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用塑料布假頂的製作方法
2023-05-01 03:09:26 1
專利名稱:煤礦井下用塑料布假頂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採礦支護領域,是一種煤礦井下用的支護材料,進一步講是用於厚煤層分層開採時的假頂,以及作為煤層破碎頂板護頂與巷道支護用材料。
目前,煤礦井下用的假頂多為金屬菱形網及塑料菱形網,金屬網需要耗費大量鋼材,已有的塑料菱形網結點易滑動。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公報》第11卷、第26號公開了名稱是「煤礦假頂用阻燃、抗靜電塑料網」的專利,其專利號ZL 94242658.4、公告號CN 2202183Y。它的目的是提出一種新的煤礦假頂用塑料網承載能力大,不易漏矸,產生局部漏洞後能自鎖,並且防火、不產生靜電火花;它的構成如
圖1所示,是使用改性塑料,加入阻燃劑、抗靜電劑等添加劑,擠拉成扁絲10,經緯交織成緻密狀網,用此網聯成支護用假頂,塑料網中間隔3~6cm有徑向加強筋8和緯向加強筋9——用扁絲10摺疊加厚編織;不足之處是塑料網之間的聯接處易造成裂網破損,撕裂面積擴大,以致在聯網處易造成漏矸冒頂,並且,網邊聯接困難,網與網之間需要搭接聯接,既浪費了材料,又增加了工作難度。
本實用新型的設計目的在於克服已有技術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周邊承受應力大,聯接方便可靠,整個假頂面承載強度大的,不易撕裂的煤礦井下用的阻燃、抗靜電的塑料布假頂。
本實用新型的設計目的可以通過以下措施來達到由添加阻燃劑、抗靜電劑的改性塑料擠拉成的扁絲,經緯交織成緻密的塑料編織布構成的煤礦井下用塑料布假頂,其假頂面1呈矩形,假頂的周邊縫有包邊2,包邊內裹有高強度塑料纖維繩3,假頂面1可以採用單層、也可以採用雙層塑料編織布。
本實用新型的設計目的還可以通過以下措施來達到其雙層塑料編織布的假頂面1,由筒狀塑料編織布疊合成雙層,其包邊2為穿入式包邊,假頂面1上縫有縱向縫合線4。
其塑料編織布的扁絲採用摺疊成雙層的加強絲7。
本實用新型與已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①假頂的周邊承受應力大,聯接方便、可靠。
②整個假頂面承載強度大,不易產生撕裂。
③具有阻燃、抗靜電、耐老化、耐腐蝕、質輕、成本低等優點。
附圖的圖面說明如下
圖1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主視圖圖2
圖1中的A-A剖視圖圖3圖2中的B局部放大視圖圖4圖2中的C局部放大視圖圖5現有技術的結構示意圖主視圖其中1-假頂面,2-包邊,3-高強度塑料纖維繩,4-縱向縫合線,5-包邊縫合線,6-橫向縫合線,7-加強絲,8-徑向加強筋,9-緯向加強筋,10-扁絲。
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述
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它是將添加阻燃劑、抗靜電劑、防老化劑等添加劑的改性聚丙烯塑料,加熱混煉擠拉成寬4mm、厚0.05mm的扁絲,用圓織機織成經、緯交織相交的緻密的筒狀塑料編織布。將筒狀塑料編織布疊合成雙層,並製成矩形的假頂面1,在假頂面1的周邊穿入直徑φ8mm的高強度塑料纖維繩3,並在假頂面1上沿纖維繩3的內沿縫以包邊縫合線5,形成穿入式包邊2。假頂面1上還縫有縱向縫合線4。根據需要還可以在假頂面1上縫以橫向縫合線6。
塑料編織布編織時,全部採用加強絲7,即用扁絲摺疊成雙層,以提高強度和自鎖性能。
圖2示出了假頂的橫斷面結構。
圖3示出了假頂面1的橫斷面的細部結構。
圖4示出了穿入式包邊內裹塑料纖維繩的細部結構。
塑料編織布扁絲的寬度可在4~6mm選擇,厚度可在0.04~0.08mm選擇。高強度塑料纖維繩3的直徑可在φ6~12mm之間選擇。
本實用新型的假頂面也可以採用單層塑料編織布,但扁絲的寬度、厚度要加大。同時,假頂面的包邊需要窩邊,即採用窩邊式包邊。
扁絲的材料也可以採用改性聚乙烯塑料。
權利要求1.一種煤礦井下用塑料布假頂,由添加阻燃劑、抗靜電劑的改性塑料擠拉成的扁絲,經緯交織成緻密的塑料編織布,其特徵在於其假頂面(1)呈矩形,假頂的周邊縫有包邊(2),包邊內包封有高強度塑料纖維繩(3),假頂面(1)為單層或雙層塑料編織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礦井下用塑料布假頂,其特徵在於所說的雙層塑料編織布假頂面(1),是由筒狀塑料編織布疊合成的雙層,其包邊(2)為穿入式包邊,假頂面(1)上縫有縱向縫合線(4)。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礦井下用塑料布假頂,其特徵在於所說的塑料編織布的扁絲為摺疊成雙層的加強絲(7)。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採礦支護領域,在煤礦井下用作厚煤層分層開採的假頂,以及作為破碎頂板護頂與巷道支護用的材料。由添加阻燃劑、抗靜電劑的改性塑料擠拉成扁絲,經緯交織成緻密的塑料編織布,用單層或雙層塑料編織布製成矩形的假頂面,假頂的周邊縫以包邊,包邊內裹有高強度塑料纖維繩。該假頂的周邊承受應力大,聯接方便、可靠。假頂面承載強度大,不易撕裂,具有阻燃、抗靜電、耐老化、耐腐蝕、質輕、成本低等優點。
文檔編號E21D19/00GK2276078SQ96228608
公開日1998年3月11日 申請日期1996年8月21日 優先權日1996年8月21日
發明者沙寶廷, 胡所東, 劉敬偉, 高士亮, 李狀, 路翠花, 張尚海, 寧永生 申請人:新汶礦務局華豐煤礦多種經營勞動服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