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讀後感25篇
2023-10-23 13:14:57 5
福爾摩斯讀後感(一):
我讀《福爾摩斯》已經很長時間,書中各種離奇的案件總讓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個故事最能述說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將他敘述出來,這個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講述了一個畸形的人從深愛他的妹妹——斯特戴爾那裡偷走了致命的毒藥,為了爭奪家產,他用毒藥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瘋了兩個哥哥。斯特戴爾知曉後,也同樣用那種毒藥毒死了他。福爾摩斯經過重重推理和豐富的科學知識偵破了這個案子。在此期間,福爾摩斯險些被自我毒死。
在這起案件中,人性的陰暗彰顯無疑,但同時福爾摩斯的精密推理本事和豐富的科學知識,比如能辨認140餘種菸灰、能經過指甲印推斷指甲長度等等,以及細緻入微的觀察力也同樣幫了大忙。
比起福爾摩斯的認真細心,我考試上的表現就讓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題目空在那裡,我熟視無睹跳了過去,導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爾摩斯的成功在於他聰明的大腦,在於他日積月累的知識,在於他每次以身試驗的精神!有句古話說得好:「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福爾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麼,我們是不是也能夠從此刻開始,認真對待每件事情,如長鯨吸水一般從知識的海洋裡吸取養分,讓我們一齊創造自我的人生呢?
福爾摩斯讀後感(二):
《福爾摩斯偵探小說全集》是歐美偵探小說的早期經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節,縝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心理分析以及福爾摩斯這個家喻戶曉的偵探形象,打動著我的心.
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廣泛的歡迎。這就不單單因為故事情節的吸引人,而是經過偵探小說揭示了社會的現實問題,並在藝術上開創了偵探小說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學成就,能夠歸結為四個方面:
(一)把社會犯罪與政治制度、道德觀念結合起來。柯南道爾創作的偵探小說從多側面反映了英國社會存在的問題。《血字的研究》、《四籤名》揭示了英國對印度的侵略與掠奪;《布魯斯——帕廷頓計劃》反映了歐洲的間諜案。而《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六座拿破崙半身像》都涉及到圖財謀命、作惡行兇,其他如巧取豪奪、通姦情殺、背信棄義、貪慾逞兇、專橫跋扈、爾虞我詐……這些犯罪現象,無一不與政治制度的黑暗與道德觀念的敗壞有關,柯南道爾還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種種漏洞與不合理,以及警察廳的無能、愚蠢與昏庸。由於這類作品宣揚了人道主義、善惡報應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夢想主義觀點,無疑受到了讀者的廣泛歡迎,也充分顯示了柯南道爾提高的人生觀與其作品的社會意義。
(二)塑造了鮮明的文學典型。柯南道爾的作品成功地表現「文學是人學」的觀點。他筆下的福爾摩斯,是一個有血有肉的私家偵探,他腳踏實地地生活在英國社會中。
(三)創造了偵探小說的嚴謹結構。偵探小說最易犯的敗筆是案情看來神奇,但缺乏邏輯推理.常常有「神來之筆」,結果讓讀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爾的70部偵探小說都建立在邏輯推理上,他善於在構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筆,使整個故事更加曲折離奇、引人人勝。
(四)在情節和語言方面,構成了偵探小說獨特的風格。讀柯南道爾的小說,最初吸引讀者的是離奇與神秘的感受,幾乎每一件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的,在案件的發展中。又有許多變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勝邪,人皆懂之。這個道理在書中得到進一步的體現。偵探小說中的作案者無論多狡猾、多狠毒,總逃可是福爾摩斯銳利的目光,與他出色的推理本事。世界上,總有像福爾摩斯一樣為社會伸張正義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著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惡也會出賣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時,也逃不了一世,所謂「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繩之於法便是你的下場。
福爾摩斯的正義感使我佩服,他堅持不懈的精神更讓我肅然起敬!每接一個案子,福爾摩斯都會傾盡全力去解開謎底。其間不僅僅有案子本身的離奇,還有作案者的幹預和阻止,被邪惡衝昏頭腦的他們甚至想要結束福爾摩斯的生命……當我們欣賞福爾摩斯的精神之餘,別忘了,要成功,總該從堅持不懈開始,也僅有堅持不懈才能帶領我們走進勝利的殿堂!
讀了《福爾摩斯偵探小說全集》感嘆之際,我在心的底層也埋下了夢想的種子——要當一個堅持不懈為社會伸張正義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惡,多一份友善……
福爾摩斯讀後感(三):
今日,我看了一本書,書名叫《福爾摩斯大偵探》。裡面寫的十分趣味,我看了一遍,還想再看了一遍。
我十分開心!因為我了解了書的資料,我喜歡看這本書!它讓我感覺十分的歡樂!我寧願一輩子不玩了,但我不願意一輩子不讓我看書。因為我最喜歡書了,但不是異常喜歡玩。做一件事情你沒有做好就要再做一遍,你做了一遍兩遍三遍四遍,甚至一百遍,只要能做對,就比你做三千遍三萬遍才能做對要強很多。做一件事情,你只需要努力,其他你都不用做,可是你還必須喜歡看書,看書能讓你把事情做得更好,這樣作文也會寫的棒棒噠,所以我要告訴大家,看書是一種愛好,不要逼,我們必須要多看書,看書比玩樂更趣味!其實我就是這麼想的,沒有一點是我編的!
福爾摩斯讀後感(四):
在五月份,我讀了福爾摩斯這本書。
給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吸血鬼》,是說:在一個家庭裡,一位媽媽給中了箭毒的嬰兒吸出毒血,可是吸完毒血後被人誤以為是吸血鬼,從此她的丈夫,親人遠離了她。可是在夏洛克•福爾摩斯的仔細觀察下,幫忙了這位媽媽重回到清白,她的大兒子也得到了父愛,從此,這個家庭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的感受是:母愛是偉大的,我們要什麼,母親就給什麼。真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掉了啊!我們應當回報父母對我們的關愛!
在四川大地震時,一位母親和一個剛出生的嬰兒被壓在了廢墟底下,當嬰兒吸完了母親的最終一滴奶水,便開始「哇哇」大哭起來。這是,這位母親拿著一根縫衣針,在手指上扎了一個小洞,孩子便吸起她的血。當救援人員發現這位母親時,這位母親才微笑著閉上了眼睛。
這個故事讓我明白了母愛是偉大的!
福爾摩斯讀後感(五):
高高的個子,敏捷的思維,堅強的意志,加上一雙讓謎題迎刃而解的正義之眼,使得無數作奸犯科之徒聞風喪膽。他就是聞名中外的神探___福爾摩斯。福爾摩斯是《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書講述的是福爾摩斯和華生(一個當地著名的醫生)一齊破案,在艱難的破案過程中,他們收穫了成功、收穫了友誼,也學會了包容對方的過錯。
其中,我最喜歡的故事是《古老莊園的離奇死亡》。古老莊園的主人道格拉斯奇離奇死亡,頭顱幾乎被壓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現場的線索已經寥寥無幾,案情撲朔迷離。死者手上的結婚戒指不見了,兇殺現場的一隻啞鈴也不翼而飛,屍體旁邊留下了一張卡片,卡片上頭寫著:v.v.341.的文字。為了揭開這個謎,福爾摩斯經過幾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最終真相大白!讀完這個故事,我十分疑惑,這麼離奇的案子,福爾摩斯是怎樣練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先,他靠的是堅強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細的觀察以及縝密靈活的思維。我心裡不禁升起了對福爾摩斯的敬佩!
讀完了這本書,我深有觸感。觀察生活,發現細節,展開豐富的想像力,尋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間的聯繫,破解生活中的難題,這才叫真正的歡樂。
福爾摩斯讀後感(六):
近日喜得一套偵探小說,信手翻翻閱,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爾摩斯過人的膽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沒有動畫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們都有縝密的思維和異常的耐心,一隻手杖,一根菸斗,一身禮服。一身神秘的服裝,也鑄就了他神秘的行為和人格。他不畏艱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無論何種難題他都去接,敢於困難鬥爭,這讓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養成了不良的行為習慣,讓我一種畏難情緒。對於學習和生活的困難中的難題我很少嘗試解決,不敢去解決,這也讓我的人生少了些許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讓我有所感觸,也有了許多愧意。
同樣他做事的耐性,也讓我羞愧,一個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這個毅力讓他能發現常人異常容易忽略的細節,能讓他一個人能夠坐下想問題想一個午時,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讓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問自我為何做事總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讓我明白了這一點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許我要為自我的魯莽和草率付出慘痛的代價,可是他卻正因為有了這一力量而破了一樁樁的奇案,縝密的思維是十分重要的。也許是四肢發達頭腦簡單,所以我做事總是任意妄為,不加思考。作為一個偵探,破解迷案的過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環環相扣,精彩至極,讓人驚嘆。他對細節的觀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點帶子》中。他根據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張回程票的半截推斷出,她是在到達車站之前,乘坐輕便馬車駛過十分長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數學題時,很多都是從細節出發進而得到了結果。故而他的每個亮點,組成了一個完美的推理天才。福爾摩斯是正義的象徵,他的智慧深深打動了我
通讀全書後更是被其所動,他是社會的一個折射點,表現99.出了人們對於這種人才的需求。也許僅有在盛唐時人們才沒有這種想法。雖然此刻是治世可是仍存著爾虞我詐,繁榮的現代社會,快速的生命節奏,讓人們變得更為浮躁,心不靜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遠僅有一個,推開層層雲霧,總能看見雲天。但如今有許多人為了名利,總是鋌而走險,禍國殃民,雖然有法律的威懾,可是他們有著僥倖心理。正因為如今的刑偵人員沒有福爾摩斯般的傳奇,倘若人人都能學福爾摩斯,誰人還敢伸出賊手。
福爾摩斯讀後感(七):
《福爾摩斯探案集》講述了一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的經歷,故事資料充滿懸念,結構跌宕起伏,情節緊張曲折,扣人心弦,驚心動魄,使人愛不釋手。還體現了一句意味深長的名言——「凡是勤奮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爾摩斯這個人腦子有點怪,研究學問的勁頭十足。他又是一個一流的藥劑師。他研究的學問既雜亂又古怪,頭腦裡裝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識。
當我剛翻開目錄時,每篇的題目都讓我毛骨悚然,比如說:血字研究、帶斑點的帶子、水力工程師斷指案,聽起來讓我不禁打了幾個哆嗦。但福爾摩斯經過不斷學習、不斷鑽研和不斷的實踐才使自我有了驚人的偵探本事。所以他進行的各種偵探既合乎邏輯,又合情理;他對各種案件的解釋和確定才會頭頭是道,才會使一個懸而又懸的問題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謎案撥雲見日。所以,有他在就沒有一個兇手能逃離法律的制裁。
自從我看完這本書後,受益匪淺。作者柯南道爾在寫文章的時候,有很多的心理活動,神態變化、對話、動作、細節描述,使讀者看得津津有味,不會感到枯燥無味。在心理活動方面,作者把自我的一切想法全部寫出來了,不做一點保留,讓我情不自禁地跟著作者一塊兒推測、確定。比如說在《帶斑點的帶子》中的一段語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輕輕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說:「我毫不懷疑,有什麼事我們很快會處理好的。我明白,你是今日早上坐火車來的」。「如此說來,你認識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裡有一張回程車票的後半截。你必須很早就動身了,並且在到達車站之前,還乘坐單馬車在崎嶇的泥濘道路上行駛了一段長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驚,疑惑地凝視著我的搭檔。這些語句讓這篇文章的語言更生動了,讓我更加喜歡這本書。
雖然福爾摩斯在英國已成了名偵探,可是他還是不斷地刻苦學習,一向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值得我們少年學習。夏洛克·福爾摩斯就是這麼獨特,這麼有魅力,相信你看完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時也會被他和故事的情節深深地吸引住。
福爾摩斯讀後感(八):
遠遠離去了的夏之音樂,翱翔於秋日,尋著它的舊巢,蟬在秋天嘶叫,太陽披上了燦爛的裙裾。書桌旁的我卻心止如水,和福爾摩斯一齊書中對話。
我穿越書中,坐在了那張久違的木桌前,福爾摩斯正在與華生聊天,他手中撥弄著菸斗,桌上放著雜亂無章的一摞資料,他們對我的到來很驚奇,我表述來意,便與這位大偵探攀談起來。
我:福爾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靜理智,博學多聞著稱,很多人都欽佩您,您能給我們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質來源於哪一方面?
福爾摩斯:我的冷靜是在於我經常對自我說,慌亂在現實前是蒼白又無力的,更會在危難之中讓自我面臨漰潰,不如沉下心來,冷靜地應對眼前的一切,靜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讓自我在面臨危險出現轉機,如同我在處理王冠寶石一案時,被一位伯爵跟蹤還妄圖暗殺我時能得以脫身,作為一個偵探就要縝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來:那麼,您真把破案當作自我的工作嗎?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陰影之中?
福爾摩斯笑了笑:這是我的愛好,子曰:」學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只要把一種職業當作愛好,也就會在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為不急不躁,不會去一味應付,心就自然能沉浸進去,你們現代是不是有一個鋼琴家叫朗朗,鋼琴彈得動聽悅耳,而也有人會被強迫去學某種樂器,結果強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歡的事只會讓自我迷失方向,挑選喜歡的愛好才能讓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歡吹笛子,就不會急躁於考級而能沉浸其中,練跆拳道時那些高級別的學姐學哥都練得好的都喜歡這個,而有些孩子卻和大人討價還價,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極不情願地去學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長,一個人不能面面俱到,為人處事,與其費盡心機去改變自我的短處,不如把自我的特長發揮到極致。這樣才能從平凡到卓越!
我謝別了兩位先生,又回到了那個枝繁葉茂的午時,讓整個人沐浴在書中的香氣中。
福爾摩斯讀後感(九):
在我讀過的偵探小說中,最有本事、最盡職責的人物中,當然是《福爾摩斯》的主人公福爾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銳的眼光、智慧的頭腦、勇敢的精神將一個個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他的本事不僅僅讓我拍手叫好,同時他的品質、精神也讓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書中,福爾摩斯是一個讓讀者羨慕的偵探,他和他的朋友—華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讀者們一樣剛開始也摸不著頭腦,但他卻從不拒絕案件中的難點,以知難卻不退卻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現象的眼睛,和善於思考的頭腦偵破了一個個案件,將整個犯罪過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親眼見到似的,使犯罪分子無話可說。
他雖然是我羨慕的人,但細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質卻不是成就能泯滅的。他的精神應當發揚光大。對於我們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應當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聯想到我們自我,平時我們總是感覺寫作文沒有題材、覺得這個社會實在是太枯燥,沒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們想一想福爾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點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銳的雙眼,不放過任何的蛛絲馬跡。而在這個美麗的大自然中,給我們展現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豐茂、秋風蕭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樓,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夠成為我們作文的題材嗎?只要我們認真的用雙眼去發現!
再想一想,我們平時的學習中,總會有一些難題出此刻我們面前。我們有時選擇了退縮,甚至生出許多的埋怨。想想福爾摩斯破案時疑點重重,可他卻從不退縮,而是善於思考、冷靜應對,不慌不忙的解開了諸多的難題,而我們不也應當如此的去應對學習中的難題嗎?
他的永不放棄的精神、智慧及冷靜思考的頭腦,永遠是我學習的對象!
福爾摩斯讀後感(十):
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偵探小說家阿。柯南道爾寫的著名小說。
這本書裡的故事,每個都驚險刺激。一個案件中又會隱藏在幕後的秘密,裡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頁,就會被裡面的故事情節所吸引住。我每次看這本書,至少要看一小時,有時媽媽叫吃飯了,我仍然愛不釋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爾摩斯寫得栩栩如生。他機智、勇敢、極富正義感,他破起案來精力過人,連睡覺都想著怎樣破案。他還有個特點就是異常擅長縝密的邏輯推理法,無論案子多麼複雜,只要他叼起菸斗,翹起二郎腿,閉上眼睛,轉動腦筋,所有的疑難問題,都會迎忍而解。
這本書裡的故事很多,比如:銀色馬、灰臉人、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不祥的信函、綠玉皇冠案、馬斯格雷夫禮典案……,其中我最喜歡綠玉皇冠案,因為這個故事雖然寫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還是寫他的兄弟之情,愛國之情。可他為什麼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個十分貧困的家庭裡,他一向過著有上一頓沒下一頓的日子,並且,他還有4個弟弟、7個妹妹和1個哥哥,他的母親早年過世,僅有他父親在外面打工,一個月只能賺到三英鎊,如果讓他們吃好一點的東西,三個月才能吃一回,他為了讓全家人不挨餓,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愛國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綠玉皇冠後,心裡很內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為了自我而毀了國家的榮譽,這綠玉皇冠可是國家一級寶物啊!我還是去自首吧!最終,他選擇了正確的道路。我看了心裡十分感動。
同學們,還有許多福爾摩斯探案的故事等著你去看,趕快行動吧!
福爾摩斯讀後感(十一):
有一個人,他有細微的觀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長時間堅持冷靜,他有驚人的思考力。他是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他的觀察力已經上升為一種智慧的符號,你不要試圖欺騙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無所遁形。他是一個比罪犯本人還了解其犯罪過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爾爵士是推理小說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為讀者津津樂道的偵探對象。福爾摩斯沉著冷靜、料事如神、時而機智幽默,時而粗魯自負。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個個驚險的故事,而是福爾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雲中帶著鎮定提問思考……,那一個個曲折離奇的案子,沒有線索。他能從沒有線索的場地中找到蛛絲馬跡,他能從嫌疑犯中找到背後主使,找到幫兇,他能從一個推理連接到另一個推理,使推理變成真相。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都發生在福爾摩斯的身上。
《福爾摩斯探案集》不可是一本好書,並且還告訴我許多道理:要認真觀察,也許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過蛛絲馬跡,更要大膽假設提問。我以前有難題時經常逃避,看了這本書後,我覺得逃避是可恥的,應當鼓起勇氣,像福爾摩斯那樣,從沒有線索中找到線索,困難始終不是我的對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縮,不畏困難。對自我要有信心,自我鼓勵自我:「我必須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顆虛心的心,不要驕傲,不要自以為是逢人就吹。
我喜歡《福爾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薦給你,期望你也能喜歡。
福爾摩斯讀後感(十二):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我用了三個多小時,也能夠說是一口氣讀完了。其實我這次是第二次閱讀。每當我看到這本書時心裡就會產生去讀它的強烈願望。為什麼這本書會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愛這本書,它的許多章節我能完整複述。我記得在《演繹法》中,福爾摩斯初次與華生見面,就說他是從阿富汗來的,而福爾摩斯是這樣推理的:這位先生,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麼,他顯然是個軍醫。他剛從熱帶回來,因為他臉色黝黑。可是,他面容憔悴,這就證明他剛剛大病初癒並且又歷盡艱辛。他的左臂受過傷,此刻還有些不便。試問,一個英國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苦,並且手臂受過傷,這還能在什麼地方呢?自然僅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幾句精闢的推理,讓事件如此的簡單。對,吸引我的其中就有這嚴密完美的推理。
我對福爾摩斯偵探的推理佩服的五體投地。在」勞瑞斯頓花園街的慘案「中,福爾摩斯的推論是:這是一件謀殺案。兇手是個男人,身高6英尺,正當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兇手很可能臉色發紅,右手指甲比較長。而真兇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裡,現場任何一個蛛絲馬跡都不容錯過,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懸疑案件的真相層層被揭開。這精準的推理靠的又是什麼呢?福爾摩斯用心細如髮的觀察、敏銳的洞察力、豐富的知識、智慧頭腦的綜合,向我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600字們展示了一個偵探的風採。在生活中,小錯不斷的我們又有何感想?我們常常不屑一顧。這就好像剛蓋的樓房柱子歪了,新裝的汽車少了幾個螺絲····雖然事小,但遲早會出問題。
這本書還讓我著迷的是作者的寫作方法。一個小笑話別人講的好笑,而我講出卻味道不一樣;同是案件,從作者筆下,則驚險、扣人心弦又引人入勝。
《福爾摩斯探案集》吸引我們的又何止這些?
福爾摩斯讀後感(十三):
柯南道爾筆下塑造的福爾摩斯,以往令無數人為之欽佩和讚揚。福爾摩斯憑藉智勇雙全、伸張正義的光輝形象,成為人們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爾摩斯探案選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節中,細細品味每一個生動離奇的故事,感受著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幹。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精選了三個精彩的偵探故事,分別是「血字的研究」、「四籤名」和「冒險史」,每個故事都講述了一件非同尋常的案件,背後都有著一段鮮為人知的內幕,或與處心積慮的復仇有關,或同價值連城的財寶相牽連。經過華生這個人物的所見所聞,突出表現了主人公福爾摩斯敏銳的洞察力和縝密的推理本事。他總能在錯綜複雜的案情當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勝。他的觀察、推理本事令我嘆服。在感嘆之餘,我也深深地被福爾摩斯的敬業精神、職責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爾摩斯精通解剖學,也是一流的藥劑師,他總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他超人的確定、分析、推理本事並非一朝一夕所能到達的,而是經過無數次試驗、研究,日積月累沉澱下來的。記得書中說過,福爾摩斯為了研究一種藥水,連續幾個月,都在自我的皮膚上做試驗。書中福爾摩斯對偵探術的獨到見解給我的印象很深。他認為,偵探術是一門精確科學,是一個從事實的結果找到原因,再經過精密的分析和推斷而破案的過程。
作為一部偵探小說,《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中不乏有很多驚險的場景和扣人心弦的懸念。書中有關人物外表、心理及環境的描述,詞藻也相當優美。比如,「他簡直就是這絕境中的鬼怪精靈。他原本高大健壯的身體,如今已變得瘦削不堪,幹羊皮似的棕色皮膚緊緊包著一把骨頭,長長的棕色鬚髮已經斑白,雙眼深陷。由於饑渴交迫,他已瀕臨絕境,只得用來復槍勉強支撐著身體」。再比如,「不久,街道、廣場魔術一般出現,田野上捲起一片片金黃色的麥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聳立起來。這塊本來是窮鄉僻壤的移民區,此刻一切都欣欣向榮」。這些片斷的描述都給人以美的文學享受。
隨著科學的提高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們對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爾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備的優秀品質和人格魅力是永遠值得我們尊敬和學習的,這是我讀《福爾摩斯探案選集》最大的收穫。
福爾摩斯讀後感(十四):
要說偵探小說經典中的經典,無疑是《福爾摩斯探案》了。案例結構嚴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讓人讀來有如身臨其境,愛不釋手。此刻就讓我們進入福爾摩斯那驚險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個小說中的人物,一個私人偵探,以往破過許多撲朔迷離的案子。他的破案極不尋常,破案本事堪稱一流,以至於沒有一個警探能夠比得上他。他十分幽默,總是喜歡叼著一支菸斗。他,就是英國著名作家柯南道爾的唯一一部偵探小說創造的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人們喜愛福爾摩斯,因為他已經成為正義、智慧、勇敢的化身,成為幫忙人們戰勝罪犯、弘揚正義的偶像。
對福爾摩斯來說,他就是神奇。從一個人的外貌和穿著就能夠確定出一個人的職業習慣和愛好,偽裝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脫他那鷹一樣的目光。他有著智慧超人的腦子,靈活、敏捷的思維,能觀察細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體能和武功。在每一個故事中,福爾摩斯都和自我的助手華生一齊,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讀者面前。同時,他在應對複雜的案件時,經過對細節精確觀察,從而進行嚴密推理的方法,也讓我們讀者受益匪淺。
只要你讀《福爾摩斯探案》讀得夠仔細,並且夠多遍,你自然會想到每一個精彩故事情節,每個經典對話,有時,你還能夠跟著學「聰明」。福爾摩斯不但讓罪犯無處藏身,也讓你我的腦細胞熱情激蕩。
我最喜歡福爾摩斯先生所說的一句話: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為一個既有信心有細心的人,並且勇於嘗試,將來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福爾摩斯讀後感(十五):
這個暑假,我看了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裡面的資料可精彩了。講的是一位名叫約翰華生的軍醫和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一齊破了一樁有一樁撲朔迷離的奇案。
書中的華生先生和福爾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間房子,兩人便很快成為了朋友。華生在跟福爾摩斯一齊破案時學到了不少東西,他的推理本事也有了很大的提高。這本書分為幾個故事,每一個故事就是一段驚險刺激卻趣味的奇妙之旅。就當福爾摩斯和他的朋友們一點一點找到線索、證據,一點一點撥開懸疑的迷霧時,線索會突然斷了,剩下的是人們茫然的表情。而後福爾摩斯總會找到一些細節,繼續探索下去。就在這時,人們總會發現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為人知的秘密和事實。就是這些秘密,使真相一個一個浮出水面,最終,聰明的人們找到了通往這樁奇案的大門的鑰匙。就這樣,一樁又一樁的案子被他們踩在了腳下。
書中描述人物的神態、動作、語言異常細緻,描述的也異常的準確,讀了之後仿佛一個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異常喜歡書中的主角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因為他的語言詼諧幽默,但辦起案子來卻一絲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銳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識既豐富,同時又十分貧乏。他對文學、哲學和政治學近於無知,他對哥白尼的議論和太陽系的構成竟一無所知。他對英國法律知識精通而偏重實用,他關注地質學則全在實用。「英國作家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謙虛、聰明、瘋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偵探!
《福爾摩斯探案集》中還揭露了人性的罪惡。比如有一個人是一個大家族中的一員,他是個逃犯,然後隱姓埋名住在自我家的附近,他為了爭奪遺產,只要不是自我繼承遺產,他就殺了那個人。最終,他還是被自我害了,掉進沼澤,死了。這是人性的醜惡,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這本書推薦給大家,期望大家能夠領略一下福爾摩斯,一個最棒的偵探那迷人的風採!
福爾摩斯讀後感(十六):
最近幾天,我開始看福爾摩斯探案集了福爾摩斯讀後感。
這本書是我爸爸給我買的,我一開始就愛不釋手,每一天都在陽臺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媽媽叫我我才把書放下去一邊玩。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叫福爾摩斯的人,他的腦袋很聰明,思維也很敏捷,還能夠經過人的外表明白一個人的生活背景,偵破過血字的研究、四個籤名、威脅國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會問一些別人認為十分不起眼的問題,然後他就會從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線索。他也會去實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觀察樓梯,讓警長也摸不著頭腦,不明白他以後該怎樣辦才好,而他也能夠從中得到線索。
他有很多愛好,比如拳擊、醫學、科學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慾望也十分強,有時會在自我身上做實驗,甚至劃破自我的手指。
記得有好幾次,一些很聰明的警長以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並且說出很多的道理,讓警長不得不服。
福爾摩斯得出的結論也很異常,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過程說一遍,警長們才會明白,但我卻一點,也聽不懂,總之大體明白就行了。我有時候覺得這個案子很簡單,然而他得出的結論常常是我想不到的東西。但也有時候,我的推理有時候也是正卻的,他會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向走到最終案子被偵破,真相大白的時候。
福爾摩斯偵破的每一個案子都很難偵破,但他卻一點也不費勁,很簡便的就把案子給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聰明才智和他在危險時表現出的冷靜和敏銳的反應。他把每一個案子都當作一次遊戲,每偵破一個案子都會覺得很開心,也很歡樂,他長時間不破案會覺得很無聊,也打不起精神來。
最近快開學了,不能每一天看福爾摩斯了,可是沒關係,我還能夠藉助閱讀課的時間讀福爾摩斯的故事。福爾摩斯的形象已經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腦海中。福爾摩斯的故事不但趣味,並且讓我體會到無論應對多麼困難的事情,只要認真、細心、善於動腦,就能夠取得成功!
福爾摩斯讀後感(十七):
「讀書百遍,其義自現」。我在這個暑假讀了一本偵探小說:《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的作者——柯南·道爾,是一名醫生,也是一名小說家,他筆下的福爾摩斯是一個幽默,聰明,遇事冷靜,愛抽菸的,住在貝克街私家偵探,而柯南·道爾在故事裡把自我當做福爾摩斯最好的朋友——醫生:華生而他辦的案子更是不計其數,我來給大家列舉一二。
他辦過的案子有些曾轟動過全世界,如:紅圈會,巴斯克維爾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個較為著名的案件,這個案件能充分的表達出福爾摩斯的智慧,他能從一些像小孩子畫的塗鴉上找出暗語,並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語暗語「立刻過來」,使犯人不知不覺進入了他的圈套,被繩之以法,還有一個,那就是:紅圈會,這個故事的主人公並不是福爾摩斯,而是跟福爾摩斯一樣的名偵探,他假裝是個惡毒的人,加入了一個當地最狠毒的圈子——紅圈會,這個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個殺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沒有一個是沒殺過人的,他們也以殺人為自我的榮譽,如果手下有人叛變的話,也是格殺勿論,所以這個城市一向被邪惡和恐懼所籠罩,直到來臨,他先假裝忠誠的樣貌,然後在設置一個絕妙的圈套,讓他們這些惡人得到該有的懲罰,但明白,他在這個城市甚至整個世界永遠不會安全,所以一向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黨也一向在追他,有2次幾乎的手,最終他們還是得手了……在這麼多個驚魂動魄的案件裡,大偵探福爾摩斯總能用驚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結束案子。
讀完了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爾摩斯那絕妙的辦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個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靜,僅有遇事處之泰然,才能幹出一番事業。
福爾摩斯讀後感(十八):
我以往想寫一封信到倫敦貝克街221B,告訴福爾摩斯我弄丟了同學的一本書,期望神探能幫我們找回來。如果破案了,我也能夠寫下一個關於福爾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丟書疑案。
在一次班級大掃除的時候,值日生正在打掃衛生,教室裡塵土飛揚、灰濛濛一片,其他同學早就離開了教室,僅有鄧適鈞端坐在自我的座位上,專心致志地捧著一本書,還時不時的拍一下桌子。「什麼書,看這麼入神?」大家都對他拿的書很是好奇,紛紛走進教室。
「——這是什麼書呀?」
鄧適鈞並不理會我們,直到這一章節看完,才緩緩翻到封面,驕傲地說:《福爾摩斯探案集》。
「——哦?」
「——講的是一個私家偵探的故事,他可厲害了。」
「不用動腦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歡挑戰,熱愛破案,簡直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等我長大了,我也想做一個這樣的偵探!」……
大家都被這樣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這本書就在全班傳閱了開來。
同學們都明白了在離我們很遠的倫敦,有著這樣一個神奇的人,他有著深邃的眼睛,一眼就能夠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著細長的鷹鉤鼻,顯得格外果斷和機警,他咬著菸斗,動一動腦筋就能維護著一方的正義和和平。
好不容易,這本書最終傳閱到我這兒了,我立刻被福爾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連吃飯的時候都捧著它。甚至上課時也忍不住想看看福爾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壓在書包底下,利用課間和在家的時候才拿出來和福爾摩斯一齊進行智力的對決。
不幸的是,在昨日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後,我分明記得把它收進了書包裡。可是今日課間的時候,我翻遍了書包,卻怎樣也找不著。咦,書呢?這是個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爾摩斯在,他會怎樣做呢?
於是我立刻回顧了丟書事件的來龍去脈,仔細打量了周圍是否有可疑人士,還找來了小夥伴和我一齊組成了「姐妹偵探團」,共同研究推敲。始終沒有頭緒的我們突發奇想:寫一封信向福爾摩斯求助,也許是一個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當即反對:「這信寄給誰啊,福爾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必須有後繼人吧。」
最終我還是決定寫一封信,說不定啊,我能夠成為他後人的關門弟子,成為中國的福爾摩斯。
於是我興衝衝的回家告訴了爸爸。
爸爸聽了哈哈大笑,從書房裡拿出我弄丟的書,他說是他昨日無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煩福爾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樣就忘了爸爸這麼一個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爾摩斯讀後感(十九):
早就聽說《福爾摩斯探案集》異常好看,於是今年暑假這本書就列入了我的書單中。
讀完這本書,福爾摩斯——一個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菸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腦海裡。小說作者:阿瑟.柯南道爾他塑造的大偵探福爾摩斯,足智多謀,沉著冷靜,揭開了一個一個謎團,抓住了一個又一個兇手。那些離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懸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書有《波希米亞醜聞》、《紅髮會》等十二篇小說。其中的一個案例引起了我想要敘述的欲望,它的情節異乎尋常的複雜,線索凌亂,此案便是《殺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個年輕人來找福爾摩斯,並述說了自我家中的慘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歡他,長大後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權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寫著三個K,還有五個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瘋了,直到一天跑出門外後便再也沒有回來,最終發現已死於水坑之中。之後他的父親繼承了伯父的遺產,每過多久也收到了同樣的信件,過了幾個星期,他的父親在去拜訪朋友的途中也離奇的死了。最終年輕人繼承了這份遺產,開始過得很幸福,但不久噩運降臨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樣的信件,他十分恐懼,只能向福爾摩斯求救……
在這個案子中,福爾摩斯細緻的`觀察力令我讚嘆。有這樣一個細節,當時正值雨季,約翰.沃彭肖前來拜訪福爾摩斯,福爾摩斯根據粘在他鞋尖的泥土,準確地推出了這位客人所來的地方。在調查中,福爾摩斯認為這幾封信是重點,他圍繞著信展開調查,最終他根據「3K」推理出與「K」集團的一個犯罪團夥有關,他們經常殺人搶劫,並且在殺人之前總愛寄出一些奇怪的物體……最終福爾摩斯憑藉一些不起眼的小細節,以敏銳的觀察和強大的推理本事抓住了兇手。
福爾摩斯的探案小說讓我受益匪淺,明白了做事要沉著冷靜,要悉心地觀察。就說前段時間的奧數測試吧,我遇到了一道難題,一下就變得驚慌失措起來,越是想做出卻就是算不出,這可把我急壞了,但我一想到福爾摩斯探案時的那種鎮定時,便靜下心來,最終從題目中尋找到了突破口,經過一步一步縝密的推理後把這道難題做了出來。
這本小說不僅僅以情節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節引人入勝,還反映了福爾摩斯的機智與超強的觀察力以及強大的邏輯推理本事。俗話說:天才在於積累,聰明在於勤奮。我想福爾摩斯的非凡,在於他平日的勤奮,他一向在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能辨識140種菸灰,經過步伐大小明白兇手的年齡,經過刮痕能夠看出兇手的指甲長短……任何蛛絲馬跡都成了他破案的關鍵。可見他觀察和推理本事是多麼強大。因而他才會在錯綜複雜的疑案中出奇制勝,成為一名家喻戶曉的神探。
細節決定成敗。俗話說:泰山不拒細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細流,故能成其深。福爾摩斯身上的閃光點,值得我們每個人認真學習。
福爾摩斯讀後感(二十):
前幾天剛把阿瑟·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看完,從第一個故事開始,各種稀奇古怪甚至詭異的案子紛紛接踵而來,令人愛不釋手。
看《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簡直就是一長串的冒險。《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是其中最「恐怖」「靈異」的一個案子,尤其是當地的傳說更顯得那隻「獵犬」鬼氣森森。可是在福爾摩斯眼中,靈異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飾。於是,在找尋到罪犯的一連串蛛絲馬跡後,福爾摩斯輕而易舉地抓住了兇手,阻止了一場杯具。由此不得不佩服福爾摩斯的邏輯思維之強,各種荒唐離奇的案子都會被他一一破解,但在此之前,讀者不得不順著作者的思路一點點向真相逼近,期間罪犯不經意間的蛛絲馬跡往往可能會被誤導,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爾摩斯在抓住罪犯後,對華生的講解更是精彩,顯示了整個邏輯思維過程,使人在無形之中又鍛鍊了一次自我的思維本事。看這本書,不由得為作者貫穿始終的超強邏輯思維驚嘆不已。
福爾摩斯提醒我們,看東西要注意細節,根據細節就能推斷出許多東西。他根據某人一瞬間的表情、動作,就能夠洞悉其內心世界;從一個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褲子膝蓋、食指拇指的繭皮以及表情、襯衫和袖口就能夠看出這個人從事何種職業……這樣嚴謹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誤,當然也經常嚇人一跳,使人不禁懷疑福爾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異功能,可是只要弄清推理過程,得出這些結論也很簡單。有時,聰明的頭腦能夠從一點小細節上看出問題,所以常說「細節決定成敗」。既然從細節上有經驗的人能夠看出這麼多,我們就更要注意細節,注意自我的細小動作,以免使別人認為自我沒有禮貌什麼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細節,細節往往關係重大,有了細節再配上強大的頭腦與行動的本事,學福爾摩斯去分析一個人的本事也不在話下。
福爾摩斯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識。就比如在《回憶錄》第二章《演繹法》中列舉的福爾摩斯的知識本事:不僅僅懂文學、哲學、天文、政治的知識;並且對植物學知識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種毒品,懂得各種園藝;地質學知識充實,善於識別土質,外出回來褲上有泥跡,能按色澤、濃淡即可告訴倫敦何處沾染;化學知識精深;解剖學知識精確;要案文獻知識,極其豐富,本世紀各類要案大案,離奇驚險,均了如指掌;會小提琴;善棒球、拳擊、擊劍;精通英國法律司法。只從這個清單能夠看出福爾摩斯對自我的知識挑選是多麼精確,只記住對自我偵探職業有興趣的,別的就像「地球繞著太陽轉」這樣的常識,會因為沒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為知識結構簡練,所以福爾摩斯能夠很快根據記憶中的知識找出與理解的案子相似的進行研究。如果福爾摩斯腦子裡裝滿亂七八糟的東西,還對他的工作沒有一些幫忙,那麼實在不可想像。我們在學習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東西留下來,沒有的東西就能夠刪去,那麼也會像福爾摩斯在偵探事業上一樣取得好成績。
《福爾摩斯》這樣的經典實在引人深思,一個個未知的謎題又顯得趣味橫生,使人不得不讀。各色各樣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與惡,引人深思,是一本經典的偵探小說!
福爾摩斯讀後感(二十一):
暑假期間我看了一本書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圍繞著一個個案件展開,講述著許多撲朔迷離的案件與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敘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運的是追隨著聰明的偵探福爾摩斯的視角,我解開了一個個迷惑。
福爾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爾摩斯,他是個身材瘦長,看上去十分精明幹練的人。他的目光銳利有神,細長的鷹鉤鼻和前突的下巴,讓人感受到了他的機警果斷,意志堅強。有著這樣外表的他,擁有著超出常人的敏銳,在一個個難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無所遁逃。
這麼書主要寫的是福爾摩斯帶著自我的助手華生和一批窮孩子組成了「特搜隊」,在英國屢破奇案。令我記憶十分深刻的一個案件講的是福爾摩斯幫高樓王的主人尋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樓王的主人在自我假的閣樓上找到了一個暗格,在裡面發現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後,那盒金子卻憑空消失了,主人十分著急,連忙叫福爾摩斯幫忙尋找盒子,福爾摩斯卻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還讓「特搜隊」去到處找線索,沒過多久案子就被破了,當福爾摩斯去抓那個小偷的時候,那個小偷還根本不清楚自我是怎樣被發現的。
福爾摩斯不僅僅聰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為了抓住罪犯,中了槍,最終還是把犯人給抓住了。
讀完這本書後,我受益匪淺,從中學到了東西,比如做事要細心謹慎,不能有一丁點兒的馬虎,因為一不細心漏掉的細節很可能就是完成這件事情的關鍵。讀書也是一樣,必須要認真仔細得看,否則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節。
福爾摩斯讀後感(二十二):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偵探是誰?是日本的柯南?還是比利時的波羅?還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偵探就是他——英國的福爾摩斯!
因為我異常喜歡看偵探故事,媽媽從她的書架上拿出《福爾摩斯探案集》交給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個福爾摩斯偵探的大菸斗,顯得很神秘的樣貌。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嗎?一開始我也有點懷疑自我,可是,當我開始閱讀第一個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爾的巧妙的講述吸引住了。
這套探案集主要講的是軍醫華生與大偵探福爾摩斯一齊走遍千山萬水,偵破各種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華生的口吻來寫,以福爾摩斯為主角。裡面寫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恐怖谷」「四籤名」等,在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異常聰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麼撲朔迷離,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麼千變萬化,都難不倒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知識淵博,性格堅強,機智冷靜,勇敢無畏,異常擅長觀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異常擅長偽裝,他對罪犯深惡痛絕,堅決和他們作鬥爭,哪怕冒著生命危險也要把罪犯繩之以法,簡直就是正義的化身。
可是看過書之後,我還有一個感受,福爾摩斯並不是單槍匹馬一個人在戰鬥,他的身邊還有很多警察和偵探:萊斯特雷德、懷特·梅森,還有一向陪伴他的既勇敢又樂於助人的華生醫生。看來,每一個成功的人也是一個善於與別人合作的人。
好的書籍,總是讓人愛不釋手。這本書的後面有一段話:「這本書,你一輩子總要讀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歲,三十歲,五十歲,或七十歲。」的確,這本書讓人讀了還想讀。
千萬別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啊!
福爾摩斯讀後感(二十三):
在今年寒假裡我不僅僅讀了《小飛俠彼得·潘》還讀了世界上最有名的偵探小說《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心境久久不能平靜。
雖然我以前讀過青少版的《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但這本書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難懂,但更能體現出原著上那些既離奇又無法理解的案子。
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的柯南道爾。他是世界上最負有名的偵探小說家。曾被英國女皇評為「偵探小說之父」。他創造的福爾摩斯已經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這本書是以歇洛克·福爾摩斯為主角,華生為配角發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終一案」和「新致案」之間的篇章,寫了福爾摩斯在於罪犯博鬥時不慎掉落了懸崖,卻有奇蹟般的活了過來。這篇福爾摩斯掉落懸崖,有活過來這樣寫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爾為了讓這篇漫無止境的長篇小說有個結局,才讓福爾摩斯死去的,但卻引起很多忠誠的讀者的反對和不滿,所以柯南道爾只好讓福爾摩斯在下一個案件中起死回生。
這本書中的福爾摩斯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一個對於我來說十分重要的道理是——冷靜。我明白了無論遇到什麼難題都有靜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為沒見過就沒耐心的去想。這讓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寫作業的時候,因為有一條沒見過的題目就氣急敗壞的大吼一聲:「沒見過的還出!」,我當時恨不得一口吞的作業本。但此刻我明白了無論遇到什麼難題都要靜下心來思考,不要心浮氣躁,而要冷靜的思考,僅有思考才會有答案,這是我從福爾摩斯身上學來的!
福爾摩斯讀後感(二十四):
大名鼎鼎,家喻戶曉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想必大家都聽話說過吧!他是我見過頭腦聰明,思維敏捷,被他準確的推理本事所徵服。
夏洛克·福爾摩斯是《福爾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個一個私人偵探,聰明絕頂,酷愛做實驗,對化學方面有十分濃厚的興趣,有奇特的辦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請他來幫忙,也許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個十分得力的助手——華生,他是為醫生,跟著福爾摩斯學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領,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幫福爾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倫敦所有高級犯罪活動沒有人比福爾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過程中發生了許多變化,幾乎不可思議,令人目不暇接,福爾摩斯一向覺得這些犯罪背後,有一股強大的勢力,有一隻組織嚴密對抗法律的勢力在屁護著那些作惡的壞人,經過堅持不懈的反覆摸索,福爾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線索,其中也經過無數曲折和阻擾,最終找到了這些組織的頭目,原先竟是以前那個有名的數學家,教授——莫裡亞蒂!他稱莫裡亞蒂是罪犯中拿破崙,幾乎所有福爾摩斯無法偵破的懸案都是他一手策劃的。
在故事《最終決戰中》福爾摩斯與莫裡亞蒂最終決戰,福爾摩斯打擊了那個組織的蛛絲馬跡,讓蘇格蘭的警探出動所有警力將其抓獲,令人遺憾的是最終讓莫裡亞蒂也組織的核心人物逃脫了,一心想與他們作對的福爾摩斯同歸於盡,聰明機智的福爾摩斯還是沒有讓他們得逞,最終真相大白,並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終使整個倫敦恢復的往日的寧靜和幸福生活。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裡面的案件也成為了經典。
福爾摩斯讀後感(二十五):
寒假期間,我和媽媽共同讀了一本書,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寫得十分精彩,如果你還沒讀過,你就抓緊時間閱讀吧!
這本書圖文並茂,適合各種年齡的人看。這本書的每一個故事,福爾摩斯應對的都常人和普通讀者難以解開的犯罪之謎。每次一有案件發生,他都和自我的助手華生一齊,出乎意料的撥開重重迷霧把真相揭露在讀者面前,讓人有雲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懲罰的感覺。
這本書我最喜歡的就是《顯貴的主顧》和《吸血鬼》這兩個案子。
《顯貴的主顧》這個故事裡,福爾摩斯在破案的過程中被人打傷了,看到這我真替福爾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爾摩斯竟然能將計就計,設下了一個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懲罰。
《吸血鬼》講的是一個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親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給他找了一個繼母,並生了一個健康可愛的弟弟。沒有他的繼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為命,感情十分深厚,他強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繼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繼母發現了,及時用嘴把毒吸了出來,正當他繼母滿嘴是血的時候,被他爸爸發現了,誤以為她是個吸血鬼,並把她關了起來。最終,在福爾摩斯的幫忙下,使真相大白,還了那善良的繼母一個清白。
看完了這本書,我真佩服福爾摩斯,覺得他真了不起。長大了我也想當一名偵探,像福爾摩斯一樣,做一個正義、智慧、勇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