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產生噴泉的工藝燈飾的製作方法
2023-05-06 04:47:01
專利名稱:一種可產生噴泉的工藝燈飾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工藝燈飾。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可產生噴泉的工藝燈飾,該燈飾的內部設置有一個活動的液態燃料容器及一條供水主管,燈飾的表面適當位置上分別裝有噴火嘴及噴水嘴,其中噴火嘴通過燈芯與液態燃料容器連接,噴水嘴與供水主管連接。
為控制噴水嘴的水量,本實用新型供水主管裝有一個控制流量的閥門;在噴水嘴的下方設有一個接水裝置,該接水裝置與供水主管連通,噴水嘴噴出的水通過水泵不斷循環使用,又在接水裝置上設有用於插置花卉的插花裝置。
本實用新型在液態燃料容器的下方設有一個燭臺,液態燃料容器放置在燭臺上。由於液態燃料容器是活動的,取出容器可添加燃料,不用容器時可直接將固態蠟燭點燃放置在燭臺上,非常實用。
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工藝燈飾形成噴泉簇擁火焰的優雅美景,產生出絢麗的色彩,提高了工藝燈飾的觀賞性,具有較高的藝術性及實用性。
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如
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為一盞蓮花工藝燈飾,在燈飾1的蓮蓬內放置有一個活動的液態燃料容器2,液態燃料容器2的下方設有一個蠟燭臺7。燈飾1的底座內部裝有一條供水主管3,供水主管3上裝有一個控制流量的閥門8及一個水泵9。燈飾1的蓮蓬上端裝有噴火嘴4,噴火嘴4通過燈芯6與液態燃料容器2連接。燈飾1的花芯上裝有噴水嘴5,噴水嘴5與供水主管3連接。噴水嘴5的下方設有一個接水裝置10,該接水裝置10由蓮花的花瓣形成,接水裝置10與供水主管3連通,又在接水裝置10的花瓣上設有多個用於插置花卉的插花裝置11。
權利要求1.一種可產生噴泉的工藝燈飾,其特徵在於燈飾(1)的內部設置有一個活動的液態燃料容器(2)及一條供水主管(3),燈飾(1)的表面適當位置上分別裝有噴火嘴(4)及噴水嘴(5),其中噴火嘴(4)通過燈芯(6)與液態燃料容器(2)連接,噴水嘴(5)與供水主管(3)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產生噴泉的工藝燈飾,其特徵在於液態燃料容器(2)的下方設有一個燭臺(7),液態燃料容器(2)放置在燭臺(7)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產生噴泉的工藝燈飾,其特徵在於供水主管(3)裝有一個控制流量的閥門(8)及一個水泵(9)。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產生噴泉的工藝燈飾,其特徵在於在噴水嘴(5)的下方設有一個接水裝置(10),該接水裝置(10)與供水主管(3)連通。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產生噴泉的工藝燈飾,其特徵在於在接水裝置(10)上設有用於插置花卉的插花裝置(11)。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產生噴泉的工藝燈飾,該燈飾的內部設置有一個活動的液態燃料容器及一條供水主管,燈飾的表面適當位置上分別裝有噴火嘴及噴水嘴,其中噴火嘴通過燈芯與液態燃料容器連接,噴水嘴與供水主管連接。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工藝燈飾形成噴泉簇擁火焰的優雅美景,產生出絢麗的色彩,提高工了藝燈飾的觀賞性,具有較高的藝術性及實用性。
文檔編號F21V33/00GK2562068SQ0227119
公開日2003年7月23日 申請日期2002年6月20日 優先權日2002年6月20日
發明者陳志平, 陳永瑜 申請人:陳志平, 陳永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