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中國·焦作國際太極拳交流大賽競賽規程
2025-05-08 10:45:24
第六屆中國·焦作國際太極拳交流大賽競賽規程
一、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1年8月20日至26日,河南省焦作市。
二、參加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武術協會,各行業體協,各中國武術協會會員單位,各武術組織。
三、競賽項目
(一)個人項目:
規定項目:陳式太極拳、楊式太極拳、吳式太極拳、武式太極拳、孫式太極拳、42式太極拳、42式太極劍。
傳統項目:陳式太極拳、楊式太極拳、吳式太極拳、武式太極拳、孫式太極拳、和式太極拳、其它太極拳、太極器械。
(二)集體項目:
太極拳、太極器械、太極拳械、24式太極拳、32式太極劍。
(三)太極推手項目:
男子:52公斤級;56公斤級;60公斤級;65公斤級;70公斤級;75公斤級;80公斤級;80公斤以上級。
女子:48公斤級;52公斤級;56公斤級;60公斤級。
四、 參加辦法
(一)每單位最多報3支隊伍,每支隊伍可報領隊、教練、隨隊醫生各1人,運動員20人(男、女不限)。
(二)個人項目:每名運動員限報1項拳術、1項器械。可兼報集體項目。
(三)集體項目:每隊限報1項。性別、年齡組別不限。人數不得少於6人,若少於6人,不予編排。
(四)太極推手項目:每隊每級別男、女分別限報1人。
五、競賽辦法
(一)本次比賽為個人項目賽和集體項目賽。
(二)比賽採用2011年中國武術協會印製的《傳統武術套路競賽規則(試行)》。
(三)太極推手比賽採用單敗淘汰賽。競賽辦法另行通知。
(四)項目時間:
1、太極拳不超過4分鐘。演練至3分鐘時,裁判長鳴哨提示。
2、太極器械不超過3分鐘。演練至2分時,裁判長鳴哨提示。
3、集體項目不超過4分鐘,須配樂(自備CD光碟),音樂伴奏中不能出現說唱等內容,若出現說唱裁判長總扣0.1分。比賽時,由本隊教練或領隊負責放音樂。
(五)太極拳、太極器械年齡分組:
A組:12周歲以下(2000年1月1日之後出生者)
B組:12周歲至17周歲(1999年12月31日-1994年1月1日)。
C組:18周歲至39周歲(1993年12月31日-1972年1月1日)。
D組:40周歲至59周歲(1971年12月31日-1952年1月1日)。
E組:60周歲和60周歲以上(1952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六、錄取與獎勵辦法
(一)規定項目:各單項各組別男、女分別設前八名。第一、二、三名頒發金、銀、銅獎牌和證書,第四-八名頒發證書。
(二)傳統項目:各單項各組別男、女分別設一等獎20%、二等獎30%、三等獎30%。頒發獲獎證書和獎牌,其他頒發參賽證書。錄取比例均按照實際參賽人數,採取四捨五入的辦法。
(三)集體項目:太極拳、太極器械(含太極拳械)、24式太極拳、32式太極劍分別設一等獎20%、二等獎30%、三等獎30%頒發獲獎證書。錄取比例均按照實際參賽人數,採取四捨五入的辦法。每項1-2個隊參賽時,併入同類集體項目錄取。
(四)太極推手:各級別男、女分別設前八名。第一、二、三名頒發金、銀、銅獎牌和證書,第四-八名頒發證書。
(五)凡未獲得名次和獎項的運動員,組委會頒發參賽紀念證書。
(六)本次比賽設"武德風尚獎"運動員、裁判員。主要依據參賽隊員的數量,參賽項目的數量,比賽成績以及賽風、賽紀等方面進行評選。
七、報名與報到
(一)報名:
1、請各參賽隊2011年7月22日前,務必將報名表和報項表用A4紙列印一式二份,一份郵寄(以到達郵戳為準)至焦作國際太極拳交流大賽組委會,一份存留本隊備份,便於核查。並分別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和[email protected](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
2、請將運動員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證複印件、責任聲明書,人身意外保險單及健康證明一併郵寄至組委會。逾期不予參賽。
(二)報到:
1、請於8月19日18:00前到河南省焦作市體育中心競賽部報到。
2、乘車路線:各隊可乘火車或汽車直接到河南省焦作市。乘飛機、火車、汽車在鄭州中轉,可到鄭州火車站對面長途汽車站乘坐鄭州-焦作的長途車直達焦作(鄭州距焦作95公裡);屆時焦作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有專車接站。
八、費用
(一)各隊費用自理。請於7月22日前報名時匯至大賽組委會。並將匯款憑證複印件同報名表一起寄至大會組委會。
(二)食宿費:
三星級標準間:每人每天180元人民幣。
二星級標準間:每人每天160元人民幣。
普通標準間: 每人每天140元人民幣。
(三)會務費:每人向大賽組委會交納會務費240元人民幣(會務費含比賽、大會統一組織的活動、交通及開、閉幕式等內容)。報名時匯至大賽組委會。
(四)匯款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401號焦作市體育局競賽科祝東超(收)
帳戶名稱:焦作市體育局
銀行名稱:焦作市商業銀行東城支行
帳 號:710020120000000297
九、技術會議
2011年8月20日9:00召開技術會議,會議內容為本次賽事活動的相關事宜,請各參賽隊領隊和教練準時參加。具體地點見報到須知。
十、仲裁委員會和裁判員
(一)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二)裁判人員由中國武術協會選派,另行通知。
十一、聯繫方式
(一)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社會部
聯 系 人:馮宏芳、陳曦、尚德軍
聯繫電話:010-64912159/010-64912158
傳 真:010-64912159/010-64912158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3號
郵 編:10002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河南省焦作市體育局
聯 系 人:祝東超
電 話:0391-3934492/3933192/3935343
傳 真:0391-3996522
通訊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401號
市體育中心體育局競賽科
郵 編:45400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二、其它
(一)請運動員自行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二)各參賽隊報到後,大會醫務組將對運動員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抽查,如發現問題,取消參賽資格。
(三)各參賽隊報到後,請認真閱讀秩序冊內容,若發現項目、姓名有異議者,務必於8月19日晚22:00之前,由本人或領隊、教練填寫申請表並籤字遞交大會組委會競賽部(並註明籤字人聯繫電話),經編排記錄長審查,若提出申訴內容與原始報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與原始報名表不符合者,不予更改。
(四)為保證競賽編排秩序嚴謹,參賽人員比賽項目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必須在8月19日晚22:00之前,由領隊或教練填寫申請表並籤字後遞交大賽競賽部(並註明籤字人聯繫電話),經同意後,每更換一項交100元人民幣。
(五)運動員須在賽前30分鐘參加檢錄,上場前在檢錄處等候,3次點名未到,按棄權處理。
(六)比賽運動員必須穿武術傳統形式的服裝、武術鞋。服裝和器械自備。
十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