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鎖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0-06 05:58:14 1
專利名稱:閉鎖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專門用於閉鎖卡箍,尤其是電纜接頭閉鎖卡箍的過中心式閉鎖裝置,其或者作為卡箍本身的一部分,或者作為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緊固在一起的夾緊裝置的一部分。
專利文件EP0 094 848B(Raychem)公開了一項保護電纜接頭免於環境影響的專利內容。該專利內容包括兩部分,即一個閉鎖裝置和一個基座。這兩部分通過夾緊圈迫使兩部分上的凸緣靠在一起而被夾持在一起,對於夾圈未給出詳細內容。
專利文件US5 059 748(Raychem)公開了一種對縫接頭式電纜接頭閉鎖裝置,它包括一個圓拱和圓拱基座,它們由一個夾緊圈夾持在一起。該夾緊圈呈兩部分,在與鉸鏈相對的端頭,這兩部分通過一個螺栓與附接在夾緊圈的兩部分的端頭上的螺紋部分的作用而鉸接在一起。
專利文件GB2 193 605A公開了一種電纜接頭,其包括一個呈兩部分的中空套筒和兩個端帽,它們可以通過在各端頭的夾緊圈夾持在一起,該夾緊圈呈鉸接在一起的兩部分,在遠離鉸鏈的端頭設有螺紋部分,藉助螺栓它們可以聯接在一起。
電纜接頭閉鎖裝置,例如用於光纖電纜的閉鎖裝置,其中一個基座和一個蓋藉助一個夾緊裝置,例如一個扣環夾緊裝置緊固在一起,藉助一個可以購買到的過中心閉鎖裝置,使夾緊裝置在其夾緊位置閉鎖。
傳統夾緊裝置的一個問題是,對於本技術領域內的工程師要環繞電纜接頭閉鎖卡箍閉合一夾緊裝置常常是困難的,當夾緊裝置和(或)卡箍是新的時尤其如此。工程師為了使其充分閉鎖,不得不經常藉助鐵錘或木槌敲打該夾緊裝置(這可能會損壞卡箍和(或)電纜,而且一般使得安裝困難),從而能操縱夾緊裝置的過中心閉鎖裝置的槓桿,而將該夾緊裝置完全閉鎖。因此人們都希望使閉合該夾緊裝置的開始階段更容易一些。
為了觸及電纜接頭,經常需要重新打開電纜接頭卡箍。傳統的電纜接頭閉合夾緊裝置常常遇到這樣的問題,即一旦閉合後,特別是當它們已經閉合了一些時間之後,它們就難於從閉鎖裝置的卡箍上除下。目前,要打開卡箍的工程師經常不得不使用一個分離工具(它們至少在某些情況下是專門設計的工具),以幫助他打開夾緊裝置並將其從卡箍上除下。人們希望不再需要使用這類工具。
根據本發明的一第一方面,提供有一種將一個物體的第一和第二部分閉鎖在一起的過中心閉鎖裝置,其包括一個以可樞軸轉動的方式連接到一個以樞軸轉動的方式安裝在物體的第一部分上的臂上的槓桿,該槓桿有一個與物體的第二部分接合的接合表面,且在使用中當槓桿處於其過中心位置時,將物體的兩部分緊固在一起,其中槓桿有一個延伸到接合表面之外的延長段,而且它可以與物體的第二部分協同作用,以在閉鎖該物體的開始階段提供初始閉鎖槓桿作用,而且在閉鎖的最後階段它使該接合面與物體的第二部分相接觸,以提供最終的槓桿閉鎖作用。
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有以下優點,因為槓桿有一個延長段,它能與物體(該物體可以包括例如一個夾緊裝置或一個卡箍本身)的第二部分協同作用,以在閉鎖該物體的開始階段提供初始的閉合槓桿作用,因此使閉合物體的初始階段更容易了,而且通常不需要敲打卡緊裝置,因此解決了上述第一個問題。
根據本發明的一第二方面,提供有一種將一個物體的第一和第二部分閉鎖在一起的過中,心閉鎖裝置,它包括一個以可樞軸轉動的方式連接到一個以樞軸轉動的方式安裝在物體的第一部分上的臂上的槓桿,該槓桿有一個與物體的第二部分接合的接合表面,且在使用中當槓桿處於其過中心位置時,將物體的兩部分緊固在一起,其中槓桿有一個延伸到接合表面之外的延長段,而且它可以與物體的第二部分協同作用,以在打開該物體的開始階段提供初始開啟槓桿作用。
本發明的第二方面有以下優點,因為槓桿有一個延伸到接合表面之外的延長段,它能與物體的第二部分協同作用,以在打開該物體的開始階段提供初始的開啟槓桿作用,免去了為方便夾緊裝置的開啟而使用分離工具的需要,因此解決了上述第二個問題。相應地,本發明閉鎖裝置提供的槓桿作用至少提供了一些使夾緊裝置徑向向外的運動,例如徑向向外離開它所環繞的卡箍。這一點通常增強了使用它打開和取下夾緊裝置的容易程度,而這在不使用根據本發明的槓桿延長裝置的情況下則是特別難於獲得的。
本發明的第一和第二方面最好結合於一個單個的過中心閉鎖裝置。
物體的第二部分最好有一個凸出部分,且槓桿的延長段與物體的第二部分的協同作用包括延長段與凸出部分之間的接觸。該延長段最好有一個鉤狀部分,該鉤狀部分在延長段與凸出部分相互協同作用的過程中與該凸出部分相接合。
該物體可包括一個卡箍,最好是一個電纜接頭閉合卡箍。但是,該裝置最好包括一個夾緊裝置,特別是一扣環狀夾緊裝置。該扣環可是非圓形的,例如橢圓形或角形的,但當其閉合時它大體是圓形的。該扣環最好是鉸接的,使其能夠打開,環繞卡箍等放置,及閉鎖就位。本發明隨後可提供一夾緊裝置,用於將卡箍的第一和第二部分緊固在一起,它包括一個扣環和一個根據本發明的過中心閉鎖裝置。該扣環包括該物體和在使用中將扣環閉合在夾緊位置的過中心閉合裝置。卡箍最好包含一個電纜接頭閉合卡箍。夾緊裝置最好將卡箍的第一和第二部分的圓周凸緣緊固在一起。最好給夾緊裝置提供一個裝置,如成一個角度的部分,它與所要夾緊部件上相應的部分,如凸緣協同作用,從而使夾緊裝置的閉鎖能讓部件緊靠在一起。
在槓桿上最好提供一對延長段,每一個延長段最好均與物體(如夾緊裝置)的第二部分上的一凸出部分協同作用。
現在將參照附圖,以舉例的方式對本發明進行說明,其中
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夾緊裝置的透視圖,為閉合的開始階段的狀態;圖2是圖1所示的夾緊裝置的透視圖,為打開的開始階段前處於閉鎖位置的狀態;圖3是圖2所示的夾緊裝置的放大圖,其表明閉鎖裝置的細節;和圖4是圖1至圖3所示的夾緊裝置的放大圖,為打開的開始階段隨後的狀態。
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夾緊裝置1的一部分的透視圖。該夾緊裝置包括一個扣環(例如用於圍繞電纜接頭閉鎖卡箍的圓周凸緣將其閉鎖),它具有一第一部分2和一第二部分3(完整的夾緊裝置示於圖2)。夾緊裝置1的閉鎖裝置6包括一槓桿11,其以可樞軸轉動的方式在標記12處連接到一臂9,臂9是以可樞軸轉動的方式於標記20處固定到夾緊裝置的第一部分2上。槓桿11有一個接合表面21,其在標記8處與夾緊裝置的第二部分3相接合,且在使用中當槓桿處於其過中心位置時(以點劃線示於圖2)將夾緊裝置的兩部分2和3緊固在一起。槓桿有兩個延伸段15,它們延伸到接合表面8之外,且如圖1所示,可以通過接觸凸出部分17(最好呈銷釘狀)與夾緊裝置的第二部分3協同作用,以在閉合夾緊裝置的開始階段提供初始的槓桿作用。因此在這種操作模式中,同沒有延長段15的傳統槓桿相比,該延長段15增加了槓桿11的行程。儘管在這種操作模式中由於採用了延長段而使槓桿所提供的槓桿作用的量減少了,但是對於閉合該夾緊裝置的開始階段而言通常是足夠的。在傳統的閉鎖裝置中,由於沒有這種延長段,在閉合夾緊裝置的開始階段就沒有提供這種幫助,結果是要想充分閉合夾緊裝置,使該閉鎖裝置完全閉鎖該夾緊裝置可能是困難的。
圖2表示為圖1所示的夾緊裝置1處於其閉合位置。圖中給出了夾緊裝置的全部,而且示出了一個在部分2和3之間的鉸鏈4。槓桿11的最終的過中心位置由點劃的輪廓線來表示,而且還示出了在打開夾緊裝置的開始階段,槓桿被用作發揮其開始打開槓桿作用前槓桿被完全拉起的狀態。閉鎖裝置6,包括槓桿11,更詳細地示於圖3。圖中表示出了延長段15的端部上的鉤狀部件16與凸出部分17相接合的狀況。在圖4中,通過延長段15和凸出部分17的接合,槓桿11已被用來提供一個開始的槓桿作用,以打開扣環夾緊裝置。這種槓桿作用最好至少給夾緊裝置以一些徑向向外的力,這種力有助於使其從卡箍上鬆開。圖2至圖4表示出本發明的第二個優點,即同傳統夾緊裝置的情況相比,使打開和取下夾緊裝置較為容易。傳統情況下,為了能夠打開該夾緊裝置,通常需要一個分離工具。本發明免除了對這種分離工具的需要,而且為打開夾緊裝置提供了一種簡單而有效的機構。
以上示出的圖1至4的夾緊裝置,特別是閉鎖裝置,表明了本發明的兩個優越的特性(即易於閉合夾緊裝置和易於打開夾緊裝置)是如何結合在一個單獨的實施例中的。
權利要求
1.一種將一個物體的第一和第二部分閉鎖在一起的過中心閉鎖裝置,其包括一個以可樞軸轉動方式連接到一個以樞軸轉動方式安裝在物體的第一部分上的臂上的槓桿,該槓桿有一個與物體的第二部分接合的接合表面,並在使用中當槓桿處於其過中心位置時,將物體的兩部分緊固在一起,其中槓桿有一個延伸到接合表面之外的延長段,而且它可以與物體的第二部分協同作用,以在閉鎖該物體的開始階段提供初始閉鎖槓桿作用,而且在閉鎖的最後階段它使該接合面與物體的第二部分相接觸,以提供最終的槓桿閉鎖作用。
2.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物體的第二部分有一個凸出部分,而且槓桿的延長段與物體第二部分的協同作用包括該延長段與該凸出部分之間的接觸。
3.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過中心閉鎖裝置,其中,該延長段可與物體的第二部分協同動作,以在打開該物體的開始階段提供一個初始的打開槓桿作用。
4.一種將一個物體的第一和第二部分閉鎖在一起的過中心閉鎖裝置,其包括一個以可樞軸轉動方式連接到一個以樞軸轉動方式安裝在物體的第一部分上的臂上的槓桿,該槓桿有一個與物體的第二部分接合的接合表面,並在使用中當槓桿處於其過中心位置時,將物體的兩部分緊固在一起,其中槓桿有一個延伸到接合表面之外的延長段,而且它可以與物體的第二部分協同作用,以在打開該物體的開始階段提供初始的打開槓桿作用。
5.一種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中,物體的第二部分有一個凸出部分,而且槓桿的延長段與物體的第二部分的協同作用包括該延長段與該凸出部分之間的接觸。
6.一種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中,該延長段有一個鉤狀部分,在延長段與凸出部分協同作用的過程中它與該凸出部分相接合。
7.一種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裝置,該物體包括一個卡箍、最好是一個電纜接頭閉合卡箍。
8.一種用於將一個卡箍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緊固在一起的夾緊裝置,其包括一個扣環和一個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過中心閉鎖裝置,該扣環包括該物體和在使用中將扣環閉鎖於夾緊位置的過中心閉鎖裝置。
9.一種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夾緊裝置,該卡箍包括一個電纜接頭閉合卡箍。
全文摘要
一種將一個物體的第一和第二部分閉鎖在一起的過中心閉鎖裝置,其包括一個以可樞軸轉動方式連接到一個以樞軸轉動方式安裝在物體的第一部分上的臂上的槓桿,該槓桿有一個與物體的第二部分接合的接合表面,並在使用中當槓桿處於其過中心位置時,將物體的兩部分緊固在一起,其中槓桿有一個延伸到接合表面之外的延長段,而且它可以與物體的第二部分協同作用,以在閉鎖該物體的開始階段提供初始閉鎖槓桿作用,而且在閉鎖的最後階段它使該接合面與物體的第二部分相接觸,而提供最終的槓桿閉鎖作用。
文檔編號G02B6/24GK1188457SQ9619485
公開日1998年7月22日 申請日期1996年4月23日 優先權日1995年4月24日
發明者F·達姆斯, P·克利特斯, P·德科斯特, M·德梅斯馬埃克爾 申請人:Nv雷伊化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