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紡紗車間的降溫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20 05:47:16
本實用新型屬於紡紗車間冷風輸送系統的技術領域,具體講是一種用於紡紗車間的降溫裝置。
背景技術:
紡紗車間內溫度高,十分炎熱,所以需要在車間內安裝冷風系統以對車間內進行降溫。現有技術的冷風系統由冷風機、管道以及安裝在管道上的出風分支管組成,為了出風分支管的位置可根據操作工人的工作區域作相應調整,以達到最佳的降溫效果,為此將出風分支管可拆卸式的安裝於管道上。但是該結構設計的冷風系統,當需要調整出風分支管的出風區域時,需要先將出風分支管從管道上拆下,然後再將其安裝在管道上最合適的部位。由於管道的位置較高,又需要拆卸、安裝,步驟極為繁瑣,操作起來十分不方便,耗時耗力。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案由此產生。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方便調整風分支管位置的降溫裝置。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採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用於紡紗車間的降溫裝置,包括安裝在紡紗車間牆體外壁上的冷風機,冷風機的出風管穿透牆體伸入至紡紗車間室內,出風管上連通安裝有經過各操作工工作崗位區域上方的管道,管道上連通安裝有出風分支管,所述出風分支管可沿著管道的長度方向滑動地配合在管道上,管道的側面沿著長度方向等間距開設多個形狀、尺寸與出風分支管的入風口相匹配的出風口,出風口與出風分支管的入風口相對設置且數量大於出風分支管的數量,出風口處設置有可打開、閉合出風口的風門;所述出風分支管的入風口上下兩端對稱設置兩個凵形掛鈎,凵形掛鈎由頭部、尾部以及連接頭部與尾部的中間部組成,管道的上下兩端面靠近相應出風分支管的一側分別沿著長度方向開設有滑槽,上下兩個凵形掛鈎的頭部正好分別嵌入到管道上上下兩個滑槽內且可沿著滑槽的長度方向滑動,出風分支管的入風口與管道的側面相抵靠並可沿著管道的長度方向滑動。
進一步地,所述管道的左右兩側均連通安裝有出風分支管。
進一步地,所述風門為往上抽打開、往下按閉合的抽接式結構。
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後,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本實用新型用於紡紗車間的降溫裝置,將出風分支管的調整方式用滑動式替換成現有技術的可拆卸式,只需要沿著管道滑動即能夠調整出風分支管的位置,而不需要將出風分支管拆卸、安裝,操作方便,省時省力,可大大提高調整出風分支管的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用於紡紗車間的降溫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用於紡紗車間的降溫裝置中出風分支管與管道配合的結構示意圖(其中一出風分支管與管道分離)。
圖中所示:1、冷風機 2、出風管 3、管道 4、出風分支管 5、出風口 6、風門 7、凵形掛鈎 71、頭部 72、尾部 73、中間部 8、滑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闡述。
如圖1所示:一種用於紡紗車間的降溫裝置,包括安裝在紡紗車間牆體(常規技術,圖中未畫出)外壁上的冷風機1,冷風機1的出風管2穿透牆體伸入至紡紗車間室內,出風管2上連通安裝有經過各操作工工作崗位區域上方的管道3,管道3上連通安裝有出風分支管4。以上均為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發明點在於:出風分支管4可沿著管道3的長度方向滑動地配合在管道3上。管道3的側面沿著長度方向等間距開設多個形狀、尺寸與出風分支管4的入風口(出風分支管4的入風口為與管道3相連通的一端)相匹配的出風口5,出風口5與出風分支管4的入風口相對設置且數量大於出風分支管4的數量。當出風分支管4沿著管道3滑動至入風口與某一出風口5相對時,管道3內的風正好能夠吹入至出風分支管4內。出風口5處設置有可打開、閉合出風口5的風門6。當某一出風口5需要與出風分支管4相連時,需要先將該風門6打開,然後再將出風分支管4滑動至該出風口5處與管道3相連通;當出風分支管4從該出風口5處滑走時,再將該風門6關閉。
如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中,出風分支管4沿著管道3滑動的具體結構為:出風分支管4的入風口上下兩端對稱設置兩個凵形掛鈎7。凵形掛鈎7由頭部71、尾部72以及連接頭部71與尾部72的中間部73組成,其中尾部72與出風分支管4固接。管道3的上下兩端面靠近相應出風分支管4的一側分別沿著長度方向開設有滑槽8,上下兩個凵形掛鈎7的頭部71正好分別嵌入到管道3上上下兩個滑槽8內且可沿著滑槽8的長度方向滑動。出風分支管4的入風口與管道3的側面相抵靠並可沿著管道3的長度方向滑動。採用該結構設計,通過上下兩個凵形掛鈎7與上下兩個滑槽8的配合,再結合以出風分支管4的入風口與管道3的側面相抵靠,通過三點支撐,可將出風分支管4穩定的支撐於管道3上,且能夠靈活的沿著管道3的長度方向滑動。
為了進一步提高降溫面積以及降溫效果,管道3的左右兩側均連通安裝有出風分支管4。為了不影響出風分支管4沿著管道3的側壁滑動,將風門6設計成往上抽打開、往下按閉合的抽接式結構。
以上所述依據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思想的範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範圍並不局限於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範圍來確定其保護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