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充氣機支架的可充氣氣囊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2-01 13:22:56 2
專利名稱:具有充氣機支架的可充氣氣囊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大體涉及汽車保護系統領域。更具體地,本發明涉及可充氣簾式氣囊。
結合附圖,通過以下說明書和所附權利要求書,本發明中的實施例將變得更加清楚。可以理解,附圖僅描述了典型實施例,因此不能被理解為對本發明的範圍的限制,下面將參照附圖具體地且詳細地描述並解釋實施例。圖IA為氣囊裝置的一個實施例的立體圖,其 中氣囊裝置包括連結至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安裝裝置,其中安裝裝置構造為將氣囊保持在包裝構造。圖IB為圖IA中的氣囊裝置的立體圖,其中可充氣簾式氣囊處於展開構造。圖2為圖IA中的充氣機和充氣機安裝支架的立體圖。圖3為圖2中的充氣機和充氣機安裝支架的另一立體圖。圖4為圖3中的充氣機安裝支架的立體圖。圖5為圖4中的充氣機安裝支架的另一立體圖。圖6為圖IA中的氣囊裝置的近距離分解立體圖。圖7為圖6中的氣囊裝置已經裝配之後的立體圖。圖8為圖7中的氣囊裝置的另一立體圖。圖9為夾具已經用於將充氣機連結至氣囊之後的圖7中的氣囊裝置的立體圖。圖10為具有安裝支架的氣囊裝置的另一實施例的分解的部分切除的立體圖。圖11為已經裝配之後的圖10中的氣囊裝置的立體圖。圖12為圖10中的充氣機安裝支架的立體圖。圖13為圖10中的安裝支架的另一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容易理解,這裡在附圖中大體描述並示出的實施例的部件能夠以廣泛多樣的不同構造進行設置及設計。因此,如附圖中示出的多個實施例的以下更加詳細的描述並不用來限制本發明要求保護的範圍,而僅僅代表多個實施例。儘管附圖中示出了實施例的各個方面,但是附圖不一定按比例繪製,除非另外說明。短語「連接至」、「連結至」以及「連通於」是指兩個或多個實體之間的任意形式的相互作用,包括機械、電、磁、電磁、流體以及熱交互作用。兩個部件能夠連結至彼此,即使它們彼此沒有直接接觸。術語「鄰接」是指彼此直接物理接觸的部件,儘管所述部件不一定附
接在一起。可充氣氣囊系統廣泛用於將碰撞情景中的乘員傷害降至最低。氣囊模塊已經安裝在車輛中的多個位置,包括但不限於,方向盤、儀錶板、側門或側座內、鄰近車輛的車頂縱梁、在頭頂位置、或膝蓋或腿部位置。在下面的公開內容中,「氣囊」可以指可充氣簾式氣囊、頭頂氣囊、前部氣囊或任意其它類型氣囊。
可充氣簾式氣囊可被用於在側部撞擊或翻車事件中保護車輛中的乘客。可充氣簾式氣囊通常在車輛內縱向延伸並且通常連結至或鄰近車輛的車頂縱梁。可充氣簾式氣囊能夠在衝撞事件中在車輛乘客與車輛的側結構之間沿車輛的側面展開。在展開狀態下,可充氣簾式氣囊可覆蓋至少一部分側窗以及車輛的B柱。在一些實施例中,可充氣簾式氣囊可從車輛的A柱延伸至C柱。在替代實施例中,可充氣簾式氣囊可從車輛的A柱延伸至D柱。可充氣簾式氣囊通常鄰近車輛的車頂縱梁以未展開狀態安裝,其中可充氣簾式氣囊被捲起或疊起或其組合,並且通過在沿氣囊的特定點纏繞的方式將其固定為疊合或捲起構造。在這種狀態下,氣囊可以稱作是處於包裝構造。當展開後,氣囊脫離包裝構造,並且呈現延展的形狀。當氣囊延展並充氣後,氣囊可以稱作是形成展開構造。圖IA示出氣囊裝置100的立體圖,其中可充氣簾式氣囊110處於包裝構造,並且鄰近車輛車頂縱梁12安裝。氣囊裝置100可包括可充氣簾式氣囊110和連結至氣囊的喉部120的充氣機140。裝置110可進一步包括一個或多個外部系鏈105。在所示實施例中,氣囊110為可充氣簾式氣囊墊,其從A柱14延伸至D柱19。可充氣簾式氣囊110還延伸經過B柱16和C柱18,從而處於展開構造,簾式氣囊至少部分地覆蓋B柱和C柱,如圖IB所
/Jn ο圖IB為裝置100的立體圖,其中可充氣簾式氣囊110示出處於展開構造。可充氣簾式氣囊110構造為在一個或多個充氣機的觸發下變得膨脹,使得可充氣簾式氣囊從包裝構造轉變為展開構造。可充氣簾式氣囊110可被描述為具有上部111、下部112、第一面113、第二面(不可見)、及喉部120,所述喉部也可叫做充氣機附接部。喉部能夠圍繞充氣機而被封閉,並且經由充氣機安裝支架將充氣機安裝至車輛的車頂縱梁。可充氣簾式氣囊110的多個面限定內部可充氣空間118,其與充氣機流體連通。可充氣空間118可被劃分為多個充氣室。可充氣簾式氣囊110的多個面可包括多塊在接合處連結在一起的編織尼龍布。當氣囊處於展開狀態時,可充氣簾式氣囊110的上部111為簾式氣囊的最接近車輛頂棚的部分。當可充氣簾式氣囊110處於展開狀態時,下部112處於上部111的下面,並且最接近車輛的地板。術語「下部」並不一定要限定為可充氣簾式氣囊110的處於可充氣簾式氣囊的水平中心面以下的部分,也可包括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底部的小於一半、大於一半或恰好一半的部分。同樣,術語「上部」也不一定要限定為可充氣簾式氣囊110的處於可充氣簾式氣囊的水平中心面之上的部分,也可包括可充氣簾式氣囊的頂部的小於一半、大於一半或恰好一半的部分。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範圍和精神的基礎上,能夠使用多種類型以及多種構造的可充氣簾式氣囊隔膜。例如,氣囊隔膜的尺寸、形狀、以及比例關係能夠根據其在不同車輛或車輛內的不同位置的使用而不同,使得氣囊能夠包括可充氣簾式氣墊;後部乘客側氣囊;駕駛員氣囊;和/或前部乘客氣囊。同樣,氣囊能夠包括一個或多個的任意本領域已知材料,例如編織尼龍布,可塗覆有介質,例如矽樹脂。而且,氣囊墊能夠利用多種技術製造,例如整塊編織、切割及縫製,或兩種技術的組合。並且,氣墊隔膜能夠利用密封或非密封接縫製作,其中接縫是通過縫紉、粘接、編帶(taping)、射頻焊接、熱封、或任意其它適合的技術或技術的組合形成的。圖2至圖3為充氣機140和安裝支架130的立體圖,它們均為氣囊裝置100的部件。充氣機140能夠包括煙火式、儲存氣體式或組合式充氣機,並且包括管體部141、氣體發射端142、以及在相對端143處的電氣連接件。充氣機安裝支架130能夠包括一塊金屬、或金屬合金,例如鋼,並且具有狹長的氣囊遠端段131、相對的氣囊近端段132及中間段133。氣囊遠端段131可包括實質上矩形部分並且可以說是具有平面形狀。氣囊近端段132可包括構造為部分地纏繞充氣機140的管體部141的凹進形狀。在所示實施例中,安裝支架130構造為經由夾具連結至充氣機140 ;而在其它實施例中,安裝支架可滑置在充氣機上,或安裝支架可被按壓在充氣機上。圖4至圖5示出充氣機安裝支架130的立體圖。如上文所述,安裝支架包括氣囊遠端和近端段131和132,以及中間部分133。氣囊中間段133可以說是氣囊近端段的一部分,並不是意指充氣機安裝支架130的中部。充氣機安裝支架130可包括平面部分和彎曲部分。在所示實施例中,氣囊遠端段131可以說是平面的,並且氣囊近端段132和中間段133可以分別說是彎曲的。氣囊近端段和中間段132和13 3分別包括凹進形狀,使得每段都能夠容納充氣機的管體部。寬度減小部分(以附圖標記132標示)能夠位於氣囊遠端段132和氣囊中間段133之間。因此,充氣機安裝支架的氣囊近端段可包括由寬度減小部分分開的第一凹進部和第二凹進部。寬度減小部分能夠用於容納夾具,所述夾具構造用於將充氣機安裝支架保持與充氣機緊密結合。在所示實施例中,氣囊遠端段131包括突出部134和孔135,它們均為安裝支架130的附加部件。突出部134和孔135分別為車輛安裝結構的示例,而且,突出部與孔的組合為車輛安裝結構的示例。突出部134可被描述為安裝支架130的遠端段131的延伸部分。突出部134可被構造用於由車輛的車頂縱梁上的互補部件容納,並且孔135可容納安裝構件,例如螺栓,利用該安裝構件,安裝支架130可被部分地安裝至車輛的車頂縱梁。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的基礎上,能夠採用多種形狀及類型的充氣機安裝支架。例如,安裝支架的相對尺寸、和/或形狀可以不同於所示實施例。並且,安裝支架的特定形狀和/或特徵可不同於所示實施例。圖6示出氣囊裝置100的分解立體圖,所述氣囊裝置100能夠包括可充氣簾式氣囊110、充氣機安裝支架130、充氣機140、以及夾具150。氣囊110的上部111能夠包括喉部120,喉部120具有遠端段121,遠端段121上帶有用於容納安裝支架130的孔122和充氣機插入孔123。孔122可被稱作「接收孔」並且能夠包括狹長槽(可被描述為「扣眼」)。在其它實施例中,孔122能夠包括橢圓形、矩形、方形、圓形或任意其它適合形狀。在所示實施例中,扣眼122位於氣囊110的背面114上。扣眼122構造用以容納充氣機安裝支架130的遠端131。充氣機插入孔123構造用以容納充氣機140的充氣氣體發射端142。由於充氣機插入孔123與可充氣簾式氣囊110的可充氣空間相鄰接,安裝支架130的遠端131穿過氣囊的背面114伸出進入喉部120的可充氣空間中。夾具150構造用以纏繞和/或滑越(slide over)充氣機140、安裝支架130以及喉部120的部分。圖7至圖8示出圖6中的氣囊裝置部分組裝後的立體圖,其中圖7示出後視立體圖,圖8示出前視立體圖。氣囊110的上部111的喉部120構造用以容納充氣機140,使得遠端143從充氣機插入孔延伸出來,並且充氣機的氣體發射端指向氣囊的可充氣空間。充氣機安裝支架130的氣囊遠端131穿過扣眼122伸出,扣眼122位於氣囊110的背面114上。在連結構造中,充氣機140的遠端143鄰近安裝支架130的遠端段131,並且喉部120的部分位於充氣機140的管體部與充氣機安裝支架的近端段和中間段132和133之間。當安裝在車輛中時,可充氣簾式氣囊110的喉部120的前面113將朝向車輛的客艙,而背面114將朝向車輛的側窗。圖9示出在夾具150已經纏繞和/或滑越安裝支架130、充氣機140及喉部120以後的圖7至圖8中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夾具150能夠包括金屬、塑料或合成材料,並且能夠包括螺旋夾、具有褶皺段(保持帶子的張力)的金屬帶、或棘齒(ratchet)與支架(racktype)式夾具(例如「扎帶(zip tie)」)。而且,夾具150可包括從夾具伸出的安裝杆,以協助將充氣機和安裝支架裝置附接至車輛的車頂縱梁。充氣機安裝支架130可被構造為使得夾具150定位在安裝支架上的預設位置,並且使得所述預設位置包括協助將夾具保持在預設位置處的預設部件。在所示實施例中,一個夾具150位於安裝支架130的遠端段131和充氣機140的遠端143。另一個夾具位於安裝支架130的近端段132。在其它實施例中,能夠採用較多或較少的夾具。圖10為氣囊裝置200的另一實施例的分解的部分切除的立體圖。氣囊裝置200和充氣機安裝支架230在一些方面類似於上文所述的氣囊裝置100和充氣機安裝支架130。 因此,相似的部件標記為相似的附圖標記,首位百位字母從「I」增至「2」。所述的與氣囊裝置100和充氣機安裝支架130有關的部件的任意適當組合能夠應用於裝置200與充氣機安裝支架230,反之亦然。裝置200能夠包括可充氣簾式氣囊210、充氣機安裝支架230、充氣機240、以及一個或多個夾具250。可充氣簾式氣囊210在圖10的視圖中被切除,使得背面214的上部211可見。上部211包括喉部220,喉部220具有遠端段,在頂側225上具有孔222。充氣機安裝支架230包括氣囊遠端段231和夾具237。充氣機240包括具有第一端242的管體部241。夾具250構造用以纏繞管體部241。充氣機安裝支架230的氣囊遠端段231構造為由孔222容納,孔222可被描述為「扣眼」。充氣機240的第一端242可經由充氣機插入孔223放置在喉部220的空間內。在支架230的遠端段231穿過扣眼222放置之前或之後,第一端242可由充氣機插入孔223容納。夾具250可滑越在充氣機240的管體部241上,或纏繞充氣機的管體部。圖11為組裝後的氣囊裝置200的部分切除的立體圖。充氣機安裝支架230已經穿過氣囊210的喉部220的頂側225上的扣眼插入。充氣機240已經插入喉部220的充氣機插入孔內,使得充氣機的第二端243仍可接近。夾具250已經放置在充氣機安裝支架230的氣囊遠端和近端段231與232之上。夾具250還圍繞充氣機240延伸。充氣機安裝支架230的夾子237定向為使得其能夠與車輛中的互補結構相互作用,由此至少幫助將充氣機240和喉部220暫時安裝在車輛中。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認識到,夾子237可用於充氣機安裝支架和氣囊喉部的其它構造中。例如,夾子可連同連結至可充氣氣囊的背面、前面或底側的充氣機安裝支架一起使用。同樣地,充氣機安裝支架本身,不帶有夾子,也能夠在多個位置處連結至氣囊,包括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喉部的前面或底側。圖12至圖13為充氣機安裝支架230的立體圖。如上文所述,安裝支架包括氣囊遠端和近端段231和232,以及中間段233。氣囊中間段233可以說是氣囊近端段的部分,並非意指充氣機安裝支架230的中部。充氣機安裝支架230可包括平面部分和彎曲部分。在所示實施例中,氣囊遠端段231可以說是平面的,並且氣囊近端段232和中間段233可以分別說是彎曲的。氣囊近端段和中間段232和233分別包括凹進形狀,使得每段均能夠容納充氣機的管體部。寬度減小部分239能夠位於氣囊遠端段232和氣囊中間段233之間。因此,充氣機安裝支架的氣囊近端段可包括由寬度減小部分239分開的第一凹進部136和第二凹進部138。寬度減小部分239能夠用於容納夾具,所述夾具構造用於將充氣機安裝支架保持與充氣機緊密結合。在所示實施例中,氣囊遠端段231包括突出部234和孔235,它們均為安裝支架230的附加部件。突出部234和孔235分別為車輛安裝結構的示例,而且,突出部與孔的組合為車輛安裝結構的示例。突出部234可被描述為安裝支架230的遠端段231的延伸部分。突出部234可被構造用於由車輛的車頂縱梁上的互補部件容納,並且孔235可容納安裝構件,例如螺栓,利用該安裝構件,安裝支架230可被部分地安裝至車輛的車頂縱梁。夾子237還用於將安裝支架230連結至車輛結構,其中,夾子構造用於與車輛上的互補結構相互作用。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的基礎上,能夠採用多種形狀以及多種類型的充氣機安裝支架。例如,安裝支架的相對尺寸,和/或形狀可不同於所示實 施例。而且,安裝支架的特定形狀和/或特徵可不同於所示實施例。本文所述的任何方法包括用於實現所述方法的一個或多個步驟或動作。所述方法步驟和/或動作可彼此互換。也就是說,除非要求特定順序的步驟或動作用於實施例的適當操作,否則特定步驟和/或動作的順序和/或使用能夠改變。貫穿全文的涉及「一實施例」或「該實施例」是指結合該實施例描述的特定部件、結構或特徵包括在至少一個實施例中。因此,本文中所引述的引用的短語或其變體並不一定均涉及相同的實施例。同樣地,應該理解,在上述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多個部件有時成組在單個實施例中、單個附圖中或其描述中出現,用於簡化公開內容。但是公開的該方法不應被解釋為表達這種意圖,即任何權利要求需要比該權利要求明確引述的那些特徵更多的特徵。相反,如以下權利要求表達的,創造性方面存在於比任意單個在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所有特徵更少的組合中。因此,說明書後附的權利要求由此明確地併入該說明書中,每個權利要求各自作為單獨的實施例。該公開內容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及其從屬權利要求的所有排列。權利要求中引述的關於特徵或元件的術語「第一」不一定暗指存在第二或額外的此類特徵或元件。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在不背離本發明的根本原理的基礎上,能夠對上述實施例的細節做出改變。要求了專有特性或特權的本發明的實施例在權利要求中進行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充氣氣囊裝置,包括 可充氣簾式氣囊,具有喉部,喉部包括充氣機插入孔,所述充氣機插入孔鄰接所述可充氣氣囊的可充氣空間,其中所述喉部還包括接收孔; 安置在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喉部處的充氣機,其中所述充氣機至少部分地位於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喉部內,所述充氣機包括管體部; 充氣機安裝支架,具有氣囊遠端段,該氣囊遠端段穿過所述可充氣簾式氣囊中的接收孔伸出;以及, 夾具,所述夾具纏繞所述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喉部以及部分地位於所述喉部內的充氣機的一部分,使得擠壓カ施加在所述充氣機上, 其中,當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的遠端段穿過所述可充氣簾式氣囊的接收孔伸出時,所述夾具施加擠壓カ於所述充氣機,並且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阻止所述可充氣簾式氣囊在展開期間圍繞所述充氣機扭轉。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部分地纏繞所述充氣機的管體部的一部分。
3.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將所述充氣機連結至車輛的車頂縱梁。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遠端段穿過所述接收孔伸出進入所述喉部,並且氣囊近端段不穿過所述接收孔伸出。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充氣機包括氣體發射端以及電氣連接端,所述氣體發射端位於所述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喉部內; 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包括氣囊近端段以及中間段,所述氣囊近端段包括部分地纏繞所述充氣機的管體部的一部分的凹進部,所述中間段包括部分地纏繞所述充氣機的管體部的一部分的凹進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夾具位於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的氣囊近端段的凹進部與中間段的凹進部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5-6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進ー步包括第二夾具,其中夾具中的一個位於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的氣囊近端段的凹進部與中間段之間,並且另ー個夾具位於所述中間段的凹進部與氣囊遠端段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安裝支架的氣囊遠端段延伸超過所述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喉部的充氣機插入孔。
9.根據權利要求5-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的氣囊遠端段相鄰充氣機的電氣連接件端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安裝支架的氣囊遠端段延伸超過所述充氣機的電氣連接端。
11.根據權利要求5-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氣囊的喉部位於所述充氣機與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5-1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與接收孔均位於所述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喉部的頂側上。
13.根據權利要求5-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還包括夾子,所述夾子從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的中間段延伸,並且其中所述夾子包括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的延伸部。
1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喉部的接收孔位於所述喉部的背面上; 其中所述充氣機包括氣體發射端和電氣連接端,所述氣體發射端位於所述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喉部內; 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位於所述喉部的背面上,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具有氣囊遠端段,所述氣囊遠端段包括車輛連結結構,以及 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還包括氣囊近端段以及中間段,所述氣囊近端段具有部分地纏繞所述充氣機的管體的一部分的凹進部,所述中間段包括部分地纏繞所述充氣機的管體部的一部分的凹進部;以及, 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的遠端段的整體穿過所述可充氣簾式氣囊的接收孔伸出。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車輛安裝結構包括在所述遠端段中的孔。
16.根據權利要求14-15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車輛安裝結構包括遠端段的延伸部,其被構造用以由車輛內的孔容納。
17.根據權利要求14-16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氣囊遠端段經由接收孔穿過所述喉部的背面延伸。
18.根據權利要求14-17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氣囊遠端段延伸超過充氣機插入孔。
19.根據權利要求14-18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夾具位於充氣機安裝支< 架的氣囊近端段的凹進部與中間段之間。
20.根據權利要求14-19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進ー步包括第二夾具,其中夾具中的一個位於充氣機安裝支架的氣囊近端段的凹進部與中間段的凹進部之間,並且另一個夾具位於中間段的凹進部和氣囊遠端段之間。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包括平面部分和彎曲部分。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所述充氣機安裝支架包括寬度減小部分,所述寬度減小部分位於氣囊近端段上,並且位於第一凹進部和第二凹進部之間。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進ー步包括第二夾具,所述第二夾具位於充氣機安裝支架的氣囊近端段的寬度減小部分處。
24.根據權利要求14-23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充氣機安裝支架和接收孔位於可充氣簾式氣囊的喉部的頂側上。
25.根據權利要求14-24中任一項所述的可充氣氣囊裝置,其中充氣機安裝支架進ー步包括夾子,所述夾子從充氣機安裝支架的中間段延伸,並且其中所述夾子包括充氣機安裝支架的延伸部。
全文摘要
可充氣簾式氣囊能夠在氣囊的喉部附接至充氣機。充氣機至喉部的附接可由充氣機安裝支架轉接。充氣機安裝支架的延伸部能夠穿過喉部中的孔伸出,以提供防旋轉功能以及固位功能。
文檔編號B60R11/00GK102686452SQ201180005290
公開日2012年9月19日 申請日期2011年1月7日 優先權日2010年1月7日
發明者B·奇爾, K·甘米爾 申請人:奧託裡夫Asp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