,CC3分配的功率為3,CC5分配的功率為5。由於CC1/CC2/CC3/CC5的總功率26超過了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22,則用戶無需調整CC1和CC5,但需對CC2調整功率至7,CC3功率為0,以使得4個載波的總功率不超過22。(2)根據優先級分配功率,且分配功率時,分別為授權頻段載波和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功率。與(1)不同的是,當根據優先級分配功率時,授權頻段載波的總功率不能超過「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非授權載波預留的功率」,同理,非授權頻段載波的總功率不能超過「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授權載波預留的功率」。具體的,為授權頻段載波和/或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功率可有多種實現方式,-為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功率·為所有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一個總功率。即無論調度了多少個非授權頻段載波,為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的總功率是恆定的。·為每個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功率。可以每個載波預留的功率不同,或相同。根據每次被調度的非授權頻段的載波數量,計算需要預留的功率。例如為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的功率為P_un,若調度了2個非授權頻段載波,則預留的總功率為2*P_un。·為每一個非授權頻段載波組預留一個總功率。例如,可以為一個PUCCHgroup或一個TAG的所有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一個總功率,無論一個組內每次被調度了多少個非授權頻段載波,這個值是恆定的。·可以根據非授權頻段載波發送的信道類型預留不同的功率。例如,為承載了UCI的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的功率為P_un_uci,為沒有承載UCI的非授權 頻段載波預留的功率為P_un_nor。一種特殊情況,P_un_nor=0,P_un_uci>0。即,若且唯若被調度的子幀中被調度的非授權頻段載波包含UCI時,為這樣的載波預留功率,否則不預留功率。-為授權頻段載波預留功率·為所有授權頻段載波預留一個總功率。·為每個授權頻段載波預留功率。·為每一個授權頻段載波組預留一個總功率。·可以根據授權頻段載波發送的信道類型預留不同的功率。例如,為PUCCH,為PUSCHwithUCI,為PUSCHwithoutUCI預留不同的功率,或者為包含UCI的(包括PUCCH和PUSCHwithUCI),不包含UCI的預留不同的功率。-當為授權頻段或非授權頻段預留的功率超過了基站配置的授權頻段或非授權頻段功率時,則將預留功率設定為這兩個值的最小值。即若基站配置的授權頻段/非授權頻段的功率CC2>CC5>CC3。根據202-2中的(3)「UE根據被調度的所有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和承載UCI的非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考慮CC1,CC2和CC5,即公式(1)中對c=1,2,5求和。假設基於公式(1)計算所得的最大發送功率下限PCMAX_L=24,用戶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為24,且假設為非授權頻段載波預留的總功率為7。基站為CC1分配的功率為10,CC2分配的功率為8,CC3分配的功率為3,CC5分配的功率為5。由於CC1/CC2/CC3/CC5的總功率26超過了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24,且授權載波的功率之和(CC1和CC2的功率之和18)超過了總功率-為非授權載波預留的功率(24-7=17),則用戶無需調整CC1和CC5,但需要調整CC2的功率至7,調整CC3功率至2,以使得4個載波的總功率不超過24,且授權載波功率不超過17。示例二:UE接收到的功率控制模式為,採用202-1中的(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類型相同時,進一步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那麼,優先級為CC1>CC5>CC2>CC3。以及採用202-2中的(1)「UE可根據被調度的所有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即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考慮CC1/CC2/CC3/CC5,即公式(1)中對c=1,2,3,5求和。並且基站為UE配置了為非授權頻段包含UCI的載波預留功率8。假設基於公式(1)計算所得的最大發送功率下限PCMAX_L=22,用戶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為22,且基站為CC1分配的功率為10,CC2分配的功率為8,CC3分配的功率為3,CC5分配的功率為5。由於基站為CC5分配的功率小於基站為UE配置了為非授權頻段包含UCI的載波預留功率8,因此所述預留功率為5,即授權頻段載波所用總功率可以為17(22-5,而不是22-8)。那麼,用戶無需調整CC1和CC5,但需對CC2調整功率至7,CC3功率為0,以使得4個載波的總功率不超過22。在步驟202-3中,UE根據上述(1)或者(2)的方式計算出各個上行載波的上行發送功率後,可以根據計算的上行發送功率開始準備相應的上行發送。值得注意的是, 對於計算出功率為0的上行載波,UE仍然不準備上行發送,即放棄上行發送,或依然按照基站配置的功率準備相應的上行發送,但是否可以發送,需根據步驟203決定。(3)根據優先級分配功率,且分別根據被調度的非授權頻段的載波是否發送,準備多套功率。-可以根據步驟202-2中的(1)~(4)中的一種確定一個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按照這一個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分別根據多種發送載波的可能性組合,確定各個載波的功率調整。-可以根據步驟202-2中的(5)基於多種發送載波的可能性組合確定的多個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並根據此組合,確定各個載波的功率調整。在步驟202-3這一步驟中,UE根據(3)的方式計算出多套各個上行載波的上行發送功率後,可以根據計算的上行發送功率開始準備相應的多套上行發送。步驟203的具體實現:在步驟203中,UE根據步驟202確定的調整後的上行發送功率,並根據上行發送子幀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所述上行發送子幀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具體為,(a)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一定和UE在步驟202-2中確定各個上行載波的上行信道/信號功率時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相同。這種情況時,可認為步驟202-2,步驟202-3和步驟203可合併。即,UE在確定了優先級後,根據實際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上行載波進行功率調整,並以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即,對於授權頻段載波,若調整後的功率不為0,則進行發送;對於非授權頻段載波,若通過了CCA,且調整後的功率不為0,則進行發送,而對於調整後的上行發送功率為0的上行發送載波,放棄其上行信號的發送。或者,若剩餘功率不等於0,則對於調整後的發送功率為0的上行載波按照優先級從高到低的順序發送。(b)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可以比UE在確定各個上行載波的上行信道/信號功率時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更大或更小。(c)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取值為一個子幀內各個部分的最小值,且將所述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最小值應用於整個子幀。這裡,步驟203UE根據步驟202確定的上行發送功率,並根據上行發送子幀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具體為,(1)當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與步驟202中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不等時,-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0的優先級低的載波,此時沒有足夠的功率發送。那麼UE只能放棄所述載波的發送。-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步驟202-2中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則UE可能可以發送在步驟202-3中計算出功率為0的載波。或者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步驟202-2中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但在步驟202-3中功率>0的載波並未發送,則UE可能可以發送在步驟202-3中計算出功率為0的載波。例如,步驟202-2中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考慮了所有調度的載波,而實際發送時,優先級較高的非授權頻段載波未能通過CCA檢測,而優先級低的載波通過了CCA檢查可以發送,那麼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可能大於步驟202-2中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因此,若剩餘的功率足夠大,在步驟202-3中功率為0的優先級低的載波,可以發送。為更好的說明步驟202和203如何進行,以下給出幾個例子。示例一:UE接收到的功率控制模式為,採用202-1中的(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類型相同時,進一步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那麼,優先級為CC1>CC5>CC2>CC3。以及採用202-2中的(1)「UE可根據被調度的所有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即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考慮CC1/CC2/CC3/CC5,即公式(1)中對c=1,2,3,5求和。假設基於公式(1)計算所得的最大發送功率下限PCMAX_L=22,用戶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為22,且基站為CC1分配的功率為10,CC2分配的功率為8,CC3分配的功率為3,CC5分配的功率為5。由於CC1/CC2/CC3/CC5的總功率26超過了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22,則用戶無需調整CC1和CC5,但需對CC2調整功率至7,CC3功率為0,以使得4個載波的總功率不超過22。UE可以分別按照10,7,3,5來準備CC1,CC2,CC3和CC5的上行按發送。假設載波CC5未通過CCA檢測,而CC3通過了CCA檢測,那麼此時用戶的最大發送功率增加至24,由於CC1和 CC2功率分別為10和7,而CC5無法發送,此時功率剩餘7(24-10-7)>基站為CC3分配的功率3,因此,UE可以按照功率3發送CC3。示例二:UE接收到的功率控制模式為,採用202-1中的(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類型相同時,進一步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那麼,優先級為CC1>CC5>CC2>CC3。以及採用202-2中的(2)「UE可根據被調度的所有授權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即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考慮CC1/CC2,即公式(1)中對c=1,2求和。假設基於公式(1)計算所得的最大發送功率下限PCMAX_L=24,用戶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為24,且基站為CC1分配的功率為10,CC2分配的功率為8,CC3分配的功率為3,CC5分配的功率為5。由於CC1/CC2/CC3/CC5的總功率26超過了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24,則用戶無需調整CC1,CC2和CC5,但需對CC3調整功率至1,以使得4個載波的總功率不超過24。UE可以分別按照10,8,1,5來準備CC1,CC2,CC3和CC5的上行按發送。假設載波CC5和CC3均通過CCA檢測,那麼此時用戶的最大發送功率降至20,此時所有載波總功率超過了20,則UE需要放棄優先級低的載波CC2和CC3。(2)若UE在步驟202-3中準備了多套上行發送功率,則在本步驟中,UE根據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從多套上行發送中,選取與之相對應的一套,進行發送。值得注意的是,在通信標準中,可能的形式是定義了多種功率控制模式,每一種功率控制模式的優先級確定方式、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方式以及功率分配方式都是預定義的。基站通過信令,指示是哪一種功率控制模式。本實施例給出了這三個部分內容的多種優選的可能。例如,在通信標準中,定義了兩種功率控制模式,模式一採用步驟202-1的(1),步驟202-2的(1)和步驟202-3的(1),模式二採用步驟202-1的(3),步驟202-2的(1)和步驟202-3的(2)。基站通過信令指示是模式一還是模式二。第二種情況:所述功率控制指示信息可以為功率調整信息。所述功率調整信息可以為基站為用戶配置的開環功率控制參數,和/或閉環功率調整參數。例如,TS36.213中,上行信道的功率定義為,PPUSCH,c(i)=minPCMAX,c(i),10log10(MPUSCH,c(i))+PO_PUSCH,c(j)+αc(j)PLc+ΔTF,c(i)+fc(i)---(2)]]>其中部分參數由基站為用戶配置,比如PO_PUSCH,c(j)。在前述第一種情況裡提到,基站為UE配置的每個上行載波的上行發送功率,其實就是基站為UE配置了上述功 率調整信息,根據調整信息中包括的參數和公式(2),就能計算出基站為UE配置的上行發送功率。當所述功率控制指示信息僅包含功率調整信息時,功率控制模式是預定義的,而不是通過基站配置的。例如,由標準規定一種功率控制模式。又例如,標準規定多種功率控制模式,但對於一種場景,有唯一確定的一種功率控制模式。比如,對於計算能力/處理能力較弱的用戶,採用功率控制模式一,對於計算能力/處理能力較強的用戶,採用功率控制模式二。用戶可以向基站上報自己的計算能力/處理能力,那麼基站和用戶都可以確定相應的唯一的功率控制模式。所述功率控制模式,可以為第一種情況描述的各種功率控制模式中的一種或多種,或其他現有的功率控制模式。第二種情況的其它步驟均與第一種情況相同。實施例1的另一種實現方式,在步驟202-2中,UE所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PCMAX可根據現有技術確定。例如,根據TS36.101v12.7.0中6.2.5,6.2.5A,6.2.5C中對PCMAX,c和PCMAX的定義。那麼,UE可以根據步驟202-1中確定的優先級,根據PCMAX,進行步驟202-3,對各個上行信道/信號進行功率調整,然後進行步驟203,以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上行信號或放棄發送上行信號。-規定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一定和UE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相同。這種情況下,可認為步驟202-2,步驟202-3和步驟203可合併。或者,-規定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可以和UE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不同。這種情況下,·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步驟202-2中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則UE可能可以發送在步驟202-3中計算出功率為0的載波。或者UE在實際發送時所設定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步驟202-2中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但在步驟202-3中功率>0的載波並未發送,則UE可能可以發送在步驟202-3中計算出功率為0的載波。優選的,實施例1更適用於計算能力/處理能力較弱的UE,即在發送之前,需要一段時間進行功率調整準備,而不能實時的根據實際發送的最大發送功率進行功率調整, 或不能在較短的時間內根據實際發送的最大發送功率進行功率調整。更適用的,例如,所述UE在接收到ULgrant後即開始進行功率調整和發送準備。當然,對於計算能力/處理能力較強的UE也可以採用實施例1的方法。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每個上行載波的物理信道/信號,在一個子幀內,除了在功率過渡階段(transitionperiod)或系統允許的功率波動階段(例如,CA中允許有在子幀開始處,或者子幀結束處,30us左右時間內功率可以有所波動),其餘階段必須發送功率恆定不變。實施例2:本實施例中,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的方式可以有三種:一、直接根據優先級、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和實時確定的上行子幀的實際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二、根據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進行發送功率調整,根據各個上行載波調整後的上行發送功率和實時確定的上行子幀的實際最大發送功率,對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上行發送功率進行二次調整,按照二次調整後的結果發送上行信號;三、直接根據優先級和實時確定的上行子幀的實際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各個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圖3為本實施例描述一種功率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圖。如圖3所示,該方法包括:步驟301:UE接收來自控制節點的功率控制指示信息,獲取功率控制模式和/或功率調整信息;步驟302:UE根據所述功率控制模式和/或功率調整信息對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步驟302-1:UE根據所述功率控制模式,確定優先級方式;步驟302-2:UE根據所述功率控制模式,確定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步驟302-1和302-2不存在必然的前後順序。步驟302-3:UE根據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步驟303:UE根據步驟302確定的上行發送功率,並根據上行發送子幀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並以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上行信號。所述控制節點可以是在通信過程中起控制作用的基站或者UE。本實施例以基站為控制節點為例進行描述。下面分別針對步驟302~303的各個處理進行詳細描述。步驟302-1的處理可以與實施例1中步驟202-1的處理相同,這裡就不再贅述。步驟302-2的具體實現:步驟302-2中確定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除了可以根據實施例1步驟202-2中描述的方法,還可以根據以下方法確定,(1)可以根據最早通過CCA檢測的非授權頻段載波(可為一個或多個)和授權頻段載波,確定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2)可以根據在最早上行發送的TAG的子幀開始前通過CCA檢測的非授權頻段載波(可為一個或多個)和授權頻段載波,確定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例如,基站在子幀n調度授權載波CC1,非授權載波CC2和CC3,且這三個載波屬於三個TAG,上行子幀起點順序為CC2早於CC3早於CC1,即最早上行發送的TAG的載波為CC2。若CC3早於CC2通過CCA檢測,且CC2也通過載波檢測,則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需考慮這三個載波;若CC3早於CC2通過CCA檢測,但CC2未通過載波檢測,則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需考慮CC1和CC3;若CC3晚於CC2通過CCA檢測,且CC2通過載波檢測,則確定CC2功率時,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需考慮CC1和CC2,若CC3稍後通過CCA檢測(但在CC3的上行發送子幀前),則確定CC3和CC1功率時,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需考慮CC1/CC2/CC3,若CC3稍後未通過CCA檢測,則確定CC1功率時,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需考慮CC1和CC2。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出,若被調度的載波屬於不同的TAG,或被調度的非授權載波的CCA起始時間不同,則可能為不同的TAG的載波分配功率時,所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是變化的。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出,採用本實施例2的(1)或者(2)方式,所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可以是動態變化的。而實施例1的步驟202-2中的各種方式,所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在一次傳輸中是不變的,可認為是半靜態變化的。實施例2中的步驟302-2中,UE所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PCMAX可根據現有技術確定。步驟303的具體實現:步驟303中,UE根據步驟302確定的上行發送功率,並根據上行發送子幀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並以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上行信號,可以根據以下方式實現,(1)若步驟302-2中確定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的方法根據本實施例的(1)或者(2)方式確定或者根據現有技術確定(例如TS36.101),則可以將步驟302-3和步驟303合併,即UE根據優先級,根據所假設的最大功率以及上行發送子幀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上行載波進行功率調整,並以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上行信號。也就是前述第一種確定實際發送功率的方式。若功率調整的結果是功率調整至0,則等價於不發送。值得注意 的是,對於每個上行載波的物理信道/信號,在一個子幀內,除了在功率過渡階段(transitionperiod)或系統允許的功率波動階段(例如,CA中允許有在子幀開始處,或者子幀結束處,30us左右時間內功率可以有所波動),其餘階段必須功率恆定不變。一種較優的實現方式,可以為,-對於授權頻段的載波,根據優先級、所有授權頻段載波和在所述授權頻段載波上行發送之前已確定可以發送的非授權頻段載波,確定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且根據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對所述授權頻段載波進行功率調整。·所述授權頻段載波上行發送之前已確定可以發送的非授權頻段載波,可以為所述授權頻段載波上行發送之前已發送的非授權頻段載波,或在所述授權頻段載波上行發送之前已通過CCA檢測的非授權頻段載波。-對於非授權頻段的載波,根據優先級、所有授權頻段載波以及在所述非授權頻段載波上行發送之前已確定可以發送的非授權頻段載波,確定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且根據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對所述非授權頻段載波進行功率調整。在方式(1)中,所假設的最大功率為當時可以確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且可以動態變化。因為在一個子幀中,UE可支持的最大發送功率可能會隨著可以發送的載波數變化。但值得注意的是,UE在一個子幀中,UE真正發送的上行最大功率值是恆定的。例如,基站在子幀n調度授權載波CC1,非授權載波CC2和CC3,且這三個載波屬於三個TAG,上行子幀起點順序為CC2早於CC3早於CC1,即最早上行發送的TAG的載波為CC2。若CC3晚於CC2通過CCA檢測,且CC2通過載波檢測,也就是說,在CC2發送上行信道時(如圖4中所示t1時刻),CC3並未發送且並未確定CC3是否可以發送,那麼此時所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以及可確定的最大發送功率,僅考慮CC2和CC1載波發送對最大功率的影響。而當CC3通過CCA檢測後,在CC3發送時(如圖4中所示t2時刻),考慮CC1,CC2和CC3載波發送對最大功率的影響,此時所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以及可確定的最大發送功率可能會降低。示例一:假設CC1PUCCH,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CC2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9,CC3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假設優先級根據實施例1中步驟202-1中的(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類型相同時,進一步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那麼,優先級為CC1>CC2=CC3。假設在t1時刻,所確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18,由於三個載波的功率之和超過了18,那麼按照優先級,保證CC1功率6不變,對CC2和CC3等比例下調功率使得總和為12,即CC2為7.2,CC3為4.8。那麼在t1時刻,通過了CCA檢測的CC2以功率7.2發送。假設在 t2時刻,所確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16,扣除CC1和CC2的功率13.2,通過了CCA檢測的CC3僅能以功率2.8發送。在t3時刻,CC1以功率6發送。如圖三所示,在這個示例中,UE在一個子幀內的最大發送功率為16,恆定不變。若在t2時刻CC3並未通過CCA檢測,則CC3不能發送,那麼在整個子幀中,UE的最大發送功率為18,恆定不變,UE實際發送總功率為13.2。示例二:假設CC1PUCCH,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CC2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11,CC3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假設優先級根據實施例1中步驟202-1中的(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類型相同時,進一步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且優選的「以上優先級相同時,可以再進一步根據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確定優先級」。那麼優先級為CC1>CC2>CC3。在t1時刻,所確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18,由於三個載波的功率之和超過了18,那麼按照優先級,保證CC1功率6不變,且剩下的功率也>基站配置的CC2功率。因此在t1時刻,通過了CCA檢測的CC2以基站配置的功率11發送。在t2時刻,雖然CC3成功通過CCA檢測,但由於若要發送CC3,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16,已超過CC1和CC2的功率之和。注意,CC2的功率是不能在子幀中間發生變化的。因此,CC3不能發送。在t3時刻,CC1以功率6發送。如圖5所示,在這個示例中,UE在一個子幀內的最大發送功率為18,恆定不變,UE實際發送的總功率為17,並未達到最大功率。又例如,優先級依然是CC1>CC2>CC3,假設基站配置的上行發送功率分別為6,13,6。在t1時刻,所確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18,由於三個載波的功率之和超過了18,那麼按照優先級,保證CC1功率6不變,降低通過了CCA檢測的CC2功率至12,CC3不發送。UE在一個子幀內的最大發送功率為18,恆定不變,UE實際發送的總功率也為18。示例三:假設CC1PUCCH,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CC2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11,CC3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假設優先級根據實施例1中步驟202-1中的(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類型相同時,進一步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且優選的「以上優先級相同時,可以再進一步根據上行子幀起點的先後確定優先級」。那麼優先級為CC1>CC2>CC3。假設CC2在t1時刻之前未通過CCA檢測,但CC3在t2時刻之前通過了CCA檢測,則UE不發送CC2,且在t2時刻所確定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18,由於CC1和CC3的功率之和未超過最大上行發送功率,那麼在t2時刻UE以功率6發送CC3,在t1時刻UE以功率6發送CC1。(2)若步驟302-2中,確定假設的最大發送功率的方法根據實施例1中的步驟202-2的方式或者根據現有技術確定(例如TS36.101),則UE在步驟303中,可以根據實時 確定的實際最大發送功率,以及步驟302中確定的各個載波上的上行功率,對需要做功率調整的上行載波調整功率,並以調整後的功率進行發送。也就是前述的第二種確定實際發送功率的方法。例如,採用步驟202-1中的(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類型相同時,進一步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且採用步驟202-2中的(1)「UE可根據被調度的所有上行載波的調度情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假設基站在子幀n調度授權載波CC1,非授權載波CC2和CC3,且這三個載波屬於三個TAG,上行子幀起點順序為CC2早於CC3早於CC1,即最早上行發送的TAG的載波為CC2。假設CC1PUCCH,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CC2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9,CC3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那麼,優先級為CC1>CC2=CC3。且假設三個載波均會發送,確定所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為12。那麼,保證CC1的功率6不變,對CC2和CC3降功率,分別降至3.6和2.4。那麼,在步驟303中,若CC2在t1時刻之前未通過CCA檢測,但CC3在t2時刻之前通過了CCA檢測,那麼在t2時刻可確定只有CC1和CC3發送,此時的最大發送功率為15。那麼,無需對CC3降功率,CC3可以按照6進行發送。即,在t2時刻,UE以功率6發送CC3,在t3時刻,UE以功率6發送CC1。(3)若步驟302-1中的優先級根據實施例1中的步驟202-1的方式(4),則UE可以跳過步驟302-2的步驟,即無需確定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也跳過步驟302-3,即無需根據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調整功率,而直接在步驟303中,根據實時確定的實際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上行載波進行功率調整,並以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上行信號。也就是前述的第三種確定實際發送功率的方法。例如,採用步驟202-1中的(4)「根據上行發送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優先級。例如,上行子幀起點靠前的上行信道/信號>上行子幀起點靠後的上行信道/信號」。假設基站在子幀n調度授權載波CC1,非授權載波CC2和CC3,且這三個載波屬於三個TAG,上行子幀起點順序為CC2早於CC3早於CC1,即最早上行發送的TAG的載波為CC2。那麼,優先級為CC2>CC3>CC1。假設CC1PUCCH,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12,CC2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9,CC3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那麼,在步驟303中,若CC2在t1時刻之前未通過CCA檢測,但CC3在t2時刻之前通過了CCA檢測,那麼在t2時刻可確定只有CC1和CC3發送,此時的最大發送功率為15。基站配置的CC3和CC1的功率之和超過了此時的最大發送功率15,那 麼,CC3可以按照6進行發送,但CC1需要降低功率,降至9。即,在t2時刻,UE以功率6發送CC3,在t3時刻,UE以功率9發送CC1。(4)若步驟302-1中的優先級根據實施例1中的步驟202-1的方式(5),則UE可以跳過步驟302-2的步驟,即無需確定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也跳過步驟302-3,即無需根據假設的上行最大上行發送功率調整功率,而直接在步驟303中,根據實時確定的實際最大發送功率,對上行載波進行功率調整,並以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上行信號。也就是前述的第三種確定實際發送功率的方法。例如,採用步驟202-1中的(5)「確定執行發送操作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優先級」。假設基站在子幀n調度授權載波CC1,非授權載波CC2和CC3,且這三個載波屬於三個TAG,上行子幀起點順序為CC2早於CC3早於CC1,即最早上行發送的TAG的載波為CC2。那麼,CC1優先級最高。假設CC1PUCCH,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12,CC2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9,CC3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那麼,在步驟303中,若CC2在t1時刻之前未通過CCA檢測,但CC3在t1時刻之前通過了CCA檢測,那麼在t1時刻可確定只有CC1和CC3發送,此時的最大發送功率為15。基站配置的CC3和CC1的功率之和超過了此時的最大發送功率15,那麼,CC1可以按照12進行發送,但CC3需要降低功率,降至3。那麼,在t2時刻,UE以功率3發送CC3,在t3時刻,UE以功率12發送CC1。又例如,若CC2在t1時刻之前通過CCA檢測,但CC3在t2時刻之前未通過CCA檢測,那麼在t1時刻只可確定有CC1和CC2發送。因為授權頻段載波CC1的上行發送起點是最後的,在其上行發送起點之前,確定了CC2可以發送,因此,就確定發送時間而言,CC1和CC2是相同的。但CC1的信道類型優先級高於CC2,因此CC1優先級最高。CC1可以按照12進行發送,但CC2需要降低功率,降至3。那麼,在t1時刻,UE以功率3發送CC2,在t3時刻,UE以功率12發送CC1。(5)若規定假設的上行最大發送功率與實際上行最大發送功率相同,可跳過步驟302-2和步驟302-3,直接在步驟303中,根據實時確定的實際最大發送功率,對上行載波進行功率調整,並以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上行信號。也就是前述的第三種確定實際發送功率的方法。這種情況下,優先級的確定方式可以採用實施例一步驟202-1中的任意一種方式。實施例2和實施例1的區別在於,實施例2更適用於計算能力/處理能力較強 的UE,即在發送之前,需要很短的一段時間進行功率調整準備,因而可以及時的根據實際發送的最大發送功率進行功率調整。例如,假設功率調整時間僅需20us。值得注意的是,實施例1和實施例2適用的場景為,發送信號的節點需基於CCA結果確定是否發送信號。例如LTE-U系統中的上行發送,UE根據UE側的CCA結果,若且唯若信道空閒時,才可以發送上行信道/信號。如果上行發送無需基於UE側的CCA結果,例如基於shortcontrolsignaling,或者基於基站側在發送上行調度ULgrant時的CCA結果,則可以根據現有技術進行上行功率控制。實施例3:本實施例描述一種UE上報輔助的功率控制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401:UE上報調整功率的處理能力。其中,UE可在UEcapability參數中,上報所述調整功率的處理能力。可以通過1比特,0/1狀態表示能力高或能力低,或根據更多比特,顯示更細化的處理能力。步驟402:UE接收基站根據UE上報的處理能力配置的功率控制模式。其中,基站可顯式的為UE配置功率控制模式,例如高層信令配置功率控制指示信息,利用該功率控制指示信息指示功率控制模式(與實施例1相同)。基站也可以隱式的為UE配置功率控制模式,例如基站正確接收到上報信息後,基站和UE根據預定義的規則,採用默認的功率控制模式。步驟403:UE按照配置的功率控制模式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級、和/或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和實際發送功率,進行上行信號發送。步驟403的處理可以採用實施例1中步驟202-203或實施例2中步驟302-303的處理方式。這裡就不再贅述。本實施例的另一種實現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501:UE上報最大發送功率參考值。其中,UE上報最大發送功率參考值,可以為事件觸發的上報,或周期性上報。UE上報最大發送功率參考值,可以為最大功率回退參考值。UE上報最大發送功率參考值,可通過RRC高層信令,或通過MAC層信令,或PHY層信令承載。步驟502:UE接收基站根據UE上報的參考值配置的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本實施例中,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通過基站直接配置給UE,不需要UE自行 計算該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步驟503:UE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級,並根據該優先級和配置的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進行上行信號發送。本步驟中UE確定載波優先級的處理可以採用與實施例1或實施例2中相同的方式,然後,根據確定出的載波優先級以及配置的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實際發送功率,確定實際發送功率的方式可以採用與實施例1或實施例2中相同的方式,區別在於,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為基站配置給UE的。注意,以上實施例,僅討論了上行發送為PUCCH和PUSCH的情況。但在實際系統中,上行發送還有可能為PRACH或者SRS。授權頻段的PRACH的優先級是高於任何其它上行信道/信號的,比如高於PUCCH和PUSCH,無論其發送時間靠前或者靠後。非授權頻段的PRACH的優選級,也可以是高於PUCCH和PUSCH的,或低於授權頻段的PRACH和PUCCH,而高於其它所有上行信道/信號,或者至少高於非授權頻段的其它上行信道/信號。SRS的優先級低於所有其它上行信號。實施例4:本實施例描述一種功率控制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601:UE接收基站配置的TAG,且UE接收基站配置的上行提前量(TA)。其中,UE所接收到的TAG和配置TA配置信息,使得為UE配置的所有非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不晚於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優選的,基站配置TAG以及基站為每個TAG配置TA時,強制規定基站配置的TAG和TA必須使得所有非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不晚於授權頻段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或所有非授權頻段載波的TA不小於授權頻段載波的TA。優選的,-基站可以將非授權頻段載波和授權頻段載波配置在一個TAG內。因為一個TAG內的各個上行載波均基於同一個下行載波的DLtiming作為時間參考,且採用同一個TA,那麼一個TAG內的各個上行載波的上行子幀起點相同。-基站可以將授權頻段載波和非授權頻段載波配置在不同的TAG內,且非授權頻段載波的TA不小於授權頻段載波的TA。步驟602:UE接收來自控制節點的功率控制指示信息和/或功率調整信息,獲取功率控制模式和/或功率調整信息。步驟603:UE根據所述功率控制模式和/或功率調整信息對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 率調整。步驟604:UE根據步驟603確定的上行發送功率,並根據上行發送子幀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對上行發送載波進行功率調整,並以調整後的功率發送上行信號。其中步驟602~604與實施例2中的301~303相同。為更好的理解本實施例,給出以下示例:假設基站為UE配置了個3上行載波,其中授權頻段載波CC1屬於TAG1,非授權頻段載波CC2和CC3屬於TAG2,且基站為TAG1配置的TA1小於為TAG2配置的TA2。那麼,上行子幀起點順序為CC2和CC3同時,但早於CC1。在子幀n,基站調度了CC1,CC2和CC3。CC1PUCCH,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CC2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9,CC3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假設優先級根據實施例1中步驟202-1中的(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類型相同時,進一步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那麼,優先級為CC1>CC2=CC3。在t1時刻之前,CC2通過的CCA檢測,而CC3未通過。那麼,在t1時刻,UE的最大發送功率取決於CC2和CC1的功率回退參數,設定為14。由於基站為CC2和CC1配置的發送功率之和為15超過了最大發送功率,根據優先級,對CC2降低功率至8。那麼,如圖6所示,在t1時刻,UE以功率8發送CC2,在t2時刻,UE以功率6發送CC1。又例如,CC1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CC2PUSCHwith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9,CC3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那麼,優先級為CC2>CC1>CC3。在t1時刻之前,CC2通過的CCA檢測,而CC3未通過。那麼,在t1時刻,UE的最大發送功率取決於CC2和CC1的功率回退參數,設定為14。由於基站為CC2和CC1配置的發送功率之和為15超過了最大發送功率,根據優先級,對CC1降低功率至5。那麼,在t1時刻,UE以功率9發送CC2,在t2時刻,UE以功率5發送CC1。又例如,CC1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CC2PUSCHwith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9,CC3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那麼,優先級為CC2>CC1>CC3。在t1時刻之前,CC3通過的CCA檢測,而CC2未通過。那麼,在t1時刻,UE的最大發送功率取決於CC3和CC1的功率回退參數,設定為15。由於基站為CC3和CC1配置的發送功率之和為12未超過最大發送功率。那麼,UE無需對任何CC降低功率。在t1時刻,UE以功率6發送CC3,在t2時刻,UE以功率6發送CC1。本實施例的另一種實現方式,步驟701:基站為UE配置非授權頻段載波的CCA時間,使得所有非授權頻段載波的CCA結束時間均不晚於授權頻段載波。步驟702~704與步驟602~604相同。如圖8所示,假設基站為UE配置了個3上行載波,其中授權頻段載波CC1屬於TAG1,非授權頻段載波CC2和CC3屬於TAG2,且基站為TAG1配置的TA1大於為TAG2配置的TA1。那麼,上行子幀起點順序為CC2和CC3同時,但晚於CC1。但是,CC2和CC3的CCA檢測時間早於TA1。那麼,UE可以在CC1上行發送之前確定CC2和CC3是否可以發送。假設CC1PUCCH,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CC2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9,CC3PUSCHwithoutUCI,基站配置的發送功率為6。假設優先級根據實施例1中步驟202-1中的(2)「根據上行信道/信號類型,確定優先級。類型相同時,進一步根據載波類型確定優先級」。那麼,優先級為CC1>CC2=CC3。在t0時刻之前,CC2通過的CCA檢測,而CC3未通過。那麼,在t1時刻,UE的最大發送功率取決於CC2和CC1的功率回退參數,設定為14。由於基站為CC2和CC1配置的發送功率之和為15超過了最大發送功率,根據優先級,對CC2降低功率至8。那麼,如圖6所示,在t1時刻,UE以功率6發送CC1,在t2時刻,UE以功率8發送CC2。上述即為本申請中功率控制方法的具體實現。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功率控制設備,可以用於實施上述功率控制方法。圖9為本申請中功率控制設備的基本結構示意圖,如圖9所示,該設備包括:優先級確定單元、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單元、實際發送功率確定單元和發送單元。其中,優先級確定單元,用於確定在同一下行子幀上被調度的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優先級。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單元,用於確定與下行子幀對應的上行子幀上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實際發送功率確定單元,用於根據優先級和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各個上行發送載波的實際發送功率。發送單元,用於按照實際發送功率進行上行信號發送。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控制節點,其基本結構包括:發送單元和接收單元。其中,發送單元,用於向UE下發功率控制模式,該功率控制模式包括優先級確定方式、假設的最大上行發送功率確定方式和/或功率調整方式。接收單元,用於接收UE發送的上行信號;該上行信號為UE根據功率控制模式確定出實際發送功率後發送的。以上所述僅為本申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申請,凡在本申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申請保護的範圍之內。當前第1頁1&nbsp2&nbsp3&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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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名稱::個性化檯曆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檯曆,尤其涉及一種既顯示月曆、又能插入照片的個性化檯曆,屬於生活文化藝術用品領域。背景技術::公知的立式檯曆每頁皆由月曆和畫面兩部分構成,這兩部分都是事先印刷好,固定而不能更換的。畫面或為風景,或為模特、明星。功能單一局限性較大。特別是畫

一種實現縮放的視頻解碼方法

專利名稱:一種實現縮放的視頻解碼方法技術領域:本發明涉及視頻信號處理領域,特別是一種實現縮放的視頻解碼方法。背景技術: Mpeg標準是由運動圖像專家組(Moving Picture Expert Group,MPEG)開發的用於視頻和音頻壓縮的一系列演進的標準。按照Mpeg標準,視頻圖像壓縮編碼後包

基於加熱模壓的纖維增強PBT複合材料成型工藝的製作方法

本發明涉及一種基於加熱模壓的纖維增強pbt複合材料成型工藝。背景技術:熱塑性複合材料與傳統熱固性複合材料相比其具有較好的韌性和抗衝擊性能,此外其還具有可回收利用等優點。熱塑性塑料在液態時流動能力差,使得其與纖維結合浸潤困難。環狀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cbt)是一種環狀預聚物,該材料力學性能差不適合做纖

一種pe滾塑儲槽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一種pe滾塑儲槽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一種PE滾塑儲槽一、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PE滾塑儲槽,主要用於化工、染料、醫藥、農藥、冶金、稀土、機械、電子、電力、環保、紡織、釀造、釀造、食品、給水、排水等行業儲存液體使用。二、 背景技術 目前,化工液體耐腐蝕貯運設備,普遍使用傳統的玻璃鋼容

釘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釘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釘,尤其涉及一種可提供方便拔除的鐵(鋼)釘。背景技術:考慮到廢木材回收後再加工利用作業的方便性與安全性,根據環保規定,廢木材的回收是必須將釘於廢木材上的鐵(鋼)釘拔除。如圖1、圖2所示,目前用以釘入木材的鐵(鋼)釘10主要是在一釘體11的一端形成一尖

直流氧噴裝置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直流氧噴裝置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醫療器械,具體地說是ー種直流氧噴裝置。背景技術:臨床上的放療過程極易造成患者的局部皮膚損傷和炎症,被稱為「放射性皮炎」。目前對於放射性皮炎的主要治療措施是塗抹藥膏,而放射性皮炎患者多伴有局部疼痛,對於止痛,多是通過ロ服或靜脈注射進行止痛治療

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的製作方法技術領域: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技術領域: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新型熱網閥門操作手輪,屬於機械領域。背景技術::閥門作為流體控制裝置應用廣泛,手輪傳動的閥門使用比例佔90%以上。國家標準中提及手輪所起作用為傳動功能,不作為閥門的運輸、起吊裝置,不承受軸向力。現有閥門

用來自動讀取管狀容器所載識別碼的裝置的製作方法

專利名稱:用來自動讀取管狀容器所載識別碼的裝置的製作方法背景技術:1-本發明所屬領域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來自動讀取管狀容器所載識別碼的裝置,其中的管狀容器被放在循環於配送鏈上的文檔匣或託架裝置中。本發明特別適用於,然而並非僅僅專用於,對引入自動分析系統的血液樣本試管之類的自動識別。本發明還涉及專為實現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