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液力減速器的機動車變速箱的製作方法
2023-10-28 07:52:27
專利名稱:帶有液力減速器的機動車變速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帶有液力減速器的機動車變速箱,以及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1的前序部分所述用於運行變速箱的方法。
背景技術:
帶有作為液力制動器的減速器的機動車是公知的,其中,以如下方式區別初級和次級減速器在傳動系中,初級減速器位於發動機側以及次級減速器位於變速箱側。次級減速器法蘭連接到變速箱上或者集成到變速箱殼體中並且由變速箱從動軸經由升速級 (Hochtriebstufe)驅動。公知的還有,為變速箱配備用於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其中,可依賴於離合(kupplungsabMngig)地使此接口運行,也就是說,當機動車的內燃機運行以及內燃機與變速箱之間的離合器接合時-在此情況下,能使用於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運行。通過申請人的DE 101 56 186 Al公開了一種帶有液力減速器的機動車變速箱,該液力減速器經由角度傳動裝置連接到變速箱的從動軸上。公知的變速箱具有驅動軸、主軸和兩個副軸,其中在附圖中在上部副軸的延長部分中示出其他軸,該其他軸可被視為用於動力輸出裝置的驅動軸。通過申請人的DE 41 08 658 Al公知了帶有液力減速器的機動車變速箱,該液力減速器由變速箱的從動軸經由正齒輪級,所謂的升速驅動級(Hochtreiberstufe),驅動。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任務在於,在前文提到的類型的變速箱中提供至少一個其他的用於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其應該能儘可能多樣化地使用。本發明的任務還在於,提供一種尤其針對動力輸出裝置的不同用途運行變速箱的方法。本發明的任務通過獨立權利要求1和11的特徵實現。由從屬權利要求得出有利的設計方案。依據本發明建議,至少一個其他動力輸出裝置可由驅動齒輪,所謂升速驅動級的升速驅動輪,驅動。這優選經由其他小齒輪實現,所述其他小齒輪-附加於用於驅動減速器的小齒輪-與升速驅動輪嚙合。由此實現如下優點,即,變速箱具有用於其他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其以最小的結構空間安置。根據優選實施方式,該其他從動齒輪或第二小齒輪設置在驅動動力輸出軸的小齒輪軸上。根據其他優選實施方式,在用於其他動力輸出裝置的動力輸出軸與小齒輪軸之間設置換擋離合器,通過該換擋離合器能聯接動力輸出軸與小齒輪軸,也就是說其他動力輸出裝置能經由第一換擋離合器接通或切斷。當其他動力輸出裝置接通時,該運行依賴於行駛(fahrabhangig)地進行,也就是說當車輛行駛時進行。根據其他優選實施方式,其他動力輸出裝置經由正齒輪級與附加的動力輸出裝置連接。由此得到用於附加的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在此情況下傳動比優選增速地實現。
根據其他優選實施方式,動力輸出軸能經由其他正齒輪級和第二換擋離合器與動力輸出裝置聯接。備選地,其他正齒輪級可包括中間輪,由此可調換轉動方向,從而使得其他動力輸出裝置和動力輸出裝置沿相同的轉動方向轉動。根據其他優選實施方式,可經由傳動軸、優選地經由副軸驅動動力輸出裝置,其中,第三換擋離合器位於動力輸出傳動系中。由此,一方面能將動力輸出裝置接通進而依賴於離合地運行,或將動力輸出裝置從傳動軸脫離且依賴於行駛地經由其他動力輸出裝置來運行。根據其他優選實施方式,設置機械的、電氣的或電子的控制單元,該控制單元監視第一、第二和第三換擋離合器的切換狀態。由此,能導入和控制三個動力輸出裝置的不同的運行和切換狀態。依據本發明,在用於運行變速箱的方法中設計,動力輸出裝置能依賴於離合地或依賴於行駛地或者依賴於離合及行駛地來運行。通過經由電子控制單元對換擋離合器的操縱能如此地切換動力輸出裝置,使得一方面當車輛靜止並且發動機運行時以及另一方面當車輛行駛時或者當車輛靜止和行駛時,能使該動力輸出裝置運行。
下面在附圖中展示本發明的實施例並且在下文中詳細地描述,其中,從描述和/ 或附圖中可得出其他特徵和/或優點。其中圖1示出帶有用於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的變速箱,以及圖la、lb、Ic示出動力輸出裝置運行時動力流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出變速箱1的從動側的部分,該部分具有主軸2、兩個副軸3、4以及帶有從動法蘭6的從動軸5。未完全示出的變速箱1基本相當於前文提到的文獻DE 101 56 186 Al中的變速箱。主軸2與從動軸5經由行星齒輪組7連接,該行星齒輪組能通過切換裝置 8切換到不同的傳動比級。在從動軸5上抗相對轉動地設置驅動齒輪9,該驅動齒輪與從動齒輪10嚙合並且形成用於驅動減速器12的正齒輪級11。驅動齒輪9也被稱為升速驅動輪 9,正齒輪級11也稱為升速驅動級11或升速裝置(Hochtrieb) 11,因為對減速器12的驅動增速地實現。依據本發明,升速驅動輪9與其他從動齒輪13嚙合,該從動齒輪也被稱為動力輸出小齒輪13。該動力輸出小齒輪13驅動小齒輪軸14,該小齒輪軸可經由第一換擋離合器 15與動力輸出軸16連接或與該動力輸出軸脫開。動力輸出軸16具有接口 17,該接口可與未示出的其他動力輸出裝置連接。動力輸出軸16經由正齒輪級18/19驅動附加的動力輸出軸20,該動力輸出軸20帶有用於未示出的附加的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 21。動力輸出軸 16與動力輸出軸22處於連接中,該動力輸出軸22具有未示出的用於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 23。經由齒輪18、24、25驅動動力輸出軸22,並且可經由第二換擋離合器沈接通動力輸出軸22。齒輪對構造為中間輪,從而使得用於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 17、23具有相同的轉動方向。動力輸出軸22可經由第三換擋離合器27與變速箱1的副軸3、也稱為傳動軸3連接。 由此得出用於接口 23的附加的驅動可能性,當第三換擋離合器27接合併且第二換擋離合器沈斷開時,能依賴於離合地使該接口 23運行。通過虛線畫出的信號線表示,通過控制單元觀監視第一、第二、第三換擋離合器15、26、27的切換狀態。能以如下方式使三個動力輸出裝置17、21、23運行一方面,能依賴於行駛地使動力輸出裝置17、21運行,於是換擋離合器15接合併且換擋離合器沈斷開。另一方面,能依賴於離合地使動力輸出裝置17、20運行,於是換擋離合器15斷開並且換擋離合器沈、27接
I=I O此外,能通過換擋離合器27的接合而依賴於離合地使動力輸出裝置23運行,以及通過換擋離合器27的斷開和換擋離合器沈、15的接合而依賴於行駛地使動力輸出裝置23 運行。圖la、lb、Ic示出,當三個動力輸出裝置或接口 23、17、21 (相應地從上向下逐一編號)運行時,動力流的三種不同的可能性。圖Ia示出上部的直至動力輸出裝置23的連續線,也就是說當換擋離合器27接合以及換擋離合器沈斷開時,從副軸3到接口 23實施直通傳動。同時地換擋離合器15是接合的,從而依賴於行駛地使動力輸出裝置17、21運行。圖Ib示出當換擋離合器27 J6接合且換擋離合器15斷開時的動力流,也就是說所有三個動力輸出裝置23、17、21均依賴於離合地運行。圖Ic示出,當換擋離合器27斷開且換擋離合器15接合時的動力流,也就是說依賴於行駛地進行三個動力輸出裝置23、17、21的驅動。附圖標記列表1 變速箱2 主軸3 副軸4 副軸5 從動軸6 從動法蘭7 行星齒輪組8 切換裝置9 驅動齒輪(升速驅動輪)10 從動齒輪11 正齒輪級(升速驅動級)12 減速器13 其他從動齒輪(動力輸出小齒輪)14 小齒輪軸15 第一換擋離合器16 動力輸出軸17 用於其他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18 齒輪19 齒輪20 動力輸出軸21 用於附加的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
22動力輸出軸23用於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24中間輪25齒輪26第二換擋離合器27第三換擋離合器28控制單元
權利要求
1.機動車的變速箱,具有液力減速器(1 和至少一個用於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03), 其中,所述減速器(12)能由所述變速箱(1)的從動軸(5)經由具有驅動齒輪(9)和從動齒輪(10)的正齒輪級(11)驅動,其特徵在於,所述驅動齒輪(9)與至少一個其他從動齒輪 (13)嚙合,通過所述其他從動齒輪能驅動至少一個其他動力輸出裝置(17、2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變速箱,其特徵在於,所述其他從動齒輪(1 設置在小齒輪軸(14)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變速箱,其特徵在於,所述小齒輪軸(14)能與動力輸出軸 (16)聯接,所述動力輸出軸在從動端具有用於所述其他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 (17)。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變速箱,其特徵在於,所述動力輸出軸(16)能藉助第一換擋離合器(15)脫開或接通。
5.根據權利要求2、3或4所述的變速箱,其特徵在於,所述動力輸出軸(16)經由正齒輪級(18、19)與附加的動力輸出軸00)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之一所述的變速箱,其特徵在於,所述動力輸出軸(16)能經由正齒輪級(18、對、2幻和第二換擋離合器06)與所述動力輸出裝置03)聯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變速箱,其特徵在於,所述正齒輪級(18、25)包括中間輪04)。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變速箱,其特徵在於,所述動力輸出裝置能由所述變速箱(1)的傳動軸或副軸( 驅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變速箱,其特徵在於,所述動力輸出裝置能經由第三換擋離合器(XT)接通。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變速箱,其特徵在於,設置有用於監視所述換擋離合器(15二6、27)的切換狀態的機械的、電氣的或電子的控制單元08)。
11.用於運行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變速箱(1)的方法,所述變速箱具有動力輸出裝置(17、21、23),其特徵在於,所有的動力輸出裝置(17、21、23)均能依賴於離合地或依賴於行駛地或者能依賴於離合及行駛地來運行。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機動車變速箱,具有液力減速器(12)和至少一個用於動力輸出裝置的接口(23),其中,減速器(12)能由變速箱(1)的從動軸(5)經由具有驅動齒輪(9)和從動齒輪(10)的正齒輪級(11)驅動。建議,驅動齒輪(9)與至少一個其他從動齒輪(13)嚙合,通過所述其他從動齒輪能驅動至少一個其他動力輸出裝置(17、21)。
文檔編號B60T1/087GK102470829SQ201080029717
公開日2012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7日 優先權日2009年7月1日
發明者伯恩哈特·格魯普, 格哈德·比裡 申請人:Zf腓德烈斯哈芬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