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自卸式高效離心脫水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17 19:57:00
本發明涉及一種脫水裝置,具體是一種自卸式高效離心脫水裝置。
背景技術:
離心脫水機洗滌設備的一種,是採用內筒轉動等離心方式,通過高速的旋轉產生的離心力,將物件所含的水分甩出去的一種設備。主要用於各種紡(針)織品、服裝、印染、食品、五金、化工原料、乳膠製品等洗滌後脫水甩幹,它廣泛適用於紡織、印染、服裝、賓館、酒店、醫院、化工、食品、五金,機械配件及乳膠製品等企事業單位。工業方面適用於各種金屬零件經研磨、切削加工,油洗水、洗滌、冷卻、浸防鏽液後脫水(油),適用於小五金件、電子零件、鐵屑、鋁屑、銅屑的乾燥、脫水、脫油;以及電鍍與研磨加工廠、五金車床加工廠、五金緊固件廠等廠。現有技術中,傳統的離心脫水裝置結構複雜,操作不便,不能實現自動卸料,工作效率低,並且對脫水物料的類型適應性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自卸式高效離心脫水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自卸式高效離心脫水裝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中部設有電機,電機上部接有主軸,底座上設有固定座,固定座一側設有氣缸,氣缸一端接有氣泵,氣缸作用端連接槓桿,槓桿連接接料盤,接料盤與篩桶之間設有出料口,固定座中部設有凹槽,凹槽內裝有主軸,主軸外側與連接筋一端固結,連接筋另一端與外旋轉軸固結,主軸上部設有外端臂,外端臂上端與彈簧相連,彈簧與背壓閥連接,外端臂外側與滾筒連接,在背壓閥上面部分的主軸上設有漿片,主軸連接有內旋轉軸,連接筋連接有外旋轉軸,外旋轉軸上端設有入料鬥,外旋轉軸與背壓閥之間設有排出孔,連接筋一側設有篩桶。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突出裝置為漿片。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入料鬥外側設有外殼。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外殼下面部分連接有水槽。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能夠實現自動出料,工作效率高,操作簡便,能夠對纖維、結晶物料進行脫水處理,製造成本低。
附圖說明
圖1為自卸式高效離心脫水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自卸式高效離心脫水裝置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電機、3-固定座、4-氣缸、5-槓桿、6-接料盤、7-篩桶、8-出料口、9-主軸、10-連接筋、11-外旋轉軸、12-外端臂、13-彈簧、14-背壓閥、15-滾筒、16-漿片、17-內旋轉軸、18-外旋轉軸、19-入料鬥、20-排出孔、21-外殼、22-水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自卸式高效離心脫水裝置,包括底座1,底座中部設有電機2,電機2上部接有主軸9,底座上設有固定座3,固定座3一側設有氣缸4,氣缸一端接有氣泵,氣缸作用端連接槓桿5,槓桿連接接料盤6,接料盤與篩桶7之間設有出料口8,固定座3中部設有凹槽,凹槽內裝有主軸9,主軸9外側與連接筋10一端固結,連接筋10另一端與外旋轉軸11固結,主軸9上部設有外端臂12,外端臂12上端與彈簧13相連,彈簧13與背壓閥14連接,外端臂12外側與滾筒15連接,在背壓閥14上面部分的主軸9上設有漿片16,漿片16為突出裝置,主軸9連接有內旋轉軸17,連接筋10連接有外旋轉軸18,外旋轉軸18上端設有入料鬥19,外旋轉軸18與背壓閥之間設有排出孔20,連接筋10一側設有篩桶7,入料鬥19外側設有外殼21,外殼21下面部分連接有水槽22。
本發明結構新穎,運行穩定,入料鬥19安裝在高效脫水裝置的頂部,利用重力作用入料,電機2與主軸9相連,電機帶動主軸9轉動。安裝在主軸上的漿片16隨主軸9轉動,物料在離心力的作用下脫去水分,並通過內部篩桶7將水分甩出。內部工作裝置包括漿片16、連接筋10、篩桶7、內旋轉軸17、外旋轉軸18、以及排出孔20。工作裝置底部的背壓閥14上逐漸積累物料,當物料達到一定重量會使得彈簧13壓縮,從而有效調整排出孔大小,使得脫水後的物料排出。輸出裝置為氣動槓桿裝置4、5,用氣泵對氣缸打氣,由氣缸帶動槓桿裝置上下運動,對脫水後物料的卸料量實行了可控。本發明能夠實現自動出料,工作效率高,操作簡便,能夠對纖維、結晶物料進行脫水處理,製造成本低。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