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原燃料可集中稱量的緊湊式高爐供料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10-23 09:22:27 2
本發明涉及高爐供料系統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原燃料可集中稱量的緊湊式高爐供料系統。
背景技術:
高爐供料系統的特點是運輸數量大、工作節律性強。它的任務是將經過預處理的鐵礦石、焦炭和輔助原料分別從原料場、燒結廠、煉焦廠用火車或皮帶運輸機送到高爐貯焦槽和貯礦槽。其中原燃料主要包括燒結礦、球團礦、塊礦、雜礦、焦炭。
目前,高爐皮帶機供料系統有兩種工藝方案:一是有集中稱量鬥,二是無集中稱量鬥。兩種方案各有利弊。其中有集中稱量鬥的方案的優點是上料、趕料能力大;但缺點是焦槽、礦槽、碎焦篩分及回收系統、礦丁篩分及回收系統獨立布置,佔地面積大,投資高。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原燃料可集中稱量的緊湊式高爐供料系統,本系統將將焦槽、礦槽、碎焦篩分及回收系統、礦丁篩分及回收系統等整合在一起,節約佔地和投資,上料、趕料能力大。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採取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原燃料可集中稱量的緊湊式高爐供料系統,其特徵在於:它包括礦焦槽、槽下振動篩、分散稱量鬥、供礦皮帶機、供焦皮帶機、上料主皮帶機、可逆碎燒皮帶機、碎燒皮帶機、返礦皮帶機、碎焦皮帶機、返焦皮帶機;所述礦焦槽主要由若干燒結礦槽、球團礦槽、塊礦槽、雜礦槽、焦炭槽、碎燒結礦槽和碎焦槽呈雙排並列布置;每個燒結礦槽、球團礦槽、塊礦槽、雜礦槽、焦炭槽、碎燒結礦槽和碎焦槽的下方都設有槽下振動篩,並且每個槽下振動篩下方都設有分散稱量鬥;
所述供礦皮帶機、供焦皮帶機、可逆碎燒皮帶機、碎燒皮帶機、返礦皮帶機、碎焦皮帶機、返焦皮帶機都位於分散稱量鬥的下方;所述供礦皮帶機與所有燒結礦槽、球團礦槽、塊礦槽、雜礦槽、碎燒結礦槽和碎焦槽下方對應的分散稱量鬥相連;所述供焦皮帶機與所有焦炭槽下方對應的分散稱量鬥相連;所述供礦皮帶機和供焦皮帶機的下料處分別設有礦石集中稱量鬥和焦炭集中稱量鬥,所述礦石集中稱量鬥和焦炭集中稱量鬥均與上料主皮帶機相連;所述可逆碎燒皮帶機與所有燒結礦槽下方對應的槽下振動篩相連,而且可逆碎燒皮帶機的兩端分別與碎燒皮帶機和返礦皮帶機相連,所述碎燒皮帶機還與碎燒結礦槽入口相連;所述返礦皮帶機與所有球團礦槽、塊礦槽和碎燒結礦槽下方對應的槽下振動篩相連;所述碎焦皮帶機分別與所有焦炭槽下方對應的槽下振動篩和碎焦槽的入口相連;所述返焦皮帶機與所有碎焦槽下方對應的槽下振動篩相連。
所述礦焦槽包括六個燒結礦槽、兩個球團礦槽、兩個塊礦槽、四個雜礦槽、六個焦炭槽、兩個碎燒結礦槽和兩個碎焦槽,所有燒結礦槽、球團礦槽、塊礦槽、雜礦槽、焦炭槽、碎燒結礦槽和碎焦槽呈兩排並列布置,且共用支撐柱;其中第一排從左至右依次為六個焦炭槽、四個雜礦槽和兩個碎焦槽,第二排從左至右依次為六個燒結礦槽、兩個球團礦槽、兩個塊礦槽和兩個碎燒結礦槽;六個燒結礦槽、兩個球團礦槽、兩個塊礦槽、六個焦炭槽、兩個碎燒結礦槽和兩個碎焦槽的下方都設有槽下振動篩;六個燒結礦槽和六個焦炭槽下方的槽下振動篩下方都設有分散稱量鬥;四個雜礦槽與兩個球團礦槽和兩個塊礦槽之間構成的每一列下方都設有一個共用的分散稱量鬥;兩個碎燒結礦槽與兩個碎焦槽之間構成的每一列下方都設有一個共用的分散稱量鬥。
所述礦石集中稱量鬥為一個或者兩個。
所述焦炭集中稱量鬥為一個或者兩個。
所述碎燒皮帶機和碎焦皮帶機均安裝在由燒結礦槽、球團礦槽、塊礦槽、雜礦槽、焦炭槽、碎燒結礦槽和碎焦槽組成的主體建築物內。
所述一種原燃料可集中稱量的緊湊式高爐供料系統適用於燒結礦分級入爐工藝。
本發明所取得的有益效果為:本系統將將焦槽、礦槽、碎焦篩分及回收系統、礦丁篩分及回收系統等整合在一起(原燃料的槽下分散篩分、分散稱量,原燃料的集中稱量,焦丁回收,礦丁回收),節約佔地和投資,上料、趕料能力大。焦槽、礦槽、碎焦篩分及回收系統、礦丁篩分及回收系統集中共柱布置,彼此獨立,功能分區明確;高爐供料系統配有集中稱量鬥。可逆碎燒皮帶機為可逆皮帶機,可實現礦丁回收工藝;同時,在高爐不需要礦丁回收時,可逆碎燒皮帶機上的碎燒結礦卸入返礦皮帶機,通過返礦皮帶機運出再處理。供料、返礦、返焦皮帶全部在礦焦槽主體建築內完成轉運。系統功能齊全,包含焦丁回收工藝和礦丁回收工藝。適合燒結礦不分級工藝,同時也適合燒結礦分級入爐工藝。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原燃料可集中稱量的緊湊式高爐供料系統的示意圖。
圖中:1-燒結礦槽、2-球團礦槽、3-塊礦槽、4-雜礦槽、5-焦炭槽、6-碎燒結礦槽、7-碎焦槽、8-槽下振動篩、9-分散稱量鬥、10-供礦皮帶機、11-礦石集中稱量鬥、12-供焦皮帶機、13-焦炭集中稱量鬥、14-上料主皮帶機、15-可逆碎燒皮帶機、16-碎燒皮帶機、17-返礦皮帶機、18-碎焦皮帶機、19-返焦皮帶機。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更好地理解本發明,下面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的說明(如圖1所示)。
一種原燃料可集中稱量的緊湊式高爐供料系統,它包括礦焦槽、槽下振動篩8、分散稱量鬥9、供礦皮帶機10、供焦皮帶機12、可逆碎燒皮帶機15、碎燒皮帶機16、返礦皮帶機17、碎焦皮帶機18、返焦皮帶機19;所述礦焦槽主要由若干燒結礦槽1、球團礦槽2、塊礦槽3、雜礦槽4、焦炭槽5、碎燒結礦槽6和碎焦槽7呈雙排並列(集中)布置(即呈上下兩排並列布置,上下兩排槽分別兩兩相對,上下兩排槽共支撐住);每個燒結礦槽1、球團礦槽2、塊礦槽3、雜礦槽4、焦炭槽5、碎燒結礦槽6和碎焦槽7的下方都設有槽下振動篩8,並且每個槽下振動篩8下方都設有分散稱量鬥9;
所述供礦皮帶機10、供焦皮帶機12、可逆碎燒皮帶機15、碎燒皮帶機16、返礦皮帶機17、碎焦皮帶機18、返焦皮帶機19都位於分散稱量鬥9的下方;所述供礦皮帶機10與所有燒結礦槽1、球團礦槽2、塊礦槽3、雜礦槽4、碎燒結礦槽6和碎焦槽7下方對應的分散稱量鬥9相連(用於收集運送分篩稱量後的燒結礦、球團礦、塊礦、雜礦、碎燒結礦、碎焦);所述供焦皮帶機12與所有焦炭槽5下方對應的分散稱量鬥9相連(用於收集運送分篩稱量後的焦炭);所述供礦皮帶機10和供焦皮帶機12的下料處分別設有礦石集中稱量鬥11和焦炭集中稱量鬥13,所述礦石集中稱量鬥11和焦炭集中稱量鬥13均與上料主皮帶機14相連;所述可逆碎燒皮帶機15與所有燒結礦槽1下方對應的槽下振動篩8相連(用於收集運送碎燒結礦),而且可逆碎燒皮帶機15的兩端分別與碎燒皮帶機16和返礦皮帶機17相連,所述碎燒皮帶機16還與碎燒結礦槽6入口相連;所述返礦皮帶機17與所有球團礦槽2、塊礦槽3和碎燒結礦槽6下方對應的槽下振動篩8相連;所述碎焦皮帶機18分別與所有焦炭槽5下方對應的槽下振動篩8和碎焦槽7的入口相連(用於將碎焦運送到碎焦槽7內);所述返焦皮帶機19與所有碎焦槽7下方對應的槽下振動篩8相連。
所述礦焦槽包括六個燒結礦槽1、兩個球團礦槽2、兩個塊礦槽3、四個雜礦槽4、六個焦炭槽5、兩個碎燒結礦槽6和兩個碎焦槽7,所有燒結礦槽1、球團礦槽2、塊礦槽3、雜礦槽4、焦炭槽5、碎燒結礦槽6和碎焦槽7呈兩排並列布置,且共用支撐柱(構成一體的主體建築物);其中第一排從左至右依次為六個焦炭槽5、四個雜礦槽4和兩個碎焦槽7,第二排從左至右依次為六個燒結礦槽1、兩個球團礦槽2、兩個塊礦槽3和兩個碎燒結礦槽6;六個燒結礦槽1、兩個球團礦槽2、兩個塊礦槽3、六個焦炭槽5、兩個碎燒結礦槽6和兩個碎焦槽7的下方都設有槽下振動篩8;六個燒結礦槽1和六個焦炭槽5下方的槽下振動篩8下方都設有分散稱量鬥9;四個雜礦槽4與兩個球團礦槽2和兩個塊礦槽3之間構成的每一列下方都設有一個共用的分散稱量鬥9;兩個碎燒結礦槽6與兩個碎焦槽7之間構成的每一列下方都設有一個共用的分散稱量鬥9。
所述礦石集中稱量鬥11為一個或者兩個。
所述焦炭集中稱量鬥13為一個或者兩個。
所述碎燒皮帶機16和碎焦皮帶機18均安裝在由燒結礦槽1、球團礦槽2、塊礦槽3、雜礦槽4、焦炭槽5、碎燒結礦槽6和碎焦槽7組成的主體建築物內。所述燒結礦槽1、球團礦槽2、塊礦槽3、雜礦槽4、焦炭槽5、碎燒結礦槽6和碎焦槽7共同構成同一主體建築物,雙排共柱、集中並列布置;碎燒皮帶機16、碎焦皮帶機18依託並支撐在由燒結礦槽1、球團礦槽2、塊礦槽3、雜礦槽4、焦炭槽5、碎燒結礦槽6和碎焦槽7組成的主體建築物上。
所述一種原燃料可集中稱量的緊湊式高爐供料系統適用於燒結礦分級入爐工藝。
一種原燃料可集中稱量的緊湊式高爐供料系統的實施過程:
1、高爐冶煉所需的燒結礦、球團礦、塊礦、雜礦、焦炭等原燃料通過礦焦槽上供料系統的皮帶機輸送到由燒結礦槽1、球團礦槽2、塊礦槽3、雜礦槽4、焦炭槽5等組成的礦焦槽中貯存。
2、燒結礦槽1中的燒結礦、球團礦槽2中的球團礦和塊礦槽3中的塊礦,通過槽下振動篩8篩分,粒度合格的礦石經分散稱量鬥9稱量後卸入供礦皮帶機10。由供礦皮帶機10運輸並卸入礦石集中稱量鬥11,經礦石集中稱量鬥11集中稱量後卸入上料主皮帶機14。
3、焦炭槽5中的焦炭,通過槽下振動篩8篩分,粒度合格的焦炭經分散稱量鬥9稱量後卸入供焦皮帶機12,經焦炭集中稱量鬥13集中稱量後卸入上料主皮帶機14。
4、經槽下振動篩8篩下的碎燒結礦,經可逆碎燒皮帶機15和碎燒皮帶機16倒運卸入碎燒結礦槽6。
5、碎燒結礦槽6中的碎燒結礦,通過槽下振動篩8篩分,粒度合格的燒結礦丁經分散稱量鬥9稱量後卸入供礦皮帶機10;由供礦皮帶機10運輸並卸入礦石集中稱量鬥11,經礦石集中稱量鬥11集中稱量後卸入上料主皮帶機14。碎燒結礦槽6中的碎燒結礦,通過槽下振動篩8篩分,粒度不合格的燒結粉礦通過返礦皮帶機17運出再處理。
6、經槽下振動篩8篩下的碎球團礦、碎塊礦和碎雜礦,通過返礦皮帶機17運出再處理。
7、可逆碎燒皮帶機15為可逆皮帶機,高爐需要礦丁回收時,可逆碎燒皮帶機15上的碎燒結礦通過碎燒皮帶機16卸入碎燒結礦槽6,實現礦丁回收;高爐不需要礦丁回收時,可逆碎燒皮帶機15上的碎燒結礦卸入返礦皮帶機17,通過返礦皮帶機17運出再處理。
8、經槽下振動篩8篩下的碎焦通過碎焦皮帶機18卸入碎焦槽7。
9、碎焦槽7中的碎焦,通過槽下振動篩8篩分,粒度合格的焦丁經分散稱量鬥9稱量後卸入供礦皮帶機10,與礦石混裝入爐。粒度不合格的粉焦通過返焦皮帶機19運出再處理。
以上說明僅為本發明的應用實施例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發明之權利範圍,因此依本發明申請專利範圍所作的等效變化,仍屬本發明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