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關於學會讀書的話題作文700字
2024-05-02 00:39:06 1
篇一:學會讀書
今天,我想跟大家談一談「讀書」這個話題。
書,大家一定不陌生,我們每個人都要讀書,你是作家,就要寫書;你是老師,就要在書上查找資料,以便更好地去教學生;你是學生,也要讀一些有助於自己學習的工具書……總之,不論你是什麼人,都要去讀書,都離不開讀書。
當我們步入書店的時候,會有一種如入書海的感覺,是呀,我們一生中,有多少本書在等我們去讀呀?要讀完所有的書是不可能的,世界上平均每一分鐘便有一本書出爐,這樣的天文數字人們無法想像。所以,這便要求我們去選擇書讀,去學會讀書。
讀書的好處雖多,但不可以盲目地讀書,我認為,「開卷有益」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在我們現代已經是工業化時代,一本書不像古人那麼珍貴,古人一本書一般要靠一本本手抄,所以不會有人還費心思去寫一些沒用的垃圾書,現在科技發達,電腦有些軟體可以幫人寫書,只要一點時間便可寫出好幾萬字的作品,這些作品大多是言情小說一類的垃圾書,這些書看了對人,尤其是我們兒童一點點用處也沒有的,所以我們要學習如何選書讀,只要選一些好書讀才可能對我們有幫助。
學讀書不僅要學會選書,還要學會提問,把書中自己不明白的問出來,比如某個字不認識呀,或者這句話不明白呀,或這個詞不理解……都可以成為我們的問題,我曾在一本書中讀到過:「有一個美國富翁在聽伊斯蘭教堂聽教時聽到一句話『乞丐就象地獄中的那些鬼一樣沒有自尊,』他覺得不可思議,便親自在馬路上攔著幾個乞丐問長問短,他發現乞丐的命運比書中寫的還要慘,從此他成了一個專門收養乞丐的好心人。」
還有一個小故事,世界首富比爾·蓋茲出名前每天晚上要讀十五分鐘的書,他認為,讀書與一日三餐一樣,每天必不可少,成名後,他事多了,可他絲毫不縮減每天看書的時間,反而增加到了三十分。
同學們,現代社會是信息社會,書讀少了便跟不上時代節奏,只有多讀書,才會成功。
篇二:學會讀書
俗話說「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的確,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它能給我們帶來很大的益處。
那我們該去怎樣讀書呢?我們都知道,一個人在有限的生命裡是不可能讀完世界上所有的書的。所以我們便要在讀書時加以選擇,爭取在有限的時間裡讀跟多的好書。
讀書要喜。喜歡讀書才可能更好地讀書,沒有興趣是不行的。書是人類的朋友,書是人類的老師,讀書宛如同聰明人談話。古人有書通二酉、品書三味、尤袤四當之說。今天這個時代,經濟大潮的衝擊使讀書有了更多的功利性。但是,讀書絕不是為了功利,功利性的讀書是不會快樂的。我以為,讀書可以使我快樂、睿智、明理,無他。
讀書要精。書海浩瀚,無際無涯,古今中外書籍之多如萬傾之茫然。而人生苦短,我們不可能把所有的書都讀遍,這就需要選擇,選擇有思想性、藝術性的書籍。有價值的典範之作,務求精讀;有啟迪的書,要閱讀或瀏覽;沒有多大價值的書,則一目十行;而誤人子弟的書,則應棄之如敝履,萬勿空耗時間。現在脅肩諂笑的東西越來越多:名星大腕們假裝斯文假裝純情寫的書啊,小日本的口袋小畫書啊,肉慾橫流風月無邊的雜誌啊等等。快餐文化的趨向影響了孩子們甚至是年輕一代的閱讀,可惜的是,許多人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在電影《列寧在十月》中,列寧有句經典的話:這種無聊的書不能枕,只能墊腳。
讀書要廣。讀書涉獵要有廣度,層面要寬。狹隘的閱讀面會制約人的發展。豐滿的人生需要淵博厚重的知識底蘊。腹有詩書氣自華,人的氣質、內涵、人格魅力盡顯其中。眾所周知的華羅庚、蘇步青先生就是很好的典範。他們既是名聞天下的數學家,又具備廣博的知識,有很好文字功底,能做漂亮的格律詩。觀當今一些所謂「作家」,口出狂言大言不慚者有之;大棒一揮痛毆魯迅蘇軾者有之;動轍叫床者亂倫者有之;身體寫作熱衷臍下三寸者有之;中學還沒念完就想引領潮流者有之。相比之下,我不認為這些「作家」更有層次。
讀書要高。高指的是所站的高度。讀書到一定程度時,也會使人產生疑惑。書中的理解和現實的衝突會讓人無所適從。但衣帶漸寬、眾裡苦尋、不求甚解、獨務大觀,才會贏得驀然回首之機,醍醐灌頂之效。大約魯迅先生也說過,要站在書堆裡閱讀。
讀書要細,讀書破萬卷,一個「破」字,恐怕誰也不會理解為數量。語不驚人死不休是一種追求。對有價值的書籍,萬不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遍長安花。反覆閱讀,細心揣摩,得其精蘊,才會有所發現有所突破。
篇三:學會讀書
讀書的歷史源遠流長。古人鑿壁借光來讀書;用月光映雪的光來讀書;捕捉螢火蟲,用螢火蟲的微光來讀書。這讓我敬佩不已。
既然古人在那麼艱苦的條件下都堅持讀書,那我們更要好好讀書了,最重要的的原因還是以為——太喜歡了!
我和書之間的事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黏糊。每次不管哪本書到了我的手裡,我就再也放不掉它了,不說別的,就是因為這次一下子借了兩本書,耽誤了我多少事情:大白二白(我的小白兔)的草我也顧不得割了;打卡也沒時間了;博文也少發了;覺也睡的少了……那什麼那什麼都荒廢了。還是說說那天我星期一借來書的情形吧!
剛剛從書店裡借來《狼妻》和《紅豺》,這兩本書的作者都是沈石溪,其實我看過他的好多書,對於他寫的書我喜歡的不得了。我拿著書看了一下午,吃過晚飯,爸爸說要帶我們去文化城玩,我聽了以後激動得不得了,還幾天都沒去那裡瘋了。後來一想,我的寶貝書還沒看玩呢!於是我只好婉言拒絕了爸爸,想過兩天讓他再帶我去,爸爸還為我的「婉言拒絕」感到奇怪呢。回到房裡又捧起那本書看了起來。書一頁一頁的翻著,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我便埋起頭來繼續看·······誰知他們後來自己偷偷去了文化城我卻完全不知,管他呢,反正我沒時間。
十點的時候,外面響起了「咚咚」的敲門聲,我穿好鞋飛快地跑了出來,給媽媽開了門。媽媽進門就說不早了,讓我們幹完了睡前該幹的事,讓我們都去睡了。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睡不著覺,看看桌子上的那本書又太想看了。於是便拿起那本書看了起來。我的腦子裡這時已經沒有時間概念了,我就只知道看書,翻書,看書,再翻。外面的鐘響了兩聲下。難道現在已經凌晨兩點了?我躡手躡腳走到外面一看表,果然兩點了。恐怕明天兩隻「熊貓眼」把我出賣了,我只好戀戀不捨的放下書去睡覺。
之所以我愛書,是因為書是有全面的營養,那味道美極了,書裡全是故事,讓我如痴如醉!每一次我借來書都一下子「啃」完才肯罷休。有了書的相伴,我好快樂,每天我過的好充實!我真的很慶幸我愛上了讀書,看書的滋味妙不可言,真的是一文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