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過濾罐的製作方法
2024-02-27 06:14:15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過濾容器,更具體地說,它涉及一種過濾罐。
背景技術:
過濾罐廣泛應用於供熱公司、電廠、鋼鐵廠、汙水處理廠等。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公開號為205164270U,公開日為2016年4月20日,公開了一種過濾罐,其技術方案的要點是:包括過濾罐本體,所述過濾罐本體包括罐體與設置在罐體上的蓋體,其特徵是:所述罐體上設置有用於開啟蓋體的開啟機構,所述開啟機構包括槓桿與支撐杆,所述罐體上設置有兩個固定架,所述槓桿設置在兩固定架之間,一個固定架上設置有用於支撐槓桿的支撐座,另一個固定架上設置有用於限制槓桿活動範圍的限位孔,所述槓桿固定在支撐座上且位於限位孔中,所述支撐杆一端與槓桿鉸接且鉸接處靠近支撐座,所述支撐杆另一端與蓋體轉動連接。
上述現有技術提供的過濾罐,長期使用時固體渣粒會附著在過濾罐的內壁上,清理時需要打開罐體,對罐體內部進行清洗,費時費力。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過濾罐,具有依靠過濾罐自身對罐體內壁進行清洗的優點。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過濾罐,包括罐體,所述罐體下端設有用於通入需要淨化的水的進水口,所述進水口內設有濾水層,所述罐體的側壁上設有出水口,所述罐體內沿豎直方向設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上固定有葉片,所述葉片與罐體的內側壁靠近的面設有刷體,所述刷體與罐體的內側壁貼合,所述罐體的頂部設有電動機,所述電動機的轉軸與所述轉動軸的上端固定連接,所述罐體的外側壁上還固定有對電動機進行控制的控制微機。
採用上述技術方案,當過濾罐需要清洗時,通過控制微機控制電動機轉動,電動機帶動轉動軸轉動,轉動軸上固定有葉片,葉片與罐體內側壁靠近的面設有刷體,通過刷體對罐體內側壁進行刷洗,可以將附著在罐體內壁的固體渣粒清洗下來;通過上述方案,不需要將罐體打開,進行人工清洗,依靠過濾罐自身即可實現對罐體內壁的清洗,節省了人力以及時間。
進一步,所述葉片上設有用於減小轉動阻力的網孔。
採用上述技術方案,葉片上設有網孔,這樣葉片在轉動時,水可以從網孔通過,不會對葉片產生較大的阻力。
進一步,所述罐體內在出水口處設有水質監測儀,所述水質監測儀與控制微機電性連接。
採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在出水口設置水質監測儀,對罐體內的水質進行監測,當水質較差時通過控制微機啟動電動機,自動對罐體內壁進行刷洗。
進一步,所述水質監測儀為濁度儀。
採用上述技術方案,濁度儀檢測水中含有的不溶性懸浮物質的濃度,當濃度較大時,控制微機控制電動機轉動對罐體內壁進行刷洗;若不溶性懸浮物質的濃度依然較大,則控制微機報警,提醒工作人員更換濾水層。
進一步,所述罐體內設有超聲波震蕩器,所述超聲波震蕩器與控制微機電性連接。
採用上述技術方案,超聲波震蕩器是利用超聲波的高頻聲波產生震蕩,可對溶液進行攪拌,當電動機轉動的同時控制微機控制超聲波震蕩器啟動,利用水流的衝擊力進一步提高了對罐體內壁的清洗效果。
進一步,所述罐體上端設有排氣口。
採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排氣口可以排出汙水中混合的氣體。
進一步,所述罐體底部設有排汙口,所述排汙口接有排汙管,所述排汙管接有排汙閥。
採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獨立的排汙口可以將罐內的雜質單獨排出,防止雜質從出水口排出,對過濾後的水造成二次汙染。
綜上所述,通過在罐體內設置可以轉動的葉片,葉片與罐體內壁靠近的面設有刷體,通過刷體對罐體內壁進行刷洗,可以洗掉附著在罐體內壁的固體渣粒,不需要打開罐體進行人工清洗,省時省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1、罐體;2、進水口;3、濾水層;4、排汙口;5、出水口;6、轉動軸;7、葉片;8、刷體;9、電動機;10、控制微機;11、網孔;12、排氣口;13、排汙閥;14、排汙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做詳細說明。
一種過濾罐,參見圖1,包括圓柱形的罐體1,罐體1下方設有進水口2和排汙口4,進水口2內設有濾水層3,排汙口4連接有排汙管14,排汙管14連接有排汙閥13;
罐體1底端中心和頂面中心轉動連接有轉動軸6,轉動軸6上固定有葉片7,葉片7上設有網孔11,葉片7為矩形,矩形的葉片7的長邊與罐體1的內壁靠近,且靠近的一邊設有刷體8,刷體8與罐體1的內壁相貼合。
罐體1的側壁上設有出水口5;罐體1的頂部設有電動機9,電動機9的轉軸固定在轉動軸6的上端,罐體1的外側壁上還固定有控制微機10,電動機9與控制微機10電性連接。罐體1上部設有與罐體1內部連通的排氣口12。
罐體1內部在出水口5處還設有濁度儀,濁度儀與控制微機10電性連接。
罐體1內部固定有超聲波振蕩器,超聲波振蕩器與控制微機10電性連接。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僅局限於上述實施例,凡屬於本實用新型思路下的技術方案均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