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光網絡中信令通道的配置方法
2023-05-06 21:55:46
專利名稱:一種光網絡中信令通道的配置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光網絡中涉及業務保護時信令網的配置方法,屬於光通訊領域。特別是光網絡業務保護時,受保護業務通道失效情況下,信令網能實時、正確的傳送保護信令,對工作業務通道進行保護的一種信令通道配置方法。
在光網絡系統中,任意網元間的工作業務通道與信令通道通常在同一個光纖鏈路上,如果這條光纖鏈路由於各種原因發生斷路,那麼業務通道失效的同時,信令通道也會失效。此時必須首先恢復網元間的信令通道,才能在網元間傳送保護信令,進而對受保護業務通道進行保護。這樣,信令網的恢復過程會佔用整個業務通道的保護時間,導致保護倒換時間超出50ms的規定。同時,在信令網沒有恢復的情況下傳送保護信令,會出現保護信令丟失的情況,導致保護失敗。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在光網絡的每個網元都設計一個信令路由模塊作為通訊信令的控制平臺,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控制信令在信令網中的路由,使得需要保護的工作業務通道與信令通道不相干。所謂不相干路由就是網元間的受保護業務通道與信令通道不在同一光纖鏈路上,即工作業務路由與信令路由不重合。當工作業務通道所在的光纖鏈路斷路後,信令通道依然完好,不需要首先對信令路由進行恢復就能及時的傳送保護信令,對工作業務通道進行保護。
本發明所述方法,其特徵在於步驟一在每個網元中設置一個信令路由模塊;步驟二使用信令路由模塊在整個光網絡中構建一個獨立的信令網;步驟三在信令網中,為光網絡中需要保護的受保護業務通道單獨配置一條不相干的信令路由;本發明的優點為當受保護業務通道所在的光纖鏈路斷路後,不需要再重新配置信令網,使得信令網的恢復不佔用整個業務保護時間,不會發生由於信令路由的重新配置而導致保護信令丟失的情況。
本發明主要是在光網絡保護的情況下,提出一種信令路由與受保護業務通道的不相干配置方法,使得受保護業務通道所在的光纖鏈路斷路後,不需要首先恢復信令網,就能保證業務通道的保護倒換能實時正確的完成。不相干配置方法見
圖1,在示意圖中八個網元組成光網絡,其中A、B、C、D、E、F、G、H分別為每個網元中的信令路由模塊,組成光網絡的信令控制平臺。RPP從信令網接收保護信息,負責完成與本網元有關的業務通道保護路由協議處理功能。
在實施例中,有一條需要1+1保護的業務通道F→E→C,保護業務通道為F→D→C,那麼F、C兩網元間與工作業務通道不相干的信令路由配置為F→D→C,在工作業務通道斷路後,信令網F、C網元間的路由還是有效的,不影響保護信息在F、C網元間的傳遞。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這樣配置信令網路由,可以做到在沒有對整個信令網完全恢復時,仍然能保證保護信令通過與受保護業務通道不相干的信令通道在各個節點間轉發,對業務通道進行保護。
由於本發明實施時,信令網採用IP分組交換網,由一塊SRP板完成信令路由模塊的功能,對IP包進行分組交換。所以不相干信令路由具體配置上可以利用D類IP多播地址(範圍從224.0.0.0到239.255.255.255),為在F、D、C三個網元的SRP板上配置一個多播路由,將F、D、C三個網元的RPP板加入到此多播組中,在工作業務通道失效後,失效鏈路兩端的網元的RPP板會將保護信令封裝成IP多播包在信令網上上傳輸,加入到此多播組的相關RPP板會收到此多播數據包,對保護信令進行處理後,進行保護倒換。
本示意圖中只有一條受保護工作業務通道,所以只配置了一條不相干信令路由,具體應用時可以根據光網絡中實際的受保護業務通道數目,分別配置不相干信令路由。
權利要求
1.一種光網絡中信令通道的配置方法,其特徵在於步驟一在每個網元中設置一個信令路由模塊;步驟二使用信令路由模塊在整個光網絡中構建一個獨立的信令網;步驟三為光網絡中需要保護的受保護業務通道單獨配置一條不相干的信令路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令通道的配置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步驟三中的不相干信令路由配置可以利用D類IP多播地址,範圍從224.0.0.0到239.255.255.25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令通道的配置方法,其特徵在於在信令網中,可以根據光網絡中實際的受保護業務通道數目,分別配置不相干信令路由。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出了一種光網絡中信令通道的配置方法,屬於光通訊領域。所述方法包括在每個網元中設置一個信令路由模塊;使用信令路由模塊在整個光網絡中構建一個獨立的信令網;為光網絡中需要保護的受保護業務通道單獨配置一條不相干的信令路由。本發明在光網絡中受保護業務通道配置信令路由時,採用不相干性配置,使受保護業務通道和信令通道不在同一光纖鏈路上,以實現工作業務通道鏈路斷路後,不影響保護信令在信令網上及時正確的傳輸,能做到實時的保護倒換。
文檔編號H04B10/12GK1466277SQ02112459
公開日2004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02年7月6日 優先權日2002年7月6日
發明者施社平, 吳治平, 楊重陽 申請人:深圳市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