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廣告裝置製造方法
2023-09-21 09:22:50 2
雷射廣告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雷射廣告裝置,包括紅光、藍光、綠光雷射器、光學系統、合光系統、微機電掃描鏡以及微機電控制系統,其中,紅光、綠光、藍光雷射器作為光源,經光學系統擴束整形,輔以合適的合光系統將紅、綠、藍雷射合成一束後入射到微機電掃描鏡,微機電掃描控制系統根據畫面內容控制微機電掃描鏡掃描雷射光束,然後投射到屏幕上。本發明雷射廣告裝置與傳統LED廣告相比,具有色彩豐富、節能環保、成本低以及實現畫面靈活、體積小等優點。
【專利說明】 雷射廣告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新型廣告裝置,尤其是涉及一種可廣泛用於商場、娛樂場所、各種展會等領域的雷射廣告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傳統廣告普遍採用發光二極體(LED)陣列、燈泡、螢光燈等光源,通過單片機控制實現文字和圖案或者直接照明,這類廣告的缺點是效率低、成本高、拆裝困難、體積大、色彩不鮮豔以及實現畫面受限等缺點。
[0003]除此之外,目前市場上也有採用雷射作為光源的雷射廣告裝置,這類廣告裝置主要採用雷射振鏡作為掃描方式,該類廣告雖然在光電效率和顏色鮮豔度方面比傳統的廣告有很大的優勢,但還存在體積大、價格高、搬運不方便等缺點,實際上根本無法廣泛的應用在廣告領域。
【發明內容】
[0004]基於改善以上所述目前雷射廣告裝置的缺點,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體積小、成本低、色彩鮮豔、低功耗、可以真正普及的雷射廣告裝置。
[0005]本發明雷射廣告裝置包括紅光、藍光、綠光雷射器、光學系統、合光系統、微機電掃描鏡以及微機電控制系統,其中,紅光、綠光、藍光雷射器作為光源,經光學系統擴束整形,輔以合適的合光系統將紅、綠、藍雷射合成一束後入射到微機電掃描鏡,微機電掃描控制系統根據趣面內容控制微機電掃描鏡掃描雷射光束,然後投射到屏幕上。
[0006]相較於現有技術,本發明雷射廣告裝置兼容了微電機掃描鏡和雷射器的優點,進而可以大大減小雷射廣告裝置的體積、降低其功耗、實現畫面靈活以及成本低等優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雷射廣告裝置的結構框圖。
[0008]圖2是根據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雷射廣告裝置的結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現在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0]圖1是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雷射廣告裝置的結構框圖。本發明雷射廣告裝置包括紅光、綠光、藍光雷射器101、102、103、光學系統201、合光系統301、微機電掃描鏡401以及微機電掃描控制系統501。
[0011]其中,紅光雷射器101可以為半導體雷射泵浦的全固態紅光雷射器、半導體紅光雷射器等;綠光雷射器102可以為半導體雷射泵浦的全固態綠光雷射器、半導體綠光雷射器等;藍光雷射器103可以為半導體雷射泵浦的全固態藍光雷射器、半導體藍光雷射器等。
[0012]光學系統201用於對紅光、綠光、藍光雷射器101、102、103發出的雷射光源進行擴束整形,該光學系統201可以為雷射器擴束系統、或者雷射照明系統、或者雷射擴束系統與雷射照明系統的結合,雷射擴束系統一般由正負透鏡組或者透鏡系統來實現,而雷射照明系統的實現可有複眼、擴散片等方式。
[0013]合光系統301用於將紅、綠、藍雷射合成一束後入射到微機電掃描鏡401,該合光系統301可以是鍍有分光合光膜的光學鏡片或者偏振分合光稜鏡或者色輪或者其組合,來達到將紅、綠、藍雷射完全合成的目的。
[0014]微機電掃描鏡401是由微機電系統控制貼有雷射反射鏡機械裝置的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掃描,微機電掃描鏡401根據驅動機理劃分,包括並不限於靜電驅動掃描鏡、壓電驅動掃描鏡、電磁驅動掃描鏡、電熱驅動掃描鏡等。
[0015]微機電掃描控制系統501根據廣告畫面內容控制雷射器以及微機電掃描鏡401進行掃描,然後投射到屏幕(未圖示)上,從而實現各種各樣的雷射廣告。
[0016]圖2是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結構框圖。其中,各部件名稱和功能與第一實施例類似。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的雷射廣告裝置還包括一短焦透鏡601,該短焦透鏡601可將經微機電掃描鏡401掃描後的光束聚焦,增加光束的發散角,最終達到短距離投射大廣告的目的。
[0017]本發明雷射廣告裝置採用紅光、綠光、藍光雷射器101、102、103作為光源,經光學系統201擴束整形,輔以合適的合光系統301將紅、綠、藍雷射合成一束後入射到微機電掃描鏡401,微機電掃描控制系統501根據趣面內容控制微機電掃描鏡401掃描雷射光束,直接或者經短焦透鏡601後投射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兼容了微電機掃描鏡和雷射器的優點,進而可以大大減小雷射廣告裝置的體積、降低其功耗、實現畫面靈活以及成本低等優點。
[0018]雖然參照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已經對本發明進行了圖示和描述。但,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範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範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範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雷射廣告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紅光、藍光、綠光雷射器、光學系統、合光系統、微機電掃描鏡以及微機電控制系統,其中,紅光、綠光、藍光雷射器作為光源,經光學系統擴束整形,輔以合適的合光系統將紅、綠、藍雷射合成一束後入射到微機電掃描鏡,微機電掃描控制系統根據趣面內容控制微機電掃描鏡掃描雷射光束,然後投射到屏幕上。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雷射廣告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紅光雷射器是半導體雷射器泵浦的全固態紅光雷射器或者半導體紅光雷射器,包括但並不限於單橫模、單縱模雷射器、多橫模、多縱模雷射器。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雷射廣告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綠光雷射器是半導體雷射器泵浦的全固態綠光雷射器或者半導體綠光雷射器,包括但並不限於單橫模、單縱模雷射器、多橫模、多縱模雷射器。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雷射廣告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藍光雷射器是半導體雷射器泵浦的全固態藍光雷射器或者半導體藍光雷射器,包括但並不限於單橫模、單縱模雷射器、多橫模、多縱模雷射器。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雷射廣告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光學系統可由負透鏡和正透鏡組成等方式來實現光束整形的目的。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雷射廣告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負透鏡可能是一個負透鏡,也可能是多個透鏡的組合,包括使用球面透鏡、非球面透鏡、柱透鏡等;所述正透鏡可能是一個正透鏡,也可能是多個透鏡的組合,包括使用球面透鏡、非球面透鏡、柱透鏡等。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雷射廣告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合光系統是鍍有分光合光膜的光學鏡片或者偏振分合光稜鏡或者色輪或者其組合。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雷射廣告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微機電掃描鏡是由微機電系統控制貼有雷射反射鏡機械裝置的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掃描,所述微機電掃描鏡根據驅動機理劃分,包括並不限於靜電驅動掃描鏡、壓電驅動掃描鏡、電磁驅動掃描鏡、電熱驅動掃描鏡等。
9.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雷射廣告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微機電掃描控制系統可以根據畫面內容控制雷射器以及微機電掃描鏡進行掃描。
1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雷射廣告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雷射廣告裝置還包括一短焦透鏡,該短焦透鏡聚焦雷射光束,進而增加發散角,實現短距離投射大尺寸廣告的效果。
【文檔編號】G09F19/12GK103839501SQ201210479931
【公開日】2014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2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22日
【發明者】李存法 申請人:上海三鑫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