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洞口吊架的製作方法
2023-10-10 14:12:44

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築施工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洞口吊架。
背景技術:
當前建築行業空前龐大,由於建築施工需求,施工過程在樓層中會留下或多或少的預留施工洞口,如:放樣洞口、砼泵管預留洞口等,在其使命完成後,洞口封堵、修補對模板、對支撐、對人工都造成相當大的損耗。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出一種結構簡單,能夠節省材料、人工,減少板面漏水的隱患的洞口吊架,解決現有洞口封堵施工難,損耗大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採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洞口吊架,包括支撐裝置及模板裝置;所述模板裝置包括吊板及吊杆,所述吊板垂直連接於吊杆下端,吊杆上端懸吊於支撐裝置上;所述支撐裝置包括支撐橫杆,支撐橫杆由多個支撐柱支撐,所述吊杆穿過所述支撐橫杆,並卡接於支撐橫杆上。
其中,所述支撐橫杆上設有一通孔,所述通孔設有內螺紋,所述吊杆設有外螺紋,所述通孔與吊杆螺紋配合。
其中,所述支撐橫杆上設有一通孔,所述吊杆設有外螺紋,所述吊杆外部旋合有螺帽,所述螺帽的外徑大於所述通孔內徑。
其中,所述吊杆頂部設有旋轉手柄。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所述洞口吊架在使用過程中,只要將吊板豎起垂直於需要封堵的洞口下放,放下後用吊杆吊住,接著調整支撐裝置位置使得吊板剛好封堵住洞口,上下調整吊杆高度並將吊杆卡接在支撐裝置的支撐橫杆上。洞口吊架定位完成後,先澆築洞口一半澆築板厚,待其終凝後拆除吊板,然後繼續澆築另一半澆築板,即完成了整個洞口的封堵過程。這個過程不僅節省材料、人工,又減少了板面漏水的隱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洞口吊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洞口吊架的支撐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洞口吊架的模板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為:
支撐裝置-1,支撐橫杆-11,支撐柱-12,鋼筋-13,通孔-14,模板裝置-2,吊板-21,旋轉手柄-22,吊杆-23,螺帽-24。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附圖所示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但這些實施方式並不限制本實用新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根據這些實施方式所做出的結構、方法、或功能上的變換均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
參閱圖1至圖3所示的一種洞口吊架,包括支撐裝置1及模板裝置2;所述支撐裝置1放置在洞口周圍的建築樓層面板上,用於支撐模板裝置2。
所述模板裝置2包括吊板21及吊杆23,所述吊板21垂直連接於吊杆23下端,吊杆23上端懸吊於支撐裝置1上;所述支撐裝置1包括支撐橫杆11,支撐橫杆11由多個支撐柱12支撐,所述吊杆23穿過所述支撐橫杆11,並卡接於支撐橫杆11上。
上述實施方式所述的洞口吊架在使用過程中,將所述支撐裝置1放置於樓層面板上表面,只要將吊板21豎起使之垂直於需要封堵的洞口,即可下放吊板21至洞口底面,放下後吊板21由吊杆23吊住,接著調整支撐裝置1位置使得吊板21剛好位於洞口下方位置,上下調整吊杆23高度使吊板21封堵洞口並將吊杆23卡接在支撐裝置1的支撐橫杆11上。洞口吊架定位完成後,先澆築洞口一半澆築板厚,待其終凝後拆除吊板21,然後繼續澆築另一半澆築板,即完成了整個洞口的封堵過程。這個過程不僅節省材料、人工,又減少了板面漏水的隱患。
上述實施方式中,所述支撐橫杆11可採用一定長度的槽鋼,在槽鋼的兩端採用支撐柱12支撐,所述洞口吊架兩端的支撐柱12設置成八字形支腳,八字形支腳能夠支撐所述槽鋼。為了防止所述八字形支腳變形,可在八字形支腳中間焊接一鋼筋13起到穩固定型的作用。
上述實施方式中,連接於吊杆23底部的吊板21大小依據實際封堵洞口的大小進行設定,按照目前施工的需求,優選的設定吊板21的尺寸為240×240mm。
所述吊杆23卡接於支撐橫杆11的高度可以依據使用的需求調整,通過調整吊板21的上下高度使得所述吊板21能夠剛好封堵洞口。在一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支撐橫杆11上設有一通孔14,所述通孔14設有內螺紋,所述吊杆23設有外螺紋,所述通孔14與吊杆23螺紋配合。採用螺紋緊配的方式使得用戶可以隨意上下調節吊杆23的高度,從而調整吊板21的上下高度。在又一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支撐橫杆11上設有一通孔14,所述吊杆23設有外螺紋,所述吊杆23外部旋合有螺帽24,所述螺帽24的外徑大於所述通孔14內徑,通過調整螺帽24在吊杆23外部的位置即使得吊杆23上下升降,達到調整吊板21高度的目的。
為了方便調節所述吊杆23的高度,使得吊杆23能夠自由進行升降,所述吊杆23頂部設有旋轉手柄22,所述旋轉手柄22可採用一鋼條橫向焊接於吊杆23頂端,使得所述吊杆23能夠相對容易的進行旋轉,還可以採用多跟鋼條橫向焊接於吊杆23頂端。
上述實施方式所述的洞口吊架在建築施工中可循環使用,該洞口吊架只需要一個人即可操作,節約了一半的人工,並且能夠消除竣工後板面漏水的隱患。
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詳細說明僅僅是針對本實用新型的可行性實施方式的具體說明,它們並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凡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藝精神所作的等效實施方式或變更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