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竹防護劑及其處理技術的製作方法
2024-03-05 07:56:15 2
專利名稱:原竹防護劑及其處理技術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原竹防護劑及原竹防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ー種防蟲、防腐、防黴變的原竹防護劑及其處理技木。
背景技術:
雲南南部地區是世界上熱帶大型叢生竹類資源最為集中和豐富的地區,同時也是我國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各民族群眾的歷史、文化、生產、生活與竹子結下了十分密切的關係,衣、食、住、行、用均與竹子息息相關。由於該區竹類資源豐富,是最容易獲得的建築材料,而且竹子生長快、周期短、容易更新,廉價而又堅固耐用,因此用竹蓋竹樓作為住所成為各民族的典型建築風格。竹樓造型結構設計獨特,外型美觀,形成我國民居建築特色之一;為了傳承民族文化,充分體現民族竹特色,以原生態的原竹作為建築用材建造民族民居,是 一項寶貴的民族文化遺產和可持續發展的旅遊資源。原竹係指砍伐後尚未進行任何分割加工的竹杆材,保持原竹的組織結構和形態特徵,有利於保持原竹力學強度和竹杆美觀效果,故原竹被廣泛應用於家具和建材,特別是竹建築中被大量使用。然而在雲南南部地區,這裡氣候終年溫暖溼潤,使用的原竹很容易產生腐朽、黴變、蟲蛀及開裂等,嚴重影響和限制了原竹應用性能。因此原竹的防蟲蛀、防腐朽、防黴變及防裂等處理技術在原竹利用、特別是在原竹應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使原竹建築物具有較長的使用壽命。竹材由於含有較多的有機營養物質,其中蛋白質為I. 5 6%、可溶性糖類約為2 %、澱粉類為2. 2 5. 18%、脂肪和蠟質為2. 18 3. 55%,同時鮮竹含水量高達30 40%。這些物質存在是自然界最容易引起蟲蛀、腐朽、黴變的誘導因素,導致了竹材較木材易腐朽、黴變、蟲蛀及開裂;更增加了防護處理難度。同時竹材的竹青與竹黃部分因維管束分布密度不一樣,所含營養物質分布不均,竹黃部分含量遠高於竹青和竹材部分,這更使原竹防護處理難度遠高於木材和經分割後的竹材。為了使原竹利用和在建築使用中具備較長的使用壽命,選擇高效、低毒、經濟合理的防蟲蛀、防腐朽、防黴變及防裂防護的藥劑及其處理技術尤為重要。目前國內外對原竹的「三防」處理主要採用水浸法、煙燻法、冷熱槽法、根部處理法、真空法(根部壓注法)、塗刷法等傳統藥劑與處理方法,但因竹子(原竹)有著特殊的內部結構,現在採用傳統處理方法不能解決以下主要問題1、竹節與竹節間有隔板(藥液很難滲透);2、竹青(表皮層)維管束小而細密並具有矽和蠟質,竹黃維管束大而松收縮度不一祥(藥液很難滲透進竹黃內且易開裂);3、竹材中含有澱粉、可溶性糖、蛋白質、胺基酸等(易黴腐、蟲蛀)。用現有方法難以同時完全解決以上三方面的問題。處理所用藥劑也易流失,起不到長效防護效果,且含有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同時極易引起環保問題,達不到環保要求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原竹防護劑,能使原竹同時達到防蟲蛀、防腐朽、防黴變的效果。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ー種原竹防護劑的處理技術,使防護劑充分進入原竹內,達到長效防護原竹的效果而不會產生環境問題。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原竹防護劑,包括以下成分季銨銅、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酷、以及滲透劑。可選地,按重量份數包括以下成分季銨銅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酯滲透劑=O. 5 : O. 5 : I。 優選地,所述滲透劑為四水合八硼酸鈉。ー種原竹防護劑的處理技術,包括以下步驟將新鮮砍伐的原竹進行竹節打孔處理,自然乾燥;將所述原竹放入壓カ浸注罐,關閉罐門,開啟真空泵,向浸注罐抽真空;在不關閉真空泵的情況下,加入原竹防護劑直至填滿浸注罐;關閉真空泵,開啟壓カ泵,直至原竹防護劑在原竹中為飽和狀態;解除壓力,排出浸注罐內的防護劑。可選地,還包括以下步驟在排盡防護劑後,關閉所有閥門,開啟真空泵,向浸注罐抽真空;解除真空,排出浸注罐內的防護劑。由上可見,與現有技術相比,應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有如下有益效果本發明原竹防護劑,包括季銨銅、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酷、以及滲透劑,季銨銅是由銅和季銨鹽溶合而成的水溶性試劑,具有很好的防腐作用,能有效地殺滅和抑制真菌、蛀蟲和白蟻等,能與原竹纖維牢固地結合在一起,不易流失,對原竹起到長期保護的作用;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酯高效、光譜、具有內吸性殺菌作用,同時有很好的防黴作用;滲透劑能使原竹防護劑均衡地擴散到竹材細胞腔中,三種成分同時作用,使用本發明的原竹防護劑能使原竹同時達到防蟲蛀、防腐朽、防黴變的效果。本發明的原竹防護劑的處理技術,先對新鮮的原竹進行竹節打孔而後自然乾燥,達到防護劑在竹材中的保持量及透入深度,同時避免了原竹在壓カ浸注時橫向爆裂,使處理後原竹竹筒內的防護劑能儘快而多地溢出;再對竹節打孔後的原竹放入壓カ浸注罐、並向浸注罐抽真空,保持真空度一段時間使原竹細胞腔分子變為疏鬆,便於防護劑的滲透,並減少在後面步驟卸壓時防護劑反衝以保證防護劑在原竹中的保有量;在真空狀態下把防護劑注滿浸注罐,而後保持一定的壓カ時間直至防護劑在原竹中為飽和狀態,使防護劑更多地滲透到原竹內部實現100%的防護劑與細胞腔水分置換,達到原竹的載藥量;最後解除壓力,排出浸注罐內的防護劑,原竹自然乾燥後待用。使用本發明的原竹防護劑的處理技術,能使防護劑充分進入原竹內,達到長效防護原竹的效果而不會產生環境問題。另外,在排盡浸注罐內的防護劑後,再進行抽真空,能使處理後的原竹表面的防護劑盡而多地回收,從而不造成浪費;經過防護劑處理後的原竹堆放於室內讓其自然乾燥、避 免露天堆放,使竹材的含水率下降,盡而多地讓防護劑在壓力作用下與原竹薄壁細胞組織的水分實現置換,從而更進ー步有效地增強原竹的防護防裂能力。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將結合具體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在此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以及說明用來解釋本發明,但並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實施例I :本發明所述的ー種原竹防護劑的實施例,包括季銨銅、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酷、以及滲透劑。其中,季銨銅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酯滲透劑=0.5 O. 5 1,滲透劑為四水合八硼酸鈉。本實施例中,取季銨銅10g、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酯IOg(有效含量50%,pH = 7. 5,為青色溶液)、四水合八硼酸鈉20g (有效含量90%,pH = 8,為白色結晶)。季銨銅ACQ是由銅和季銨鹽溶合而成的水溶性防腐剤,所含的銅和季銨鹽能有效地殺滅和抑制真菌、蛀蟲和白蟻等,能與竹材纖維牢固地結合在一起,不易流失,固能對竹材起到長期保護的作用,經ACQ處理的竹材的使用壽命可達到四十年以上。季銨銅ACQ不含對人類有毒有害的物質(比如CCA木材防腐劑中所含有的神、鉻等),日本、美國和歐盟國家都已禁止在民用方面繼續使用CCA等含砷的木材防腐劑和用該類防腐劑處理的木材。在澳大利亞標準中可用於H5的竹材危害等級,即經過ACQ處理的木材可用在淡水中。H5級規定的環境中,腐朽、蟲蛀的情況是很嚴重的。經季銨銅ACQ木材防腐劑處理後的木材呈綠色,在戶外使用一段時間後會慢慢變為暖棕色,不影響油漆和著色。對ACQ木材進行安裝時,人員無須特別的防護,碎屑可作日常垃圾處理。用季銨銅ACQ木材防腐劑處理木材既能達到對竹材保護的要求,又符合當今人類對環境保護的要求與關注。在居住環境使用ACQ處理的竹材,擺脫鋼筋、水泥的冰冷,使人類更加親近自然,享受高品質的健康生活。本實施例原竹防護劑,包括季銨銅、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酷、以及四水合八硼酸鈉,季銨銅是由銅和季銨鹽溶合而成的水溶性試劑,具有很好的防腐作用,能有效地殺滅和抑制真菌、蛀蟲和白蟻等,能與原竹纖維牢固地結合在一起,不易流失,對原竹起到長期保護的作用;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酯高效、光譜、具有內吸性殺菌作用,同時有很好的防黴作用;四水合八硼酸鈉作為滲透劑,能使原竹防護劑能更容易地均衡地擴散到竹材細胞腔中,三種成分同時作用,使用本發明的原竹防護劑能使原竹同時達到防蟲蛀、防腐朽、防黴變的效果。使用本實施例的原竹防護劑,得到如表I的防護效果。表I使用實施例I原竹防護劑的防護效果
權利要求
1.一種原竹防護劑,其特徵是,包括以下成分季銨銅、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酷、以及滲透劑。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原竹防護劑,其特徵是,按重量份數包括以下成分季銨銅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酷滲透劑=O. 5 : O. 5 : I。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ー種原竹防護劑,其特徵是所述滲透劑為四水合八硼酸鈉。
4.ー種原竹防護劑的處理技術,其特徵是,包括以下步驟 將新鮮砍伐的原竹進行竹節打孔處理,自然乾燥; 將所述原竹放入壓カ浸注罐,關閉罐門,開啟真空泵,向浸注罐抽真空; 在不關閉真空泵的情況下,加入原竹防護劑直至填滿浸注罐; 關閉真空泵,開啟壓カ泵,直至原竹防護劑在原竹中為飽和狀態; 解除壓力,排出浸注罐內的防護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原竹防護劑的處理技術,其特徵是,還包括以下步驟 在排盡防護劑後,關閉所有閥門,開啟真空泵,向浸注罐抽真空; 解除真空,排出浸注罐內的防護劑。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防蟲、防腐、防黴變的原竹防護劑,包括以下成分季銨銅、N-2-苯並咪唑基氨基甲酸甲酯、以及滲透劑,還公開了一種原竹防護劑的處理技術,包括以下步驟將新鮮砍伐的原竹進行竹節打孔處理,自然乾燥;將所述原竹放入壓力浸注罐,關閉罐門,開啟真空泵,向浸注罐抽真空;在不關閉真空泵的情況下,加入原竹防護劑直至填滿浸注罐;關閉真空泵,開啟壓力泵,直至原竹防護劑在原竹中為飽和狀態;解除壓力,排出浸注罐內的防護劑。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原竹防護劑,能使原竹同時達到防蟲蛀、防腐朽、防黴變的效果,其次是提供一種原竹防護劑的處理技術,使防護劑充分進入原竹內,達到長效防護原竹的效果而不會產生環境問題。
文檔編號A01N47/18GK102687729SQ201110074140
公開日2012年9月26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25日 優先權日2011年3月25日
發明者孫茂盛, 尹仲文, 李貴明, 楊宇明, 楊寶璋, 柏文峰, 沈立新, 田嘉農, 秦雲, 許峻 申請人:昆明市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西南林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