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庭院智能噴灌系統雙能源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4-01-29 10:06:15 2

本實用新型涉及澆灌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庭院智能噴灌系統雙能源裝置。
背景技術:
生活中,許多人都喜歡在家中種一些植物來淨化空氣和陶冶情操。能讓植物正常生長,是人們所希望的。植物的生長都離不開水,必須及時對植物進行澆灌工作,並且澆水量不能過多也不能過少,必須適量。
現實生活中,人們給植物澆水,往往都是憑著感覺和經驗,這樣並不能保證給植物澆了適量的水。甚至有的時候,家中無人,植物只能自生自滅。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庭院智能噴灌系統雙能源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人工澆水量控制不準和家中無人時無法給植物進行澆灌工作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庭院智能噴灌系統雙能源裝置,包括供水系統、STM32F103控制器、單片機、土壤溼度傳感器、花草植物、433M無線模塊、水泵、電路控制系統、太陽能供電和家用供電,所述供水系統包括單片機、土壤溼度傳感器和水泵,且單片機、水泵和電路控制系統內部均安裝有STM32F103控制器。
優選的,所述單片機、土壤溼度傳感器、水泵和電路控制系統之間通過433M無線模塊採用無線連接。
優選的,所述433M無線模塊與花草溼度數據傳輸系統相連接。
優選的,所述水泵連接水管,且水管的出水口作用於花草植物。
優選的,所述電路控制系統設有兩種供電方式,其分別為太陽能供電和家用供電。
優選的,所述電路控制系統內部安裝有STM32F103控制器,且其以太陽能供電為主要供電方式,家用供電為備用供電方式。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庭院智能噴灌系統雙能源裝置利用土壤溼度傳感器對花草植物根部的土壤實時監測,依照花草溼度數據對花草植物進行智能自動澆灌工作,保證花草植物在無人照看的情況下能夠正常生長。各個控制系統之間利用433M無線模塊相互傳遞信息,433M無線模塊傳遞信息快,並且非常穩定,在-25~+85℃溫度下,受溫度影響非常低,另外裝置的電路控制系統設有兩種供電方式,以太陽能供電為主要供電方式,家用供電為備用供電方式,能夠有效的節省電力輸出。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澆灌控制系統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水、電控制系統結構示意圖。
圖中:1、供水系統,2、STM32F103控制器,3、單片機,4、土壤溼度傳感器,5、花草植物,6、433M無線模塊,7、水泵,8、電路控制系統,9、太陽能供電,10、家用供電。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庭院智能噴灌系統雙 能源裝置,包括供水系統1、STM32F103控制器2、單片機3、土壤溼度傳感器4、花草植物5、433M無線模塊6、水泵7、電路控制系統8、太陽能供電9和家用供電10,供水系統1包括單片機3、土壤溼度傳感器4和水泵7,且單片機3、水泵7和電路控制系統8內部均安裝有STM32F103控制器2,單片機3、土壤溼度傳感器4、水泵7和電路控制系統8之間通過433M無線模塊6採用無線連接,433M無線模塊6與花草溼度數據傳輸系統相連接,水泵7連接水管,且水管的出水口作用於花草植物5,電路控制系統8設有兩種供電方式,其分別為太陽能供電9和家用供電10,電路控制系統8內部安裝有STM32F103控制器2,且其以太陽能供電9為主要供電方式,家用供電10為備用供電方式,能夠有效的節省電力輸出。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庭院智能噴灌系統雙能源裝置時,先把供水、電系統分別安裝好,然後給設備接通電源,通過土壤溼度傳感器4實時對花草植物5的土壤進行監測,並且土壤溼度傳感器4通過433M無線模塊6與花草溼度數據傳輸系統相連接,當土壤溼度傳感器4檢測到土壤的溼度低於花草溼度數據時,土壤溼度傳感器4把信息通過433M無線模塊6發射給單片機3,數據經過單片機3處理後,再通過433M無線模塊6發射信息給供水系統1的STM32F103控制器2,STM32F103控制器2控制水泵7使其工作,水泵7接通電源後通過水管對花草植物5進行澆水工作,在澆水過程中,土壤溼度傳感器4也在對土壤的溼度進行檢測,當土壤溼度符合花草溼度數據時,土壤溼度傳感器4通過433M無線模塊6發射信號給單片機3,再通過單片機3處理信息後再發出切斷水泵7電流的信號給水泵7的STM32F103控制器2,使水泵7停止工作,以此智能化的對花草植物5進行澆灌工作。
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 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