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灶具連接管的製作方法
2024-01-20 22:46:15 1
本實用新型屬於連接管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燃氣灶具連接管。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燃氣灶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日常用具之一。燃氣具有有毒、易燃、易爆等特點,所以燃氣灶及其附屬用品質量的好壞顯得尤其重要,燃氣灶與燃氣瓶或者燃氣輸送管道之間的連接管就是其中之一。現有燃氣灶所用的連接管一般為單層材料或多層複合材料的管子作為輸送氣體的通道,連接管兩端的連接頭也因為結構設置不盡合理,氣密性不高,最終導致中毒、爆炸等事故的發生,嚴重影響人們生命財產安全。另外,現有燃氣灶具中,連接管與灶具底板之間沒有有效的固定連接方式,而是連接管處於懸空狀態,這樣容易在外界人為因素等非正常觸碰移動情況下,造成連接管與灶具連接器處受拉力,發生鬆動的現象,導致燃氣洩漏,造成安全隱患。
金屬波紋管因其使用壽命長、易安裝、美觀、耐腐蝕等特點,在各行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在家用燃氣系統中,金屬波紋管比其它材質的軟管更可靠、更安全的特性也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因此金屬波紋管在家用燃氣灶具和氣源的連接方面使用越來越普遍。但由於廚房油煙較重,油煙對金屬波紋管的使用壽命有較大的不利影響。因此,在波紋管外表面需要再包覆一層保護材料,以提高波紋管使用壽命。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材料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使用壽命長並且安全係數高的燃氣灶具連接管。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燃氣灶具連接管,包括金屬波紋管,所述金屬波紋管的兩端分別焊接有焊接接頭,所述焊接接頭上套有活動螺母,所述金屬波紋管的外表面套接有護管,所述護管的材質為橡膠;所述金屬波紋管通過固定機構固定安裝在燃氣灶具的底板上。
上述的燃氣灶具連接管,優選地,所述護管的材質為乙丙橡膠或氯丁橡膠。
上述的燃氣灶具連接管,優選地,所述護管的兩端包覆在焊接接頭的外表面。
上述的燃氣灶具連接管,優選地,所述固定機構為U型的卡座,所述卡座的兩端通過螺釘固定安裝在燃氣灶具的底板上,所述金屬波紋管位於U型槽中間。
上述的燃氣灶具連接管,優選地,所述焊接接頭與活動螺母連接處裝有橡膠密封圈。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本實用新型的燃氣灶具連接管,金屬波紋管的外表面套接有護管,使用壽命長,安全性更高;且橡膠材質彈性大,可以比較容易地把金屬波紋管穿進,穿進後橡膠的內表面與金屬波紋管的外表面貼合緊密;金屬波紋管固定安裝在燃氣灶具的底板上,當燃氣灶具連接管受外力時,金屬波紋管因受卡座固定,將其承受的外力直接傳遞到灶具底板的卡座上,使連接管接頭處不再受力,消除了使用過程中因接頭鬆脫導致燃氣洩漏的安全隱患。
進一步地,所述護管的兩端包覆在焊接接頭的外表面,焊接接頭也受到了護管的保護。進一步地,所述焊接接頭與活動螺母連接處裝有橡膠密封圈,使接頭處不易漏氣,提高安全性能。
附圖說明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燃氣灶具連接管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燃氣灶具連接管的固定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說明書附圖和具體優選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但並不因此而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參見圖1,本實施例的燃氣灶具連接管,包括金屬波紋管1,金屬波紋管1的兩端分別焊接有焊接接頭3,焊接接頭3上套有活動螺母4,金屬波紋管1的外表面套接有護管2,護管2的材質為橡膠;如圖2所示,金屬波紋管1通過固定機構固定安裝在燃氣灶具的底板5上,該燃氣灶具連接管的金屬波紋管1外表面套接有護管2,護管2的材質為橡膠,使用壽命長,安全性更高,且橡膠材質彈性大,可以比較容易地把金屬波紋管1穿進,穿進後橡膠的內表面與金屬波紋管1的外表面貼合緊密;金屬波紋管1固定安裝在燃氣灶具的底板5上,當燃氣灶具連接管受外力時,金屬波紋管1因受固定機構固定,將其承受的外力直接傳遞到灶具底板5的固定機構上,使金屬波紋管1接頭處不再受力,消除了使用過程中因接頭鬆脫導致燃氣洩漏的安全隱患。
本實施例中,護管2的材質為乙丙橡膠或氯丁橡膠,具有抗動物及植物油的特性,不會因油品腐蝕而影響其物理性能,並具有防燃特性,耐熱耐老化性能優秀。
本實施例中,護管2的兩端包覆在焊接接頭3的外表面,焊接接頭3也受到了護管2的保護,且護管2的外表面為與金屬波紋管1一致的波紋形狀。
本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固定機構為U型的卡座6,卡座6的兩端通過螺釘固定安裝在燃氣灶具的底板5上,金屬波紋管1位於U型槽中間,使金屬波紋管1固定在燃氣灶具的底板5上,從而避免外力移動而造成接頭鬆脫導致燃氣洩漏。
本實施例中,焊接接頭3與活動螺母4連接處裝有橡膠密封圈,使接頭處不易漏氣,提高安全性能。
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並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範圍的情況下,都可以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作出許多可能的變動和修飾,或修改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因此,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做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及修飾,均應落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保護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