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爽滑度測試儀的製作方法
2024-04-02 14:57:05
本實用新型涉膜片測試裝置,具體涉及膜片測試裝置的組件及結構。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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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學薄膜在實際組裝過程中,如果上下搭配的膜材間接觸面爽滑度過低,會使得組裝難度增加,且容易造成膜材表面刮、擦傷等不良。業內對於膜材表面爽滑度,基本都是靠手感來判定,此方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對比出膜材間的表面爽滑度強弱。
目前業界對於膜材表面爽滑度的測試判斷還停留在人的手感判斷階段,這種憑藉個人經驗和感覺來判斷的方式,有較大的誤差,不同的人之間的判斷也會存在差異,且此方法缺少一個可用於判斷的標準,只適合多款膜材在有材料實物時做對比。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將主觀判斷進行量化的方法,進而大大減少了人為主觀判斷的誤差因素,並且可以建立一系列標準,提高測試的準確性及結果的說明性。
技術實現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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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了一種將主觀判斷進行量化的方法,進而大大減少了人為主觀判斷的誤差因素,提高測試的準確性及結果的說明性。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爽滑度測試儀,包括底座、樣品臺、轉軸,所述樣品臺設置在所述底座的上部,所述樣品臺通過所述轉軸調節所述樣品臺角度。
進一步地,還包括第一角度測量儀,所述第一角度測量儀安裝在所述樣品臺的側面。
一種爽滑度測試儀,包括樣品臺,第一平臺、底座、拉力機,所述樣品臺和所述第一平臺設置在所述底座的上部,所述拉力機設置在所述第一平臺上。
進一步地,所述樣品臺還設有壓塊。
進一步地,所述樣品臺和所述底座之間設有伸縮架。
進一步地,還包括支架,所述樣品臺通過所述轉軸與所述支架的上端連接,所述支架下端設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樣品臺可以通過所述轉軸轉動。
進一步地,還包括第二平臺,所述第一平臺和所述第二平臺之間設有伸縮架,所述第二平臺和所述底座之間設有伸縮架。
進一步地,還包括轉軸,所述第一平臺的一端通過轉軸與支架的上端連接,支架的下端設置在第二平臺上,第二平臺通過伸縮架與底座連接,第一平臺可以通過轉軸調整角度。
進一步地,還包括第二角度測量儀,所述第二角度測量儀安裝在所述第一平臺的側面。
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膜片爽滑度測試儀,將主觀判斷進行量化,進而大大減少了人為主觀判斷的誤差因素,提高測試的準確性及結果的說明性,且可以根據需要採用兩種測試條件:1,直接通過轉軸調整樣品臺的角度獲得被測膜材間自身重量作用從靜止狀態到相互運動瞬間時作為基準,衡量膜材間的爽滑強度;2,通過拉力機拉動被測膜材的拉力獲得被測膜材從靜止狀態到相互運動瞬間時作為基準,衡量膜材間的爽滑強度。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結構示意圖1及實施例1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典型的爽滑度測試儀,包括底座1、伸縮架2、伸縮架12、伸縮架14、樣品臺3、壓塊4、第一角度測量儀5、第二角度測量儀 9、指針6、轉軸7、轉軸8、第一平臺10、第二平臺13、拉力機11、支架15。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1
一種爽滑度測試儀,包含底座1、樣品臺3、和轉軸7,所述樣品臺3設置在所述底座1的上部,樣品臺3一端和底座1之間通過伸縮架2連接在一起,所述樣品臺3另一端通過轉軸7與支架15上端連接,所述支架15下端設置在底座1上,樣品臺3可以通過轉軸7轉動,第一角度測量儀5安裝在樣品臺3 的側面,通過安裝在樣品臺3側面的指針6測量樣品臺3轉動的角度,樣品臺3 上設置的壓塊4用於固定被測下層膜片,將被測上層樣品置於樣品臺3遠離轉軸7一側的,記錄被測上層膜滑動時樣品臺3的角度;所述爽滑度測試儀還包括第一平臺10和伸縮架12,所述第一平臺10的一端與伸縮架12連接,所述第一平臺10的另一端通過轉軸8與支架15(此支架圖1中被第二角度測量儀擋住) 上端連接,支架15的下端設置在第二平臺13上,第二平臺13通過伸縮架14 與底座1連接,第一平臺10上設置有拉力機11,通過拉力機11連接被測上層膜片,記錄被測上層膜片滑動時拉力機的讀數;還可以將第二角度測量儀9安裝在所述第一平臺10的側面,記錄第一樣品臺10的轉動角度,同時通過拉力機11連接被測上層膜片,記錄被測上層膜片滑動時拉力機的讀數。不同材料間爽滑度相近,可通過伸縮架14減小第二平臺高度或通過轉軸8減小第一平臺角度;不同材料間爽滑度差異偏大,可通過伸縮架14增加第二平臺高度或通過轉軸8增大第一平臺角度,同時記錄拉力機的讀數。
以上所述僅為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並不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企圖據以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之限制,是以,凡有在相同之實用新型精神下所作有關本實用新型之任何修飾或變更,皆仍應包括在本實用新型意圖保護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