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屬性有哪些方面(揭秘什麼是文化屬性)
2023-05-19 12: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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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屬性!這是《天道》中提出的一個全新詞彙和概念!丁元英將其定義為:是決定人生命運結果的核心要素。![](//img.xinsiji.cc/20230519/461276545487470593.jpg)
丁元英說,透視社會有三大層面,依次為:技術、制度和文化。小到一個人,大到一個國家民族,任何一種命運的底層邏輯都是文化屬性的產物。強勢文化造就強者,弱勢文化造就弱者,這就是規律,這便是文化屬性。要搞清楚「文化屬性」的定義概念,我們需要將其拆解為「文化」和「性」兩個部分來解讀!首先,所謂「文化」!是指儲存在人意識系統裡的信息(文化)元素。是一個人從小到大接收到的信息(文化)元素的總和,綜合匯總而成的個人文化底蘊。意識系統在長期接收和儲備過程中,會自動將一些過多、過久的信息(文化)元素,過濾沉澱到潛意識和無意識層面,進入無意識層面的信息元素,就會集中形成人的一種「性」!元素參數決定著「性」的所屬。「屬性」一旦形成!就有無限的魔力和能量。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卻無時無刻不在決定著人的信念價值、思維模式以及秉性習慣和行為性格等等。是支配人一切行為模式的動力根源,也叫「本源驅動力」!而且很難被發現和改變!就像薩提亞「冰山理論」中提到的一樣:無意識裡匯集的信息元素是最多、最重要的,好比冰山既堅不可摧又深不可見。人連覺察到它的存在都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想要改變更是難如登天。![](//img.xinsiji.cc/20230519/461276549446893569.jpg)
所以,自古就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所以,葉小明他們在談判破裂後會有退出的行為。劉冰在拿到文件後會有威脅歐陽雪的行為。林玉峰會最終走向不歸。都是「屬性」的支配和驅動。人頭腦裡的那點「有意識」完全無法和「性」相抗衡。這也是很多人都有過的一種感覺——「晚上想想千條路,早上起來走老路」!人,之所以會繼續「走老路」,也是「性」的驅動。一個人的「文化屬性」一旦形成,就會受控一生,正如丁元英所說——「(行為)。完全不以人的主觀意識為轉移。」所以,無論是紅得發紫的範爺;還是火爆全國的吳亦凡;又或者是囂張一世的唐山打人惡霸!如果,你用心研究就能發現這中間的兩大共性——一,他們都有背景地位或靠山;二,他們各自的行為,都不是只做過一次兩次,而是一而再再而三不斷重複的結果。這就是「完全不受個人的主觀意識所掌控。所以,一個人無論擁有什麼樣的背景地位,只要其行為有違規律,「東窗事發」!只是早和晚的區別。這個世界最大的公平就是:行為必然等同於結果!每個人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買單,這是天道規律!即使有人能一時僥倖逃過法律的制裁,也逃不過道德良心的懲罰;即便能逃過道德良心的懲罰,也逃不逃脫天道規律的「召喚」。所以,如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父母為他注入的信息元素有問題,就註定他未來的人格和行為會出問題。正所謂:「三觀不正害一生」!![](//img.xinsiji.cc/20230519/461276552349351937.jpg)
二,「文化屬性」的形成!「文化屬性」的形成是一個複雜而漫長的過程!它和一個人後天的原生家庭、所受教育以及工作生活環境都息息相關。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接收到的某一類信息(文化)元素過多時,首先會形成一個人的信念價值觀!在信念價值觀的影響下,人就會形成相應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性格。比如,一些父母在孩子哭鬧,不聽話時就經常會說:「你再哭,再哭媽媽(爸爸)就走了。就不要你了;你要是再不聽話,爸爸(媽媽)就不喜歡你,不愛你了。」等等。類似的話一出,孩子的行為反應會很快變得乖巧聽話一些「越小的孩子反應越明顯」。父母貌似將孩子的哭鬧問題解決了,但同時也給孩子的意識系統裡植入了一道信念指令——「只有我乖、聽話、不鬧。!爸爸媽媽才愛我,才是獲得被愛和不被拋棄的前提。如果我沒有聽話,沒有乖,別人就會不愛我、拋棄我等等。慢慢的孩子會變得乖巧聽話,甚至會形成故意討好和表象的行為性格。非常善於察言觀色,因為內在嚴重缺失安全感。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涉世不深的孩子會被人輕易拐騙和俘獲的原因:但凡遇到一個對自己稍微好一點的人,她就會錯誤地認為,這就是對方「愛」自己的表現;一旦對方對自己不好時,她會使出渾身劫數,甚至會做出一些極端行為來討好、祈求甚至是威脅對方。在迷失自我的通道裡越陷越深,越走越遠。人的行為性格是被價值觀決定的,價值觀又受制於人的信念,而信念就隱藏在人的無意識裡很難被發現。所以,「文化屬性」是一套疊加遞進的系統程序;是從一個人出生開始,到20歲左右才塑造完成的長期工程。當然不是說想改就能改的事,它就像電腦程式一樣——一旦啟動,就會自動運行。![](//img.xinsiji.cc/20230519/461276557634174977.jpg)
三,所謂「文化屬性」,即是「本我」原形!理解了上述內容,我們就會發現一個:既可悲又可怕的現象——「我本非我」!當下的「我」只是自身「文化屬性」的產物,「我」是成了一個被「文化屬性」操控和玩弄的機器玩偶。更重要的是:構成我們自身文化屬性的信息元素,都是別人灌輸給我們的。小時候是父母老師;長大了是領導同事和朋友。完全沒有自己的認知和判斷體系。所以,有人會為了別人的一句話或一個眼神而耿耿於懷、愁眉不展。;有人會為了別人的一個評價而寢食難安、夜不能寐;甚至,有人為了別人的一個行為而憤憤不平、大打出手。對比丁元英:吃早餐被老闆娘多收一次錢,沒有任何爭辯;麵館吃麵被老闆「嘲諷無能」,也沒有任何波瀾;在廣場被美女「搶位」,更沒有任何「反應」!這種的行為表現,只有強勢文化的智者才能如此包容,他明白與弱勢文化者計較的每一秒都是內耗,可見弱勢文化的生命是何其悲哀?客觀規律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一切以時間、地點和條件為轉移,拒絕墨守成規。客觀規律的精髓就是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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