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胴體製冷的工藝的製作方法
2024-03-09 12:19:15
一種胴體製冷的工藝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一種胴體製冷的工藝,具體操作為:將豬胴體放入冷卻室製冷,所述冷卻室為消毒殺菌室,防止雜菌感染豬肉胴體,冷卻室的室溫控制在4℃以下,溼度控制在80%—90%,豬胴體在冷卻室冷卻的時間控制在18—22h,豬胴體製冷之後的體溫應當低於6℃。本發明通過簡單可行、規範操作的工藝,將生豬肉進行製冷保鮮,屠殺生豬效率高。在豬肉胴體製冷的過程中,將冷卻室的溫度、溼度、冷凍時間等進行嚴格控制,而且對冷卻室進行殺菌消毒,防止雜菌感染豬肉胴體,進而在通過製冷對豬肉保鮮的同時保證豬肉的品質,屠殺之後的豬肉從色澤和氣味上均能被消費者接受,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專利說明】—種胴體製冷的工藝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肉食品類生豬屠宰過程中保鮮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胴體製冷的工藝。
【背景技術】
[0002]企業在生豬屠殺過程中對待分割的片豬肉,需要進行冷凍防止病菌的生長使豬肉腐敗變質,影響豬肉的使用銷售,冷凍豬胴體是一種比較廉價的保鮮方法,可以冷凍的胴體量大,適合批量生產,而且保鮮時間較長。但是,普通的胴體製冷方法均不能使得豬肉全部進行保鮮,總有部分豬肉胴體會腐敗變質,因此,如何使得胴體製冷時製冷效果良好、不會出現腐敗是本行業技術人員迫切需要解決而未能解決的技術問題。
【發明內容】
[0003]有鑑於此,本發明提供一種胴體製冷的工藝,可以保障豬肉胴體製冷效果好,而且不會出現肉質腐敗變質的情況。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胴體製冷的工藝,將豬胴體放入冷卻室製冷,所述冷卻室為消毒殺菌室,防止雜菌感染豬肉胴體。
[0005]優選的,所述冷卻室的室溫控制在4°C以下,溼度控制在80% — 90%,豬胴體在冷卻室冷卻的時間控制在18 — 22h。
[0006]優選的,所述豬胴體在冷卻室冷卻的時間為20h。
[0007]優選的,所述豬胴體製冷之後的體溫應當低於6°C。
[0008]優選的,所述豬胴體擺放進冷卻室時,相互間距為4cm。
[0009]優選的,所述冷卻室消毒的方法為化學消毒或者高溫消毒,如氯製劑消毒,消毒之後的冷卻室防止豬胴體被雜菌感染可以進一步保障豬肉品質。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
[0011]本發明通過簡單可行、規範操作的工藝,將生豬肉進行製冷保鮮,屠殺生豬效率高。在豬肉胴體製冷的過程中,將冷卻室的溫度、溼度、冷凍時間等進行嚴格控制,而且對冷卻室進行殺菌消毒,防止雜菌感染豬肉胴體,進而在通過製冷對豬肉保鮮的同時保證豬肉的品質,屠殺之後的豬肉從色澤和氣味上均能被消費者接受,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具體實施方式】
[0012]為了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13]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於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範圍。
[0014]一種胴體製冷的工藝,具體操作為:
[0015]將豬胴體放入冷卻室製冷,所述冷卻室為消毒殺菌室,防止雜菌感染豬肉胴體。[0016]所述冷卻室的室溫控制在4°C以下,溼度控制在80% — 90%,豬胴體在冷卻室冷卻的時間控制在18 — 22h。
[0017]所述豬胴體在冷卻室冷卻的時間為20h。
[0018]所述豬胴體製冷之後的體溫應當低於6°C。
[0019]所述豬胴體擺放進冷卻室時,相互間距為4cm。
[0020]所述冷卻室消毒的方法為化學消毒或者高溫消毒,如氯製劑消毒,消毒之後的冷卻室防止豬胴體被雜菌感染可以進一步保障豬肉品質。
[0021]將冷卻室的溫度、溼度、冷凍時間等進行嚴格控制,而且對冷卻室進行殺菌消毒,防止雜菌感染豬肉胴體,進而在通過製冷對豬肉保鮮的同時保證豬肉的品質,屠殺之後的豬肉從色澤和氣味上均能被消費者接受,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0022]以上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的是,上述優選實施方式不應視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本發明的保護範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範圍為準。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內,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胴體製冷的工藝,其特徵在於,將豬胴體放入冷卻室製冷,所述冷卻室為消毒殺菌室,防止雜菌感染豬肉胴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胴體製冷的工藝,其特徵在於,所述冷卻室的室溫控制在4°C以下,溼度控制在80% — 90%,豬胴體在冷卻室冷卻的時間控制在18 — 22h。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胴體製冷的工藝,其特徵在於,所述豬胴體在冷卻室冷卻的時間為20h。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胴體製冷的工藝,其特徵在於,所述豬胴體製冷之後的體溫應當低於6°C。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胴體製冷的工藝,其特徵在於,所述豬胴體擺放進冷卻室時,相互間距為4c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胴體製冷的工藝,其特徵在於,所述冷卻室消毒的方法為化學消毒或者高溫消毒。
【文檔編號】A23B4/06GK103719230SQ201410010687
【公開日】2014年4月16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9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9日
【發明者】孫剛, 陳朝敏, 吳文輝 申請人:四川四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