蝰蠶絲纖維的生產方法
2023-10-09 22:57:49 2
專利名稱:蝰蠶絲纖維的生產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於絲纖維的生產方法技術範圍,特別是蝰蠶絲纖維的生產方法。
蝰蠶是一種野生蠶種,食性廣泛,適應性強,在我國分布極廣,已成為林業的一大公害。以往為消滅害蟲為目的,對蝰蠶繭一般都是採取燒掉或深埋的辦法,作為廢物處理。而蝰蠶繭的絲纖維與桑蠶絲纖維比較,斷裂強度高10%,勾結強度高60%,伸長率高17.6%,線密度是桑蠶絲的1/5,模量約為桑蠶絲的50%,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是一種優異的天然蛋白質纖維,絹紡工業生產的好原料。因此,將資源豐富的蝰蠶繭開發利用,變廢為寶,對絹紡工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蝰蠶是一種野生蠶種,與桑蠶、柞蠶的生態習性有較大的差別,做繭期長,貫穿蠶代整個生長期。因此,蝰蠶繭與桑蠶繭、柞蠶繭也有較大的差別,含膠量高,膠結緻密,難以疏解,繞絲混亂,雜質多。所以,採用現有桑蠶、柞蠶繭的加工方法是不行的。到目前為止,還尚無一種蝰蠶繭加工絲纖維的方法。
本發明的任務是提供一種蝰蠶絲纖維的生產方法,利用豐富的蝰蠶繭資源,變廢為寶,生產蝰蠶絲纖維,為絹紡工業提供新的原料,開發絹紡新花色、新品種。
本發明方法是以蝰蠶繭為原料,以選繭去雜→浸泡水洗→脫水→煮繭→熱洗→冷洗→脫水→漂白→熱洗→冷洗→脫水→扯絲→烘乾→成包,這樣的工藝流程實現的。下面將對本發明方法的工藝流程進行詳細說明第一道工序選繭去雜主要是以手檢的方法,將蝰蠶繭分為好繭、大扣、薄繭和小扣四種選出,把廢繭和樹枝、樹葉及其他可檢出雜質去除。為選繭方便,提高效率,也可以根據工藝要求將好繭和大扣作為一類,薄繭和小扣作為一類分別選出。
第二道工序浸泡水洗將上道工序選出的蝰繭分別置放於70-100℃的熱水中,浸泡8-12小時,熱水溫度和浸泡時間可以視具體情況而定,溫度高時,時間可以相應短些,溫度低時,時間可以相應長些,對薄繭、小扣,溫度可以低些,時間可以短些,對於好繭、大扣,溫度可以高些,時間可以長些。其標準是將繭殼浸透,通過室溫水洗,將塵灰和易溶於水的礦物質基本去除,並使溫度降低。
第三道工序脫水將上道工序後的蝰繭進行離心脫水,或擠壓脫水,降低繭的含水量,以進入下道工序。其標準是含水量在100%以下,並且基本均勻。
第四道工序煮繭可以用鐵製鍋或池子進行,水中加入助劑純鹼、肥皂、水玻璃。純鹼的含量以2-3克/升水,肥皂的含量以1.5-2克/升水,水玻璃的含量以1.5-2克/升水為宜。待溶化後將選出的蝰繭按類別加入。溶比採用1∶10-20,溫度保持在90-100℃,時間30-50分鐘。以煮透疏解為標準,使繭內粘附的木質素脫落,單寧、纖維素和半纖維素及其他多糖類物質、油質、膠質等溶解,疏水性物質乳化。
第五道工序熱洗用熱水將上道工序後撈出的蝰蠶繭進行衝洗,去除殘留的助劑。
第六道工序冷洗用室溫水對上道工序後的蝰繭衝洗,使之降至室溫。
第七道工序脫水同第三道脫水工序。
第八道工序漂白可同於桑蠶、柞蠶絲纖維的漂白工藝。
第九-十一道工序熱洗→冷洗→脫水同第五-七道熱洗→冷洗→脫水工序。
第十二道工序扯絲可以用扯口機扯絲,也可以手工扯絲,將上道工序後的蝰繭扯成鬆軟的挽手片,並去除殘存的蠶蟲渣質。
第十三道工序烘乾對上道工序後獲得的挽手片進行低溫乾燥,達到存放標準。即為本發明方法生產的最終產品,最後成包。
本發明方法工藝可行,流程合理,生產出的蝰蠶絲纖維柔軟,可紡性能好,將廢物變寶,不僅為絹紡工業開發新花色、新品種提供了性能優異的原料,而且有利於消滅害蟲,保護林業發展。
權利要求
1.一種蝰蠶絲纖維的生產方法,其特徵是以蝰蠶繭為原料,工藝流程為選繭去雜→浸泡水洗→脫水→煮繭→熱洗→冷洗→脫水→漂白→熱洗→冷洗→脫水→扯絲→烘乾→成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是所說工藝流程中的第一道工序選繭去雜,是將蝰蠶繭分選為好繭、薄繭、大扣和小扣,去除廢繭和樹枝、樹葉及其他可檢出的雜質。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是所說工藝流程中的第二道工序浸泡水洗,是將上道工序選出的蝰蠶繭分類置放於70-100℃的熱水中,浸泡8-12小時,以浸透繭殼為準,用室溫水衝洗,將塵灰和易溶於水的礦物質基本去除,並使溫度降低。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徵是所說的分類,是將所說好繭與大扣作為一類,薄繭與小扣作為一類。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是所說工藝流程中的第三道工序脫水,是將繭的含水量脫至100%以下,並且基本均勻。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是所說工藝流程中的第四道工序煮繭,其所用助劑為純鹼、肥皂和水玻璃,溶比為1∶10-20,溫度為90-100℃,時間為30-50分鐘,以煮透疏解為準。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徵是所說的助劑,純鹼含量為2-3g/l,肥皂含量為1.5-2g/l,水玻璃含量為1.5g/l。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是所說工藝流程中的第五道工序熱洗,是用熱水衝洗,以將上道工序中殘留的助劑衝洗乾淨為準;所說的第六道工序冷洗,是用室溫水衝洗,將上道工序後的蝰繭大體降至室溫。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是所說工藝流程中的第九-十道工序熱洗→冷洗,與第五-六道工序熱洗→冷洗類同。
全文摘要
一種蝰蠶絲纖維的生產方法,是以蝰蠶繭為原料,採用選繭去雜→浸泡水洗→脫水→煮繭→熱洗→冷洗→脫水→漂白→熱洗→冷洗→脫水→扯絲→烘乾→成包工藝流程。本發明方法工藝可行,流程合理,將以往作為廢物處理的蝰蠶繭加工成柔軟、可紡性能好的蝰蠶絲纖維,不僅為絹紡工業提供了物理性能優異的原料,而且有利於消滅害蟲,保護林業發展。
文檔編號D01B7/00GK1065298SQ9210646
公開日1992年10月14日 申請日期1992年4月11日 優先權日1992年4月11日
發明者隋光亮, 趙華安, 隋守君, 張瑞江, 王義軍, 田永政 申請人:蒙陰縣裝飾布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