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耐磨防震鞋底的製作方法
2023-05-06 19:58:51 1
專利名稱:高耐磨防震鞋底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鞋底,特別涉及一種高耐磨防震鞋底。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及資料上的出現的鞋種類繁多,鞋在經過一段人們穿著一段時間後,通常鞋底的後跟部比較容易磨損,往往出現前掌部完好無損,而後跟部已經磨損非常嚴重的情況,不僅不夠美觀,而且不利於使用者正常的行走。人在行走過程中,鞋底與地面接觸時所產生的反震力會對人體足部造成衝擊。如,長時間行走時,足部會有刺痛感便是由於反震力所造成的;這樣對足部的傷害是比較大的。
發明內容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減震、後跟耐磨的高耐磨防震鞋底。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高耐磨防震鞋底,包括有由橡膠材料加工成型的鞋底本體,所述的鞋底本體包括有前掌部分、後跟部分及連接前掌部分與後跟部分的中間連接部分,其特徵在於所述後跟部分與地面接觸的端面上開設有缺槽,缺槽內設有填充耐磨塊;所述的前掌部分及後跟部分相對於與地面接觸一端的另一端處設有減震件。其中,填充耐磨塊為耐磨的塑膠塊。採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在鞋底後跟處開設置缺槽,並在缺槽內設置填充耐磨塊,填充耐磨塊相對於鞋底本體而言,其耐磨性好,填充耐磨塊與地面的摩擦不會發生較大的磨損,這樣設置不僅美觀,而且不會影響到使用者的正常行走。鞋底本體的前掌部分及後跟部分減震件的設置可減少使用者在行走時的反震力,對使用者者的足部提供了保護。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後跟部分的彈性塑膠片為兩片,兩彈性塑膠片層疊設置。採用上述技術方案,這樣設置減震效果更好。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鞋底本體的前掌部分及後跟部分上分別開設有安裝槽,所述的減震件為放置於安裝槽內的彈性塑膠片,彈性塑膠片上設有若干彈性減震凸起。採用上述技術方案,這樣設置結構簡單,安裝方便,並且減震性好。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後跟部分彈性塑膠片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如圖1、圖2所示的一種高耐磨防震鞋底,包括有由橡膠材料加工成型的鞋底本體1,鞋底本體I包括有前掌部分11、後跟部分12及連接前掌部分11與後跟部分12的中間連接部分13,後跟部分12與地面接觸的端面上開設有缺槽121,缺槽121內設有填充耐磨塊2,該填充耐磨塊2為耐磨的塑膠塊;前掌部分11及後跟部分12相對於與地面接觸一端的另一端處設有減震件3。上述方案中,通過在鞋底本體I的後跟部分12處處開設置缺槽121,並在缺槽121內設置填充耐磨塊2,填充耐磨塊2相對於鞋底本體I而言,其耐磨性好,填充耐磨塊2與地面的摩擦不會發生較大的磨損,這樣設置不僅美觀,而且不會影響到使用者的正常行走。鞋底本體I的前掌部分11及後跟部分12的減震件3的設置可減少使用者在行走時的反震力,對使用者者的足部提供了保護。需要說明的是,填充耐磨塊2與鞋底本體I的後跟部分12可為粘合,也可通過外部連接件實施連接,都是可行的。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為了方便加工及安裝,鞋底本體I的前掌部分11及後跟部分12上分別開設有安裝槽14,減震件3為放置於安裝槽14內的彈性塑膠片31,彈性塑膠片31上設有若干彈性減震凸起32。需要說明的是,為了提高減震效果,鞋底本體I的後跟部分12的彈性塑膠片31為兩片,兩彈性塑膠片31層疊設置。
權利要求1.一種高耐磨防震鞋底,包括有由橡膠材料加工成型的鞋底本體,所述的鞋底本體包括有前掌部分、後跟部分及連接前掌部分與後跟部分的中間連接部分,其特徵在於所述後跟部分與地面接觸的端面上開設有缺槽,缺槽內設有填充耐磨塊;所述的前掌部分及後跟部分相對於與地面接觸一端的另一端處設有減震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耐磨防震鞋底,其特徵在於所述鞋底本體的前掌部分及後跟部分上分別開設有安裝槽,所述的減震件為放置於安裝槽內的彈性塑膠片,彈性塑膠片上設有若干彈性減震凸起。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高耐磨防震鞋底,其特徵在於所述後跟部分的彈性塑膠片為兩片,兩彈性塑膠片層疊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高耐磨防震鞋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填充耐磨塊為耐磨的塑膠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鞋底,特別涉及一種高耐磨防震鞋底。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高耐磨防震鞋底,包括有由橡膠材料加工成型的鞋底本體,所述的鞋底本體包括有前掌部分、後跟部分及連接前掌部分與後跟部分的中間連接部分,後跟部分與地面接觸的端面上開設有缺槽,缺槽內設有填充耐磨塊;所述的前掌部分及後跟部分相對於與地面接觸一端的另一端處設有減震件。採用上述技術方案,提供了一種減震、後跟耐磨的高耐磨防震鞋底。
文檔編號A43B13/18GK202819845SQ20122056160
公開日2013年3月2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9日 優先權日2012年10月29日
發明者張秀龍, 黃忠達, 劉曉清 申請人:溫州市海濱秀龍鞋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