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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母病及子子病犯母規律(五行相乘是什麼意思)

2023-10-23 12:51:47

中醫所說的「子盜母氣」,「子病及母」的邏輯是怎樣的呢?怎麼感覺邏輯有...

指導意見:
這個是中醫說的五臟子盜母氣,所以虛則補其母的一個治療原則,你連亢是什麼也沒明白亢是虛症,勝才是實症,比如陽亢就是陰虛後造成的熱像叫陽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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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學說,是研究木火土金水五行的概念、特性、生克制化乘侮規律,並用以闡釋宇宙萬物的發生、發展、變化及相互關係的一種古代哲學思想,屬於中國古代唯物論和辯證法範疇。五行學說認為,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所構成的,自然界各種事物和現象的發展變化,都是這五種物質不斷運動和相互作用的結果。
一、五行的概念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及其運動變化。五行中的「五」,指由宇宙本原之氣分化的構成宇宙萬物的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行」,指這五種物質的運動變化。如《尚書正義》說:「言五者,各有材幹也。謂之行者,若在天,則為五氣流注;在地,世所行用也。」但若從其方法論的角度來看,五行已超越了其物質性的概念,衍化為歸納宇宙萬物並闡釋其相互關係的五種基本屬性。
五行最初的涵義與「五材」有關,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或基本元素。《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說:「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木、火、土、金、水這五種物質是人類日常生產和生活中最為常見和不可缺少的基本物質,如《尚書正義》說:「水火者,百姓之所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作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是為人用。」由於人類在生產和生活中,經常接觸這五種物質,而且認識到這五種物質相互作用,還可以產生出新的事物,如《國語·鄭語》說:「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
五行一詞,最早見於《尚書》。《尚書·周書·洪範》說:「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並對五行的特性從哲學高度作了抽象概括,指出:「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此時的五行,已從木、火、土、金、水五種具體物質中抽象出來,上升為哲學的理性概念。古人運用抽象出來的五行特性,採用取類比象和推演絡繹的方法,將自然界中的各種事物和現象分歸為五類,並以五行「相生」、「相剋」的關係來解釋各種事物和現象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因此,五行學說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特性及其相生、相剋規律來認識世界、解釋世界和探求宇宙變化規律的一種世界觀和方法論。
中醫學把五行學說應用於醫學領域,以五行學說來闡釋人體局部與局部、局部與整體、體表與內臟的有機聯繫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的統一。五行學說作為一種思維方法貫穿於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各個方面,用以說明人體的生理病理,並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成為中醫學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五行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對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直觀觀察和樸素認識的基礎上,進行抽象而逐漸形成的理性概念,是用以識別各種事物的五行屬性的基本依據。一般認為,《尚書·洪範》所說的「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是對五行特性的經典性概括。現分述如下:
「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是指樹木的枝條具有生長、柔和,能屈又能伸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木。
「火曰炎上」:「炎」,是焚燒、炎熱、光明之義;「上」,是上升。炎上,是指火具有炎熱、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溫熱、上升、光明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火。
「土爰稼穡」:「爰」,通「曰」;「稼」,即種植穀物;「穡」,即收穫穀物。稼穡,泛指人類種植和收穫穀物的農事活動。引申為凡具有生化、承載、受納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土。故有「土載四行」、「萬物土中生」、「萬物土中滅」和「土為萬物之母」說。
「金曰從革」:「從」,順也;「革」,即變革。是指金有剛柔相濟之性:金之質地雖剛硬,可作兵器以殺戮,但有隨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引申為凡具有沉降、肅殺、收斂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金。
「水曰潤下」:「潤」,即滋潤、濡潤;「下」即向下、下行。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下行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滋潤、下行、寒涼、閉藏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水。
從上述五行的特性可以看出,五行學說中的木、火、土、金、水,已經不是這五種具體物質本身,而是五種物質不同屬性的概括。
(三)事物和現象的五行歸類
五行學說依據五行各自的特性,對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進行歸類,從而構建了五行系統。事物和現象五行歸類的方法,主要有取象比類法和推演絡繹法兩種。
取象比類法:「取象」,即是從事物的形象(形態、作用、性質)中找出能反映本質的特有徵象;「比類」,即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屬性為基準,與某種事物所特有的徵象相比較,以確定其五行歸屬。事物或現象的某一特徵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將其歸屬於木;與水的特性相類似,則將其歸屬於水;其他以此類推。例如:以方位配五行:日出東方,與木升發特性相似,故東方歸屬於木;南方炎熱,與火特性相類似,故南方歸屬於火;日落於西方,與金之沉降相類似,故西方歸屬於金;北方寒冷,與水之特性相類似,故北方歸屬於水;中原地帶土地肥沃,萬物繁茂,與土之特性相類似,故中央歸屬於土。
推演絡繹法:即根據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歸屬,推演歸納其他相關的事物,從而確定這些事物的五行歸屬。例如:已知肝屬木(大前提),由於肝合膽、主筋、其華在爪、開竅於目(小前提),因此可推演絡繹膽、筋、爪、目皆屬於木;同理,心屬火,則小腸、脈、面、舌與心相關,故亦屬於火;脾屬土,胃、肌肉、唇、口與脾相關,故亦屬於土;肺屬金,大腸、皮膚、毛髮、鼻與肺相關,故亦屬於金;腎屬水,膀胱、骨、發、耳、二陰與腎相關,故亦屬於水。
五行學說以五行特性為依據,運用取象比類和推演絡繹的方法,將自然界千姿百態、千變萬化的各種事物和現象分別歸屬於木、火、土、金、水五大類,而每一類事物和現象之間都有著相同的或相似的特定屬性,彼此構成了一定的聯繫。
中醫學在天人相應思想指導下,以五行為中心,以空間結構的五方,時間結構的五季,人體結構的五臟為基本框架,將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以及人體的生理病理現象,按其屬性進行歸納,從而將人體的生命活動與自然界的事物或現象聯繫起來,形成了聯繫人體內外環境的五行結構系統,用以說明人體以及人與自然環境的統一(表1-3)。
表1-3 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表
自 然 界
人 體
五音 五味 五色 五化 五氣 五方 五季 五臟 五腑 五官 形體 情志 五聲 變動
角 酸 青 生 風 東 春 木 肝 膽 目 筋 怒 呼 握
徵 苦 赤 長 暑 南 夏 火 心 小腸 舌 脈 喜 笑 憂
宮 甘 黃 化 溼 中 長夏 土 脾 胃 口 肉 思 歌 噦
商 辛 白 收 燥 西 秋 金 肺 大腸 鼻 皮 悲 哭 咳
羽 鹹 黑 藏 寒 北 冬 水 腎 膀胱 耳 骨 恐 呻 慄
二、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五行相生與相剋、五行制化與勝復、五行相乘與相侮和五行的母子相及四個方面。其中五行的相生相剋是指五行間存在著動態有序的相互資生和相互制約的關係;五行的制化和勝復,是指五行系統中具有的自我調節機制。由於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剋與制化勝復的關係,從而維持五行結構系統的平衡與穩定,促進事物的生生不息。五行的相乘相侮與母子相及是五行之間異常的生克變化,主要用於闡釋某些異常的氣候變化和人體的病理變化。
(一)五行相生與相剋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係。
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係。《難經》將此關係比喻為母子關係:「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相生,實際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子行的資生、促進和助長。如以火為例,由於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木為火之「母」;由於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土為火之「子」。木與火是母子關係,火與土也是母子關係(圖1-3)。
2.五行相剋
五行相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係。
五行相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兩方面的關係。《內經》把相剋關係稱為「所勝」、「所不勝」關係:「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因此,五行相剋,實為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所勝行的克制和制約。如以木為例,由於木克土,故「我克」者為土,土為木之「所勝」;由於金克木,故「克我」者為金,金為木之「所不勝」(圖1-3)。
(二)五行制化與勝復
1.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間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維持平衡協調,推動事物間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
五行制化,源於《素問·六微旨大論》「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之論,屬五行相生與相剋相結合的自我調節。五行的相生和相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間的正常協調關係。因此,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維持事物間的平衡協調,促進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故明·張介賓《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五行制化的規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時,必然隨之有制約,以防止亢而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發展。具體地說,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土,土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如此循環往復(圖1-3)。
2.五行勝復
五行勝復,是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勝氣),則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的報復性制約,從而使五行之間復歸於協調和穩定。
五行勝復,屬五行之間按相剋規律的自我調節。勝氣的出現,有兩種情況:一是由於五行中一行的太過,即絕對亢盛;二是由於五行中一行的不足而致其所不勝的相對偏盛。復氣則是因為勝氣的出現而產生,即先出現勝氣,而後有復氣產生,以對勝氣進行「報復」,使勝氣復平。復氣即勝氣的所不勝:若勝氣為木,則復氣為金;勝氣為火,則復氣為水;勝氣為土,則復氣為木;勝氣為金,則復氣為火;勝氣為水,則復氣為土。
五行勝復的規律是:「有勝則復」。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絕對亢盛或相對亢盛),則按相剋次序克制,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旺盛,以制約該行的亢盛,使之復歸於常。如以木行亢盛為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則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則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則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此處木行偏亢為勝氣,而金行旺盛為復氣,金行旺盛是對木行亢盛的報復。餘四行的勝復依此類推(圖1-4)。
圖1-4 五行勝復示意圖
五行勝復,又稱「子復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為勝氣;其所不勝,是為復氣,又恰為其所勝之子。復氣之母受勝氣所害,復氣制約勝氣,為母復仇,故稱「子復母仇」。如上述的木行亢盛為勝氣,金行旺盛為復氣;土為木之所勝,而土之子金能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則為子復母仇。通過勝復調節機制,五行系統在局部出現不平衡的情況下,自行調節以維持其整體的協調平衡。
(三)五行相乘與相侮
1.五行相乘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勝的過度制約或克制。又稱「倍克」。
五行相乘的次序與相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圖1-5)。
導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過」和「不及」兩種情況。
太過導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於亢盛,對其所勝行進行超過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勝行的虛弱,從而導致五行之間的協調關係失常。如以木克土為例:正常情況下,木能克土,土為木之所勝。若木氣過於亢盛,對土克制太過,可致土的不足。這種由於木的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稱為「木旺乘土」。
不及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於虛弱,難以抵禦其所不勝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本身更顯虛弱。仍以木克土為例,正常情況下,木能制約土,若土氣不足,木雖然處於正常水平,土仍難以承受木的克制,因而造成木乘虛侵襲,使土更加虛弱。這種由於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稱為「土虛木乘」。
相乘與相剋雖然在次序上相同,但本質上是有區別的。相剋是正常情況下五行之間的制約關係,相乘則是五行之間的異常制約現象。在人體,相剋表示生理現象,相乘表示病理變化。
2.五行相侮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不勝的反向制約和克制。又稱「反克」。
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圖1-5)。
導致五行相侮的原因,亦有「太過」和「不及」兩種情況。
太過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於強盛,使原來克制它的一行不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例如木氣過於亢盛,其所不勝行金不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現「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現象,這種現象稱為「木亢侮金」。
不及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於虛弱,不僅不能制約其所勝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勝行的「反克」。如正常情況下,金克木,木克土,但當木過度虛弱時,則不僅金來乘木,而且土也會因木的衰弱而「反克」之。這種現象,稱為「木虛土侮」。
總之,五行的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剋現象,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剋次序發生過度的克制,後者是與五行相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兩者之間聯繫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例如:木過強時,木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虛時,既可受到木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與相侮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繫。《素問·五運行大論》說:「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這是對五行相乘與相侮產生的原因及其相互關系所作的很好說明。
(四)五行的母子相及
五行的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種情況,皆屬於五行之間相生關係異常的變化。
1.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累及其子行,導致母子兩行皆異常。母病及子的一般規律是:母行虛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終致母子兩行皆不足。例如:水生木,水為母,木為子。若水不足,不能生木,導致木亦虛弱,終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影響到其母行,終致子母兩行皆異常。子病及母的一般規律有兩種: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結果是子母兩行皆亢盛,一般稱為「子病犯母」。如火旺導致木亢,終至木火皆亢。二是子行虛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終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稱為「子盜母氣」。如木不足導致水枯,終至木水皆不足。
三、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五行學說在中醫學的應用,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來分析歸納人體臟腑、經絡、形體、官竅等組織器官和精神情志等各種功能活動,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進而與自然環境相聯繫,建立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並以五行的生克制化規律來分析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繫,以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指導疾病的診斷和防治。因此,五行學說作為中醫學主要的思維方法在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建立中起著重要作用,而且還對中醫臨床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一)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關係
五行學說在生理方面的應用,主要包括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以生克制化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繫等幾個方面。
1.說明五臟的生理特點
五行學說將人體的五臟分別歸屬於五行,並以五行的特性來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如木有生長、升發、舒暢、條達的特性,肝喜條達而惡抑鬱,有疏通氣血,調暢情志的功能,故以肝屬木。火有溫熱、向上、光明的特性,心主血脈以維持體溫恆定,心主神明以為臟腑之主,故以心屬火。土性敦厚,有生化萬物的特性,脾主運化水谷、化生精微以營養臟腑形體,為氣血生化之源,故以脾屬土。金性清肅、收斂,肺具有清肅之性,以清肅下降為順,故以肺屬金。水具有滋潤、下行、閉藏的特性,腎有藏精、主水功能,故以腎屬水。
2. 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
五行學說除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確定五臟的五行屬性外,還以五臟為中心,推演絡繹整個人體的各種組織結構與功能,將人體的形體、官竅、精神、情志等分歸於五臟,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同時又將自然界的五方、五氣、五色、五味等與人體的五臟聯繫起來,建立了以五臟為中心的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將人體內外環境聯結成一個密切聯繫的整體。如以肝為例:「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肝主目」(《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其病驚駭,其味酸,其類草木……是以知病之在筋也」(《素問·金匱真言論》),這樣把自然界的東方、春季、青色、風氣、酸味等,通過五行的木與人體的肝、筋、目聯繫起來,構築了聯繫人體內外的肝木系統,體現了天人相應的整體觀念。
3.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繫
五臟的功能活動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聯繫的。五行學說不僅用五行特性說明五臟的功能特點,而且還運用五行生剋制化理論來說明臟腑生理功能的內在聯繫,即五臟之間存在著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的關係。
(1)以五行相生說明五臟之間的資生關係:肝生心即木生火,如肝藏血以濟心,肝之疏洩以助心行血;心生脾即火生土,如心陽溫煦脾土,助脾運化;脾生肺即土生金,如脾氣運化,化氣以充肺;肺生腎即金生水,如肺之精津下行以滋腎精,肺氣肅降以助腎納氣;腎生肝即水生木,如腎藏精以滋養肝血,腎陰資助肝陰以防肝陽上亢。
(2)以五行相剋說明五臟之間的制約關係:腎制約心即水克火,如腎水上濟於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心制約肺即火克金,如心火之陽熱,可以抑制肺氣清肅太過;肺制約肝即金克木,如肺氣清肅,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肝制約脾即木克土,如肝氣條達,可疏洩脾氣之壅滯;脾制約腎即土克水,如脾氣之運化水液,可防腎水泛濫。
(3)以五行制化說明五臟之間的協調平衡:依據五行學說,五臟中的每一髒都具有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的生理聯繫。五臟之間的生克制化,說明每一髒在功能上因有他髒的資助而不至於虛損,又因有他髒的制約和克制,而不致於過亢;本髒之氣太盛,則有他髒之氣制約;本髒之氣虛損,則又可由他髒之氣補之。如脾(土)之氣,其虛,則有心(火)生之,其亢,則有肝(木)克之;肺(金)氣不足,脾(土)可生之;腎(水)氣過亢,脾(土)可克之。這種制化關係把五臟緊緊聯繫成一個整體,從而保證了人體內環境的統一。
應當指出的是,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資生、相互制約的關係,是以五行的特性及其生克規律來論述的。然而,五臟的功能是多樣的,其相互間的關係也是複雜的。五行的特性並不能說明五臟的所有功能,而五行的生克關係也難以完全闡釋五臟間複雜的生理聯繫。因此,在研究臟腑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間的內在聯繫時,不能囿於五行之間相生相剋的理論。
(二)說明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
五行學說,不僅可用以說明在生理情況下臟腑間的相互聯繫,而且也可以說明在病理情況下臟腑間的相互影響。某髒有病可以傳至他髒,他髒疾病也可以傳至本髒,這種病理上的相互影響稱之為傳變。以五行學說闡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傳變,可分為相生關係的傳變和相剋關係的傳變兩類。
1.相生關係的傳變
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個方面。
母病及子,即母髒之病傳及子髒。如腎屬水,肝屬木,水能生木,故腎為母髒,肝為子髒。腎病及肝,即屬母病及子。臨床常見的因腎精不足不能資助肝血而致的肝腎精血虧虛證,腎陰不足不能涵養肝木而致的肝陽上亢證,腎陽不足不能資助肝陽而致的少腹冷痛證,皆屬母病及子的傳變。他髒之間的母病及子傳變,可以此類推。母病及子,多見母髒不足累及子髒虧虛的母子兩髒皆虛的病證。
子病及母,是指疾病的傳變,從子髒傳及母髒。如肝屬木,心屬火,木能生火,故肝為母髒,心為子髒。心病及肝,即是子病及母。臨床常見的因心血不足累及肝血虧虛而致的心肝血虛證,因心火旺盛引動肝火而形成心肝火旺證,皆屬子病及母。子病及母,既有子髒虛引起母髒也虛的虛證,又有子髒盛導致母髒也盛的實證。另外還有子髒盛導致母髒虛的虛實夾雜病變,即所謂「子盜母氣」,如肝火亢盛,下劫腎陰,以致腎陰虧虛的病變即是。
2.相剋關係的傳變
包括「相乘」和「相侮」兩個方面。
相乘,是相剋太過致病。引起五臟相乘的原因有二:一是某髒過盛,而致其所勝之髒受到過分克伐;二是某髒過弱,不能耐受其所不勝之髒的正常克制,從而出現相對克伐太過。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間的相剋關係而言,相乘傳變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氣乘脾)和「土虛木乘」(即脾虛肝乘)兩種情況。由於肝氣鬱結或肝氣上逆,影響脾胃的運化功能而出現胸脅苦滿、脘腹脹痛、泛酸、洩瀉等表現時,稱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虛弱,不能耐受肝氣的克伐,而出現頭暈乏力、納呆噯氣、胸脅脹滿、腹痛洩瀉等表現時,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臟相侮亦有兩種情況,即太過相侮和不及相侮。太過相侮,是指由於某髒過於亢盛,導致其所不勝無力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現象。例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由於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僅無力制約肝木,反遭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現急躁易怒,面紅目赤,甚則咳逆上氣,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症狀,稱為「木火刑金」。 不及相侮,是指由於某髒虛損,導致其所勝之髒出現反克的病理現象。如脾土虛衰不能制約腎水,出現全身水腫,稱為「土虛水侮」。
總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如肝臟有病,病傳至心,為母病及子;病傳至腎,為子病及母;病傳至脾,為乘;病傳至肺,為侮(圖1-6)。其他四髒,以此類推。
圖1-6 五臟傳變規律示意圖(以肝為例)
五行學說認為,按相生規律傳變時,母病及子病情輕淺,子病及母病情較重,如清·徐大椿《難經經釋》說:「邪挾生氣而來,則雖進而易退」;「受我之氣者,其力方旺,還而相剋,來勢必甚。」按照相剋規律傳變時,相乘傳變病情較深重,而相侮傳變病情較輕淺。如《難經經釋》說:「所不勝,克我者也。髒氣本已相制,而邪氣挾其力而來,殘削必甚,故為賊邪」;「所勝,我所克也。髒氣既受制於我,則邪氣亦不能深入,故為微邪。」
此外,運用五行學說還可以闡釋五臟發病與季節的關係。五臟外應五時,所以五臟發病的一般規律,是在其所主之時受邪而發病,即春天多發肝病,夏天多發心病,長夏多發脾病,秋天多發肺病,冬天多發腎病。故《素問·咳論》說:「五臟各以其時受病……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之,乘夏則心先受之,乘至陰則脾先受之,乘冬則腎先受之。」
由於五行生剋規律不能完全闡釋五臟間複雜的生理關係,因而五臟間病變的相互影響也難完全以五行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說明。《素問·玉機真藏論》已有「然其卒發者,不必治於傳,或其傳化有不以次」的論述。故對於疾病的五臟傳變,不能完全受五行生剋乘侮規律的束縛,而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去把握疾病的傳變。
(三)指導疾病的診斷
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當內臟有病時,其功能活動及其相互關係的異常變化,可以反映到體表相應的組織器官,出現色澤、聲音、形態、脈象等諸方面的異常變化,即所謂「有諸內者,必形諸外」(《孟子·告子下》)。五行學說將人體五臟與自然界的五色、五音、五味等都作了相應聯繫,構成了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因而觀察分析望、聞、問、切四診所搜集的外在表現,依據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和五行生剋乘侮規律,可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推斷病情進展和判斷疾病的預後。即所謂「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臟」(《靈樞·本藏》)。
1.確定五臟病變部位
五行學說以事物五行屬性歸類和生克乘侮規律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包括以本髒所主之色、味、脈來診斷本髒之病和以他髒所主之色、味、脈來確定五臟相兼病變。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脈見弦象,可以診斷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脈象洪,是心火亢盛之病。若脾虛病人,而面見青色,為木來乘土,是肝氣犯脾;心臟病人,而面見黑色,為水來乘火,多見於腎水上凌於心等等。故《難經·六十一難》說:「望而知之者,望見其五色,以知其病。聞而知之者,聞其五音,以別其病。問而知之者,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切脈而知之者,診其寸口,視其虛實,以知其病,病在何臟腑也。」
2.推斷病情的輕重順逆
五行學說根據五色之間的生克關係來推測病情的輕重順逆。由於內臟疾病及其相互關係的異常變化,皆可從面部色澤的變化中表現出來。因此,我們可以根據「主色」和「客色」

五行養生的五行與疾病

(1)歸屬人體組織結構
中醫學運用了五行類比聯繫的方法,根據臟腑組織的性能和特點,將人體的組織結構分屬於五行系統,從而形成了以五臟(肝、心、脾、肺、腎)為中心,配合六腑(膽、小腸、胃、大腸、膀胱、三焦),主持五體(筋、脈、肉、皮毛、骨),開竅於五官(目、舌、口、鼻、耳),外榮於體表(爪、面、唇、毛、發)等的臟腑組織結構系統,為髒象學說的系統化奠定了基礎。
此外,中醫學根據天人相應的觀點,運用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方法,將自然界的有關事物或現象也進行了歸屬,並與人體臟腑組織結構的五行屬性聯繫起來。如人體的五臟、六腑、五體、五官等與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味等相聯繫,這樣就把人體與自然環境統一起來,反映了人體內外環境之間的相互收受通應關係。例如春應於東方,風氣主令,故氣候溫和,陽氣生發,萬物滋生,人體之肝氣與之相應,故肝氣旺於春。
(2)說明五臟病理變化的相互影響
臟腑病變的相互影響和傳遞,謂之傳變,即本髒之病可以傳至他髒,他髒之病亦可以傳於本髒。從五行規律來說,則病理上的傳變主要體現於五行相生的母子關係及五行相剋的乘侮關係。
(l)相生關係傳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兩種情況:
母病及子,又稱母虛累子,系病變從母髒傳來,並依據相生方向傳於屬子的臟器。臨床多先見母髒病候,繼則又見子髒病候。如水不涵木證,即腎陰虧虛,不能滋養肝陰,陰不制陽,以致肝陽虛亢,臨床可見腰膝酸軟,耳鳴遺精,眩暈,健忘,失眠,急躁易怒,咽幹口燥,五心煩熱,顴紅盜汗等症。
子病犯母,又稱子盜母氣,系病變從子髒傳來侵及屬母的臟器,臨床多見先有子髒病候,繼則又見母髒病候。如心肝火旺證,即心火亢盛而致肝火上炎,可見心煩失眠,或狂躁譫語,口舌生瘡,舌尖紅赤疼痛,又兼見煩躁易怒,頭痛眩暈,面紅目赤等症。
(2)相剋關係傳變包括相乘傳變和相侮傳變兩種情況:
相乘傳變,即相剋太過而致疾病傳變。如木亢乘土,即肝脾不和證或肝胃不和證,臨床多見肝氣橫逆,侵及脾胃,導致消化吸收功能紊亂。多先見肝病證候,繼則又見脾氣虛弱或胃失和降證候。如肝氣橫逆,可見煩躁易怒,胸悶脅痛,眩暈頭痛等證。橫逆犯胃則繼見噁心,噯氣,吞酸,嘔吐等症。橫逆犯脾則繼見納呆,厭食,脘腹脹滿,大便溏洩或不調等脾虛失運病證。
相侮傳變,即反克為病。如木火刑金,即肝火犯肺之證,臨床多見心肝火旺,肝火亢逆,上犯肺金,灼傷肺津或肺絡,一般先見胸脅疼痛,口苦,煩躁易怒,脈弦數等肝火亢盛之症,繼則又見咳嗽,甚則咳血,或痰中帶血等肺失清肅之候。由於肝病在前,肺病在後,病變由被克髒傳來,故屬相侮規律傳變。
應當指出,所謂五行母子或乘侮關係之傳變,在臨床上並不是必定要發生的,此種傳變發生與否,還與髒氣虛實、病邪性質,以及護理治療等多方面因素或條件有關,一般來講,髒氣虛則傳,髒氣不虛則不傳或難以傳變,對此應靈活看待,不能機械理解。
(3)說明臟腑生理功能與某些相互聯繫
中醫學根據五行之特性,用以說明五臟的某些生理特性和功能作用。如木性可曲可直,條順而暢達,肝屬木,故肝喜條達而惡抑鬱,並有疏洩之功能;火性溫熱而炎上,心屬火,故心陽有溫煦之功能,心火易於上炎;土性敦厚,有生化萬物之特性,脾屬土,故脾有消化水谷,運輸精微,營養四肢百骸的功能,又為氣血生化之源;金性清肅收斂,肺屬金,故肺具有清宣肅降之功能;水性潤下,有下行、閉藏之性,腎屬水,故腎主水液代謝之蒸化排洩,並有藏精功能。
中醫學認為五臟的功能活動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繫著的。五臟是人體生理活動的中心。五臟之間在生理上相互聯繫、相互協調,共同完成整體的生理活動。五臟配屬五行,不僅闡明了五臟的某些功能特點,而且認為五臟之間存在著相互資生和相互制約的聯繫,並由此說明五臟之每一髒都與其它四髒發生著關係,從而概括出五臟的整體聯繫。試從相剋和相生兩方面來進行敘述如下:
臟腑之間的相互資生聯繫,如腎能藏精,肝能藏血,腎精可以化生肝血,此即腎水滋養肝木,即水生木;肝藏血,心主血脈,肝之貯藏血液和調節血量功能正常,則有助於心主血脈功能的正常發揮,此即肝木上濟心火,即木生火;心主血脈,又主神志,脾主運化,為氣血生化之源,又主統血,心之陽熱可以溫運脾陽,心主血脈功能正常,血能榮脾,脾才能發揮主運化、生血、統血之功能,此即心火溫運脾土,即火生土;脾能轉輸精微,益氣以充肺,從而維持肺主氣之功能,並使之宣肅正常,此為脾氣生養肺氣,即土生金;肺主氣,職司清肅,腎主藏精納氣,肺氣肅降則有助於腎精之閉藏和氣之攝納,肺氣肅降,水道通調,又能促進腎主水功能的發揮,此即肺金滋養腎水,即金生水。
可以看出,五臟之間相互資生的關係,即是運用五行相生的理論來闡明的。
臟腑之間的相互制約關係,如肺氣肅降,氣機調暢,可以抑制肝氣之上逆和肝陽之上亢,此即金克木;肝氣的條達,可以疏洩脾溼之壅滯,此即木克土;脾氣運化,可以調節腎主水功能,以防止水溼之泛濫,此即土克水;腎水的滋潤,上濟於心,以制約心火的亢炎,此即水克火;心之陽熱,可以制約肺氣的清肅太過,此即火克金。亦可看出,五臟之間在生理功能上的相互制約,亦是運用五行相剋理論來闡明的。
總之,五臟之間的生克關係,說明每一個髒在功能上均有他髒資助,因而本髒不至於虛損;又能制約其它髒,因而使它髒不致過亢;若本髒之氣過盛,則有他髒之氣制約之;而本髒之氣虛損,則又有他髒之氣以滋養之。可見,通過這種生克關係,即把臟腑緊密地聯結成一個整體,從而維持了人體內環境的協調統一。
此外,關於人體與外界環境,如四時、五氣,以及飲食五味的關係,中醫學亦是用五行之規律來加以說明的,在此不一一列舉說明。
(4)用於疾病的診斷與治療
人體本身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內部臟腑有病可以反映於機體的體表,從色澤、聲音、形態、口味、脈象、舌苔等多方面反映出來。由於對五臟與五色、五音、五味等都以五行進行分類歸屬,作了一定的聯繫,形成五臟系統的層次結構,所以為疾病的診斷奠定了理論基礎。因此,在臨床診斷上,我們即可以綜合四診材料,根據五行所屬及其生克乘侮規律來推斷病情。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兩脅脹痛,脈弦,即可診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舌尖紅或糜爛,脈洪或數,則可診為心火亢盛;而脾虛病人,面色見青,口泛酸水,則可診為肝木乘土,即肝脾不和之證。
一般來說,中醫診病很重視色診和脈診的結合應用,且能在客觀上大致反映出疾病的狀況。但是,欲從色脈來判斷病情的發展趨勢,則主要是運用五行的生克關係。如《醫宗金鑑·四診心法》指出:色脈相合,已見其色,不得其脈,得克則死,得生則生。即色脈相符,為病情發展正常;脈克色為逆;脈生色為順。如肝病,色青而見弦脈,是為色脈相符;如不見弦脈而反見浮脈(肺脈),則屬相剋之脈,即脈克色(金克木)為逆;若得沉脈(腎脈),即脈生色(水生木),則為順。此種判斷預後的生克關係,在臨床上雖然亦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不能機械地套用。
五行學說用於臨床治療方面,則主要在於控制疾病的傳變和確定治則治法兩方面。
(1)控制疾病傳變
疾病的發生,主要在於機體臟腑陰陽氣血功能的失調。而臟腑組織的功能失調也必然反映於內臟生克制化關係的失常。因此,疾病的傳變,則常是一髒受病而波及他髒,或他髒受病而傳及本髒。因此,在臨床上除對所病本髒進行適當處理外,特別應考慮到與其有關臟腑之間的傳變關係,並應根據五行的生克乘侮規律來調整其太過或不及,以控制或防止其疾病的傳變,使之恢復其正常的功能活動。如肝臟有病,則應經常注意強健脾胃,以防其傳變。脾胃不虛,則疾病不易傳變,且易於痊癒。故《難經》說: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於脾,故實脾氣。
(2)確定治則與治法
確定治則與治法主要是根據相生、相剋規律來確定某些治療原則和治療方法,主要內容包括如下幾方面:
①根據相生規律來確定治則治法:多用於母病及子或子病犯母(即子盜母氣)等病證。基本原則是補母或瀉子,即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難經》)。
補母:主要適用於母子關係失調的虛證。如肺氣虛弱發展到一定程度,可影響及脾之健運,而致脾虛。脾土為母,肺金為子,土能生金,故可用補脾益肺方法進行治療,此即虛則補其母之含義。
瀉子:主要適用於母子關係失調的實證。如肝火熾盛,有升無降,出現肝實證時,可採用清心瀉火法進行治療。肝木為母,心火為子,故瀉心火則有助於瀉肝火,此即實則瀉其子之含義。
此外,運用相生規律來進行治療,除母病及子及子病犯母外,尚有單純的子病虛證,亦可運用母子相生關係,兼顧補母以加強其相生之力,從而有助於子髒虛證之恢復。
臨床上依據五行相生規律所確定的治療方法,常用者有以下幾種:
滋水涵木法:指通過滋養腎陰以養肝陰,從而涵斂肝陽的治療方法,又稱滋肝養腎法、滋補肝腎法、乙癸同源法。主要適用於腎陰虧損而致肝陰不足,甚則肝陽偏亢之病證。金水相生法是滋補肺腎陰虛的一種治療方法,又稱補肺滋腎法、滋養肺腎法。主要適用於肺虛不能輸布津液以滋腎,或腎陰不足,精氣不能上榮於肺,以致肺腎陰虛病證。
培土生金法:是指補脾益氣而達到補益肺氣的治療方法。主要適用於脾虛胃弱不能滋養肺臟而致肺脾兩虛之病證。
②根據相剋規律來確定治療原則:多用於臨床上由於相剋關係紊亂而出現的乘侮病證,主要有相剋太過、相剋不及和相侮(反克)之不同。其治療原則主要是抑強或扶弱,並側重於制其強盛,以使弱者易於恢復。此外在必要時,亦可在其強盛之一方尚未發生相乘病變時,利用相剋規律,預先加強其被克者力量,從而防止病情之發展。
抑強:主要適用於相乘或相侮病證。如肝氣橫逆犯胃或乘脾,出現肝胃不和或肝脾不調之病證,稱之為木亢乘土。治則應以疏肝、平肝之法為主。若由於脾胃壅滯,影響及肝,而致肝氣失於條達疏洩,形成土鬱病證,是為相侮(反克)病證,其治療則應以運脾和胃為主。總之,抑制其強,則被克者之機能自然易於恢復協調。
扶弱:主要適用於相剋之力不及,或因虛而被乘襲所產生的病證。如肝虛氣鬱,影響脾胃之健運,則稱木不疏土,治宜補肝和肝為主,兼顧健脾之法。若因土虛木乘所致的肝脾不調或肝胃失和病證,則應以健脾和胃和疏肝理氣為法。總之,扶其弱則有助於相互制約協調關係的恢復。
臨床上依據五行相剋規律所確定的治療方法,常用者有如下幾種:
扶土抑木法:是以健脾疏肝藥物治療脾虛肝氣亢逆病證的一種方法,又稱健脾疏肝法。主要適用於脾虛肝鬱病證。
培土製水法:是指用溫運脾陽或健脾益氣藥物,以治療水溼停聚病證的一種方法,又稱健脾利水法。主要運用於脾虛不運,或脾陽虛損,水溼泛濫而致的水腫等病證。
佐金平木法:指通過清肅肺氣,以抑制肝火亢盛病證的一種治療方法,又稱清肺瀉肝法。主要適用於肝火亢逆,灼傷肺金,影響肺氣清肅而致的木火刑金病證。
瀉南補北法:指通過瀉心火,補腎水以交通心腎的一種治療方法。又稱瀉火補腎法、滋陰降火法。主要適用於腎陰不足,心陽偏亢,水火失濟,心腎不交病證。
此外,在針灸療法中,手足三陰三陽十二經脈四肢末端的穴位亦分屬於五行,即井、滎、輸、經、合五種穴位,分屬於木火土金水,臨床上即可根據不同病情,運用五行生剋規律進行選穴針刺治療。
同樣,五行生剋關係,對於精神療法亦有一定的指導意義,臨床上即可以運用情志之間的相互制約關係而達到治療目的。如《素問》說:怒傷肝,悲勝怒;喜傷心,恐勝喜;思傷脾,怒勝思;憂傷肺,喜勝憂;恐傷腎,思勝恐等,即是運用五行相剋關係來調整情志,從而達到治療精神性病症的目的。

侮所不勝指五行之間什麼變化1母病及子,2子病犯母,3相乘4相剋5相侮...

舉例說明吧:木生火,木弱火不強,這就是母病及子。火出現變化就是犯母。火克木克金這是相剋,但是木為火之母,也是相侮,相剋過於厲害,這就是相乘。

五行中, 火之母為? 木之母為?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被比喻為:母和子的關係。生我者為母,我生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係又可以稱作「母子」關係。以火為例,由於木生火,所以「生我」者為木;由於火生土,所以「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也就是說,木和火是母子關係,火和土也是母子關係。
火之母為土,木之母為火。

五行相生相剋的順序?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學說認為 五行是構成宇宙的基本物質元素 宇宙間各種物質都可以按照這五種基本物質的屬性來歸類 五行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繫 祖國醫學借用五行學說來說明人體內部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 用以補充陰陽學說
(1) 五行相生相剋 相 ,有相互滋生 促進 助長的意思;
相剋 有相互制約 抑制 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金生水 水生木
相剋的規律是: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金克木
巳午 火
申酉 金
醜辰未戌 土
方位\五行\四季\地支(分別相互對應)
東 南 中 西 北
木 火 土 金 水
春 夏 秋 冬
寅卯辰 巳午未 申酉戌 亥子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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