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備用燈絲的節能螢光燈的製作方法
2023-05-19 02:54:21 1
專利名稱:有備用燈絲的節能螢光燈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光源,它是一種能延長使用壽命又節能的螢光燈管。
目前,公知的螢光燈管其構造是在密封玻璃管的兩端各裝有一條燈絲,在管的內壁制有螢光層並在管內充有水銀蒸氣。其優點是光線柔和、節能、使用壽命較長等。但存在的缺陷是一、影響燈管壽命的主要因素是燈絲被燒,但它只有一組燈絲而無備用燈絲,未挖掘延壽之潛力;二、在燈管壁上無反光層,光線四射,有浪費電能之弊。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螢光燈,它有叄組燈絲除主燈絲外,還制有兩組備用燈絲,可有效地延長燈管的使用壽命。另外,在燈管外壁上制有反光層,可節省電能。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來實現的一、在螢光燈的兩端頭除主燈絲外再加裝兩組備用燈絲1、主燈絲的引出線與現行的一樣分別與燈頭的兩插腳相連接;2、備用燈絲的一頭連於燈頭插腳,另一頭連於安裝在燈管端頭的絕緣螺母,使兩備用燈絲與主燈絲呈「Z」字形安裝;3、燈頭插腳根部、絕緣螺母皆比燈頭平面下凹一些,並在燈頭插腳至絕緣螺母之間在燈頭平面上制出凹槽,以便於在主燈絲被燒後用絕緣電線把備用燈絲與燈頭插腳接通(一端纏繞於插腳、另一端擰螺絲於螺母)而不影響兩插腳的電接觸。二、在燈管外壁上把燈管圓周的一部分製成銀鏡反光層,把射向無用方向的光線反射到有用方向上來。這樣一來,若功率不變則亮度可增加;而在亮度相同的情況下,則可減少燈管的功率,可節能。
採用上述方案,可使螢光燈增加如下優點1.有兩組備用燈絲可有效地延長燈管的使用壽命;2.能使光線適度集中,節省電能。
以下結合附圖以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有備用燈絲的節能螢光燈的半身局部剖視圖。圖2是
圖1的A向視圖。圖3是
圖1的B向視圖。
圖中1.主燈絲2.3.備用燈絲4.5.燈頭插腳6.7.絕緣螺母8.菱形凹槽9.燈頭平面a.b.c.d.燈絲引出線e.螢光層f.銀鏡反光層在
圖1-圖3所示的實施例中,主燈絲(1)的燈絲引出線(a、b)與現行的一樣分別與燈頭插腳(4、5)連接。備用燈絲(2)裝於燈絲引出線(a)、(c)之間;備用燈絲(3)裝於燈絲引出線(b)、(d)之間;燈絲引出線(c)與絕緣螺母(6)相連,而燈絲引出線(d)則與絕緣螺母(7)相連。燈頭插腳(4、5)根部、絕緣螺母(6、7)皆比燈頭平面(9)下凹一些,並在兩燈頭插腳(4、5)與兩絕緣螺母(6、7)之間在燈頭平面(9)上制出呈菱形狀的凹槽(8)。當主燈絲(1)被燒毀後,可用一條絕緣電線,將兩頭除去絕緣皮後一端纏繞於燈頭插腳(5)、另一端用螺絲接於絕緣螺母(6),這樣就把備用燈絲(2)與兩燈頭插腳(4、5)連接了起來。同理也可把備用燈絲(3)與兩燈頭插腳(4、5)連接起來。作這樣連接的絕緣電線由於不高出燈頭平面(9),故不會影響兩燈頭插腳(4、5)的電接觸。將燈頭插腳(5)與絕緣螺母(6)[或燈頭插腳(4)與絕緣螺母(7)]用絕緣電線連接起來除了纏繞與擰螺絲的方法外也可用錫焊的方法。可見加裝了兩組備用燈絲(2、3)是確能有效地延長螢光燈管的使用壽命的。
在
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在螢光燈壁上在靠近螢光燈接板的那部分螢光燈的外圓上制上銀鏡反光層(f),這樣就可以把射向接板方向的光線反射到有用方向上來。達到節省電能之目的。在外圓制銀鏡反光層(f)的部位,在螢光燈管的內壁最好是不塗螢光層。這樣反射的是紫外線,能增加另一面塗螢光層(e)的發光亮度。但為簡化工藝,在外圓制銀鏡反光層(f)的部位在螢光燈管的內壁也塗上螢光層,其反光層也是有使光線向有用方向集中的作用的。
用加裝備用燈絲(2、3)來增加螢光燈管使用壽命的方法同樣適用於一些需熱電子發射的用電器,如「H」形螢光管及顯像管等;用在燈管外圓上加制銀鏡反光層(f)而達節能目的的方法,同樣適用於其它一些管狀電光源,如霓虹燈等。
權利要求1.一種有備用燈絲的節能螢光燈,由塗有螢光層的密封玻璃管及在兩端裝有燈絲等組成,其特徵是A、在螢光燈的兩端頭除主燈絲外再加裝兩組備用燈絲a.備用燈絲一頭連於燈頭插腳,另一頭連於安裝在燈管端頭的絕緣螺母,使兩備用燈絲與主燈絲呈「Z」字形安裝;b.燈頭插腳根部、絕緣螺母及在接備用燈絲時需連的絕緣電線部位皆下凹於燈頭端平面,B、在無需光線射出的燈管外圓周上制有銀鏡反光層。
專利摘要一種有備用燈絲的節能螢光燈,除主燈絲(1)外還加裝了兩組備用燈絲(2、3),備用燈絲一端連於燈頭插腳,另一端連於安裝在燈管端頭的絕緣螺母。當主燈絲(1)燒毀後,可用絕緣電線把備用燈絲接於兩燈頭插腳之間,因制有凹坑,故不影響兩燈頭插腳的電接觸,這樣就可延長燈管的使用壽命。另在燈管的外壁上制有銀鏡反光層(f),有節省電能之功效。
文檔編號H01J61/30GK2209832SQ9421780
公開日1995年10月11日 申請日期1994年7月25日 優先權日1994年7月25日
發明者陳端生 申請人:陳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