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文件架的製作方法
2023-10-18 04:27:14 1
新型文件架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新型文件架,包括至少兩個託架、用於聯接並支撐託架的支撐組件、以及設有圓形拍攝孔的拍照板;各託架按照上下方向分層設置;拍照板設置在最上面一個託架上。本發明由於設有圓形拍攝孔的拍照板,可以在拍攝時,直接把手機和平板機擱置在拍照板上,使其攝像頭對準圓形拍攝孔即可拍照。拍照板在不拍照時,也可以擱置文件,不會浪費空間。
【專利說明】新型文件架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屬於文件架【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文件架。
【背景技術】
[0002] 隨著電腦的普及以及網際網路的廣泛使用,電子化辦公、電子化存檔已經成為現 代檔案管理的首選。對於銀行、證券、電信等單位,就需要對日常大量的資料、檔案、文件等 進行拍攝或掃描,以形成電子文檔進行存檔。
[0003] 現有技術中,對紙質文件進行拍攝或掃描的設備,主要是普通掃描儀或高拍儀。普 通文件掃描儀的優點是獲得圖像的效果好,列印出來較為清晰,主要缺點是掃描速度慢,大 幅面掃描機器成本較高,市面上也有自動進紙式高速掃描儀出售,但是其價格讓人望而卻 步;高拍儀的拍攝速度雖然比掃描速度快一些,但需要外接電腦系統,操作繁瑣,整體拍攝 效率及成像效果也不理想,列印出來較為模糊,只適合於電腦上瀏覽。
[0004] 目前,市面上的手機、蘋果系統以及安卓系統的平板機大多帶有高清攝像頭,800 萬和1300萬像素的攝像頭已經成為當前手機的標配,而且隨著時代發展,其成像像素將越 來越高,成像效果也遠超市面上的高拍儀,已經接近或媲美文件掃描儀的成像效果,但目前 市面上沒有出現與手機和平板機相適配的、專用於對文件進行拍照存檔的支架,而如果手 持式拍照的話,其成像效果將因人而異,很難滿足電子文件存檔的成像要求。
【發明內容】
[0005]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既可以作為普通文件架,又可以作為手機和平板機的拍 照式掃描架的新型文件架。
[0006] 實現本發明目的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新型文件架,包括至少兩個託架、用於聯接並 支撐託架的支撐組件、以及設有圓形拍攝孔的拍照板;各託架按照上下方向分層設置;拍 照板設置在最上面一個託架上。
[0007] 上述分案中,各託架包括設有透光孔的託板部和用於與支撐組件相連的連接部。
[0008] 本發明可以在各託架的託板部上儲放文件,將其作為傳統的桌面文件架使用;在 需要對文件拍照存檔時,把手機或平板機直接置放在最上面一層託架的託板部上,或者直 接置放在拍照板上,利用手機或平板機的攝像頭從透光孔中拍攝放在下面某層託架託板部 上的待拍文件。因此,本發明既可以作為普通文件架使用,又可以作為手機或平板機的專用 拍照架使用,所以具有多功能多用途的優點。本發明中的託架可以用於多層架設,例如製成 三層或五層等常用的文件架,都可以採用同一型號的託架製成,在作為拍攝架時,既可以保 證足夠多的光線能夠穿過透光孔照射在待拍文件上,還僅需要一副模具,降低了生產成本。 此外,本發明由於設有圓形拍攝孔的拍照板,可以在拍攝時,直接把手機和平板機擱置在拍 照板上,使其攝像頭對準圓形拍攝孔即可拍照。拍照板在不拍照時,也可以擱置文件,不會 浪費空間。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 圖1為本發明第一種結構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文件架的一種爆炸圖; 圖3為圖1所示文件架在移除展平機構和拍照板後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3所示文件架局部結構的一種爆炸圖; 圖5為圖4所示文件架中託架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6為圖5中A處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7為圖1所示文件架中拍照板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8為圖1所示文件架中展平機構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9為圖8所示展平機構的一種爆炸圖; 圖10為本發明第二種結構中展平機構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1為圖10所示展平機構的一種爆炸圖; 圖12為圖10所示展平機構中轉動連接件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3為圖10所示展平機構中卡接件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4為本發明第三種結構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 (實施例1) 圖1至圖9顯示了本發明的第一種【具體實施方式】,其中,圖1為本發明第一種結構的一 種立體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文件架的一種爆炸圖;圖3為圖1所示文件架在移除展 平機構和拍照板後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圖4為圖3所示文件架局部結構的一種爆炸圖; 圖5為圖4所示文件架中託架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圖6為圖5中A處的局部放大示意 圖;圖7為圖1所示文件架中拍照板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圖8為圖1所示文件架中展平 機構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圖9為圖8所示展平機構的一種爆炸圖。
[0011] 本實施例是一種新型文件架,見圖1至圖9所示,包括三個託架1、用於聯接並支 撐託架的支撐組件2以及設有圓形拍攝孔31的拍照板3 ;各託架按照上下方向分為三層設 置,使得本實施例近似於傳統的三層式文件架;各託架包括設有透光孔111的託板部11和 用於與支撐組件相連的連接部12。
[0012] 拍攝孔31 -般優選稍大於手機或平板機攝像頭的直徑,如果再考慮到有些手機 和平板機的攝像頭旁邊還配有閃光燈,所以其尺寸還可更大些,使得閃光燈的燈光也能從 該拍攝孔中照射到待拍文件上;所以該拍攝孔直徑的優選是大於25毫米且小於50毫米; 本實施例中,該拍攝孔的直徑是40毫米。
[0013] 各託架的託板部的形狀是回字形,透光孔111是矩形孔,由於ISO 216標準下,A4 紙張的尺寸是210毫米X 297毫米,A3紙張的尺寸是148毫米X 210毫米,而常用的紙張 的尺寸是A4紙張,所以為了不讓A4紙大小的文件從透光孔掉下,所以透光孔長度的優選是 小於297毫米且大於210毫米,寬度的優選是小於210毫米且大於148毫米,本實施例選擇 的長度是260毫米,寬度是170毫米。該種託架可以用於多層架設,例如製成三層或五層等 常用的文件架,都可以採用同一型號的託架製成,在作為拍攝架時,既可以保證足夠多的光 線能夠穿過透光孔照射在待拍文件上,還僅需要一副模具即可,降低了生產成本;另外,本 發明在作為儲放文件使用時,該種尺寸的透光孔,可以保證大部分常用的文件不會從透光 孔中掉下。
[0014] 各託架託板部由於設有矩形透光孔,從上往下看,其整體形狀是回字形,連接部包 括設置在託板部兩側的支撐板121,各支撐板垂直並高出託板部,各支撐板的頂部和底部均 設有兩個插孔122 ;支撐組件包括多個支撐杆件21,各支撐杆件包括撐杆22和調節杆23, 各撐杆的頂端和底端設有與插孔相配合的插腳,各調節杆的頂端和底端均設有與各撐杆插 腳相配合的卡孔231 ;使用時要保證組裝好的各支撐杆件的頂端和底端是撐杆,也即使得 各支撐杆件的頂端和底端,均具有與支撐板上插孔插接的插腳211。
[0015] 各支撐板上還設有與調節杆卡孔適配的防丟凸柱13,各調節杆可套設在防丟凸柱 上。這種結構具有以下優點:通過選用數量不同的預設高度的撐杆和調節杆,可以組合形成 不同高度的支撐杆件,從而使得上下相鄰的兩個託架之間具有合適的高度差;因為對於手 機和平板機的攝像頭而言,一般是在無需變焦時的距離拍照時,具有較佳的成像效果,且變 焦倍數越大,成像效果一般越差;所以使用者可以針對自己的手機或平板機,通過調整支撐 杆件的高度,使得無需再對手機成像進行調節即可拍得滿幅且成像較佳的照片。當有多餘 的調節杆時,可以將其套設在防丟凸柱上,使其便於下次使用,免於丟失。
[0016] 本實施例中,各託架託板部的前端設有弓形缺口 14,後端設有垂直並高出託板部 的擋板15。當紙張放在託架上時,紙張的後端抵接在擋板上,紙張的前端部分位於弓形缺口 中,從而有利於取出紙張文件。
[0017] 拍照板的頂壁上設有用於放置手機或平板機的多個嵌槽33,拍照板的底部設有用 於卡接在託架支撐板上的卡槽32。拍照板設置在最上面一個託架上,也即從下往上數第三 個託架上。各嵌槽的尺寸與市面上主流的手機或平板機的外形尺寸適配,使得手機或平板 機放上之後,即可通過嵌槽對其進行精確定位,使得使用者的手機或平板機上的攝像頭正 對圓形拍攝孔。
[0018] 本實施例中,拍照板卡槽的底部還設有與支撐板上的防丟凸柱相配合的定位孔 34。當拍照板利用卡槽卡接在下方託板部的支撐板121上時,該支撐板上的防丟凸柱插入 相應一個定位孔中,這種結構具有更好的穩定性與連接強度。
[0019] 本實施例中,從下往上數,第一個和第二個託架上還設有用於展平待拍紙張的展 平機構。展平機構包括墊板4和透明壓板5,透明壓板與墊板轉動連接,墊板設置在託板部 上,遮蓋住透光孔,且透明壓板壓接在墊板上。這是由於大多數情況下,待拍照存檔的紙質 文件上面有摺痕,或者在自身彈性下彎曲或翹邊,這些狀況都會影響成像效果,尤其在後續 列印出來時,更為明顯;所以如果要想穩定的獲得較佳成像質量的話,必須要備有透明壓板 對紙質文件壓平後再進行拍照。
[0020] 本實施例中,各支撐板的內壁上還沿前後方向設有內凹的滑槽16,墊板的一端設 有用於掀起透明壓板的操作缺口 45,墊板的兩側端設有向著兩側方向延伸並伸出透明壓板 的限位滑板區46,各限位滑板區46位於相應一個滑槽16中,墊板通過其兩側的限位滑板區 沿滑槽往復滑動;與該墊板適配的透明壓板的兩側端則與該兩個支撐板的內壁之間留有間 隙。
[0021] 各墊板上設有指示預設規格大小文件的放置位置的指示標記41,例如可設置分別 標記出A5紙大小文件、A4紙大小文件和身份證大小文件放置位置的指示標記41。
[0022] 各墊板頂壁上設有限制待拍文件位置的L型止擋凸臺42,與該墊板適配的透明壓 板上設有與該L型止擋凸臺配合的L型透孔51 ;當透明壓板壓接在墊板上時,L型止擋凸臺 42位於L型透孔51中。
[0023] 本實施例通過選用不同數量的調節杆和撐杆,組合成具有適當高度的支撐杆件, 可在一定程度內調整相鄰兩個託板之間的高度,把手機或平板機擱置在拍照板上拍照時, 可以直接利用從上往下數的第二個託架拍攝A5大小紙張,也即把A5大小紙張置於該託架 上,利用從上往下數的第三個託架拍攝A4大小紙張,也即把A4大小紙張置於該託架上。由 於本實施例在從上往下數的第二個託架上也設置了展平機構,當需要拍攝A4大小紙張的 時候,還需把該展平機構從該託架上抽出,以免擋住光線。
[0024] 本實施例具有以下優點:(1)可以在各託架的託板部上儲放文件,將其作為傳統 的桌面文件架使用;在需要對文件拍照存檔時,把手機或平板機直接置放在拍照板的嵌槽 中,利用手機或平板機的攝像頭從拍攝孔31中拍攝放在下面某層託架託板部上的待拍文 件。因此,本發明既可以作為普通文件架使用,又可以作為手機或平板機的專用拍照架使 用,所以具有多功能多用途的優點。(2)本發明中的託架可以用於多層架設,例如製成三層 或五層等常用的文件架,都可以採用同一型號的託架製成,在作為拍攝架時,既可以保證足 夠多的光線能夠穿過透光孔照射在待拍文件上,還僅需要一副模具,降低了生產成本。(3) 本發明在作為儲放文件使用時,通過選用適當尺寸的透光孔,可以保證常用的文件不會從 透光孔中掉下,不影響正常使用。
[0025] (實施例2) 圖10至圖13顯示了本發明的第二種【具體實施方式】,其中,圖10為本發明第二種結構 中展平機構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圖11為圖10所示展平機構的一種爆炸圖;圖12為圖 10所示展平機構中轉動連接件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圖13為圖10所示展平機構中卡接 件的一種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6]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於:本實施例的墊板上不再設置L型 止擋凸臺42,;本實施例中,墊板的兩側端各卡接設有一個卡接件6,各卡接件的頂端設有 具有樞接孔61的樞接部62,各卡接件的內側端設有用於卡接在墊板一側端上的卡接槽63 ; 透明壓板的兩側端各設有一個轉動連接件7,各轉動連接件的外側端設有一個外凸的凸軸 71,各轉動連接件的內側端設有用於卡裝在透明壓板一側端上的嵌槽72 ;各凸軸插入相應 一個樞接孔中,從而使得組裝後的透明壓板可繞凸軸轉動。墊板上設有用於放置待拍文件 的拍攝區43和高出拍攝區的用於限制待拍文件位置的限位區44,限位區鄰接透明壓板設 有轉動連接件的一端;本實施例中,限位區與拍攝區的臨界線是一條直線,也即限位區具有 一個高出高出拍攝區的限位面,本實施例置放待拍文件時,利用限位區44的限位面擋住待 拍文件。本實施例中,限位滑板區46的延伸程度是伸出卡接件,以免卡接件影響墊板滑動。 這種結構容易拆裝,檢修較為便利。
[0027] (實施例3) 圖14為本發明第三種結構的一種結構示意圖,顯示了本發明的第三種【具體實施方式】。
[0028]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從下往上數,第二個託架和第三個 託架的底壁上的左右兩側端各設有一個用於照亮待拍文件的照明燈8。該兩個照明燈的發 光面傾斜向內設置,也即照明燈的發射光線傾斜向內照射在水平設置的待拍文件上,從而 使得照射在待拍文件上的光不被反射至攝像頭中形成光斑,保證成像質量。該照明燈的存 在能夠有效提升成像質量。
[0029] (實施例4)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於:本實施例中託架的支撐板上不再設置 滑槽,本實施例中墊板4和透明壓板的外周邊緣均比託板部的外周邊緣略小,從而使得本 實施例中的展平機構可以直接擱置在相應的託板部上。
[0030] (實施例5)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於:本實施例不再設置展平機構,僅設置一 個遮蓋住託板部上透光孔的墊板,如選用透明墊板,該墊板既可固定設置在託板部上,也可 直接擱置在託板部上;如選用不透明墊板,則該墊板優選可拆卸的設置在託板部上。
[0031] 顯然,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發明所作的舉例,而並非是對 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於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 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裡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這些 屬於本發明的實質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
1. 一種新型文件架,包括至少兩個託架和用於聯接並支撐託架的支撐組件,各託架按 照上下方向分層設置;其特徵在於:還包括設有圓形拍攝孔的拍照板,拍照板設置在最上 面一個託架上。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文件架,其特徵在於:各託架包括設有透光孔的託板部 和用於與支撐組件相連的連接部。
【文檔編號】H04N1/00GK104092905SQ201410361290
【公開日】2014年10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25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25日
【發明者】不公告發明人 申請人:滁州華尊電氣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