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女兒被拐將錯就錯建立新家庭(為給兒子裝修婚房)
2023-06-25 06:28:02 1
昨天,一件感人大事,引燃了熱搜。
電影《親愛的》中的原型,孫海洋夫婦,在歷經14年的骨肉分離後,終於在警方幫助下,找回了被拐走的兒子。
這一刻,孫海洋夫婦哭得山崩地裂。
屏幕之前,又有多少人,跟孫海洋夫婦一起,哭成一片?
大家高喊:
孫海洋夫婦,太可憐了!
這個孩子,太可憐了!
是,但肉叔有必要提醒大家不要忘了:
#還有人,遠比孫海洋父子更可憐。#
不幸中的萬幸
因為起點的「不幸」,所以我們永遠無法用「幸運」來形容孫海洋父子的重逢。
但有一些人,甚至連這種無法稱之為幸運的重逢也得不到。
《不速來客》裡有個讓人不適的鏡頭:
雙眼微合,吹著口琴的男人響指一打,一群蒙著眼的兒童立刻開始合唱。
叼著煙的大金鍊子倒數三聲,她們又立刻說著吉祥話,端起手裡的碗。
沒錯。
被拐兒童中相對沒那麼悲慘的,是像孫海洋兒子這般,被買家帶走養大成人,直到擁有找回親生父母的能力和機會。
但也有一些,被只會比電影中更殘酷的方式,奪走一個人的尊嚴,成為一件揣著悲慘的乞討工具。
要知道人是沒高低貴賤,可工具,一定有。
而衡量一件「乞討工具」的唯一標準就是——
你夠不夠慘。
電影中的人販子不滿足於孩子們的戰慄和瑟縮,因為在他們看來:
一個健康的孩子,反而是一件不合格的工具。
聽聽他們怎麼說的:
咱說好的是殘疾的兒童
這是什麼?這是半成品
尤老闆給我一個月
我把這幫小東西全部再加工一遍
咱給尤老闆來一個私人訂製
他們真正的卑劣,不僅僅在於剝奪別人的親情,更在於以工具的效率,區別人的價值。
於是,人性就被效率和價值這對鋒利的剪刀,絞殺撕扯直至消失殆盡。
新聞中無數次觸目驚心過:
2007年黑磚窯案,《中國新聞網》直接用「21世紀奴隸」為標題。可即便如此,寥寥數行的新聞文字,也根本無法觸及百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的痛。
那些父親們寫下的文字看著會更痛:
有的因逃跑未遂被打致殘,這還不算,有的孩子還被監工用燒紅的磚頭把背部烙得血肉模糊(後被人救出,在醫院接受治療數月也未痊癒)。
他們每天工作十四個小時以上,還不讓吃飽飯,有時因勞累過度,稍有怠工,就會被監工隨手拿起的磚頭砸的頭破血流,然後隨便拿起一塊破布一裹了之,繼續幹活,至於拳打腳踢,棍棒侍候更是家常便飯,更有甚者有的孩子被打手打成重傷,也不給醫治,讓在窯場自行治癒,如不能自愈或傷情惡化,奄奄一息時黑心的工頭和窯主就把被騙的苦工活活埋掉。
這些孩子身上都因為長期不洗澡長滿了牛皮癬似的皮屑,他們最小的只有八歲,每天都幹著成人都難以忍受的重活。
你以為這就是地獄了麼?
不是的。
地獄永遠都有下一層。
不管是「重男輕女」的惡習,還是「黑磚窯們」有傾向於找更能幹重體力活的習慣,都讓被拐的女孩子,陷入更慘的處境。
很可能就因為是女生,沒法實現所謂的「延續血脈」,和出賣勞力,根本都沒人要。
《南方日報》報導中的一個人販子,第一次對一個男童下手,賣了9000,「不懂行」的她第二次對女童下手,結果根本「沒人要」,最後就只拿到400元路費錢。
「我女兒說想把這個女孩留下做女兒,女婿堅決不同意。他說:「你已經有了一個女兒,還要女兒幹嗎?如果有人願意要,就賣給人家。」
女童被曾的女婿以400元的價格賣了出去。曾×菊說,女孩根本沒人要,買方就給了個路費錢。至於賣到哪裡了,曾×菊說她根本不知道,「我只負責帶小孩回去,後面幾個環節我都不清楚,他們也不肯同我講。」
南方日報,2011-02-17 ,《人販獄中講拐賣兒童經歷:運送一名幼兒可賺2千》
記得,地獄永遠還有下一層。
我們接著向下:
2015年,西寧市公安部門在一次解救活動中救出5名江西籍女孩,最大的不足16歲,最小的僅有12歲。
她們遭遇了什麼?
經過調查,警方發現,五名被解救的女孩都未成年,其中三人甚至是不滿十四歲的幼女。她們被嫌疑人以「外出旅遊」、「打工」等名義拐騙到青海。這些孩子不僅受到嫌疑人的性侵,還被脅迫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替嫌疑人賺錢,案件情節極為嚴重。
根據辦案民警的介紹,被解救的五名女孩是同鄉。她們是被同為江西老鄉的張某和歐陽某騙到西寧的。在這遠離家鄉的地方,有的女孩一開始就遭遇了嫌疑人的性侵。
為了不再對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記者沒有打擾她們。通過警方提供的獨家視頻,記者了解到,性侵只是第一步,利用這些被拐騙的女孩非法牟利才是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央視新聞,2015-11-13,《5名未成年女孩被以旅遊為名拐騙 強迫賣淫》
不用再繼續向下了,已經夠不可思議的了。
然而最不可思議的,永遠是我們自以為堅不可摧,其實脆弱不堪的常識——
所有人都知道被拐賣的終點只會通往不同的不幸,所有人都覺得自己足夠戒備。
可那些人販子真的到來時,我們,做好戰備了麼?
央視曾經播報過一個防拐實驗,志願者與警方合作,假扮人販子進入幼兒園中,嘗試「拐」走小朋友。
結果呢?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
志願者用了什麼迷魂大法?
沒有,幾顆糖果而已。
剛剛說的那個拐走女童賣了400元的人販子,她的法寶只不過是……
一個蘋果。
孫海洋的兒子也不例外。
區區一顆糖,回不來的十四年。
《小丑》熱映後,有一個論調甚囂塵上:
沒有天生的惡人。惡人都是好人被生活逼著作惡。
真的嗎?
南安豐州將6歲小女童拐走的犯人潘某,被問到為什麼要這麼做時,她的回答,出乎尋常的平靜:
因為我喜歡她。
喜歡?那潘某是準備將女童帶回家當做女兒撫養成人嗎?
在記者的追問下,潘某似乎也不打算掩飾自己的真實目的:
賣得掉就賣,賣不掉就自己養。
打算賣個5萬塊錢,因為賣少了不夠錢裝修房子。
為什麼裝修房子呢?
自始而終,潘某沒有半點情緒波動,仿佛這場採訪,並非在揭露她的罪行,而是給她一個傾訴的機會,抒發一下得而復失的委屈。
為了給兒子裝修婚房,就是「生活的逼迫」,就是作惡的理由嗎?
不是的。
因為人性不允許任何人,在自己的經濟利益和別人的人格尊嚴之間,做任何的加減乘除,當一個人試圖在兩者之間換算出某種等號的那一刻起。
那就是純粹的惡。
當然,人販子的惡其實也不用我多說,大家都明白。但當我們聲嘶力竭地討伐人販子時,我們是不是忘記了什麼?
沒錯,有些人在聚光燈超亮的光芒所製造的邊緣視野盲區裡……
藏了起來。
消失的買家
是的,買家,所有這些悲劇的真正起源。
他們就在眾目睽睽下藏了起來。
法庭審判、熱搜、影視……
看人口拐賣的法庭審判,肉叔試圖找到他們,但是佔據了最大篇幅的,依舊是人販子的身影,他們藏在了「其餘被告人」裡;
看熱搜,肉叔開著列文虎克去搜索蛛絲馬跡,也只能看到他們的剪影,他們藏在了#號的海洋之中;
看影視,他們要麼缺席,要麼乾脆顛倒黑白。
如《失孤》中這位,變作母愛的化身,用巴掌保護自己的「兒子」,他們真是大膽,竟然藏在了「愛」裡。
這群人,明明因他們存在,才給予了人販子生存的空間。
可是在廣闊的世界裡頭,他們將輿論對人販子的憤怒當做了自己的隱身衣,光明正大地在公眾的眼皮底下行走,不必接受良心的譴責。
都說雪崩之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但是奇怪的是,在人口拐賣之中,最為無辜的,竟然是雪崩本身。
人販子固然不把拐賣小孩的罪惡當做一回事,但驅使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這件事情的,必然是買家給出的高價。
試想想,一幫壓根不把拐賣小孩當做一回事的人,發現拐賣小孩還能順帶賺到自己不敢想像的錢,他們會怎麼做?
行兇作惡,幾乎成為了必然。
如果說人口拐賣是一條鏈條,那起點必然在買家身上。這是一個可以被追溯源頭的罪惡。
只是古怪的是,罪惡的源頭,竟然將大多數責任都推到了人販子身上,得以全身而退。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對他們不存在虐待行為,也不妨礙解救,還可以從輕處罰。
近年來,有少數的買家被判刑了。
只是這些買家,都精準地拿捏住了「從輕處罰」四個字。肉叔找了近幾年的相關新聞,結果如下:
有期徒刑兩年。
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至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
其中最嚴重的,無非是兩年有期徒刑的判罰,這還是他已經收買被拐兒童十年的結果。
可別人,有多少個10年?
別人的父母,又只剩多少個10年?
肉叔無意於鼓吹「買賣同罪」一刀切,管你是買還是拐,統統槍斃拉倒。
而是說針對人販子,眼下對於拐賣罪的量刑,已經根據人販子的所作所為,做出了階梯性的量刑,分為了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四個檔次。
可買家的量刑,卻是一個輕飄飄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但他們得到了什麼呢?
前不久剛剛團聚的《失孤》原型,郭剛堂、郭新振父子,團聚的一幕同樣令人動容,但是後續卻引得大眾一陣嘆息。
郭新振決定留在買家的身邊,為他們頤養天年。
收買郭新振的買家,他們同樣是犯罪者,他們得到了什麼?
是冰冷的手銬?
是沉重的枷鎖?
不。
是一個孝順的兒子。
這種懸殊,任誰看了都能得出一個結論:
人販子敢不敢鋌而走險且不說,可對於買家,成本似乎低到可以忽略不計了——
就如同人販子的「工具價值論」,買家心裡也有個「價值換算公式」。
因為幾乎對所有買家而言,都只把它當一錘子買賣,就如同買車買房一樣,買孩子對他們來說,就能換來人生的圓滿。
可這個換算的卑劣之處就在於,人,真的能跟車和房一樣去計算麼?
剛剛已經說了,任何人做任何換算的嘗試,都是純粹的惡。
純粹的惡既然無法徹底杜絕,我們能做的,難道不就是儘可能地提高等號左邊,惡的成本麼?
適當的買賣同罪,應該是一柄懸在所有萌生了買一個孩子回家的人頭上的劍,沒有人想要他們在鏡頭前的懺悔。
唯一真實的懺悔。
只存在於監獄裡才對。
不該存在的數字
現在是2021年了。再也不是孫海洋兒子被拐走的,人販子猖獗的年代。
近年,每年被拐走的孩子有多少呢?
根據公安部「團圓」系統提供的數據,系統上線五年,收到兒童走失信息4801條,找回兒童4707名,假如餘下的那94名兒童全部被拐走了,那算下來,每一年,有大約20名兒童被拐走。
20名。
這個數字很小,尤其是當分母是十四億時。
就拿孫海洋夫婦被拐走的兒子來說。
在當年,技術手段受限,沒有遍地天眼,沒有各種黑科技輔助,負責這件事的幹警,愣是憑著一雙手、一對腳,通過走訪調查、逐一採樣,歷經整整14年,披荊斬棘,最終讓孫家得以團聚。
數百份樣本。
幾十萬公裡。
這位人民警察說起來,輕描淡寫。
但他們所走的每一步,到底是何等的艱苦卓絕,我們難以想像。
這是人民警察應有的模樣。
但這個數字依舊很大。
20,是20個孩子,是20個家庭。
這意味著40個父母,以及規模更加龐大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叔叔姑姑舅舅阿姨等等等等。
數字,從來都不只是數字。
數字,從來都目標明確地指向具體的人。
一旦將這20拆開來,就能從字縫裡頭,嘗到淚水的鹹,聽見哀嚎的慘,觸碰到瑟瑟發抖的軀體,能感受到切膚之痛。
人的悲歡或許並不相通,但失去至親的痛,沒有人會不懂。
這是藏在每個人心底最柔軟一塊的共同之處。
肉叔誠摯地希望,這94個孩子,最終,都能如孫海洋的兒子一般,平安、健康地回到自己的家中,舒展開自己的臂膀,跟親生父母緊緊相擁。
94。
這個數字裡的「9」和「4」都太刺眼,且不應存在。
只有消滅它們,才能讓那些失去至親而不眠不休奔走的落魄身影,卸下重擔,停下腳步。
重新生活。
他們不應該奔波。
本日打工人:全金屬Fa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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