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天門冬幼苗移栽專用根莖定向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4-03-28 23:06:05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中藥材加工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天門冬幼苗移栽專用根莖定向裝置。
背景技術:
長期以來,天門冬藥材來源主要以野生採集為主,天門冬的栽培技術沒有引起更多的關注。隨著市場對藥材天門冬需求量的增加和野生資源的急劇減少,採集野生天門冬不但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反而破壞了生態環境和天門冬野生資源。由此人們逐漸開始對天門冬的野生變家種栽培技術、高產栽培技術等加以實踐。目前天門冬的繁殖技術主要為種子繁殖、分根繁殖和組培繁殖等,這些繁殖方法都是剛剛起步,幾乎還沒有有效的成功實踐應用的經驗,因而無法大量提供種源,擴大面積種植受到抑制,天門冬幼苗在苗圃繁殖後,需要移栽到大田,一旦處置不當,往往功虧一簣,因此,天門冬幼苗的移栽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天門冬移栽苗需帶塊根3個,移栽定植時,每穴放1株種苗,先用母指,食指和中指,在穴底用力挖出三個小坑,然後將小塊根鋪在壓好的小坑裡,讓幼苗能直立在穴裡,然後在根塊上覆蓋細土,輕輕壓實;這樣栽植,便於幼苗迅速生根成活,但是這樣栽植的弊端是,當勞動者的手指不夠長時,天門冬根莖就不能很好的嵌入孔穴,影響栽植效果,同時,勞動者的勞動強度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天門冬幼苗移栽專用根莖定向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天門冬幼苗移栽專用根莖定向裝置,包括旋轉盤和定向伸縮杆,所述旋轉盤底部固定設有螺紋杆,所述螺紋杆底部設有螺紋套筒,螺紋套筒底部設有外殼,所述外殼內 部設有彈簧,所述彈簧底部擋板,所述擋板底部設有定向伸縮杆,所述定向伸縮杆上固定設有伸縮環。
優先的,所述定向伸縮杆設置為3個。
優先的,所述伸縮環設置為3個。
優先的,所述定向伸縮杆之間成120°。
優先的,所述定向伸縮杆長度可調控範圍為60mm—120mm。
優先的,所述螺紋杆與螺紋套筒螺紋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點:通過設有與旋轉盤固定連接的螺紋杆,使用時通過旋轉旋轉盤帶動螺紋杆下移,避免了人力下壓,進而達到了節省人力物力的效果,通過在螺紋杆底部設有彈簧,由於彈簧具有自動伸縮功能,進而達到帶動定向伸縮杆下移和上升的過程,從而達到了節約人力的效果,通過在定向伸縮杆上設有伸縮環,使用時可根據實際需要的孔坑的深度來調整定向伸縮杆的長度,從而達到了方便打孔的效果,本實用新型解決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高效快捷、節約資源,具有市場推廣價值。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旋轉盤、2螺紋杆、3伸縮環、4外殼、5彈簧、6擋板、7定向伸縮杆、8螺紋套筒。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所示的一種天門冬幼苗移栽專用根莖定向裝 置,包括旋轉盤1和定向伸縮杆7,所述旋轉盤1底部固定設有螺紋杆2,所述螺紋杆2底部設有螺紋套筒8,螺紋套筒8底部設有外殼4,所述外殼4內部設有彈簧5,所述彈簧5底部擋板6,所述擋板7底部設有定向伸縮杆7,所述定向伸縮杆上固定設有伸縮環3。
所述定向伸縮杆7設置為3個,通過3個定向伸縮杆可以達到穩定、方便的效果,所述伸縮環3設置為3個,所述定向伸縮杆7之間成120°,120°呈三角形結構,達到了穩定可靠,定向移栽的效果,所述定向伸縮杆7長度可調控範圍為60mm—120mm,可根據實際需要孔坑深度情況調節定向伸縮杆的長度,所述螺紋杆2與螺紋套筒8螺紋連接,螺紋連接穩定,而且省力。
本實用工作原理:工作時,通過旋轉旋轉盤1帶動螺紋杆2下移,在下移過程中螺紋杆2下壓彈簧5,彈簧5對擋板6進行下壓,便可達到使定向伸縮杆7打出孔坑的效果,當實際需要打出更深的孔坑時,可以通過對定向伸縮杆7上設有的伸縮環3進行調控達到更長的長度,當過反向旋轉旋轉盤1帶動螺紋杆2上移,在上移過程中螺紋杆2提拉彈簧5,彈簧5對擋板6進行提拉,便可達到使定向伸縮杆脫離孔坑效果,所述定向伸縮杆7為3個,通過3個定向伸縮杆可以達到穩定、方便的效果,所述伸縮環3為3個,所述定向伸縮杆7之間成120°,120°呈三角形結構,達到了穩定可靠,定向移栽的效果,所述螺紋杆2與螺紋套筒8螺紋連接,螺紋連接穩定,而且省力。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