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20 10:26:16 1
專利名稱: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於電廠環保設施,具體涉及一種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
目前,以海水作為凝汽器一次循環冷卻水的大型火力(核能)發電廠,為了防止潮汐變化的影響,保證凝汽室虹吸,都在冷卻水出口處築一擋水壩,冷卻水排出後,經擋水壩溢流而出。由於水位落差的作用,排水在接近壩底時,勢能轉變成動能,流速增高,在水流下瀉的上方的開闊空間,高速流動的水與空氣充分接觸,攜帶大量空氣,產生大量泡沫排入大海形成綿延數公裡泡沫長龍,破壞了海濱的自然風光,在大風或暴風天氣,這些泡沫吹向遠處,成為環保急待解決的課題。隨著大型火力或核電廠的迅速發展,排水泡沫汙染問題越來越突出,世界各國都在尋求解決的方法,如1.在水渠頭加裝噴淋頭,加藥噴淋消除泡沫。用NALCO131牌號的特效消泡劑消泡,雖然有消泡作用,但費用昂貴,而且也造成對環境的汙染,因此,現已禁止實用。
2.收集泡沫,集中處理。建立浮壩擋截泡沫,用專用真空泵抽吸至容器內貯存消泡,投資大,維護工作量大,難於推廣應用。
3.築浮壩攔截泡沫,用噴淋水消除泡沫。此方法,也由於噴淋系統一次性投資大,長期維護費用高,而且消泡效率僅在50%左右,同樣缺乏實用性。
因此,現有的消泡方法,大多未能有效地解決大型火力或核電廠的泡沫汙染問題。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能有效消除火力或核電廠排水渠泡沫的新工藝。
本發明的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其特徵在於在排水渠的擋水壩下遊設置蓄水池及與攔水壩,在攔水壩底部設置一引水管分別與該攔水壩前的蓄水池的底部及該攔水壩後的發電機房內的水輪發電機組相連通,水輪發電機組的排水管口通向海平面下0.5-1米處。
本發明的發明要點是通過在電廠的擋水壩後增設的蓄水池及攔水壩的貯水封閉作用,以及壩底引水發電後水流速度減緩,又不與空氣接觸,因而既避免了在排水過程中泡沫的產生,又能利用排水的落差發電,一舉兩得。是一種既有效又實用的大型火力(核)電廠排水渠的消泡系統。
本發明設置的攔水壩最好與原排水渠的擋水壩的高度大致相等,這樣可使排水平穩地越過擋水壩而流入蓄水池中,避免排水下瀉時攜帶大量空氣而產生泡沫,在發電機房的發電機組的入水口應與蓄水池的底部保持一定高度,通常在海平面以下2-3米,以保證從蓄水池底流出的水具有足夠的勢能推動水輪機發電機組,並順利排向大海。
為了保證本發明既能消泡發電,又不影響或火力(核)電廠的正常排水,系統中最好採用兩臺水輪發電機組,每臺流通面積都能百分之百滿足最大排水量的要求,平時,一臺運行,一臺備用,同時還應設置同等流量且與水輪機吸入口同等位置的旁路排水管,以保證在兩臺水輪機全部故障情況下無泡排水。
通常還在擋水壩和蓄水池旁設置安全溢流口,其高度不高於擋水壩的高度,以保證上述兩種保障系統同時發生故障時,電廠冷卻水從該安全溢流口順利排放。
在具體實施本發明的消泡方案時,要考慮海水潮汐高度的變化,排水的落差及流量等因素,對於排水落差較小的電廠排水,發電量少,成本高,不必發電,可通過本發明的消泡系統實現無泡排水;對於排水落差大的電廠排水,通過發電量,不僅可以收回投資,而且隨著運行時間的增加,產生很好的經濟效益。
因此,採用本發明的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不僅能有效地解決了長期未能很好解決的火力(核)電廠排水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泡沫對環境的汙染問題,而且充分利用了排放水的勢能發電,回收水力資源,無二次汙染,運行安全可靠。長期運行,發電所產生的效益遠大於消泡系統的投資,具有很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流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流程俯視圖。
圖3是本發明的火力(核)電廠原排水渠排水流程示意圖。
如圖1,2所示,本發明的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在排水渠的擋水壩[1]下遊設置蓄水池[2]及與擋水壩等高的攔水壩[4],在攔水壩底部設置一引水管[5]分別與該攔水壩[4]前的蓄水池[2]的底部及該攔水壩[4]後的發電機房[7]內的水輪發電機組[6]相連通,水輪發電機組[6]的排水管口[9]通向海面。
在擋水壩[1]和蓄水池[2]旁與擋水壩等高處設置安全溢流口[3],在水輪機吸入口同等位置設一與引水管[5]同等流量的旁路排水管[8]。
權利要求
1.一種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其特徵在於在排水渠的擋水壩[1]下遊設置蓄水池[2]及與攔水壩[4],在攔水壩底部設置一引水管[5]分別與該攔水壩[4]前的蓄水池[2]的底部及該攔水壩[4]後的發電機房[7]內的水輪發電機組[6]相連通,水輪發電機組[6]的排水管口[9]通向海平面以下0.5-1米。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其特徵在於在擋水壩[1]和蓄水池[2]旁與擋水壩等高處設置安全溢流口[3]。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其特徵在於在水輪機吸入口同等位置設一與引水管[5]同等流量的旁路排水管[8]。
全文摘要
一種火力(核)電廠排水渠消泡系統,在排水渠的擋水壩[1]下遊設置蓄水池[2]及與擋水壩等高的攔水壩[4],在攔水壩底部設置一引水管[5]分別與該攔水壩[4]前的蓄水池[2]的底部及該攔水壩[4]後的發電機組[6]相連通,排水管[9]通向海面。該消泡系統,不僅能有效地解決了長期未能很好解決的火力(核)電廠排水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泡沫對環境的汙染問題,而且充分利用了排放水的勢能發電。長期運行發電,具有很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文檔編號E02B15/04GK1155604SQ95119820
公開日1997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1995年11月29日 優先權日1995年11月29日
發明者吳素霞 申請人:吳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