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的製作方法
2024-02-08 06:50:15
一種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包括:退勤照明按鈕,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室入口門附近,與電力機車110V電源和延時繼電器連接,用於司乘人員退勤離開機車後自動延時(例如設置為10分鐘)關閉司機室照明燈,或者登車時開啟司機室照明燈;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設置於所述退勤照明按鈕,與電力機車110V電源連接,用於在黑暗中使司乘人員方便、準確的找到退勤照明按鈕;延時繼電器,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操縱臺,與退勤照明按鈕連接,用於當按下退勤照明按鈕後,延時一定時間(例如設置為10分鐘)自動斷開;照明燈,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室,與延時繼電器連接,用於司機室照明。
【專利說明】一種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電力機車製造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
【背景技術】
[0002]當電力機車在晚上執行任務前,司乘人員到達電力機車後,需登車進行出庫整備作業。由於電力機車處於未上電狀態,整車無照明。所以司乘人員必須攜帶手電筒等照明裝置,登車進入司機室,並在手電筒等照明裝置的幫助下,找到機車照明開關,打開機車照明燈,然後進行出庫整備作業。
[0003]當電力機車在晚上執行任務完畢後,司乘人員退勤離開機車前,必須斷開機車電源,此時機車失去照明。司乘人員處於黑暗中,必須在手電筒等照明裝置的幫助下,下車並對機車入口門上鎖。
[0004]為解決司乘人員必須在手電筒等照明裝置的幫助下,才可以對機車進行整備操作或者下車對機車入口門上鎖,在司機室入口門附近設置退勤照明按鈕,退勤照明按鈕自帶指示燈,司乘人員在打開入口門後,快速、準確找到退勤照明按鈕,並按下退勤照明按鈕。隨後司機室照明燈點亮,司乘人員可進入司機室進行機車出庫整備作業。當電力機車在晚上執行任務完畢後,司乘人員退勤離開機車前,按下退勤照明按鈕,司機室照明燈點亮並延時一定時間(例如設置為10分鐘)。等待司乘人員離開機車後,司機室照明燈自動熄滅。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用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司乘人員在夜晚,必須藉助手電筒等照明裝置的幫助,才可以對機車進行整備操作或者下車對機車入口門上鎖。
[0006]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包括:
[0007]退勤照明按鈕,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室入口門附近,與電力機車IlOV電源和延時繼電器連接,用於司乘人員退勤離開機車後自動延時關閉司機室照明燈,或者登車時開啟司機室照明燈;
[0008]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設置於所述退勤照明按鈕,與電力機車IlOV電源連接,用於在黑暗中使司乘人員方便、準確的找到退勤照明按鈕;
[0009]延時繼電器,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操縱臺,與退勤照明按鈕連接,用於當按下退勤照明按鈕後,為司機室照明燈提供電源,延時一定時間(例如設置為10分鐘)自動斷開司機室照明燈電源;
[0010]照明燈,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室,與延時繼電器連接,用於司機室照明。
[0011]本發明通過在在司機室入口門附近設置退勤照明按鈕,退勤照明按鈕自帶指示燈,司乘人員在打開入口門後,快速、準確找到退勤照明按鈕,並按下退勤照明按鈕。隨後司機室照明燈點亮,司乘人員可進入司機室進行機車出庫整備作業。當電力機車在晚上執行任務完畢後,司乘人員退勤離開機車前,按下退勤照明按鈕,司機室照明燈點亮並延時一定時間(例如設置為10分鐘)。等待司乘人員離開機車後,司機室照明燈自動熄滅。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案需要使用的附圖作一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3]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一電力機車退勤照明電路的原理圖;
[0014]圖2為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二電力機車退勤照明按鈕及指示燈的具體位置圖;
[0015]圖3為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二電力機車司機室照明燈的具體位置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0017]實施例一
[0018]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電力機車退勤照明電路的原理圖。本實施例的電力機車退勤照明電路的電路基於圖1所示的電路結構,其中包括:退勤照明按鈕、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延時繼電器和司機室照明燈。
[0019]其中,退勤照明按鈕,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室入口門附近,與電力機車IlOV電源和延時繼電器連接,用於司乘人員退勤離開機車後自動延時關閉司機室照明燈,或者登車時開啟司機室照明燈;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設置於所述退勤照明按鈕,與電力機車I1v電源連接,用於在黑暗中使司乘人員方便、準確的找到退勤照明按鈕;延時繼電器,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操縱臺,與退勤照明按鈕連接,用於當按下退勤照明按鈕後,為司機室照明燈提供電源,延時一定時間(例如設置為10分鐘)自動斷開司機室照明燈電源;照明燈,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室,與延時繼電器連接,用於司機室照明。
[0020]通過上述電路結構,當退勤照明按鈕觸點閉合時,延時繼電器得到退勤照明按鈕觸點閉合信號,啟動延時程序(設置為10分鐘)。在10分鐘內,司機室照明燈得電點亮。10分鐘後,延時繼電器斷開,司機室照明燈失電熄滅。
[0021]在上述技術方案中,在電力機車司機室左右入口門附近分別設置退勤照明按鈕和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並與機車I1v電源連接,以實現從任何一個入口門進入司機室,都可以點亮司機室照明燈;或者從任何一個入口門離開機車都可以使司機室照明燈延時熄滅的目的。
[0022]其中,不同型號的電力機車具有不同的結構,延時繼電器可能設置於電力機車的不同位置。本發明技術方案以延時繼電器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操縱臺內部的車型為例,但並不限於此。
[0023]實施例二
[0024]圖2為電力機車退勤照明按鈕及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在的具體位置圖;如圖2所示,退勤照明按鈕及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位於司機室入口門附近。
[0025]圖3為電力機車司機室照明燈的具體位置圖。如圖3所示,司機室照明燈位於司機室頂部。
[0026]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現上述方法實施例的部分步驟必須通過延時繼電器的延時程序才可以實現。
[0027]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其特徵在於,包括: 退勤照明按鈕,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室入口門附近,與電力機車IlOV電源連接,用於司乘人員登車時開啟司機室照明燈,或者退勤離開機車時關閉司機室照明燈; 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設置於所述退勤照明按鈕,與電力機車I1v電源連接,用於在黑暗中使司乘人員方便、準確的找到退勤照明按鈕; 延時繼電器,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操縱臺,與退勤照明按鈕連接,用於當按下退勤照明按鈕後,為司機室照明燈提供電源,延時一定時間(例如設置為10分鐘)自動斷開司機室照明燈電源; 照明燈,設置於電力機車司機室,與延時繼電器連接,用於司機室照明。 其中,所述退勤照明按鈕常開觸點直接與電力機車I1v電源連接;所述電力機車IlOV電源為機車IlOV蓄電池; 其中,所述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觸點直接與電力機車I1v電源連接;所述電力機車IlOV電源為機車IlOV蓄電池; 其中,所述延時繼電器Cl點與機車IlOV電源連接,Dl點與所述退勤照明按鈕連接,D2和D3點與所述司機室照明燈連接;所述電力機車IlOV電源為機車IlOV蓄電池; 其中,所述司機室照明燈觸點與所述延時繼電器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其特徵在於,所述退勤照明按鈕為一常開觸點,常開觸點與電力機車IlOV電源連接;所述退勤照明按鈕閉合後,所述延時繼電器得電,激活延時程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其特徵在於,所述退勤照明按鈕為自動復位式按鈕,在操作者按下按鈕,輸出觸點閉合信號,操作者離開按鈕時,按鈕自動復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其特徵在於,所述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觸點與電力機車IlOV蓄電池連接;所述IlOV蓄電池電壓只要滿足指示燈工作要求,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一直得電發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其特徵在於,所述退勤照明按鈕指示燈為發光二極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其特徵在於,所述延時繼電器與所述退勤照明按鈕連接,在延時繼電器得到退勤照明按鈕閉合的信號後,啟動延時程序,延時繼電器閉合一定時間(例如設置為10分鐘);10分鐘後,延時繼電器斷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力機車退勤照明的電路,其特徵在於,所述司機室照明燈觸電與延時繼電器連接,在延時繼電器啟動延時程序後,司機室照明燈得電一定時間(例如設置為10分鐘)點亮;10分鐘後,延時繼電器斷開司機室照明燈電源,司機室照明燈失電熄滅。
【文檔編號】B61D29/00GK104477189SQ201410665587
【公開日】2015年4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19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19日
【發明者】李學普, 董螢 申請人:中國北車集團大同電力機車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