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木材部分的乙醯化的方法
2023-11-30 18:34:06 3
專利名稱:用於木材部分的乙醯化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未裝飾或裝飾的板材和/或嵌條,具體地說,涉及由木材刨花、木材碎料、木纖維和/或纖維素纖維壓製成單或多重疊芯層(lap core layer)在建築物中的室內或室外應用,其中木材部分被こ醯化,用作為粘合劑的合成樹脂浸潰,加熱固化並壓制。為了方便起見,這些板材/嵌條將稱為「複合材料」,通常包括主要來自例如雲杉或松木的軟木原料的工程木製品,例如中密度纖維板、定向刨花板以及碎料板。
背景技術:
包括這樣複合材料的製品可用於建築物的外部正面覆層;外部壁板的應用;在隔離和支撐中的結構性應用;圍牆、屋頂以及地板、陽臺的覆層;或護牆板或圍牆板;或也可用於牆壁或家具的內襯壁,或溼室或實驗室設備的內壁村。
複合材料的表面可未裝飾,或由塗層或層壓膠合板組成的裝飾層完成。現有技術公開了由木屑以及木纖維與合成樹脂或粘合劑的基體製成的板材。該板材通常具有均勻的密度,且通常不適用於在潮溼條件下的外部應用或內部應用。這種類型的板材即不是免維護,且通常由於通過邊緣或表面的嚴重水吸收而需要在所有側面上進行後處理。水吸收會引起嚴重的膨脹,伴隨有板材尺寸的增加以及材料的機械強度的顯著損失。這些材料的耐氣候性也不令人滿意。在耐氣候性測試中,數周后發生水分的強吸收以及隨之發生的周圍膨脹和芯分裂,因此會發生表面裂縫。當進行抗生物侵蝕測定時,現有的板材與由こ醯化木材部分(element)製成的板材相比也顯示出較差的耐久性。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ー種木基複合材料,該木基複合材料在變化的氣候條件影響下不會顯示出上述不足,而是將顯示出有利且降低的膨脹性質。本發明的另ー個目的在於提供ー種木基複合材料,該木基複合材料壽命長且是耐用的,即該木基複合材料在天氣和生物侵蝕的影響下將不會腐爛、腐敗或破裂。本發明的另ー個目的在於提供ー種木基複合材料,該木基複合材料在環境溫度下浸入水中且與其平衡相當長的時間後,與現有複合材料相比時將顯示出機械強度性能例如斷裂模量和彈性模量顯著少的降低。「相當長的時間」表示幾個星期或幾個月。本發明的另ー個目的在於提供ー種木基複合材料,該木基複合材料在浸溼或底漆塗裝後具有仍然光滑的表面,基本上纖維或木材部分不會變得鬆動或從表面上豎起。這就使得塗層和油漆更有效地塗布,因此有效地花費成本。此外,與改善的尺寸穩定性結合的此性能產生顯著長的塗層使用壽命以及因此較低的維護成本。通常,纖維和木材部分可能會從複合材料的表面上豎起I至2_,使得表面有「毛刺的感覺」。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生產こ醯化木材部分作為用於生產根據本發明的木基複合材料的基礎原料的方法。通常,根據本發明適用於こ醯化的木材部分在下表I中描述表I
權利要求
1.ー種包括こ醯化木材部分的複合材料木製品,其特徵在於,在經受25次如表II中所述的溼幹/凍融循環後,所述複合材料木製品的厚度膨脹的平均值不超過5%。
2.ー種包括こ醯化木材部分的複合材料木製品,其特徵在於,在經受25次如表II中所述的溼幹/凍融循環後,所述複合材料木製品保持平均值至少為90%的彈性模量。
3.ー種包括こ醯化木材部分的複合材料木製品,其特徵在於,在經受25次如表II中所述的溼幹/凍融循環後,所述複合材料木製品保持平均值至少為90%的抗彎強度。
4.ー種包括こ醯化木材部分的複合材料木製品,其特徵在於,在環境溫度下的水中浸泡48小時後,所述複合材料木製品保持至少70%的斷裂模量。
5.ー種包括こ醯化木材部分的複合材料木製品,其特徵在於,所述複合材料木製品具有權利要求I至4中的所述製品的兩個或更多個性能。
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複合材料,其特徵在於,使用聚ニ苯基甲烷ニ異氰酸酷粘合劑。
7.一種聚ニ苯基甲烷ニ異氰酸酯作為粘合劑在製造包括こ醯化木材部分的複合材料木製品中的應用。
8.一種用於木材部分的こ醯化的兩階段方法,其特徵在幹,(a)在30°C至190°C的溫度、大氣壓力至15巴的壓カ下,用こ酸酐處理所述部分至多80分鐘,以及(b)隨後用可混合有こ酸酐、或こ酸酐和こ酸的混合物的惰性氣體在I至5巴的壓カ下加熱至150°C至1900C的溫度,並持續5至300分鐘。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木材部分包括雲杉或松木。
10.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幹,所述木材部分在こ醯化之前乾燥至2wt%至IOwt%的含水量。
11.如權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階段(a)之前對所述部分施加真空以去除存在的氣體。
12.如權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階段(a)中,所述溫度為60°C至130°C,所述壓カ為8至12巴,且時間為5至20分鐘。
13.如權利要求8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階段(b)中,所述溫度為130°C至145°C,所述壓カ為I至3巴,且時間為2至4小時。
14.如權利要求13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壓カ為I至2巴。
15.如權利要求8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惰性氣體是氮氣。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氮氣被こ酸酐和こ酸完全飽和。
17.—種如本文中參照實施例說明的包括こ醯化木材部分的複合材料木製品。
18.—種如本文中參照實施例說明的用於木材部分的こ醯化的兩階段方法。
全文摘要
一種包括乙醯化木材部分的複合材料木製品,其特徵在於,在經受25次如表II中所述的溼幹/凍融循環後,厚度膨脹的平均值不超過5%。可替代的特性包括彈性模量和斷裂模量、以及抗彎強度。也描述了用於木材部分的乙醯化的兩個階段方法。
文檔編號C08G18/64GK102822282SQ201180009580
公開日2012年1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1年2月4日 優先權日2010年2月4日
發明者米歇爾·馬斯, 貝諾·波爾 申請人:泰坦木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