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尊嚴的作文800字三篇
2024-09-03 00:09:10 1
作文一:尊嚴
自尊、尊嚴,早已不是我們所陌生的。可是,當今社會,維護自己尊嚴的人很多,踐踏別人自尊的也不少。
不知何時起,小吃街來了一位不速之客——一個幾乎未著半褸的髒乞丐。無論是誰走過,都會向他投以一記嫌惡的目光。我也不例外
一次閒聊時,璇談起了他,我不屑地說道:「有手有腳卻想著不勞而獲,這種人活該如此!」洛無奈地望了我一眼,說:「有誰會請一個傻子呢?被精神病院流放出來,現在還活著流浪都不錯了。」聽此,我愣住了,只知道他是被流放到這裡,卻不曾得知他是……
從此,每每看見他,目光裡少了輕視、不屑,唯有同情與一絲欽佩夾雜。可惜,就是缺乏給予他幫助的眾多因素。
對這位不速之客,我同情;與這些賣藝者,我敬重。
在家的時候,經常會看見上門乞討的人。我是討厭他們破壞小鄉村獨有的寧靜的。拿著個二胡拉的刺耳,木牌子也噼裡啪啦的響叮噹。村民視他們為瘟疫,遠遠地看見他們,就馬上關門製造沒人在家的景象。
一天,在陽臺上坐著發呆時,看見爸爸領了一對拉二胡的乞討者進來。好奇心大發,跑下樓梯,一陣熟悉的「噪音」傳來,讓我不禁蹙眉,有點埋怨地看向他們,卻意外地看見他們笑了,不是平時乞討時那種卑躬軀顏的假笑,仿佛發自內心,還伴隨著激動……我正出神納悶,一陣恭維聲把我拉回了現實。此時,他們正接過爸爸給的錢。可是,似乎又有什麼不同……是因為那原本彎曲的腰杆挺直了麼?
送他們離開後,我看向爸爸,可他卻只噙著一抹意味不明的微笑,拍拍我的腦袋說:「尊嚴不僅無價,而且平等。」就徒留我一人在院子裡若有所思……忽然,靈光一閃,我明白了。
沒有人想當不勞而獲、看別人臉色的乞討者,那樣,相當於捨棄了作為人最重要的尊嚴。可是,因為生活的逼迫,他們卻不得不放下自尊。但還是抱著僥倖的心理,希望能通過勞動而獲得他們所需要的錢財,因為這樣得到的,不叫施捨,而叫酬勞!他們手裡的二胡,就是最好的證明。在此,我向他們道歉,因為我的愚昧無知、傲慢無禮,不僅一次鄙視、嫌惡、討厭他們。如果我還不懂得反省,那麼,還有什麼資格作為一個人類呢?
作文二:有尊嚴的活著
普列姆昌德曾說過「對人來說,最最重要的東西是尊嚴。」是的尊嚴二字在人的生命中尤為重要。在一個人短暫的一生當中,想要活得精彩就必須先有尊嚴。有尊嚴的活著,才是真正的活。
有尊嚴的活著首先要我們懂得自尊。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葉挺被捕後正義凜然。對於他人的審問拒不回答,坦然表示自己寧死不屈的意志。當名聲鼎盛的徐悲鴻被要求給蔣介石畫像時他斷然拒絕毫不猶豫。在人們面對脅迫時有幾個能像他們一樣堅定不移,堅持自己的信念,他們自尊自愛同時也維護了自己的尊嚴。所以說自尊是尊嚴的前提
其次要我們懂得尊他。列寧曾與一個女工在樓梯狹窄的過道上相遇,他親切地請女工先過,得到了工廠中人們的讚譽。美國前總統哈裡斯一次在路上看到一個黑人奴隸向他脫帽致意,哈裡斯總統馬上向他還禮,旁邊的人們大為不解,總統說:「得到他人的尊重前提是你也尊重他人」惠特曼曾說過:「對人不尊敬,首先就是對自己的不尊敬。」其實人在尊重他人的同時就是在尊重自己,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必定會受別人的尊重。尊他是獲得尊嚴的基礎。
最後便是要我們懂得尊國護國。一個人若是連自己祖國的尊嚴都維護不了,何談個人尊嚴?曾有一位美國記者在訪問周總理時看到桌上一支美國產的鋼筆,就想挖苦周總理,沒想到周總理卻說這是抗美援朝的戰利品。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晏子到楚國拜訪,而楚國國王侮辱晏子,晏子用自己的智慧來挫敗楚王,得以維護自己國家的尊嚴,而且不讓楚王看小。讓楚王對晏子的智慧感嘆!「都說國很大其實一個家,一心裝滿國一手撐起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這是歌曲《國家》中的歌詞,恰當的詮釋了人與國的關係。維護的祖國的尊嚴,自己的尊嚴當然更不會喪失。所以尊國是得到尊嚴的根本。
「雖然尊嚴不是一種美德,卻是許多美德之母。」這是柯林斯託姆曾說過的話。可見尊嚴之重要。一個人活著尊嚴是必不可少的,若是尊嚴被踐踏還不知反抗,那便與行屍走肉沒多大區別。尊嚴是人生的天平,它賦予了人生真實的意義。那麼作為一個人就要有尊嚴的活著。
作文三:書中的尊嚴
8月,炎熱的夏日。我走在小道上,就著小葉榕斑駁的樹影到附近的書店買書。鹹腥的海風吹著我的臉,我聞到空氣中燥熱的味道,令人發怵。
「姐姐,給點書好嗎?」一陣細細的聲音鑽入我的耳。我往身旁一看,一個十來歲的小女孩和一個老奶奶在街上乞討。小女孩水汪汪的大眼睛透著求知的光,無奈地看著我。
什麼,不要錢要書?這種乞討我還是第一次見。但我立刻被她的求知慾打動,略帶歉意地說:「我現在沒有書,我把錢給你,你自己去買,好嗎?」「對不起,我不能這麼做!」她眨了眨那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斬釘截鐵地對我說。我疑惑:「為什麼?」她注視著我的眼睛,認真地回答:「錢可以勾起人的貪念,而且精神食糧比物質食糧營養高得多。我只要書,不要錢,窮人也要有尊嚴,不能要錢!」
聽了她一席話,我肅然動容。於是,我牽起她的手:「好,我陪你去買書。」她露出那隻屬於孩童的天真的笑,對那位老奶奶說:「姥姥,您等我一下,我和姐姐去買書。」老奶奶「嗯」了一聲,她便歡快地對我說:「姐姐,我們走吧!」
路上她告訴我,她叫歐家惠,來自貴州的貧困山區,父母在深圳打工,之後爸爸因為「包二奶」與媽媽離婚,媽媽則改嫁,拋下10歲的家惠和她70多歲的姥姥。無奈之下,她只能與姥姥上街乞討,但除了給奶奶吃飯的錢,她絕不多討,只要書,不要錢。
到了書店,小家惠十分興奮,左瞧瞧右看看,最後卻只挑了一本《青年近衛軍》。我問她為什麼不多買,她抬起頭:「姐姐,你不買了嗎?」
回到她姥姥身邊,我心一橫,把買書的錢全拿了出來:「家惠,這些錢你收下吧,多買些吃的。」我明知道了結果,家惠只有拒絕,才能給她一些模稜兩可的自尊。但她沒有回絕,而是叫我等她一下,她從我手中拿過錢便向遠處跑去。不一會兒,她回來了:「姐姐,剛剛我見你一直在盯著這本書,給,這是剩下的錢。」我一看她手中的書,這不是我剛剛一直想買卻又沒開口,想讓家惠多買書的那本《魯迅全集》嗎……
我看看家惠,一陣涼爽鑽入我的心扉,仿佛夏日的燥熱從未存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