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機動車車窗玻璃的通風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10-11 04:25:59
專利名稱:用於機動車車窗玻璃的通風設備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被用於機動車窗格玻璃的除霧和除霜的通風設備。
更具體地,本發明涉及用於機動車的門上或側面窗玻璃內側的通風設備,其中緊靠在窗戶下面,門或側面配有一內飾板,該通風裝備包括大致呈管狀的空氣通道,其沿玻璃窗靠近窗戶下邊緣延伸,且其上有一對著玻璃窗的出氣孔;所述孔具有一下緣,該下緣通過密封的方式與玻璃窗連接在一起,還具有一上緣,該上緣與玻璃窗連接在一起並使得空氣可以從空氣通道流向玻璃窗。
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對上述類型改進了的通風設備。
該目的和其他目的是依照下述得以實現的本發明具有權利要求1定義的特徵的通風設備;或者前述的通風設備,其特徵為所述空氣通道整體形成於內飾板的上端部分。
下面將參照附圖,通過下述詳細的描述使本發明的更進一步的特徵和優點更加明確。
圖1為機動車的側視圖;圖2為大致沿圖1中II-II線的截面圖;以及圖3和圖4為部分透視圖,其示出結合了依照本發明通風設備的內飾板的兩個不同的實施例。
圖1示出作為一個整體的機動車A。在圖1所示的非限制性例子中,機動車A具有兩個側門D,的機動轎車只能從圖中看到其中一個側門。
每個側門D都包括下面部分B和上部窗戶W。
根據其公知特點,每個側門D的下面部分B其內部都有一內飾板,在圖2中由標示1表示。該裝飾板是由諸如剛性塑料材料製成的。
每扇窗戶W,根據其自身屬性,都包括玻璃窗,在圖1和圖2中由標號2表示。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術語「玻璃窗」通常指透明材料構成的窗,而不一定必然是由玻璃構成,卻可由諸如透明的塑料材料構成。
如圖2所示,內飾板1的上端部分具有一大體呈Y形狀,向回彎向玻璃窗2,該回彎有一上分支1a和一下分支1b,並在它們之間限定一個空氣通道3。該空氣通道3大致呈管形,且沿玻璃窗2靠近窗戶W下邊緣延伸。空氣通道上有一出氣孔4,其對著玻璃窗2。該孔4有一下緣4a和一上緣4b。
出氣孔4的下緣4a通過密封的方式與玻璃窗2連接在一起。如圖2的實施例所示,內飾板的上端部分下分支1b有一密封唇緣5,其自所述下緣4a延伸並有彈性地壓在玻璃窗2上。
唇緣5可由人彈性地材料製成,有可能聚結在表面。
空氣通道3的出氣孔4的上緣4b與玻璃窗2連接使得空氣可以從通道3流向玻璃窗2。
在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內飾板1的上分支1a的邊緣在至距離玻璃窗2為預定距離d處延伸。
如圖2所示,所述上緣4b可便利地(根據其自身屬性)帶有多根聚集的刷毛6,其形成類似刷子的阻擋物使空氣可以通過,並壓向玻璃窗2的內表面。
空氣通道3旨在根據其自身屬性連接至機動車A的加熱/空調系統,使得可以有選擇地接收暖或冷氣流。部分氣流離開通道3並沿玻璃窗2的內側流動。這樣就會產生除霧或除霜的效果。
所述氣流還可以增加車廂內乘員的舒適度。
在另一可選實施例中,雖然未在附圖中示出,裝飾板1的端部的上分支1a的邊緣有一唇緣,該唇緣由帶狀織物構成並向玻璃窗2延伸且伸到玻璃窗2上,在空氣通道3和玻璃窗的內部之間形成可使空氣通過的阻擋物。
作為又一個可選,在本發明的又一實施例中,內飾板1的上分支1a的端部具有排成縱向間隔的開槽,在相鄰對的開槽間限定有相應的端出部分,沿玻璃窗的方向突出。
此種概念的第一和第二實施例分別由圖3和圖4示出。
在圖3所示的實施例中,上述開槽如標號7所示,直接製成在內飾板1的上分支1a的邊緣,並在開槽間限定突出邊緣部分8,其與裝飾板1為一整體。
在附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上述凹槽7和突出邊緣8形成於彈性唇緣部件9中,該彈性唇緣部件8設置於裝飾板1的上分支1a的端部。
空氣通道3具有的橫截面既可在其長度上保持基本恆定,也可隨其端部靠近盤座的距離而增加。
在不改變本發明的主旨的情況下,可根據純粹通過非限制性的例子的描述和闡明對實施例和具體的製造細節進行改變,而不可偏離所附權利要求定義的本發明的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機動車的門上或側面(D)窗戶(W)上的玻璃窗(2)內側的通風設備,其中,緊靠在窗戶(W)下面,門或側面(D)配有內飾板(1),該通風設備包括大致呈管狀的空氣通道(3),其沿玻璃窗(2)靠近窗戶(W)下邊緣延伸,且其上有對著玻璃窗(2)的出氣孔(4);所述孔(4)具有下緣(4a),該下緣通過密封的方式與玻璃窗(2)連接,以及上緣(4b),該上緣與玻璃窗(2)連接在一起並使得空氣可以從通道(3)流向玻璃窗(2);該通風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空氣通道(3)整體地形成於所述內飾板(1)的上端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的通風設備,其中所述內飾板(1)的上端部分的橫截面大致為Y形狀並彎向玻璃窗(2),其具有上分支(1a)和下分支(1b),並在它們之間限定有所述空氣通道(3)。
3.根據權利要求2的通風設備,其中內飾板(1)的所述端部的下分支(1b)有一密封唇緣(5),其彈性地壓在玻璃窗(2)上。
4.根據權利要求2的通風設備,其中內飾板(1)的所述端部分的分支(1a)的邊緣部在至距離玻璃窗一定距離(d)處延伸。
5.根據權利要求4的通風設備,其中內飾板(1)的所述端部分的上分支(1a)邊緣部有一分布式的聚結的刷毛(6),其指向玻璃窗(2)並在所述空氣通道(3)和玻璃窗(2)的內側之間形成可使空氣通過的阻擋物。
6.根據權利要求2的通風設備,其中內飾板(1)的所述端部分的上分支(1a)的邊緣部有一由帶狀織物構成的唇緣,其伸向玻璃窗(2)並靠在其上,並在所述空氣通道(3)和玻璃窗(2)的內部之間形成一可使空氣通過的阻擋物。
7.根據權利要求2的通風設備,其中內飾板(1)的端部分的上分支(1a)的邊緣部具有排成縱向間隔的開槽(7),在相鄰對的開槽間限定有相應的邊緣部分(8),沿玻璃窗(2)的方向突出,使得所述開槽(7)限定出朝向玻璃窗的出氣孔,以用於在實際操作中於所述空氣通道(3)中流動的空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通風設備,其中所述開槽(7)直接製成於裝飾板(1)的邊緣(1a)上。
9.根據權利要求7的通風設備,其中所述開槽(7)製成於彈性的唇緣部件(9)中,該唇緣部件(9)連接至內飾板(1)的邊緣(1a)。
10.根據上述任一權利要求的通風設備,其中空氣通道(3)的橫截面在其長度上恆定。
11.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權利要求的通風設備,其中空氣通道(3)的橫截面隨其端部最靠近盤座的距離而增加。
全文摘要
本設備允許一機動車的門或側面(D)窗戶(W)的玻璃窗(2)的內部進行通風。其中緊靠在窗戶下面,門或側面(D)配有一內飾板(1)。該設備包括一大致呈管狀的空氣通道(3),其沿玻璃窗(2)靠近窗戶(W)下邊緣延伸,且其上有一對著玻璃窗(2)的出氣孔(4)。該孔(4)具有一下緣(4a),該下緣通過密封的方式與玻璃窗(2)連接在一起,以及一上緣(4b),該上緣與玻璃窗(2)連接在一起並使得空氣可以從空氣通道(3)流向玻璃窗(2)。該空氣通道(3)整體地形成於門(D)的內飾板(1)的上端部分。
文檔編號B60J10/04GK1860046SQ200480028388
公開日2006年11月8日 申請日期2004年9月29日 優先權日2003年9月30日
發明者L·米納, M·扎卡裡亞 申請人:梅策勒汽車輪廓系統義大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