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能源坩堝叉車的製作方法
2023-05-16 07:25:16
本實用新型涉及光伏電池生產環節中輔助工裝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新能源坩堝叉車。
背景技術:
在光伏電池生產的過程中,坩堝的搬運過程主要是利用上料叉車來實現,目前上料叉車通過空閒時間進行充電,達到使用要求後進行使用,上料車只有兩個車臂,對坩堝或是其他高溫、較重、易碎的載重物進行搬運基本上是依靠上料車前叉,主要是利用液壓升降裝置對承載物進行位移,專用上料車依靠自身前叉對載重物進行緊固,達到運輸目的。
目前現有的上料叉車存在的以下缺陷:1、當承載物出爐後,上料車進行位移時,前叉會對坩堝表面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並且對其他的易碎、高溫承載物不能進行穩定的緊固。獨自一人或者兩人無法對載重物進行合理位移。2、在電力低下時,上料車不能進行使用,需要等待充電完畢後進行使用,耗時的同時也延緩生產。
有鑑於此,所以,如何提供一種新型的坩堝叉車,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是目前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能源坩堝叉車,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具體方案如下:
一種新能源坩堝叉車,包括車體、固定裝置、升降系統,所述固定裝置通過鎖緊裝置固定安裝有吸盤,所述吸盤設置在相對設置的固定裝置的內側,所述車體頂部設有太陽能電池板,所述車體下部設有蓄電裝置,所述太陽能電池板所發的電量存儲在所述蓄電裝置內。
具體的,所述車體頂部還安裝有風能發電裝置,所述風能發電裝置所發電量存儲在所述蓄電裝置內。
進一步的,所述鎖緊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固定裝置上的滑道以及可以在所述滑道內任意位置固定的鎖母組件。
優選的,所述吸盤材質為耐高溫橡膠或者耐高溫樹脂材料。
優選的,所述升降系統為液壓控制。
優選的,所述升降系統為電動控制。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是:1、採用新能源(太陽能、風能)作為輔助電能供應,避免了叉車本身電力不足帶來的生產效率問題。2、在叉車固定裝置內側設置位置可以調節的吸盤,避免叉車夾持坩堝後,固定裝置對坩堝表面造成的傷害。3、單人即可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新能源坩堝叉車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俯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中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10、車體 20、固定裝置 21、鎖緊裝置 211、鎖母組件 212、滑道 22、吸盤 30、升降系統 40、太陽能電池板 50、蓄電裝置 60、風能發電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新能源坩堝叉車的側面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的俯視圖,參照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一種新能源坩堝叉車,包括車體10、固定裝置20、升降系統30,所述固定裝置20通過鎖緊裝置21固定安裝有吸盤22,所述吸盤20設置在相對設置的固定裝置20的內側,所述車體10頂部設有太陽能電池板40,所述車體10下部設有蓄電裝置50,所述太陽能電池板40所發的電量存儲在所述蓄電裝置50內。
使用時候,只需將坩堝(未圖示)放置在相對設置的吸盤20之間,開啟控制裝置,使固定裝置20加緊坩堝,由於有吸盤的存在,避免了固定裝置直接與坩堝的接觸,從而保護了坩堝外表面不受損害,進一步提高鑄錠過程中的安全性。同時由於叉車本身增加了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由於叉車本身電力不足帶來的生產效率低下的問題,該裝置單人即可操作,相對現有技術提高了工作效率。
進一步的,所述車體10頂部還安裝有風能發電裝置60,所述風能發電裝置60所發電量存儲在所述蓄電裝置50內。風能作為輔助發電裝置,可以進一步提高輔助新能源電量的儲備。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變形,參照圖3所示,所述鎖緊裝置21包括設置在所述固定裝置20上的滑道212以及可以在所述滑道212內任意位置固定的鎖母組件211。使用者可以根據坩堝大小,調整吸盤20設置在固定裝置上的位置,進一步保證坩堝(未圖示)在轉運過程中的安全。
優選的,所述吸盤20材質為耐高溫橡膠或者耐高溫樹脂材料。
優選的,所述升降系統為液壓控制。
優選的,所述升降系統為電動控制。
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了描述,但是本實用新型並不局限於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宗旨和權利要求所保護的範圍情況下,還可做出很多形式,這些均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